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颁布暂行核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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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本刊2012年5月综合报道】2012年4月6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在官邸与官房长官藤村修官、经产大臣枝野幸男和核事故担当大臣细野豪志3位阁僚进行磋商,正式敲定了旨在判断能否重启核电站的暂行安全标准。日本政府将该暂行标准视为汲取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教训的新安全标准的雏形。这份暂行安全标准包括三方面内容,即:针对海啸引发所有电源丧失进而导致形势恶化问题,必须切实完成相关防范对策;中央政府必须确认,即便类似袭击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地震和海啸来袭,也不会造成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那样的堆芯熔毁;对于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NISA)于2012年3月提出的基于事故教训的30项安全对策等,电力公司必须制订计划切实推行。据称,暂行安全标准较现行法令的规定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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