兖州兴隆寺沿革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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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文
[1]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兖州市博物馆《兖州兴隆塔北宋地宫发掘简报》,《文物》本期。
    [2]兖州市博物馆李梦女士对碑文前半部分进行了释读,见李梦《兖州市兴隆塔地宫安葬舍利碑刻的初解》,待刊稿。
    [3](明)李贤、彭时《明一统志》,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明)朱泰、游季勋修,包大爟纂《兖州府志》,明万历元年本,载朱鼎玲等《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兖州府志》,上海书店,1990年;(明)于慎行编纂《兖州府志》,明万历二十四年本所记亦与其略同,齐鲁书社,1985年。
    [4]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
    [5]罗哲文、刘文渊等《中国名塔》,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王伯齐《千年古塔身世之谜———兖州兴隆塔始建于隋仁寿二年考》,《济宁日报·今日兖州》2008年8月28日;樊英民《兖州历代碑刻录考·宋兴隆塔题名刻石》,未刊稿。罗哲文云“此塔是宋代遗物”,王伯齐认为塔之始建年代为隋仁寿二年,樊英民则肯定“地上部分从结构到造型,都已经不是隋代原物”。
    [6]编号中的第1、16、17、22、23~34石均有实物,现藏于兖州市博物馆或镶嵌于兴隆塔内壁上,详见樊英民《兖州历代碑刻录考》,未刊稿。其他刻石均为金石资料,其中第2、4、9、10、11、12、14、15、18、21石见于(清)莫炽修、黄恩彤纂、李兆霖续编《(光绪)滋阳县志·古迹志》,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刻本县尊经阁版,抄本,山东省博物馆藏。余下第3、5、6、7、8、13、19、20石不见于上述县志,分别见于(清)毕沅《山左金石志》(载《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9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清)段松苓《山左碑目》(载《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20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79年)、(清)法伟堂《山左访碑录》(载《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12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79年)等。第35石见(清)金一凤纂修《(康熙)兖州府志续编》,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刻本,山东省博物馆藏。
    [7]历代兖州辖区范围不一,但均比现兖州范围广泛得多,为行文方便,下文将历代兖州一律以“古兖州”称之,现兖州则称为“兖州”。
    [8]樊英民《兖州发现北齐造像记》,《文物》1996年第3期。
    [9]沙丘城和沙丘的位置历代多有争论,近年的研究一般认为“沙丘城”即是古兖州治所瑕丘,也即是今兖州。
    [10](清)王昶《金石萃编》卷三四,《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
    [11]《北齐史》卷四三记羊烈家曾在“魏太和中,于兖州造一尼寺”,家中“女寡居无子者并出家为尼”,所造尼寺当是瑕丘尼寺之始,中华书局,1972年;又,张弓先生统计方志所得北朝古兖州寺院西晋1所、北魏3所、北齐2所,但均无具体地点,统计正史所得北朝寺院仅1所,即瑕丘尼寺,见张弓《汉唐佛寺文化史(上)》第27、70、77、8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12]《全隋文》卷二一,《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
    [13]见[6]《山左金石志》卷一三著录有该石的部分碑文,有“龙□□主持”字样,应指“龙兴寺”。
    [14]《全唐文》卷二七○张景源“请改中兴寺为龙兴疏”、卷一七唐中宗“答张景源请改中兴寺敕”,中华书局,1983年。
    [15]《全隋文》(见[12])、《续高僧传》、《广弘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等均记其事;见[5],王伯齐文中引征甚详。
    [16]见[12]《全隋文》卷二二。
    [17]见[6]《山左金石志》卷一三言唐朱长庆等陀罗尼经幢(第11石)在兖州府“龙兴寺”塔右,《山左访碑录》卷六记该石在“兴龙寺”塔右,后者摘录资料来源与前者不同,较前者更古。
    [18]见[6]《(康熙)兖州府志续编》卷三。
    [19]见[6]《(光绪)滋阳县志·古迹志》卷六;吴式芬《金石汇目分编》卷一二“山东兖州府滋阳县”(载《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8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等录有金元新建寺院近十所。
    [20]文献中多次使用“名额”一词,专指寺院的“寺额”。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一,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年)“上封者言:诸处不系名额寺院多聚奸盗,骚扰乡闾,诏悉毁之。”本文第17石的“乞赐名额”也同此。
    [21]第9石唐代所立经幢碑记中记录了龙兴寺住持“凤霄”之名,清代康熙年间刻石中也记录了当时兴隆寺主持“了想”的名字,可知此寺前后代皆有住持。
    [22]2009年3月,据兖州市博物馆樊英民先生叙述,此碑1995年出土于兴隆塔西侧约50米处,惜石碑残缺大半,碑文不全,有“大明永乐……兖……”铭。
    [23](清)李潆修、仲(弓千)道等纂《(康熙)滋阳县志》,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刻本县署版本,山东省博物馆藏。
    [24]见[23]《(康熙)滋阳县志》卷二;见[6]《(康熙)兖州府志续编》卷三;又(清)觉罗普尔泰修、陈顾联纂《(乾隆)兖州府志》卷三○“灾祥”篇中记,“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地震……,后数年屡震。”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刻本,山东省博物馆藏。再加上自然侵蚀和可能的人为拆除,导致兴隆塔最后的“倾塌无遗”。“倾塌”程度见[1]《兖州兴隆塔北宋地宫发掘简报》。
    [25]见[4]《中国建筑史》,书中刊有一幅兴隆塔照片,但梁思成有关兴隆塔的具体报告尚未发表;又见《刘敦桢文集》卷三“河北、河南、山东古建筑调查日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2年。不过刘敦桢将该寺名记为“重兴寺”,应为误记。
    [26]兖州市博物馆最近征集了一批反应兖州旧事的老照片,其中有一幅兴隆塔的照片,为兖州德国天主教堂于1907年拍摄,照片上围绕塔下一排矮房,排列、朝向无序,似为民房,寺院其时应已颓废。
    [27]即本文的第14石宋龙兴寺三门记碑,全文见[6]《山左金石志》。
    [28]见《长安志》卷一○,载《四库全书精品文存》卷二五,团结出版社,1997年;又,宿白《试论唐代长安佛教寺院的等级问题》(《文物》2009年第1期)一文中将章敬寺列为“尽一坊之地”的第一等级寺院。
    [29](宋)惠洪《禅林僧宝传》卷一四,“辟相国寺六十四院为八,禅二律六”,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年;又,(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七言为62院,中华书局,2004年。
    [30]郭黛姮主编《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三卷·宋、辽、金、西夏建筑》,第354页,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
    [31]黄启江《北宋佛教史论稿》,第38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年。
    [32]有关此二僧职衔的辨析详见后文。
    [33]此次出土的石碑所记功德主姓名中,本寺僧众之间穿插了寺外的两名僧人,一为寄住僧重谨,一为东京等觉禅院守祥,似可说明这一名单是按照建塔功德排序。河南邓州“龙兴寺地宫记”僧俗名单混列,大概也反映功德大小的排序。
    [34]见[6]《山左金石志》。
    [35]“赐紫”见谢重光、白文固《中国僧官制度》,第162页,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所见“功德主”一语,如,山东汶上宝相寺地宫石函铭记列有“修塔僧、住持院主、副功德主”等名号(为实地调查资料);河南邓州“龙兴寺地宫记”上也记有“功德主”的名号,见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邓州市福胜寺塔地宫》,《文物》1991年第6期。
    [36](宋)王禹《小畜集》(吉林出版集团,2005年)卷一七《黄州齐安永兴禅院记》中有“供养主文遇掌化募施利”,点明了该院“供养主”的职责;有的学者认为“供养主”不是僧职头衔,不过许多北宋寺院碑记中,常见有将“供养主”名号和其他明确为僧职的名号并列在一起的例子,如《沂阳县普济禅院碑》(见[10]《金石萃编》卷一二九),将“供养主”与“院主”、“典座”、“维那”等僧职同列,是其亦为寺院僧职的最好说明;另,谢重光、白文固等不认为“修造主”、“供养主”为寺院僧职,见[35]《中国僧官制度》,第180页。
    [37]《黄州齐安永兴禅院记》(见[36])说维那“提辖堂司”,应为寺院僧官之一;又见[35]《中国僧官制度》,第187页。
    [38](宋)契嵩《谭津集》卷二云:“国朝沿唐之制,二京则置录,列郡则置正”,《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宋)余靖《武溪集》卷七《广州南海县罗汉院记》亦云:“凡僧之董领教门者,国曰统、曰录,郡曰录,县曰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书·集部·宋别集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
    [39]刘长东《宋代佛教政策论稿》,第89页,巴蜀书社,2005年。
    [40]见[35]《中国僧官制度》,第167页,论述了两京僧录司官职权分离的情况,可能也适用于州郡僧正司。
    [41]见[36]《小畜集》卷一六《济州众等寺新修大殿碑》云:宋建隆(960~963年)初,演正大师“爰自上国来归故乡,仍补管内僧正”;《两浙金石志》卷五《宋安保院界相碑》云:宋景佑年间(1034~1038年),明州有“管内都僧正兼监坛选练讲经论赐紫慎矜”,见《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全辽文》卷九《沙门弘觉墓记》记“弘法寺管内都僧录弘觉大师赐紫沙门释”,卷一二《残碑捐施名街》记“前成州管内僧正弘教大德赐紫”,中华书局,1982年。
    [42]见[35]《中国僧官制度》,第159页。
    [43]僧纲司是明清时州府的僧务机构,职权范围与宋代的僧正司大致相当。唐末五代始有“都纲”之称,为僧职;辽金元以“都纲”为一州郡之长,同时,也见“僧纲”之名,明清以后“僧纲司”为府的僧务机构,长官为“都纲”,见[35]《中国僧官制度》,第250、251页。又,明清时“僧纲”、“都纲”两职似乎等同,并混用,前文所述兖州兴隆塔内所镶嵌的两块清康熙年间刻石分别记有“僧纲司僧纲了想”、“僧纲司都纲道美”的题名。另值得注意的是,碑文提及的“了想”既是僧纲司“僧纲”,又是兖州兴隆寺“主持”。
    [44](宋)赞宁《宋高僧传》卷七,中华书局,1987年。
    [45]临朐县博物馆《山东临朐明道寺舍利塔地宫佛教造像清理简报》,《文物》200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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