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江南农业生产的内卷型商业化与边缘化——以明中后期政府的农政管理体制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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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中后期江南农业生产是一种基于定额税课的压力而展开的内卷型商业化生产,在明代经济总量增长总体停滞、国课日增的情况下,无论稻、麦、棉、桑兼营,还是佣工而作,大多数终岁勤苦劳作的江南农户仅能维系家人的温饱,社会财富增长幅度极为有限。而作为政府农政管理体制的各级管理者,上至皇帝、阁臣、户部官吏,下至各省抚、按以及所属府州县的长吏,限于祖宗成法、部门职责划分、吏部考成定例、边政态势等诸多因素的合力挤压,皆无力也无意改变江南农业生产在政府决策中的边缘化状态,士人群体的建白更无力改变这种境况,筹措粮饷重于纾困活民作为明政府的一个痛苦抉择一经作出,就被赋予了强大的政策压力和考成压力,即便隆庆、万历时期的种种农政改革包括清丈土地、行一条鞭法、停止带征、以银代粮等等,实际上也仅仅是对实施环节若干细则的微调而已。而农政管理在政府决策体制中的长期边缘化,才是明中后期江南农业生产在内卷型商业化中反复挣扎、终归于衰败的根本原因。
引文
Ⅰ详见陈志刚:《从“重农减征”到竭农重征——对明代农业政策运行的系统性反思》,《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第6期。
    Ⅱ内卷即单位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内卷化农业的主要特征在于:“家庭农场对节约劳动的资本化与农业规模效益的抵制,以及类似的家庭农场的手工业生产队‘原始工业’和现代工业中节约劳动的资本化的抵制。”例如,农业生产中不愿饲养马等大型耕畜,丝棉纺织中普遍使用单锭纺车而拒绝采用价格昂贵且需壮年人才能操作但效率较高的多锭纺车,在粮食、棉、丝生产中,农户更青睐于改一年一季稻为稻麦两熟制并同时增加老幼妇孺的人力劳动时间,来提高单位土地的总产出。见黄宗智:《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大分岔: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
    Ⅰ详见李伯重:《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王湘云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99-200页。
    Ⅰ根据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六》记载,松江地区“无山陵林麓,(薪樵)惟藉水滨萑苇与田中种植落实所取之材,而煮海为盐,亦全赖此。故吾郡之薪较贵于邻郡,大约百斤之担,值新米一斗,准银六、七、八分或一钱内外不等”。“当崇祯之初,每盐百斤平秤约有一百二十斤,价钱不过一钱五六分。至十六年壬午夏,大水,价至每斤纹银五分。……豕肉,在崇祯之初,每斤价银二分上下。”见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六》,来新夏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80、180-181页。
    Ⅱ参见陈蕴鸾、曹幸穗:《明代松江府布解考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4期。
    Ⅲ《明神宗实录》卷361,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未,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6741-6743页。另,本文所引各《明实录》俱为此版本,不再另注。
    Ⅰ参见田艺蘅:《留青日札》卷21《插秧妇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04-705页。
    Ⅱ管汉晖、李稻葵利用《明实录》、《明史·食货志》、《大明会典》、《万历会计录》和地方志等历史典籍和文献对经济数据的记载,并借鉴前人对明代经济史定量研究的成果,整理和估算了1402—1626年的明代主要经济变量,认为:“明代整体经济增长不快,年均GDP增长率为0.29%;总经济规模有所增长,人均年收入没有明显变化,维持在平均6公石(391公斤)小麦上下;以1990年美元计值的人均收入平均为230美元,最高的年份也不到280美元;农业占GDP比重平均为88%,手工业和商业最高时也没有突破20%;政府税收与GDP之比为3%—9%,平均为5%,明中叶后军费开支占中央政府支出的60%到90%;年均积累率低估值为5.3%,高估值为9%。”见管汉晖、李稻葵:《明代GDP及结构试探》,《经济学》(季刊)2010年第3期。这是明代中后期农业生产陷入内卷化状态的有力佐证。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府税收占GDP3%—9%的比重无法真实反映出定额税课对百姓生活的压力。因为明代的百姓除了完纳定额税课,还要负担递运转输之费,无论粮长解运还是运军递运,百姓都在本色之外承担相当数量的加耗。税课与转输之费比例有多大?笔者找到了两则史料。《明史》称:“(江南)白粮输内府一石,率费四五石。他如酒醋局、供应库以至军器、胖袄、颜料之属输内府者,费皆然。”见张廷玉等:《明史》卷206《马钅录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8册,第5427页。《明宪宗实录》记载,成化八年九月,巡抚延绥右副都御史余子俊等因山陕地区歉收向朝廷奏讨延绥镇守军次年的粮饷草料,从其提供的一份预算清单来看,延绥(今陕西榆林)备虏边兵8万,拥马7.5万匹,其所需粮草的转输费用就高得惊人。当时“每银一钱止籴米七八升,豆一斗,买草七八斤”,即使“米豆每石俱作直银一两,共估银九十四万六千余两,每人运米六斗,共用一百五十七万七千余人;每草一束直银六分,共估银六十万两,每人运草四束,共用二百五十万人,往回两月约费行资二两。共费八百一十五万四千余两。脱用牛驴载运,所费当又倍之。”见《明宪宗实录》卷108,成化八年九月癸丑,第2109页。8万人马所需米豆草折银总计154.6万两,转输之费则达到660.8万两银,为军需数额的4.27倍!由此可见,由于道途遥远、递运艰辛,江南税粮正额与转输耗费的一般比例高达1:4。这一点是我们理解江南重赋绝对不容遗漏的重要一环。
    Ⅰ明代银钱比价并非固定不变,洪武九年规定的钱粮折色比例为:“银一两、钱千文、钞一贯,皆折输米一石,小麦则减直十之二。”(见张廷玉等:《明史》卷78《食货二·赋役》,第7册,第1894—1895页),即银钱比例为1:1000;成化时期降为1:800,弘治、正德、嘉靖年间为1:700,隆庆年间及万历四年前回升至1:800,万历三十九年再降至1:600,万历四十六年复升至1:1000。参见刘利平:《明清时期银钱比价初探》(《肇庆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一文中的《明代银钱比价表》。
    Ⅱ可参见林金树:《论明太祖与农民的经济关系———以土地政策和税粮征收为议题》,《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Ⅰ如弘治元年二月之行耕耤田礼,户部尚书李敏言:“天下之劳苦者,莫如农夫、蚕妇,今皇上躬耕耤田,若不亲见其事,则稼穑之艰难何由而知?乞敕礼部于耕耤仪注内增上、中、下农夫各十人,服常服、执农器引见行礼,然后令其终亩。俟终亩讫,或赐食、赐布以慰其劳,尤见初政重农之意。”弘治帝曰:“朕正欲观农夫艰苦,其终亩庶人只常服从事,仍人赐布一疋。”见《明孝宗实录》卷11,弘治元年二月癸卯,第246-247页。
    Ⅱ可参阅边俊杰:《“一条鞭法”新解》,《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
    Ⅰ只是史仲彬《致身录》称,建文二年三月,建文帝改制期间,“苏松人仍官户部”,这是明史中准许苏松人担任户部官员的一次政制特许,永乐以后,户部任官基本上复遵洪武祖制之禁。见史仲彬:《致自录》,《学海类编》第35册,上海涵芬楼影印本,1920年版,本书第3页第一面。
    Ⅱ明代军费开支大体分为三部分,一为军事工程修缮费用,二为京军与边军年需粮、豆、草、布诸物的转运费用,三为军队年例饷银以及远超年例数额的临时增加的战费。关于明中后期军费、战费之额度及占政府岁入、岁出的比重可参见全汉昇、李龙华《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与《明代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的研究》(《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1972年第5卷第1期、1973年第6卷第1期)、赖建诚《边镇粮饷:明代中后期的边防经费与国家财政危机(1531—1602)》(台北:“中央研究院”、联经出版公司,2008年版)。而明万历、天启、崇祯三朝田赋加派占辽饷的比重,可参见梁方仲编著:《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27—529页。
    Ⅰ例如,“隆庆时,上官恶江南富民专利,有犯必罚至数十百金,严刑追纳,自谓为国家储财。陆平泉语当路曰:‘与其积财以待事,不若安民以省事。’”见吴履震:《五茸志逸随笔》卷7,《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0辑第12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b页。
    Ⅱ参见张芳:《明清农田水利研究》,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8年版,第89—95页。
    Ⅰ明人讲求边事者众,著述亦丰,仅王庸《明代北方边防图籍录》就著录了“九边总图说”30种,“边镇合志”30种,“各边镇别志”64种,“各路关卫区分记”91种。转引自向燕南:《明代北塞军事危机与边镇志书的编纂》,《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
    Ⅱ明代陕西地震共31次,时间分别为:建文时,正统八年,景泰八年,天顺五年,成化八年、十二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弘治元年、十四年,正德元年、六年,嘉靖二年、十三年、十六年、十八年、二十六年、二十七年、三十四年、四十五年,隆庆二年,万历八年、十四年、二十三年、二十七年、三十四年、四十四年,天启四五年、七年,崇祯七年、十四年。
    ①谢肇淛:《五杂俎》卷3《地部一》,上海:上海书店,2001年版,第50页。
    ②邵圭洁:《谈参》,黄宗羲编:《明文海》卷426《杂传》,《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28页。
    ③叶梦珠:《阅世编》卷7《种植》,来新夏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88页。
    ④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四》,第178页。
    ⑤顾清:正德《松江府志》卷4《风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册,上海:上海书店,1994年版,第214页。
    ⑥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五》,第179页。
    ⑦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7—279页。
    ⑧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⑨徐献忠:《布赋》,陈梦雷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313《布部·艺文一》,上海:中华书局,1934年版,第701册,第12页第一面下栏—12页第二面中栏。
    ⑩《苏州风俗考》,陈梦雷编:《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676《苏州府部汇考八》,上海:中华书局,1934年版,第115册,第24页第二面下栏。
    许惟枚:《瀛海掌录》卷4,转引自谢国桢选编:《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3页。
    吴伟业:《吴梅村先生全集》(上册)《诗后集二·木棉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80页。
    《吴江县志》(乾隆朝)卷38《生业》,《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19》,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册,第176b页。
    沈廷瑞:《东畲杂记》,清光绪十三年刻本,国家图书馆藏,转引自谢国桢选编:《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126页。
    徐一夔:《始丰稿》卷1《杂述·织工对》,《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2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41b—142b页。
    葛守礼:《宽农民以重根本疏》(隆庆元年四月戊申),于慎行编纂:万历《兖州府志》卷15《户役志》,济南:齐鲁书社,1984年,第3册,第54页第二面。时间据《明穆宗实录》卷7所记标出。
    范金民、金文:《江南丝绸史研究》,北京: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204、227页。
    《明神宗实录》卷361,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未,第6741—6743页。
    《明穆宗宝训》卷2《理财》,隆庆元年四月戊申第148—150页。
    俞弁:《山樵暇语》卷8,《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52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56a页。
    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上,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3161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7页。另见于汪灏、张逸少:《御定佩文斋广群芳谱》卷66《蔗》,《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4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61a页。
    朱国桢:《涌幢小品》卷2《农蚕》,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3页。
    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上,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3161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7页。
    朱朝瑛:《罍庵杂述》卷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9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857b—858a页。
    佚名:《感时伤悲记》,碑文,《考古》,1960年第10期。
    《明穆宗实录》卷2,隆庆元年春正月丙寅,第49—50页。
    《明武宗实录》卷1,弘治十八年五月己亥,第9—10页。
    《明世宗宝训》卷1,嘉靖八年二月癸卯,第27—31页;《明世宗实录》卷99,嘉靖八年三月甲辰,第2337页。
    《明世宗实录》卷359,嘉靖二十九年四月壬戌,第6432页。
    张廷玉等:《明史》卷72《职官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册,第1740—1741页,第1729页,第1744页,第1737—1738页。
    《明史》卷3《太祖本纪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册,第53页。
    陈志刚:《论明代中央政府权力结构的演变》,《江海学刊》,2006年第2期。
    《明史》卷213《张居正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册,第5646页。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7《苏松江浙人户部带衔》,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册,第126页。
    叶权:《贤博编》,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6页。
    谢肇淛:《五杂俎》卷15《事部三》,第298页。
    朱国桢:《涌幢小品》卷2《白粮》,第41页。
    《明世宗实录》卷351,嘉靖二十八年八月己亥,第6339—6341页。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5《无锡灾荒疏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5页。
    《崇祯长编》卷31,崇祯三年二月戊午,《明实录》附录四,第1734—1735页。
    《崇祯长编》卷31,崇祯三年二月乙卯,《明实录》附录四,第1719页。
    高拱:《高拱全集》下册《问辨录》卷1《大学》,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97页。
    马文升:《马端肃奏议》卷3《思患预防事·择守令以固邦本》,《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31a页。
    马文升:《马端肃奏议》卷2《巡抚事·重守令以广德泽》,《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14a—715a页。
    李东阳等纂,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卷13《举劾》,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版,第1册,第240a页。
    李东阳等纂、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卷13《朝觐考察》,第1册,第238a页。
    何良俊:《四有斋丛说》卷13《史九》,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6页。
    姚文灝:《浙西水利书》卷下《举人秦庆请设淘河夫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29b页。
    姚文灝:《浙西水利书》卷上《吴中水利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89a页。
    《吴江水考》卷5《水议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21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736页,第736页。
    《吴中水利全书》卷21《张应武吴淞江疏浚论》,《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89b页。
    马文升:《马端肃集》卷2《恤百姓以固邦本疏》,陈子龙等辑:《明经世文编》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518页。
    马文升:《马端肃奏议》卷5《豫祈雨泽以兾丰年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49b—750b页。
    程敏政:《篁墩文集》卷28《谢令君张公祷雨活民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98a页。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2《户部·救荒》,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9页。
    《陕西通志》(雍正朝)卷47《祥异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3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79a—686b页。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5《崇祯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马懋才备陈大饥疏》,北京:中华书局,第105—107页,第105—107页。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1上《马世奇》,第520页。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4《钱文俊激变》,第95—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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