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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广东妇女权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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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20-30年代广东妇女追求自身权利的历程是近代“人权”大潮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近代中国妇女追求自身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东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和社会地位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厘清广东妇女权利的相关情形,有利于我们清晰地把握当时广东妇女权利的历史风貌和基本特点,同时也可以看到其存在的缺陷,对至今仍然存在的妇女权利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反思历史,总结经验教训以资于当代的人权建设。
     本文试图对20-30年代广东妇女追求自身权利的情形予以探讨,并力图反映近代广东妇女权利自身的特点。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章分析了近代妇女权利产生的历史背景,指出这一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近代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近代西方人权、女权思潮影响的产物,同时也试图从中国内部找到其自身的因素,认为中国社会反传统因素为妇女权利的产生提供了本土资源。
     第二章以阐述20-30年代广东妇女的受教育权情形为中心,追溯了近代以来妇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情形,指出20-30年代广东兴起妇女受教育权具有了相对较好的舆论环境和政治环境,广东亦因之举办了诸多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妇女教育,但是广东妇女教育的政治主导性和功利性的缺陷也暴露无遗。
     第三章阐述了近代广东妇女争取经济权的努力。文章阐述了妇女争取经济权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对“自梳女”现象进行了经济视角的分析;探讨了广东妇女在国民党领导下对劳动权、职业平等权和财产权的追求,取得了诸如《妇女运动决议案》、《工厂法》和30年代国民党民法《继承编》对妇女经济权益的保护;共产党则宣传了女工的经济权益、领导广东妇女在工作中加强团结,为经济利益进行了一系列的罢工。
     第四章分析了广东妇女获取婚姻自由和平等权的情形。指出了广东妇女争取婚姻自由和平等权是在全国的大背景下发生的;分析了近代广东传统婚俗的陋习;指出共产党为了争取妇女的支持采取了相对激进的婚姻措施;阐明了国民党主张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并颁布法律,但是出现了法律在广东实际应用过程中不得不迁就地方实情而同婚姻自由平等的本意相悖的情形;最后阐述了广东地区试图从规范结婚礼仪的角度去实现婚姻自由和平等。
     第五章着眼于广东妇女参政情形的讨论。指出了20——30年代广东妇女参政的历史背景是复杂、多样的,阐明了广东妇女对国民革命的积极支持的态度和在国民会议与在国大代表竞选中的积极表现;也指出了国民党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妇女结社权由开始的支持转为后来的限制;最后还阐明了共产党发动妇女参加政治斗争、组织赤色工会和鼓励妇女参与政权的情形。
     第六章主要分析了当时妇女特殊群体的的权利问题。近代广东有不少的特殊群体妇女,主要包括婢女、娼妓、瞽女和被溺之女婴。本章分析了从制度上废除婢女和娼妓的必要性,阐明了当时社会所采取的一系列诸如劝告、解放、救济和处罚措施来为废除奴婢服务;营造巨大的声势来反对娼妓的合法化;也分析了当时社会为了救助瞽女和禁止溺女,民间和政府所作的努力,指出其严谨的程序显然有利于对特殊群体女性权利的保护。
     结论部分则对全文作了总结。首先,指出20世纪20-30年代广东妇女同以前相比所取得的法律上的成就,并着重强调了实际权利与法律权利相比还相去甚远并影响至今;其次,也阐明了近代广东妇女争取权利的斗争缺乏统一的组织和领导;再次,揭示近代广东妇女权利运动从属于民族民主革命,具有明显的工具性价值并最终服务于政党政治利益的需要;最后,指出尽管近代广东妇女权利的争取仍然有“男性特色”,但是已经受到相当的削弱。
In the 1920-1930s, the movement of Canton women seeking rights was one of important parts of seeking“human rights”in China. It brought about profound influence to Canton women’s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rights and social status. To make clear the relevant condition of Canton women’s rights is beneficial for us to master the change of women’s rights and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d we can also see its defects clearly. At last we can learn much from Canton women’s rights history and make the best use of it to serve the contemporary construction of human rights.
     The author discussed the condition of Canton women’s seeking rights movement and reflect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anton women’s rights. The paper can be divided into seven parts.
     In chapter one the author probed into the background of women‘s rights, pointed out that on the one hand, it was the result of modern Chinese economy development, on the other hand, it was the product of modern Chinese trend of thought of“human rights”influenced by western countries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author tried to find the internal factor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 and think the anti-traditional factors provide the native resources for the producing of women’s rights.
     In chapter two the author expounded Canton women’s educational rights, traced back the relevant condition of women’s educational rights, analyzed the background of Canton women’s educational rights, pointed out that in Guangdong there was a relatively good media and political environment under which different kinds of women schools arose. However the women’s education in cities is more concerned than the condition in country and that public power tried to infiltrate women’s education.
     In chapter three the author clarified the efforts to get the economic rights. The author expounded the possibility and necessity of Canton women getting economic rights, analyzed“the women combing by themselves”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economy, probed into the pursuit of labor, the right of equal work, property right and the economic rights contained in“Women Movement Draft Resolution”,”Factory Law”and“Law of Succession”in Civil Code gotten by Canton women through the leading of Guomindang Party; however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propagated women’s economic rights, strengthened uniting women in work and led the women to striking for economic interests.
     In chapter four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condition of Canton women striving for marriage freedom and equality, pointed out that it occurred under the whole national background.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corrupt customs in traditional Canton marriage, pointed out that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dopted relatively radical policy in order to get the support from women, clarified that Guomindang Party maintained the freedom of marriage and divorce and pointed out the practical change against marriage freedom and equality in Canton to yield to the social practical necessity. At last the author clarified the standard marriage ceremony was advocated to get the marriage freedom and equality.
     In chapter five the author focused on discussing the situation Canton women took part in the politics, pointed out that the situation Canton women participated in politics is sophisticated, clarified the Canton women’s active attitude of support to“Guomin Revolution”and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National Conference and the running for deputies of National Congress, analyzed the change of women association rights from being supported to being limited by Guomindang in order to maintain its interests. At last the author clarified that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mobilized the women to participate in politics, organized Red Union and encouraged women to take part in political power..
     In chapter six,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rights the special women group should have. There are many special group women in modern Canton, including servant-girls, prostitutes, blind women and the drowned girls etc.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necessity abolishing the institutions of servant-girls and prostitutes, clarified the lists of measures such as persuading, liberating, making a remedy and penalizing adopted by the government to serve the abolishing of servant-girls, construct a great momentum to be against legal prostitue and analyzed the efforts taken to save blind women and forbid drowning girls and pointed out the strict process is beneficial to guaranteeing special group women’s rights.
     In the ending part, the author made a summary. Firstly the author pointed out that Canton women in 1920s-1930s made more legal success compared with before and emphasized that there was a big distance between practical rights and legal rights and the influence exists until now; secondly the author pointed out that the movement for Canton women’s rights lacked of unitary organization and leading; thirdly the author emphasized the movement for modern Canton women’s rights was subordinate to national revolution and democratic revolution, had instrumental value and at last served the necessity for political party’s interests; at last the author pointed out although the movement for Canton women’s rights ha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le as had in other places in China, it was to some extent weakened .
引文
① 孙萌:《妇女人权实现障碍研究》,见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 1 卷第 463 页,山东人民出版社。
    ①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28 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未刊博士论文,1996 年。
    ② 参阅李细珠:《性别冲突与民出政治民主化的限度》,《历史研究》第 69—83 页,2005 年第 4 期。
    ③ 蓝裕业:《“三八”节与妇女运动》,见《工人之路特号》,1926 年 3 月 5 日、6 日。
    ④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单行本第 24 页,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 卷第 250 页,人民出版社 1974 年版。
    ⑥ 广州在唐宋时期就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也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到清朝,在鸦片战争之前,更是中国对外交往的唯一合法港口城市。
    ① 在 20 年代末期到 30 年代中期,在“南天王”陈济棠控制时,妇女权利、特别是受教育权和经济权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不仅仅扩展了一般妇女群众的权利,而且也涉及到了特殊群体妇女权利的保护,包括童养媳、婢女、妓女、瞽女和被溺女婴的权利。
    ② 比较重要的有 1920—1936 年的《广东省政府公报》、《广东省行政周刊》、《广东省政府周报》、《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8 辑、《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广州《民国日报》(1921—1936 年)、《新海丰》、《雄声》、《妇女之声》、《广东群报》、《广东青年》、《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会刊》、《陆安日报》、《工人之路特号》等。
    ① 有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反映了近代中国妇女的权利和地位,但是它们差不多都局限在“五四”运动以前,而且也基本上是从整体的角度来对妇女权利、法律地位等进行论述,比如:1913 徐天啸的《神州女子新史》)、1923 年梅生编《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1928 年赵凤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20 世纪 20年代陈东原的《中国妇女生活史》、1935 年麦惠庭的《中国家庭改造问题》等。
    ① 杨立新:《人格权法专论》,第 373 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
    ① 李又宁:《传统对于近代中国妇女的影响》,见《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 18 编,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
    ① 连玲玲:《四十年来家国:评介 Chinese Visions of Family and State,1915-1953》,见:(台湾)近代中国妇女史编辑委员会:《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 12 辑 289 页,易风格数位快印有限公司,2005 年。
    ② 该部分内容曾参阅香港学者叶汉明:《妇女、性别及其他:近廿年中国大陆和香港的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及其发展前景》,(台北)近代中国妇女史编辑委员会:《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 13 辑第 107—163 页,易风格数位快印有限公司,2005 年。
    ① 李启成:《晚清各级审判厅研究》第 13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
    ② 徐显明:《人权研究》第 1 卷第 229 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年。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第 45 页,人民出版社 1992 年。
    ① 恽代英:《妇女解放运动的由来和其影响》,《妇女周报》国庆日增刊,1923 年 10 月 10 日。
    ① 参阅彭南生:《近代中国“半工业化”农村中的经济社会变迁》,《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 年第 1 期。
    ② 王会悟:《中国妇女运动的新趋向》,《妇女声》第 3 期,1922 年月 10 日。
    ① 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新青年》第 7 卷第 2 号。
    ② [加]许美德等:《中外比较教育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 65 页,转引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5 年,第 294——295 页。
    ① 夏勇先生在讨论人权问题时指出:“人权”与中国传统文化无根本冲突,“我们不能因为中国传统社会不讲人权,就得出人权原理与中国传统水火不相容的结论”,参见氏著:《人权概念的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年,第 179 页。
    ② 郑观应:《盛世危言》,见《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334 页。
    ③ 何启、胡礼垣:《?劝学篇?书后》,《新政真诠——何启胡礼垣集》,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397 页。
    ④ 康有为:《大同书》第 152 页,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
    ⑤ 钱钟书主编:《康有为大同论二种》第 188 页,三联书店 1988 年版。
    ⑥ 钱钟书主编:《康有为大同论二种》第 183 页。
    ⑦ 梁启超:《新民说》,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上册)第 136 页,三联书店1960 年版。
    ① 梁启超:《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上册第 30 页。
    ② 严复:《辟韩》,见《严复集》第 1 册第 35 页,中华书局 1986 年版。
    ③ 严复:《论世变之亟》,见《严复集》第 1 册第 2—3 页。
    ④ 谭嗣同:《仁学》,见《谭嗣同全集》下册第 303 页,中华书局 1981 年版。
    ⑤ 梁启超:《戒缠足会叙》,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 121 页,上海中华书局印行,出版时间不详。
    ⑥ 钱钟书主编:《康有为大同论二种》第 314——315 页。
    ⑦ 钱钟书主编:《康有为大同论二种》第 12 页。
    ⑧ 谭嗣同:《仁学》,见《谭嗣同全集》下册第 348——349 页。
    ⑨ 谭嗣同:《仁学》,见《谭嗣同全集》下册第 351 页。
    ⑩ 竹庄:《论中国女学不兴之害》,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924 页。
    ① 丁初我:《女子家庭革命说》,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927 页。
    ② 亚卢(柳亚子):《哀女界》,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936 页。
    ③ 亚特:《论铸造国民母》,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932 页。
    ④ 秋瑾:《敬告姊妹们》,见《秋瑾集》第 14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 年版。
    ⑤ 林士英:《论女子当具独立性质》,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836页。
    ⑥ 邹容:《革命军》,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675 页。
    ⑦ 孙中山:《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见《孙中山全集》第 2 卷第 411 页,中华书局 1982 年版。
    ⑧ 竹庄:《论中国女学不兴之害》,见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 1 卷(下册)第 922 页。
    ⑨ 秋瑾:《精卫石》,见《秋瑾集》第 126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 年版。
    ⑩ 参阅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20 页,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 年。
    ① 柯文在表达其研究构想时,使用了文化人类学“移情”(empathy)的概念,并把它看作是“中国中心观”的核心概念之一。移情不等同于认同,而是要尊重研究对象,“力图对任何特定的非西方社会的历史,从自身的情况出发,通过自身的观点加以认识”。在研究中国时,则应当“进入中国内部,开始了解中国人自己是怎样理解感受他们最近的一段历史的。”见氏著《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 1989 年中译本,序言,第 2—6 页。
    ②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见张岱年主编:《戴震全书》(六),黄山书社 1995 年版。
    ③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下“权”,见张岱年主编:《戴震全书》(六),黄山书社 1995 年版。
    ①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见张岱年主编:《戴震全书》(六),黄山书社 1995 年版。
    ② 胡适:《戴东原的哲学》,《国学季刊》(北京大学)第 2 卷第 1 期,1925 年 12 月,转引自吴效马《五四时期女性、儿童个性解放思潮研究》第 66、68 页,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未刊博士论文,1998 年。
    ① 王晴霓:《两性的道德》,《曙光》1 卷 5 号,1920 年 3 月,转引自吴效马《五四时期女性、儿童个性解放思潮研究》第 69—70 页,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未刊博士论文,1998 年。
    ① 沈学休:《妇女运动要注意妇女教育》,《新学生》半月刊第 15 期,1924 年 3 月 1 日。
    ② 蔡家帮:《女子为什么要读书》,《新海丰》第 1 卷第 1 号,1921 年 9 月 1 日。
    ① 修:《什么是妇女道德》,《新学生》半月刊第 21 期,1924 年 6 月 1 日。
    ② 缘济:《女权运动与女子教育》,广州《民国日报》1928 年 3 月 8 日。
    ③ 昭慈:《女子求学中一个最大的问题》,《雄声》第 1 期,1925 年 5 月 15 日。
    ④ 《广东省[党部]青年部召开广东全省青年运动人员大会关于妇女运动决议案》(1925 年 4 月 16 日),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52 页,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档案馆编,1991 年 4 月。
    ⑤ 余熟:《中国女子教育与女子解放》,见《新学生》半月刊第 15 期,1924 年 3 月 1 日。
    ⑥ 《广东省[党部]青年部召开广东全省青年运动人员大会关于妇女运动决议案》(1925 年 4 月 16 日),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52 页。
    ① 昭慈:《女子求学中一个最大的打击》,《雄声》第 1 期,1925 年 5 月 15 日。
    ② 罗际康:《对于?女子求学中一个最大打击?一文的感想》,《雄声》第 3、4 期合刊,1925 年 9 月 30 日。
    ③ 邝庸:《今后女权运动方针》,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15 日。
    ① 王秀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女子教育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2001 年第 3 期。
    ② 参阅王秀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女子教育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2001 年第 3 期。
    ① 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23—24 页。
    ②《孙中山在广东女子师范第二校的演说》,见《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 357 页,中华书局 1982 年版。
    ①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26—36 页。
    ① 周大林:《余的妇女观》,《新海丰》第 1 卷第 1 号,1921 年 9 月 1 日。
    ②《中国共产党妇女部关于中国妇女运动的报告》,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03 页。
    ③ 刘蘅静:《对于制定法律的几点小意见》,《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④《女佣传习所开学》,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4 月 30 日。
    ⑤《女子投考商校之踊跃》,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9 月 17 日。
    ⑥《投考女子英文学校之拥挤》,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4 日。
    ⑦ 见《妇女周报》第 65 期,1924 年 12 月 27 日。
    ⑧《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纲领》,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59 页。
    ①《本省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一览表(节录)》,《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8 期,1929 年 10 月 3 日。
    ①《省民众训练委员会函关于上海市妇女协会请政府禁止蓄婢及扩大妇女识字一案》,《广东省政府周报》第62、63 期合刊,1928 年。
    ②《教育厅训令(第一三三八号)》,《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51、152 合刊,1931 年 5 月 10 日。
    ③《教育厅训令(第一四二二号》,《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53、154 期合刊,1931 年 5 月 31 日。
    ① 徐毓燕:《论女子的武力复兴》,《妇女之声》第 13 期,1936 年 4 月 1 日。
    ② 吴采兰:《女子军事教育之影响》,《妇女之声》第 13 期,1936 年 4 月 1 日。
    ③《中等以上学校军事训练委员会女生救护训练实施方案》,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78—479 页。
    
    ①《令发女生救护训练教育大纲细则》,《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28 期,1933 年 7 月 10 日。
    ②《核准高中以上学校女生救护训练计划》,《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24 期,1933 年 5 月 31 日。
    ③《广东省教育厅令发妇女补习学校办法大纲》,《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67 期,1931 年 10 月 10 日。
    ①《核准广州市公私立护士学校组织章程》,《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308 期,1935 年 9 月 30 日。
    ② 阎广芬:《中国女子与女子教育》第 359—360 页,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
    ③ 1928 年 11 月广东公布的全省公私立中等以上女子学校一览表表明:全省有 32 所中等以上女子学校,2/3以上分布在广州,其他零星分布在一些县城,农村妇女教育基本还无从谈起。见《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8期,1929 年 10 月 3 日。
    ① 纪尔曼:《妇女与经济》,上海学术研究会,1929 年。
    ① 参阅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177—178 页。
    ② 陈独秀:《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广东群报》1921 年 1 月 4-—8 日。
    ③ 邝庸:《今后女权运动方针》,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17 日。
    ④ 刘衡静:《妇女解放与妇女职业》,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8 日。
    ⑤ 天籁:《妇女节中的革命妇女》,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8 日。
    ① 湘芷:《妇女职业与妇女地位》,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8 日。
    ② 秋霖:《废娼问题》,《广东群报》1921 年 1 月 4——10 日。
    ③ 刘衡静:《妇女解放与职业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8 日。
    ①《顺德青年妇女运动状况》,《广东青年》第 1 期,1926 年 1 月 20 日。
    ② 邝庸:《今后女权运动方针》,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16 日。
    ① 参阅吕美颐:《走出中世纪——近代中国妇女生活的变迁》第 70—77 页的内容,广东人民出版社、华夏出版社,1996 年版。
    ② 佟新:《异化与抗争——中国女工工作史研究》第 21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年。
    ① 佟新:《异化与抗争——中国女工工作史研究》第 22、23 页。
    ② 表 1、表 2 资料均来自《异化与抗争——中国女工工作史研究》第 35、36 页。
    ① 佟新:《异化与抗争——中国女工工作史研究》第 37 页。
    ① 吕美颐:《走出中世纪——近代中国妇女生活的变迁》第 85 页。
    ② 叶春生:《珠三角的“自梳女”》,《妇女研究》2001 年第 3 期。
    ① 陈遹真:《自梳女与不落夫家》,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广东风情录》,广东人民出版社,第 24页,1987 年。
    ② 罗素:《顺德缫丝女工生活回忆》,转引自王丽:《近代广东女子的独身现象》,《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 3 期。
    ① 叶汉明:《华南家族文化与自梳风习》,见李小江等主编:《主流与边缘》第 88 页,三联书店,1999 年。
    ②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73—77 页。
    
    ①《国民党广州党务消息》,上海《民国日报》1924 年 3 月 29 日。
    ②《中央妇女部 1924 年 3 月至 1925 年 12 月工作报告》,《妇女之声》第 6 期。
    ③《国民党救护所招生》,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11 月 10 日。
    ④ 邓颖超:《民国十四年的广东妇女运动》,《妇女之声》第 4 期,1926 年 1 月 1 日。
    ⑤《丝厂的女工生活》,《少年先锋》第 1 卷第 12 期,1926 年 12 月 21 日。
    ①《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五一”节告全国劳苦妇女同胞》,《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246 页。
    ② 谈社英:《中国妇女运动史》第 163 页,上海书店,1937 年,见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76 页。
    ③ 章明:《妇女问题与国民党》,《新学生》半月刊第 15 期,1924 年 3 月 1 日。
    ④《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宣言及纲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第 396 页,人民出版社,1986 年。
    ⑤《海丰妇女解放协会宣言》,《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56--157 页。
    ⑥《海丰妇女解放协会组织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57 页。
    ⑦《妇女运动决议案》,《政治周报》第 6、7 期合刊,1926 年 4 月 10 日。
    ① 季膺:《女性劳动者今日应走之路》,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29 日。
    ② 廖奋牺:《1926 年广州车衣女工奋斗之经过》,《赤女杂志》1926 年 10 月 20 日。
    ① 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80 页。
    ②《抄发工厂设置哺乳室及托儿所办法大纲》,《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333 期,1936 年。
    ③《中共广东省委第二次扩大会议关于目前政治任务与工作方针决议案》(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52 页。
    ①《国际劳动妇女日宣传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89 页。
    ②《中国共产党告全国劳动妇女书》,《红旗》第 70 期,1930 年 1 月 11 日。
    ③《中共广东省委通告(第 5 号)》,《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6 页。
    ④《中共广东省委通告(第八十四号)》,《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79 页。
    ①《中共广东省委通告(第 5 号)》,《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5 页。
    ②《中共广东省委给海陆惠紫特委综合性工作指示信(1930 年 5 月 29 日)》,《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00 页。
    ③《补助女界联合会广东总会经费案》,《广东行政周刊》第 20 期,1927 年。
    ④《国际劳动妇女日宣传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89 页。
    ① 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91 页。
    ② 金一:《女界钟》第 50——51、52——53 页,上海大同书局 1903 年版。
    ③《女子参政同盟会代表唐群英宣言书》,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主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中国妇女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597—598 页。
    ① 何黎萍:《中国妇女争取财产权和继承权的斗争历程》,《北京社会科学》,1998 年第 4 期。
    ② 吴虞:《女权评议》,转引自何黎萍:《民国前期女权运动》第 91 页。
    ③ 王警涛:《女子受遗权和继承权》,《解放画报》,1921 年第 10 期。
    ④ 程俊英:《中国法律上女子地位底研究》,《北京女学界联合会会刊》第 1 号,1922 年 2 月。
    ①《女子应有承继产业权》,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7 月 16 日。
    ② 罗守颐:《男女平等法律争议》,《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③ 重瞳:《女子结婚后承受遗产问题》,广州《民国日报》1923 年 9 月 10 日。
    ① 新枝:《给同学的一封信——讨论妇女问题》,《青年之光》半月刊第 1 期,1924 年 11 月 30 日。
    ② 一知:《妇女解放与劳工运动》,《中国青年》第 67 期,1925 年 2 月 1 日。
    ③ 那时国民政府尚在广州,没有设立司法部或者司法院,司法行政委员会是最高的司法行政机关。
    ④ 刘朗泉:《我国女子取得财产继承权的经过》,《妇女杂志》17 卷第 3 号第 17 页,转引自:赵晓耕 马晓莉:《于激变中求稳实之法——民国最高法院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权的解释例研究》,http://www.civillaw.com.cn/ wenzhang/default.asp?id=28380
    ⑤《广东新学生社女社员宣言》,《妇女周报》第 65 期,1924 年 12 月 27 日。
    ⑥《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纲领》,《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册第 160 页。
    ①《海丰妇女协会组织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册第 157 页。
    ② 郭卫:《最高法院解释例全文》第 6 页,上海法学编译社,1946 年,转引自赵晓耕 马晓莉:《于激变中求稳实之法——民国最高法院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权的解释例研究》,http://www.civillaw.com.cn/wenzhang /default.asp?id=28380。
    ③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女权运动》第 94—95 页。
    ① 孙伊:《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当代中国研究》,2005 年第 4 期。
    ① 参阅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201 页。
    ② 耿云志:《中国新文化的源流及其趋向》,《历史研究》,1994 年第 2 期。
    ③ 罗隆基:《论人权》,《新月》第 2 卷第 5 期。
    ④ 恽代英:《结婚问题之研究》,《东方杂志》第 16 卷第 7 号。
    ⑤ 陆秋心:《婚姻自由和德谟克拉西》,《新妇女》第 2 卷第 6 期。
    ① 参阅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197—200 页。
    ②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39 页。
    ① 冰村:《两个女子的婚姻问题》,《共进》,第 23 期。
    ② 参阅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202 页。
    ③ S:《买卖式的婚姻》,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13 日。
    ④ 屏:《打倒买卖式的婚姻》,《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⑤ 张蕙影:《这样贸易式的结婚仪式,还不应该废掉吗?》,《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会刊》第 2 期,1925 年 9 月 1日。
    ① 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202 页。
    ② 远公:《童养媳之来因及应早废除之重要》,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7 月 23 日。
    ③ 邱一鸿:《什么是贞操》,《妇女之声》第 15 期,1926 年 4 月 21 日。
    
    ① 风蔚:《贞洁问题》,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8 月 21 日。
    ② 罗守颐:《男女平等法律争议》,《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③ 风蔚:《贞洁问题》,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8 月 21 日。
    ① 瑟庐:《从七出上来看中国妇女的地位》,《妇女杂志》第 8 卷第 4 号,转引自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203 页。
    ② 张威:《恋爱与革命》,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4 月 21 日。
    ③ 凤雏:《恋爱问题》,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9 月 3 日。
    ① 永生:《恋爱与结婚》,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4 月 12 日。
    ② 胡耐安:《广州妇女的贞操与社交》,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4 月 18 日。
    ③ 秋水:《自由恋爱的研究》,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1 月 4-—8 日。
    ④ 宪文:《改良婚姻问题研究》,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4 月 5 日。
    ⑤ 萧啸云:《敬告广东的女界青年》,《广东青年》第 3 期,1926 年 3 月 31 日。
    ⑥ 秋水:《自由恋爱的研究》,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1 月 4-—8 日。
    ① 元:《为什么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6 月 14 日。
    ① 郎擎霄:《男女社交之我见》,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5 月 4 日。
    ② 达苍:《婚姻之意义》,广州《民国日报》,1928 年 10 月 8 日。
    ③ 宪文:《改良婚姻问题研究》,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4 月 5 日。
    ①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59 页。
    ② 芝瑛:《离婚原因与防止法》,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8 月 9 日。
    ③ 刘蘅静:《对于制定法律的几点小意见》,《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④ 罗守颐:《男女平等法律争议》,《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⑤ 刘蘅静:《对于制定法律的几点小意见》,《妇女之声》第 25 期,1926 年 11 月 5 日。
    
    ① 张威:《恋爱与革命》,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4 月 21 日。
    ② M.S.:《读了?恋爱与革命?以后》,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4 月 24 日。
    ③ 徐谷冰:《革命青年的恋爱问题》,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5 月 7 日。
    ① 阮康乐:《家庭问题之讨论》,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7 月 22 日。
    ① 彭泽:《寡妇再嫁》,《新海丰》第 1 卷第 1 号,1921 年 9 月 1 日。
    ②《本省各县嫁娶风俗述略——省府民政厅调查所得之各县报告》,《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5 辑第199 页。
    ①《本省各县嫁娶风俗述略——省府民政厅调查所得之各县报告》,《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5 辑第197—222 页。
    ②《中共广东省委给顺德县委指示信(卫字第四号)》(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2页。
    ①《中共潮安县委报告》,《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66 页。
    ②《中共东江特委扩大会议关于目前政治任务及一般工作决议案》(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1 辑第 422 页。
    ③《中共两广省委给东江特委的指示信》(新编东字第 11 号)(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30 页。
    ④《全国苏维埃区域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红军第十一军(东江)报告》(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8。
    ⑤《中共东江特委规定苏维埃各种法令的通告》,《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67 页。
    ⑥《国际劳动妇女日宣传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0、391 页。
    ⑦《国际劳动妇女日宣传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1 页。
    ⑧《广东省东江苏维埃惠州十属特别委员会代表报告》(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12页。
    ①《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妇女之声》第 6 期,1926 年 1 月 21 日。
    ② 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第 905 页,正中书局 1937 年版,。
    ③ 参阅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第 58 页。
    ①《令禁卖妻陋俗》,《广东省政府公报》,1933 年 11 月 30 日。
    ① 粱新枝;《新兴县的一个女性叛逆者》,《少年先锋》第二卷第 18 期,1927 年 3 月 21 日。
    ①《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代表大会情形》,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5 月 22 日。
    ②《广东妇女协会之执委会议——通过三八节提案七宗》,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9 日。
    ③《广东妇女协会之执委会议——通过三八节提案七宗》,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8 日。
    ① 刘王立明:《中国妇女运动》,第 117 页,商务印书馆 1935 年版。
    ② 孔安赐:《中国六大都市的人口及其增减》,中国科学社出版,1938 年版。
    ③ 潘光旦:《中国之家庭问题》第 83—86 页,上海新月书店,1929 年版。
    ① 蒋贤平:《论南京国民政府离婚法》,见:http://www.china1840-1949.com/modern/shownews.asp?NewsID=531
    ② 陈蕴茜、叶青:《论民国时期城市婚姻的变迁》,《近代史研究》,1998 年第 6 期。
    ①《实施节约革除陋习规则》,见《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64 期,1934 年。
    ① 作者认为:参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参政是指妇女参与国家政治,它适合一切情况的妇女参政要求,包括不同方式、不同特征、不同内容的参与各种政治活动和政治组织。狭义参政则指妇女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管理,即要求近代民主政治下的妇女选举和被选举权,包括出任政府官员、选举政府官员的活动等。本文是从广义的角度来探讨妇女的参政权。
    ① 1851 年,英国女子开始上书上议院,1870 年又向下议院提出要求女子参政的问题,但都因为国会的反对而先后遭到否决。1908 年,又由议员斯坦卡氏介绍,向议会提出妇女参政法案,终于以 271 对 92 票的多数通过议院的二读,不料 1910 年进行三读时又遭到否决。见王家俭:《民初的女子参政运动》,见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 19 编:民初政治(一)第 681 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 年。
    ② 参阅王家俭:《民初的女子参政运动》,见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 19 编:民初政治(一)第 677——682 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 年。
    ③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第 360 页,上海书店 1937 年版。
    
    ① 严昌洪:《唐群英与民初女子参政运动》,《贵州社会科学》,1998 年第 4 期。
    ② 吴淑珍:《中国妇女参政运动的历史考察》,《中山大学学报》1990 年第 2 期。
    ③《中华民国女界代表上参议院书》,《时报》,1912 年 2 月 27 日。
    ④《女子参政会上孙中山书》,《民立报》,1912 年 3 月 23 日。
    ①《女子参政同盟会力争参政权》,《时报》,1912 年 3 月 23 日。
    ② 参阅吴淑珍:《中国妇女参政运动的历史考察》。
    ① 向警予:《中国最近妇女运动》,《向警予文集》第 85 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②《女子为什么要参政?》,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70 页。
    ③ 剑峰:《我对于中国女子参政的意见》,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 8 月 6 日。
    ① 吴汉章:《女子参政问题》,《互助》第 1 卷第 1 期,1926 年 7 月 1 日。
    ② 一知:《妇女解放与劳动解放》,《中国青年》第 67 期,1925 年 2 月 1 日。
    ③ 尚真:《我对于中国妇女的希望》,《新学生》半月刊第 31 期,1925 年 3 月 1 日。
    ① 剑峰:《我对于中国女子参政的意见》。
    ② 斐然:《女子参政问题》,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2 月 6 日。
    ③ 吴汉章:《女子参政问题》。
    ④ 吴汉章:《女子参政问题》。
    ⑤ 剑峰:《我对于中国女子参政的意见》。
    ① 蕙:《敬告女同胞》,《新学生》半月刊第 15 期,1924 年 3 月 1 日。
    ② 若侬:《校中杂感——妇女解放前途的悲观》,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9 月 24 日。
    ③ 曾平澜:《读了若侬君的?妇女解放前途的悲观?之后》,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9 月 29 日。
    ① 若侬:《再论妇女解放前途的悲观》,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10 月 5 日。
    ② 曾平澜:《妇女前途不应该悲观》,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10 月 9 日。
    ③ 潮芷:《读了<妇女解放前途的悲观>后》,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10 月 14 日。
    ① 章明:《妇女问题与国民党》,《新学生》半月刊第 15 期,1924 年 3 月 1 日。
    ②《何部长对于妇女运动之谈话》,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12 月 10 日。
    ③ 何香凝:《国民革命是妇女唯一的生路》,《人民周刊》第 3 期,1926 年 2 月 24 日。
    ① 慕青:《和女同胞谈几句实话》,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10 日。
    ② 卢淑颖:《妇女运动与国民革命》,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22 日。
    ③《妇女应当参加国民革命》,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8 日。
    ④ 夏松云:《第二次运动大会与妇女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5 月 1 日。
    ⑤ 季岳:《妇女运动与劳工运动》,《新学生》半月刊第 15 期,1924 年 3 月 1 日。
    ① 恰光:《“三八”节的意义和我们应有的工作》,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3 月 8 日。
    ②《国民会议促成会全体代表之内政问题议决案》,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6 月 3 日。
    ③ 张克勤:《妇女解放运动与革命》,《赤心评论》第 3 期,1924 年 7 月 1 日。
    ① 一知:《三八国际妇女日》,《人民周刊》第 4 期,1926 年 3 月 4 日。
    ② 吴显玉:《妇女运动的途径》,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9 日。
    ③ 碧梧:《过去的一年》,《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4 辑第 115 页。
    ④《广东女子的参政运动》,《解放画报》,1921 年第 10 期。
    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 年),第 181 页。
    
    ① 孙中山:《在广东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校庆纪念会的演说》,《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册第 95 页。
    ② 杨之华:《女同胞们快起来反对善后会议》,《妇女周报》第 65 期,1924 年 12 月 27 日。
    ③《为国民会议敬告姐妹同胞》,《新学生》半月刊第 30 期,1925 年 2 月 16 日。
    ④《国际妇女日宣传大纲》,《工人之路特号》,1926 年 3 月 4 日。
    ⑤《广东电话局女司机联合会“三八”妇女国际日敬告同胞》,《陆安日刊》,1925 年 3 月 25 日。
    ⑥《广东新学生社女社员宣言》,《妇女周报》第 65 期,1924 年 12 月 27 日。
    ①《广东女界之激昂通电》,《京报》1925 年 1 月 30 日。
    ②《三月八日广州举行国际妇女节运动》,《妇女日报》第 68 号,1924 年 3 月 15 日。
    ③《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宣言》,《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64 页。
    ④《海丰妇女解放协会组织大纲》,《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57 页。
    ⑤《海丰妇女解放协会纲领》,《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58 页。
    ⑥《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为统一广东敬告同胞》,《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90—191 页。
    ⑦《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为顺德农民敬告各界同胞》,《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91 页。
    ①《广州妇女解放协会反对日本出兵满州通电》,《工人之路特号》,1926 年 1 月 15 日。
    ②《市妇女部反对关税会议通电》,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10 月 20 日。
    ③《妇女解放协会拥护复工条件》,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10 月 24 日。
    ①《致上海总工会函》,《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3 辑第 248 页。
    ②《广东各界妇女纪念“三八”节之集会》,《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党务月报》第 1 期,1926 年 5 月。
    ③《妇女解放协会拥护北伐宣言》,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6 月 21 日。
    ④《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宣言》,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1 月 18 日。
    ① 郭顺清:《广东妇女运动之回顾与展望》,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9 月 4 日。
    ② 曙明:《国代竞选之妇女运动的价值》,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9 月 11 日。
    ③ 亦瑜:《竞选与妇女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月 25 日。
    ④《妇女运动与竞选》,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9 月 11 日。
    ①《女联会电争国大代表权》,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6 月 21 日。
    ②《妇女界请愿情形》,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9 月 8 日。
    ③《广东妇女国大竞选会草就代表竞选会组织大纲》,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9 月 3 日 。
    ① 1932 年《妇女会组织大纲》颁布以后,同时废止了 1930 年《妇女团体组织大纲》及其《实施细则》,这些文件均被广东省政府转发。
    ①《令发妇女团体组织大纲施行细则暨组织法规之应用案》,《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24 期,1930 年。
    ①《令发妇女会组织大纲》,《广东省政府公报》,1932 年 11 月 30 日。
    ① 连玲玲:《四十年来家国:评介 Chinese Visions of Family and State,1915-1953》,见:(台湾)近代中国妇女史编辑委员会:《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 12 辑 295 页,易风格数位快印有限公司,2005 年。
    ②《中华民国法规辑要》第 1 册第 9—10 页,中央训练团编印,1941 年。
    ①《中共广东省委给海陆惠紫特委信》,《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02 页。
    ②《中共广东省委通告(第五号)》,《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5—398 页。
    ③《目前的妇女运动》,《红旗》第 125 期,1930 年 7 月 26 日。
    ①《中共琼崖特委通告》,《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16 页。
    ②《中共广东省委给海陆惠紫特委信》,《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03 页。
    ③《目前的妇女运动》,《红旗》第 125 期,1930 年 7 月 26 日。
    ④《中共两广省委给东江特委指示信(新编东字第七号)》(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427 页。
    ⑤《中共广东省委给海陆惠紫特委信》,《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03 页。
    ⑥《中共广东省委通告(第五号)》,《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397 页。
    ⑦《中共两广省委给东江特委的指示信(新编东字第十一号)》(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31 页。
    ①《海陆紫特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案(节录)》,《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418 页。
    ① 李步云:《人权法学》第 280 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版。
    ② 奴婢实际上包括了男奴和婢女,我们这里的奴婢是专指婢女。
    ① 鼎培:《放奴与蓄婢》,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2 月 29 日。
    ②《民政厅通告解放奴婢意义》,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7 日。
    ③ 侣芳:《婢女制度与妇女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2 月 1 日。
    ①《由革除不良习俗谈到解放婢女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9 月 29 日。
    ② 湖山居士:《蓄婢与蓄妾》,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2 月 29 日。
    ③《民政厅通告解放奴婢意义》,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7 日。
    ④《组织广东禁婢会之条陈》,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9 月 23 日。
    ①《解放婢女之先声》,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1 月 10 日。
    ②《民政厅通告解放奴婢的意义》,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7 日。
    ③《解放奴婢之宣传会》,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7 日。
    ④《联义社员协助民政厅解放婢女》,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8 日。
    ⑤《卖买婢女身契须缴警署注销,民政厅令公安局饬区派员调查》,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9 日。
    ⑥《广东全省解放奴婢之实行》,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19 日。
    ⑦《县署解放奴婢情形》,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4 月 22 日。
    ①《一区婢女实数之调查》,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19 日。
    ② 古有成:《三八纪念与妇女界应有的努力》,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8 日。
    ①《只为多吃了一碗——一个可怜的婢女生活的片段》,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2 月 8 日。
    ② 彭务勤:《我戚家中婢女的生活》,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2 月 15 日。
    ①《省民众训练委员会函关于上海市妇女协会请政府禁止蓄婢及扩大妇女识字一案》,《广东省政府周报》第62、63 合期,1928 年。
    ①《查禁蓄婢并广设贫女教养院案》,《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13 期,1930 年。
    ①《令发禁止蓄奴养婢办法》,《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02 期,1933 年 1 月 31 日。
    ②《抄发禁止蓄婢办法及各机关审查意见》,《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333 期,1936 年。
    ①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第 1 页,上海书店,1992 年。
    ② 侠人:《谈谈废娼及娼妓发生的原因》,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0 月 21 日。
    ③《广州市娼妓问题的研究》,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6 月 18——21 日。
    ④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第 330 页。
    ⑤ 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第 758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
    ⑥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第 330 页。
    ⑦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第 296、331 页。
    ① 邝震明:《贫穷与娼妓》第 24 页,1930 年版,转引自:张百庆:《中国城市早期现代化过程中的娼妓问题》,《史学月刊》,1999 年第 1 期。
    ② 参阅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第 273—274 页。
    ① 香港《大晚报》的记者在文章中说:“诸君勿笑妓女皮肉生涯,要知道交通、实业、教育,她们皮肉,也有微劳”。除了受到老鸨的压榨,受身体皮肉之苦,公娼妓女还需要向政府缴纳名目繁多的附加费。 据广州市政厅调查股 1927 年的报告,公娼收入,去掉向政府上缴的花捐、军费、市政费、教育费之后,妓女的实在所得,上等妓女不过 38.63%,下等妓女仅有 18.6%。香港《大众日报》载,广州市公娼每陪一次酒席,收费 5 元。但这 5 元中要抽出 1.4 元花捐,0.6 元军费,0.4 元教育费,0.3 元公路费……妓女最后“不过得到 1 元左右的代价而已”。见: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tszk/nfdsb/gzzz/fxgz /200604070582.asp
    ② 曾拔庵:《惨无人道的私娼龟鸨》,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10 月 23 日。
    ③ 侠人:《谈谈废娼及娼妓发生之原因》,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10 月 21 日。
    ④ 警予:《中国妇女运动杂评》,《前锋》第 2 期,1923 年 12 月 1 日。
    ⑤《风俗改革会函请市府公安局取缔娼妓嫖客》,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8 月 17 日。
    ① 秋霖:《废娼问题》,《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2——13 页
    ② 雨川:《娼妓对于国家的损失》,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2 月 19 日。
    ③ 沈鸿慈:《废娼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29 年 4 月 14——15 日。
    ④ 林红:《废娼与妇女解放的历史反思》,《妇女研究论丛》,1997 年第 2 期。
    ① 秋霖:《废娼问题》,《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1 页。
    ① 秋霖:《废娼问题》,《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 辑第 16—18 页。
    ② 沈鸿池:《废娼运动》,广州《民国日报》,1928 年 5 月 1 日。
    
    ① 《市厅令严禁私娼》,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 9 月 4 日。
    ② 这里的花国选举就是指妓女参加选美。
    ③《省妇女部致政府函》,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5 日。
    ④《实行禁止选举花国总统》,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5 日。
    ⑤《妇女团体反对宣言》,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月 5 日。
    ① 献声:《妇女节声中的取消花国选举》,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3 月 6 日。
    ②《政府女职员请求取消妓女捐》,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10 月 8 日。
    ①《妇女界反对流娼牌照捐》,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10 月 29 日。
    ②《女权运动大同盟反对特种娼妓捐宣言》,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11 月 2 日。
    ③《征收特种娼妓捐之反响》,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11 月 2 日。
    ① 参见:http://www.gzsdfz.org.cn/gzsz/11/zf/sz11zf010201.htm
    ②《严禁瞽姬卖唱卖淫之拟议》,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6 月 23 日。
    ③ 所谓生存权即人的生命安全及生存条件活动基本保障的权利,属于基本人权,生存权是其他一切人权的基础。
    ① 真善:《处置瞽姬一个提议》,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1 月 29 日。
    ②《严禁瞽姬卖唱卖淫之拟议》,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6 月 23 日。
    ①《瞽女教养院之章程》,广州《民国日报》,1926 年 12 月 15 日。
    ②《瞽女教养院章程草案及预算》,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8 月 10 日。
    ① 王宏维:《“剔女留男”:践踏生命平等权》,《南方日报》,2005 年 3 月 31 日。
    ① 具体论述详见徐永志:《近代溺女之风盛行探析》,《近代史研究》,1992 年第 5 期。
    ②《核准云浮县妇女溺女救济办法》,《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33 期,1930 年 10 月 31 日。
    ③《通饬晓谕及查禁溺女恶习》,《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78 期,1934 年。
    ①《核准云浮县妇女溺女救济办法》,《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133 期,1930 年 10 月 31 日。
    ②《通饬晓谕及查禁溺女恶习》,《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78 期,1934 年。
    ③《抄发严禁溺毙女婴恶习及收养婴孩办法》,《广东省政府公报》第 282 期,1935 年 1 月 10 日。
    ④ 杨立新:《人格权法专论》,第 136 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
    ① 郭顺清:《广东妇女运动之回顾与展望》,广州《民国日报》,1936 年 9 月 4 日。
    ①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见《瞿同祖法学论著集》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② 吕美颐、郑永福:《20 世纪 20——30 年代女性职业简论》,《郑州大学学报》,2002 年第 6 期。
    ③ 孙伊:《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当代中国研究》,2005 年第 4 期。
    ④《本省各县嫁娶风俗述略——省府民政厅调查所得之各县报告》,《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5 辑第197——222 页。
    ⑤ 倪畅予:《统一广东妇女运动之我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4 辑第 86 页。
    ① 吕美颐、郑永福:《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女性职业简论》,《郑州大学学报》,2002 年第 6 期。
    ② 忻平:《上海的职业妇女》,《民国春秋》,1990 年第 3 期。
    ③ A.在 1932 年,中国妇女中的文盲高达 80%,学龄女童入学率只有 20%。B. 1993 年,全国妇女中文盲占 30%,每 3 个 12 岁以上的女性中就有 1 个是文盲,农村的文盲人口中 69.5%是妇女。目前中国每年有 100 多万失学儿童,其中七成是女童。一项在广东郊区实施的有关女童失学状况的调查显示,失学儿童占未成年人(6-18周岁)总数的 5%,但其中女童竟占 92%.C.尽管 1999 年大学女生已占 40%,女研究生的比例也从 1978 年的 10%上升到 32%,但按入学女生占适龄女性的比例看,女性入学率仍然偏低。1990 年初中学生中男女毛入学率差异为 11%以上,而女生的高中入学率仅占适龄女性总数的 15%,大学女性入学率只占同龄女性总数的 2%.显然,教育机构等级越高,就学女性人数越少,这是令人沮丧的现象。总体而言,女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1990 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5 岁以上从业总人口中女性受过中专、高中教育的只占 4.2%,远低于全国平均的 11%.另据 1993 年的统计,全国 15 到 54 岁女性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 2.33%,高中文化占 11%,初中或初中以下则占 86%.《南方日报》2002 年所作民意调查显示,妇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男性低 1.5 年,在 30 岁以下的人口中女性比男性低 0.3 年。以上内容均见孙伊:《中国女性教育权利的贫困》,《当代中国研究》,2006 年第 4 期。
    ④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企业普遍在就业、薪资、提升等多方面对女性员工采取歧视性做法,女性不仅难找工作,而且处处受到福利和待遇上的歧视。全国妇联 2001 年第二次妇女地位调查的结果表明,从 1990 到1999 年,城市女性与男性的工资比率从 77.5 比 100 下降到 70.1 比 100,而在农村则从 79 比 100 下降到 59.6比 100.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自然影响到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下降。随着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女性被迫离开职场、退回家庭,城市失业者中下岗女工越来越多,退回家中的女性尽管不再外出辛苦工作,但心理压力和痛苦却成倍增加。那些仍在工作的女性则不得不降格以求,不仅被迫接受低工资、少福利的歧视,而且可能还要忍受各种性骚扰。参见孙伊:《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当代中国研究》,2005 年第 4 期。
    ① 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这一比例已达到 100 比 116.9,而在海南、广东等省则高达骇人听闻的 100 比130 以上。据估计,到 2020 年中国将出现近 4 千万男性单身,他们将在婚育年龄时无女可娶。参见孙伊:《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当代中国研究》,2005 年第 4 期。
    ② 倪畅予:《统一广东妇女运动之我见》,《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4 辑第 86 页。
    ③ 《广东妇女协会之执委会议》,广州《民国日报》,1927 年 3 月 9 日。
    ① 李大钊:《妇女解放与 Democracy》,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第 26 页,三联书店,1981 年。
    ① 孙兰英:《论中国近代妇女运动的“男性特色”》,《史学月刊》1996 年第 3 期。
    ② 桑兵:《近代中国女性史研究散论》,《近代史研究》,1996 年第 3 期。
    ① 连玲玲:《四十年来家国:评介 Chinese Visions of Family and State,1915-1953》,见:(台湾)近代中国妇女史编辑委员会:《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 12 辑 295、292 页,易风格数位快印有限公司,2005 年。
    ② 近代广东许多妇女组织在面临国难的时候,要求妇女们把自身的利益放在国家民族利益之后可为例证。
    1. 《广东省政府公报》(1920—1936 年),广东省档案馆藏。
    2. 《广东省政府周报》(1920—1936 年),广东省档案馆藏。
    3. 《广东行政周刊》(1920—1936 年),广东省档案馆藏。
    4. 中央训练团编印:《中华民国法规辑要》(第 1 册),1941 年。
    5.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人民出版社,1986 年。
    6. 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汇编》第 1—8 辑,1991 年 4 月。
    7. 中国妇女干部管理学院编:《中国妇女运动文献资料汇编》(1918—1983 年)第 2 册,北京妇女出版社,1988 年版。
    8. 徐辉琪、刘巨才、徐玉珍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 年版。
    9. 李又宁、张玉法:《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1842—1911)》,(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
    1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三联书店,1981 年。
    11. 张枬、王忍之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第二卷),三联书店 1960 年、1963 年版。
    12.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中、下),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 年。
    13. 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中、下),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 年。
    广州《民国日报》(1920——1936 年)、《妇女评论》、《新海丰》、《妇女声》、《新青年》、《新学生》、《雄声》、《妇女之声》、《妇女周报》、《广东群报》、《广东青年》、上海《民国日报》、《赤女杂志》、《政治周报》、《红旗》、《解放画报》、《北京女学界联合会会刊》、《青年之光》、《中国青年》、《东方杂志》、《新妇女》、《共进》、《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会刊》、《妇女杂志》、《少年先锋》、《时报》、《民立报》、《互助》、《赤心评论》、《工人之路特号》、《京报》、《妇女日报》、《陆安日报》、《女界钟》、《教育公报》
    1.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2 年。
    2. 潘光旦:《中国之家庭问题》,上海新月书店,1929 年版。
    3. 赵凤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商务印书馆,1928 年。
    4. 刘王立明:《中国妇女运动》,商务印书馆,1935 年版。
    5. 孔安赐:《中国六大都市的人口及其增减》,中国科学社出版,1938 年版。
    6. 金一:《女界钟》,上海大同书局,1903 年版。
    7. 李步云:《人权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版。
    8. 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年。
    9. 陈毅成:《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 年。
    10. 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年。
    11. 杨立新:《人格权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
    12.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5 年。
    13. 《瞿同祖法学论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14. 孙石月:《中国近代女子留学史》,中国和平出版社,1995 年。
    15. 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年。
    16. 钱钟书主编:《康有为大同论二种》,三联书店 1988 年版。
    17. (美)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1989 年。
    18.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上海书店,1992 年。
    19. 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
    20. 李启成:《晚清各级审判厅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
    21. 陈文联:《冲决男权传统的罗网—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研究》,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 年。
    22. 陈顾远:《中国婚姻史》,上海书店,1992 年版。
    23. 何黎萍:《民国前期的女权运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未刊博士论文,1996 年。
    24. 刘巨才:《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史》,中国妇女出版社,1989 年。
    25. 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编:《中国妇女运动史》,春秋出版社,1989 年。
    26. 吕美颐、郑永福:《近代中国妇女生活》,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年。
    27. 吕美颐、郑永福:《近代中国妇女运动(1840—1921)》,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
    28. 吕美颐:《走出中世纪:近代中国妇女生活的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华夏出版社,1996 年。
    29. 王政、陈雁主编:《百年中国女权思潮》,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年。
    30. 佟新:《中国女工工作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年。
    31. 尚明轩:《何香凝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
    32. 陶毅、明欣:《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史》,东方出版社,1994 年。
    33. 张树栋、李秀领:《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 年。
    34.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0 年。
    35. 黄新宪:《中国近现代女子教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年。
    36. 罗苏文:《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年。
    37. 阎广芬:《中国女子与女子教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 年。
    38. 严昌洪:《西俗东渐记——中国近代社会风俗的变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
    39. 杜芳琴:《发现妇女的历史——中国妇女史论集》,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40. 施永南:《纳妾纵横谈》,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1998 年。
    41. 吴效马:《五四时期女性、儿童个性解放思潮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未刊博士论文,1998 年。
    42. 李小江:《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年。
    43. 王庆淑:《中国传统习俗中的性别歧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年。
    44. 李小江:《让女人自己说话:文化寻踪》,三联书店,2003 年。
    45. 武舟:《中国妓女生活史》,长沙文艺出版社,1990 年。
    46. 张静如、刘志强主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年。
    47. 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
    48. 张静如、卞杏英:《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年。
    49. 张岱年主编:《戴震全书》,黄山书社,1995 年版。
    50. 杨洁曾、贺宛男:《上海娼妓改造史话》,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88 年。
    51. 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版。
    52. 汪玢玲:《中国婚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
    53. 《向警予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54. 《外国女权运动文选》,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 年。
    55.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上海中华书局,出版时间不详。
    56. 《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
    57. 《新政真诠——何启胡礼垣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
    58. 《李大钊文集》(上、下),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
    59. 《严复集》(第 1 册)中华书局,1986 年版。
    60. 《谭嗣同全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 年版。
    61. 《秋瑾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年版。
    1. 何黎萍:《试论近代中国妇女争取职业及职业平等权的斗争》,《近代史研究》,1998 年第 2 期。
    2. 何黎萍:《中国妇女争取财产权和继承权的斗争历程》,《北京社会科学》,1998年第 4 期。
    3. 何黎萍:《中国近代妇女教育权的演进》,《社会科学辑刊》,2000 年第 6 期。
    4. 吴洪成:《中国近代教会女学论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 年第 1 期。
    5. 小田:《江南乡村妇女职业结构的近代变动》,《历史档案》,2001 年第 3 期。
    6. 王奇生:《教会女子高等教育的历史演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 年第 2 期。
    7. 王秀美:《西学东渐影响下的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 年第 4 期。
    8. 王秀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女子教育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 年第 3 期。
    9. 王家俭:《民初的女子参政运动》,收入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 19 编:民初政治(一),(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 年。
    10. 王丽:《近代广东女性独身现象:自梳女和不落夫家》,《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1 年第 3 期。
    11. 江沛:《20 世纪上半叶天津娼业结构论述》,《近代史研究》2003 年第 2 期。
    12. 行龙:《清末民初婚姻生活中的新潮》,《近代史研究》,1991 年第 3 期。
    13. 何黎萍:《论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的形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 3 期。
    14. 吴淑珍:《中国妇女参政的历史考察》,《中山大学学报》(哲社版),1990 年第2 期。
    15. 吕美颐、 郑永福:《20 世纪 20-30 年代女性职业简论:从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建立谈起》,《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 年第 6 期。
    16. 宋瑞芝:《近代妇女教育的兴起与妇女的觉醒》,《河北学刊》,1995 年第 5 期。
    17. 李永春:《论近代中国教会女子教育》,《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 年第7 期。
    18. 李年终:《二十年代湖南女工问题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02 年第 1 期。
    19. 忻平:《民国时期上海的职业妇女》,《民国春秋》,1990 年第 3 期。
    20. 孟新安:《中国近代男女平等思想刍论》,《江汉论坛》,1994 年第 12 期。
    21. 林吉玲:《近代女子教育观念的更新及其实践》,《学术论坛》,2001 年第 3 期。
    22. 林红:《废娼与妇女解放的历史反思》,《妇女研究论丛》,1997 年第 2 期。
    23. 胡卫青:《上海中西女塾简论》,《韩山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2 年第 1期。
    24. 夏晓虹:《从男女平等到女权意识——晚清的妇女思潮》,《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 年第 3 期。
    25. 孙兰英:《论中国近代妇女运动的“男性特色”》,《史学月刊》,1996 年第 3 期。
    26. 须藤瑞代:《近代中国的女权概念》,见王政、陈雁主编《百年中国女权思潮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年。
    27. 徐永志:《近代溺女之风探析》,《近代史研究》,1992 年第 5 期。
    28. 徐建生:《近代中国婚姻家庭变革思潮述论》,《近代史研究》,1991 年第 3 期。
    29. 桑兵:《近代中国女性史研究散论》,《近代史研究》,1996 年第 3 期。
    30. 傅建成:《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的早婚现象》,《社会学研究》,1994 年第 4 期。
    31. 崔运武:《近代中国教会女子教育浅释》,《史学月刊》,1988 年第 2 期。
    32. 张百庆:《中国城市早期现代化过程中的娼妓问题》,《史学月刊》,1999 年第 1期。
    33. 张佩国:《近代江南农村妇女的“财产权”》,《史学月刊》,2002 年第 1 期。
    34. 张莲波:《民国初年的妇女参政》,《史学月刊》,1988 年第 2 期。
    35. 张莲波、周丽亚:《1922 年前后中国妇女参政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及争论》,《中州学刊》,1998 年第 5 期。
    36. 梁景和:《近代中国女学演变的历史考察》,《辽宁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 年第 6 期。
    37. 梁景和:《近代中国女性陋俗文化嬗变述论》,《中国文化研究》,1999 年秋之卷。
    38. 郭卫东:《基督教与中国近代女子教育》,《历史档案》,2001 年第 4 期。
    39. 郭常英、苏小环:《近代中国女子留学探析》,《史学月刊》,1991 年第 3 期。
    40. 陈振江:《清末民初婚姻家庭变革运动的趋向》,《南开学报》(哲社版),1997 第4 期。
    41. 陈笑迎:《论中国近代“兴女学”思潮》,《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 年第 6 期。
    42. 陈蕴茜、叶青:《论民国时期城市婚姻的变迁》,《近代史研究》,1998 年第 1期。
    43. 程郁:《民国时期妾的法律地位及其变迁》,《史林》,2002 年第 4 期。
    44. 杨洁:《透视上海近现代女子教育》,《妇女研究论丛》,2001 年第 5 期。
    45. 杨兴梅:《南京国民政府禁止妇女缠足的努力及其成效》,《历史研究》,1998年第 3 期。
    46. 经盛鸿:《民初女权运动述略》,《江海学刊》,1989 年第 5 期。
    47. 叶春生:《珠三角的“自梳女”》,《西江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 年第 4 期。
    48. 叶汉明:《权力的次文化资源:自梳女与婢妹群体》,见马建钊等编:《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广西民族出版社,1995 年。
    49. 叶汉明:《华南家族文化与自梳风习》,见李小江等编:《主流与边缘》,三联书店,1999 年。
    50. 刘正刚、乔素玲:《近代中国女性的独身现象》,《史学月刊》,2001 年第 3 期。
    51. 阎广芬:《简论西方女学对中国近代女子教育的影响》,《河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 年第 3 期。
    52. 严昌洪:《唐群英与民初女子参政运动》,《贵州社会科学》,1998 年第 4 期。
    53. 连玲玲:《四十年来家国:评介 Chinese Visions of Family and State,1915-1953》,见(台湾)近代中国妇女史编辑委员会:《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 12 辑,易风格数位快印有限公司,2005 年。
    54. 叶汉明:《妇女、性别及其他:近廿年中国大陆和香港的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及其发展前景》,(台北)近代中国妇女史编辑委员会:《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 13 辑,易风格数位快印有限公司,2005 年。
    55. 彭南生:《近代中国“半工业化”农村中的经济社会变迁》,《兰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 年第 1 期。
    1. Susan, L, Glosser.Chinese Visions of Family and State, 1915-1953.
    2. Sankar, A, The Many Faces of Homosexuality: Anthropological Approaches to Homosexuality Behavior. New York: Harrington Park Press.
    3. Toply, M,“Marriage Resistance in Rural Kwangtung, ” in M. Wolf and W. Roxane eds., Women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Cal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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