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抑或中国性 历法在明末以来的法律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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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源于西方性的现代性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但并非所有事物均可纳入其框架之中。就中国的法律现代性而言,这可突出表现在历法的法律命运及变迁上。作为一种独特法律,自明末清初以来,直到民国乃至新中国早期,虽然西历因素越来越多地注入直至取代中国历法,但现代性并未因此在历法领域得以真正生成和展现,其体现的依然是中国性的本质,现代性仅仅或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这与中国历法的传统正朔观有决定性关联,也与晚清若干纪年思潮的消长、民间对传统历俗的依恋以及革命政治运动的疯狂等有重要关联。在民主政治不断推进的当代中国,历法能给传统历俗以较大宽容和尊重,显得十分明智,因为这既满足了某些适宜的中国性,又充分释放了自己的现代性。其他法律在现代性的全球语境中当以此为借鉴。
引文
[1]对于“现代性”这一众说纷纭的概念,笔者无意去鉴别和论证,因为这无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个如汪晖先生所说的“谁的现代性”问题,或者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问题。不过,笔者在本文中依然有自己的立场:现代性的核心意蕴当最集中地起源于和体现在西方的启蒙思想中,那就是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可以说,启蒙思想所强调的这两种精神塑造了现代西方的整个精神世界。
    [2]当然,由于现代性/现代化具有典型的时间特性且有更丰富的内涵,与西方性/西方化那种突出的空间特性毕竟有所差异,故也不能作简单化的对应等同。现代性/现代化虽源于西方性/西方化,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非西方的推动因素不断融入到现代性/现代化之中,使得现代性/现代化不会呈现出纯粹的西方性/西方化。但客观上必须承认,迄今为止的现代性/现代化,其主导方向和主流内容仍是西方的。
    [3]如徐显明、齐延平:“法理学的中国性、问题性与实践性”,《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刘康磊:“时间抑或地域——宪法学研究之中国性”,《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李佳、李希:“行政法学的中国性问题思考”,《河北法学》2009年第9期;李永成:“经济法的中国性问题分析”,《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等。
    [4](英)李约瑟:《中华科学文明史》(第2册),柯林·罗南改编,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系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页193。
    [5]张闻玉:《古代天文历法讲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页6。
    [6]这以江晓原为主要代表。江先生在关于历法的功能和目的这个问题上,提出了“服务王权星占说”,从而一反那种纯粹从本体意义出发的“服务农业说”。参见江晓原:《天学真原》,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7]据前辈天文学家朱文鑫统计,我国古代各种历法共有一百零二种。参见朱文鑫:《历法通志》,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8]即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
    [9]上述三点的详细论证可参见方潇:“中国传统历法之法意及其对法律时间的影响”,《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5期。
    [10]张培瑜等:《中国古代历法》,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版,页Ⅴ。
    [11]曲安京:《中国数理天文学》,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页20-21。
    [12]如规定私习历法者遣戍,私造历法者处死;钦天监人员终生不得从事其他职业,其子孙也必须学习天文历法,否则就要遣戍。历年《大统历》上均载明:“伪造依律处斩,有告能捕者官赏银五十两,如无本监历日印信,同私历。”
    [13]《明史》(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二百十四·外国七》。
    [14]《明史》(卷三十一)《历一》。
    [15]《明史》(卷三十一)《历一》载徐光启之言:“近世言历诸家,大都宗郭守敬法,至若岁差环转,岁实参差,天有纬度,地有经度,列宿有本行,月五星有本轮,日月有真会、视会,皆古所未闻,惟西历有之。而舍此数法,则交食凌犯,终无密合理。宜取其法参互考订,使与《大统》法会同归一。”
    [16]《明史》(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二百十四·外国七》:“久之书成,即以崇祯元年戊辰为历元,名之曰《崇祯历》。”
    [17]《明史》(卷三十一)《历一》。
    [18]《清史稿》(卷四十五)《志二十·时宪一》:“(顺治元年七月)礼部言:‘钦天监改用新法,推注已成,请易新名,颁行天下。’睿亲王言:‘宜名时宪,以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从之。”
    [19]在《时宪历》的封面上,写有“钦天监钦奉上传,依西洋新法印造时宪历日颁行天下”字样。
    [20]又称“太平天历”,相传由南王冯云山在狱中所创,是为太阳历;以366日为一年,不用闰法;一年分12月,单月31日,双月30日;用太平天国名号纪元,以干支纪年月日。
    [21]孙中山:“临时大总统改历改元通电”,载《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页5。
    [22]学者刘操南认为,欧洲天文学和数学的成就通过印度佛教的东渐在隋唐之际即开始部分传入中国。比如唐开元年间传入的天竺历法《九执历》就是欧洲历学的交流影响之物;《九执历》传入中国,实为在利玛窦之前西学(历)第一次传入中国,只是由于当时学者不予重视,视有若无,成为中国学术史上的一大憾事(参见刘操南:《古代天文历法释证》,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页345-346)。笔者以为,此说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这样的西学传入具有间接性,不具直接性。笔者此处所论主要指直接性的西学影响。
    [23]江晓原:“开普勒天体引力思想在中国”,《自然科学史研究》1987年第2期。
    [24]这是一种试图折衷日心说和地心说的准地心说体系。
    [25]参见曲安京,见前注[11],页50;刘操南,见前注[22],页348。
    [26]之所以称“康熙历狱”,乃谓此案发生于康熙朝。当时康熙帝年幼尚未亲政,辅政的顾命大臣鳌拜不满西洋人参议朝政,于是支持杨光先,制造该案。1665年3月,鳌拜召集大臣200余人共同定案,适逢天空出现彗星,京师连续五日地震,清廷以为天谴可畏,结果汤若望等人免死,但李祖白等五人仍被处斩。
    [27]《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一),“康熙八年八月辛未”。
    [28]参见郑大华:《晚清思想史》,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页149。
    [29](清)凌扬藻:《蠡勺编》(卷三十一)。
    [30](清)王锡阐:《历策》,载[清]阮元:《畴人传》(卷三十五)。
    [31](清)梅文鼎:《雨坐山窗》,载《绩学堂诗抄》(卷四)。
    [32](清)梅文鼎:《上孝感相国》(四之三),载《绩学堂诗抄》(卷四)。
    [33](清)梅文鼎:《历学疑问补》(卷一)。
    [34]梅文鼎主要从三个方面完善了“西学中源”说:一是论证“浑盖通宪”即古周髀盖天之学;二是设想中法西传的途径和方式;三是论证西法与《回回历》即伊斯兰天文学之间的亲缘关系(参见江晓原:“试论清代‘西学中源’说”,《自然科学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5]孙中山,见前注[21],页53-54。
    [36]如同某些地方志记载:“民国创兴,……军、政俱用阳历,民众、农、商,凡年节一切仍用阴历”(参见《昭通县志稿》,载丁世良等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下),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页741)。
    [37]《大公报》描述当时的节日气氛说:“五六日间,士休于校,农游于城,工闲于厂,商停于市肆,红男绿女,熙攘于街衢,花爆灯旗,炫耀于耳目,为问此种光景,何为而发现于今日也?曰:过新年故。夫过新年何足奇?所奇者一月中而过两新年耳。然官样之新年,方瞥眼而去,民俗之新年,又继武而来,亦未始非日新又日新新新不已之象”(参见无妄:“今年所责望于国民者”,载《大公报》1914年1月31日)。
    [38]如1920年《大公报》载文说:“自新旧历并行,政学农工商各界,各行其是,于是才过新年,又过旧年,年年如是,已变成特殊的惯例。”参见无妄:“与己未年话别”,载《大公报》1920年2月16日。
    [39]关于南京国民党废除旧历运动,可参见左玉河:“从‘改正朔’到‘废旧历’——阳历及其节日在民国时期的演变”,《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2期。
    [40]孙中山:“总统新年在桂之演说”,载上海《民国日报》1922年2月23日。
    [41]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就明确将“春节”作为“属于全体者”的法定节日,规定“放假三日”,即“夏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春节假日是该《办法》所有法定节日中放假时间最长的,阳历新年也只放假一日。
    [42]当年18岁的上海玻璃机器厂青年工人章仁兴可谓是发出“广大革命群众要求”的第一人。当时他投书《解放日报》(1月25日),在全国最先发出倡议:“在两条路线和夺权斗争进行得这样尖锐激烈的时刻,我们怎能丢下革命和生产,回乡去过春节呢?不能!不能!坚决不能!”(参见黄卫、房一盟:“1967:取消过年”,《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45期)。
    [43]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为什么春节不放假?》、《让农民过个安定年》两篇读者来信后,部分省区宣布恢复春节放假,次年全国全面恢复旧制。
    [44]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修改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就明确将此三大传统节日增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45]比如近年来江苏泰州市两级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开全国之先,出台了一些尊重善良风俗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有在某些特定时间停止送达、审判和执行等工作的规定。这些特定时间除了春节、中秋、清明、端午等这些先后法定化的传统节日外,还包括那些当事人家中有红白喜事、婚丧嫁娶以及其他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传统习俗及忌讳的时日。对于这种做法,从实效来看已经取得很好效果,并得到了最高院的肯定,认为值得全国法院系统学习和借鉴(参见汤建国、高其才主编:《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的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46]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著名的“论人民民主专政”,明确提出了“联合苏联”的“一边倒”政策,并指出:“一边倒,是孙中山的四十年经验和共产党的二十八年经验教给我们的,深知欲达到胜利和巩固胜利,必须一边倒。积四十年和二十八年的经验,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
    [47]参见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页1480。
    [48]这是1949年9月3日刘少奇秘密访苏回到北平后在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内容(转引自朱元石:“刘少奇一九四九年秘密访苏”,《党的文献》1991年第3期)。
    [49]此外,虽无充分史料可以证明,但完全可以合理推断苏联的节假日体系对新中国节假日的设置和安排有着示范或激励作用,特别是体现在那些带有明显革命色彩和国际性的节日上。
    [50]曲安京,见前注[11],页52。
    [51](明)徐光启:《徐光启集》,王重民辑校,中华书局1963年版,页374-375。
    [52]《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二十五)《子部三十五·杂家类存目二》之《寰有铨》(六卷)条案语。
    [53]比如《四库全书》对待《天学初函》的态度即是最好的例证。《天学初函》是李之藻晚年编印的一套西学丛书,分理编和器编各十种。但《四库全书》对于该丛书的评论却是:“西学之所长在于测算,其短则在于崇奉天主以炫惑人心。”因而在处理上,器编十种全部收入四库,而理编则只收录了《职方外纪》,其余则存目而已。
    [54]如官方常常过完阳历新年,在阴历新年时也不得不放假休息,且不得不以明令方式庆贺;又如1924年,中央气象台台长高鲁对这一年的历书《民国十三年历》特地做了两项改革:一是废除兼载的阴历日期,二是日序排列由左到右。然而,这很快遭到旧历拥护者的攻击,而北洋政府的国务院竟屈服于这种压力,指令从《民国十四年历》起将这两项改革重新改过来。
    [55]如1915年袁世凯复辟帝制与1917年张勋复辟帝制,均全面恢复传统阴历,废除阳历。
    [56]所谓“异化的中国性”,是指突破了传统中国长期形成的具有稳定性的本土资源和传统文化,它以急风暴雨式的革命运动为手段,以捍卫统治者的政权合法性和正统性。
    [57]《史记》(卷二十六)《历书第四》。
    [58]太阳回归年长度实为365天5小时48分46秒,约365.2422天,儒略历则为365.25天,两者有11分14秒之差。
    [59]根据基督教传说,耶稣基督被门徒犹大出卖,被罗马兵丁钉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复活。复活节是基督教最重要的一个节日,象征着重生与希望。早期基督教徒庆祝复活节的日子曾因地而易,较为混乱,后定在每年春分月圆之后第一个星期日。
    [60]格里历的太阳回归年长度为365.2425天,精确度很高。
    [61]正因为此,当西方人发现中国历法的国家地位如此之高,从事历法工作的天文学家享受如此厚遇之时,其惊讶和非议也就不足为奇。如李约瑟在其著中引19世纪奥地利学者弗兰茨·屈纳特的话说:“许多欧洲人把中国人看作是野蛮人的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在于中国人竟敢把他们的天文学家——这在我们有高度教养的西方人的眼中是一种最没有用的小人——放在部长国务卿一级的职位上。这该是多么可怕的野蛮人啊!”(参见(英)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3卷),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页2)。
    [62]阴历辛亥十一月初八日,在上海孙中山寓所,孙中山在与马君武等人的谈话中明确地说道:“从前换朝代,必改正朔,易服色。现在推翻专制政体,改建共和,与从前换朝代不同,必须学习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改用阳历一事,即为我们革命成功后第一件最重大的改革,必须办到。”参见陈旭麓等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页156-157。
    [63]孙中山,见前注[21],页54。
    [64]简而言之,即发生在17至18世纪时期中国天主教徒是否可以行“祭孔拜祖”之礼仪的争论。由于罗马教皇的禁令,引发清朝皇帝康熙及雍正的不满和反制,导致西方传教士几乎全部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在中国的一切传教。
    [65]钱玄同:《钱玄同文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307。
    [66]一是“黄帝以前,历史事实少,孔子以前,历史之事实多,故以黄帝纪年,则纪事一归于简便,而无由后溯前之难”;二是“日本立国,以神武天皇纪年”,“中国之有黄帝,犹日本之有神武天皇”,“取法日本,择善而从”;三是“中国政体,达于专制极点,皆由于以天下为君主私有也。今纪年用黄帝,则君主年号,徒属空文,当王者贵之说,将不击而自破矣”。(刘师培:《刘师培学术文化随笔》,汪宇编,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页222。)
    [67]参见刘师培,同上注,页222-223。
    [68]尚同子:“论纪年书后”,载《新民丛报》第二十六号,“丛录门”。
    [69]同上注。
    [70]孙中山之所以以“黄帝纪年”作为“民国纪年”之前提,固然是考虑到了革命的惯性,但同时也是孙中山的个人妥协。因孙中山当时的改用阳历主张,在其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前遭到大多数代表的反对,后才勉强同意通过。为此,孙中山也需要以“黄帝纪年”的前提纳入作为某种妥协。
    [71]王有兰:“辛亥建国回忆”,载丘权政、杜春和选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下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72]参见高丙中:“作为一个过渡礼仪的两个庆典——对元旦与春节关系的表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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