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晋东南自然灾害研究:兼论地方志文本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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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中后期,灾害频发,自然科学家通过测量与研究将其界定为"明清宇宙期"。晋东南在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下,其自然灾害既具有普遍性,也表现出与其它地域不同的特色。本文运用大量的地方志文献对此作了论述,并对地方志在灾害记载中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从历史解释的角度对地方志的书写作了探讨。
引文
③晋东南灾害集中于嘉靖、万历与崇祯朝,达63次,占三分之二强,这可以与自然科学工作者得出的明清宇宙期(约1500-1700)相验证。并将1500-1700年作为明清宇宙期的开始到结束时期。(见徐道一,李树青,高建国.明清宇宙期[J].大自然探索,1984,(4):156.)
    ④其中一次为隆庆二年陵川县地裂三十余步。另一次为嘉靖三十四年大地震,《明史》没有明确注明晋东南,但此次实为山西、陕西较普遍之地震,故而统计在内。
    ⑤乾隆《高平县志》,卷十六《祥异》;光绪《屯留县志》,卷一《祥异》;乾隆《武乡县志》,卷二《灾祥》等史籍中均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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