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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化前的小农经济:1930-52年徐海地区东海县农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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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化之前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小农经济的最后阶段。本文以1930到1952年徐海地区东海县的农村为对象,对此问题进行研究。该地区位于华北平原的南部,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地区。这个地区在1930到1952年期间,社会秩序经历了从稳定到动荡再到稳定的变更,传统小农也在土改中转变为新民主主义小农,并在日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小农经济上承以往农民经济长期变化之余绪,下启1979年以后农民经济新发展之先河。
     本研究与经济史学中的三个问题密切相关:农业经济中小规模家庭经营体制的优劣,二十世纪中期的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以及土地改革与小农经济的关系。本文充分注意到以往农民经济研究的成果,分析了其中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把实证研究与理论思考结合起来。由于具体研究对象的复杂性,本文的史料来源相当多样。文章综合运用公开出版物、地方档案馆馆藏文献和访谈记录等材料,在鉴别和分析各种史料的基础上,对历史进程进行了客观研究。
     本文认为:1930-1952年间徐海地区的生产力水平走过一个“U”型历程,即从抗战前的较高水平,到战争时期的经济衰退,再到1950年代初的经济恢复。地权分配则渐趋平均,先因战争及社会动荡,后因土地改革,在土改后短期内又向不均方向稍有发展。在不同环境下,人地关系、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关系构成农村中的基本问题,尽量开发劳动力资源以满足民众基本生活需求则是那时重要的社会任务。小农经济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它在充分利用家内劳动力、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同时全社会劳动力一直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生产力水平也未出现大幅提高的迹象。土改在战争环境中得到普遍开展,并最终取得胜利。它暂时缓解了农民的生存危机,造就了普遍的小自耕农经济。这是发展生产力之需,也是维持民众生存所需。但这种经济未必能够长久存活下去。人地关系和生产力水平造成的深层次社会问题不可能在一次运动中得到彻底解决,仍将影响着长期的历史进程。
The peasant economy before collectivization represents the terminal epoch of the thousand years existing peasant economy in traditional China. My dissertation breaks into the topic by making an illustrational survey on the region of Xu-hai, in particular Donghai County, in 1930-52, the region of which is located in the southern part of the North China Plain, with agriculture being the leading sector of its economy. During the period under study, rural society had seen great changes in this region. The traditional peasants have transformed into New Democratic peasants during the Land Reform, and then have gone on the road of Socialism. The peasant economy of this period not only led to the end of the traditional small-scale farming, but also enlightens the new road of peasant economy since 1979.
     This article concentrates on the three hot topics in the field of Economic History, including the merits and faults of small-scale family-management system in agricultural economy, rural economy and peasants’living in the middle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and Reform and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Based on the analyses of relevant academic works, this thesis penetrates the distinctions of their rationalities and limitations, what is more, combining theoretical thoughts and empirical studies. Due to the complexity of the researching candidate, after checkup and analysis the whole article synthetically adopts public publications, local archives’documents, interview records and so on, so the origins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are rather diverse, and the conduct of the historical process is relatively objective.
     The thesis considers that the productivity level of Xu-hai Area during the period of 1930 to 1952 has experienced a U-shape, that is, from a relatively high level before the war to a decline during the war time, then recover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1950s. The land right distribution is gradually balanced as a result of war and social turbulence and the Land Reform successively. During the short period after the Land Reform, it inclines to imbalance a little bit. Under different circumstanc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land, the productivity level and social relationship together constitute the basic problem of the countryside. In order to meet the people’s basic needs, to exploit labor force as much as possible is the most important social task at that time.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holds a leading role among the various economic forms and plays an important part in exploiting family labor force and achieving comparatively higher output. However, at the same time, the social labor force has not been made full use of; peasants’living problems have never been completely solved and the productivity level has never really increased to a great extent. The Land Reform is widely conducted in the time of war and achieves success at last. It temporarily soothes the survival crisis of the peasants, and brings up prevalent yeoman farming economy. It is the need of improving productivity and maintaining the people’s survival. However, this kind of economy may be unlikely to exist permanently. The underlying social problems caused by relationship of man and land and productivity level are impossible to be thoroughly solved in one reform, but it will have a long-term influence on the historical process.
引文
1卜凯(J. Lossing Buck):《中国土地利用——中国二二省一六八地区一六七八六田场及三八五二五六农家之研究》,成都: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41年,第387页。
    2卜凯:《中国农家经济》,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562页。
    3陈翰笙:《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该文原载于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中国土地问题和商业高利贷》,1937年。这里引自《陈翰笙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43-44页。
    4许涤新:《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30页、第199页。
    5罗仑、景苏:《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在土地制度方面,该书揭示的另一个问题是土地兼并促使地权走向集中,但在诸子均分遗产的制度下,地主家庭的土地产权会随着分家析产而走向瓦解,从而造成了小土地所有制的不断循环。
    6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3-284页。
    7方行:《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中国封建经济论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25页。
    8方行:《清代前期小农经济的再生产》,《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第141页。
    9李伯重:《“人耕十亩”与明清江南农民的经营规模》,《多视角看江南经济史(1250~1850)》,北京:新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67-268页;李伯重:《从新视角看中国经济史——重新认识历史上的江南农业经济及其变化》,《理论、方法与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新探》,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28-243页;李伯重:《英国模式、江南道路和资本主义萌芽理论》,《理论、方法与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新探》,第22-41页。
    10薛暮桥:《中国农村经济常识》,1931年新知书店出版。1980年农业出版社(北京)再版此书,并更名为《旧中国的农村经济》,这里使用了这一版本,见该书第1页。
    11钱俊瑞:《中国目下的农业恐慌》,《中国农村》第1卷第3期,1934年,第1页、第9页、第14页。
    12陈翰笙:《三十年来的中国农村》,《中国农村》第7卷第3期,1941年,第4页。
    13骆清华:《五十年来之中国经济》,中国通商银行编:《五十年来之中国经济》, 1947年,第232-234页。该书为中国通商银行建立五十周年纪念刊物,扉页上有蒋中正的题词“裕俗厚生”。
    14许涤新:《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34-35页、第40页。
    15虞宝棠:《国民政府与民国经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序”第3-4页。
    16张宪文:《中华民国史》,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卷第446-447页,第2卷第176页、第183页。
    17马若孟(Ramon H. Myers):《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民经济,1890~1949》,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40页、第242页、第330页。
    18 Loren Brandt: Commercialization and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 Central and Eastern China ,1870-1937,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19黄宗智(Philip C. C. Huang):《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210页。
    20时人陈翰笙曾说:“江南、河北和岭南是中国工商业比较发达而农村经济变化得最快的地方”,见该氏:《广东的农村生产关系与农村生产力》。该文1934年曾由中山文教馆单行出版,这里引自《陈翰笙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60页。赵冈(Kang Chao)后来的研究也证明了华北的纺织业中心只有高阳、宝坻、潍县等几个有限的地区,且呈此长彼消之势。见Kang Chao: The Grow of a Modern Cotton Textile Industry and the Competition with Handicrafts, in Dwight H. Perkins: China’s Modern Econom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P.167-201.
    21董志凯:《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65页。
    22赵德馨主编:《中国经济通史》第十卷上册,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9页。
    23森(Amartya Sen):《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59-260页。
    24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一九五零年六月十四日在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人民日报》1950年6月30日,第1版。
    25石础:《中国土地改革的伟大成就》,上海:中华书局,1953年,第8页、第10页、第18页、第63页、第82页、第97页。
    26这方面的著作主要有韩丁(W. Hinton):《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年;克鲁克夫妇(I. Crook & , D. Crook):《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年。引文来自于《翻身》一书第4页。
    27这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张永泉、赵泉均:《中国土地改革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孔永松:《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演变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温锐:《中央苏区的土地改革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何东:《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董本来:《解放战争时期山东的土地改革》,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成汉昌:《中国的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20世纪前半期》,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
    28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第8页。
    29郭德宏:《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第199页。
    30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53页、第62页。
    31王友明:《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59页。
    32章有义:《抗日战争前我国农民租税负担的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第28页。
    33史建云:《近代华北平原佃农的土地经营及租地负担》,《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第111页。
    34黄仁宇(Ray Huang):《母亲》,《关系千万重》,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85-86页。
    35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177-178页、第197页。
    36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第388-389页。
    37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70页。
    38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本》,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28页。
    39李放春:《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溯考》,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3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84页。
    40周锡瑞(Joseph W. Esherick):《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二十世纪中国史》,刘东主编:《中国学术》第1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5页。
    63黄志强:《江苏北部沂沭河流域湖泊演变的研究》一书认为这些湖泊的特点有:水深较浅,湖底海拔高程较低,成湖时代较新,发展、变化乃至消亡的速度快。以骆马湖而论,唐朝时尚未成湖,最早有该湖记载的是《宋史·高宗本纪》和《大金国志》。见该书第69页、第49页,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0年。
    64陈亚昌:《沂沭灾害及导沂成果(代序)》,苏北导沂整沭工程司令部、政治部:《新沂河年鉴(第一卷)》,“序文”,1951年。
    65《铜属四县水灾损失概况》,《苏衡》第1卷第6期,1935年11月,第117页。据该文内容,铜属四县指铜山、丰县、沛县、邳县四个县。
    66李克访:《苏北灾区之危机及应采之救济方策》,《苏衡》第11、12期合刊,1936年5月,第37页。
    67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续)》,《农村经济》第1卷第10期,1934年8月,第14页。
    68《江苏北部农村中的黑热病》,《申报》1935年1月20日,第3张,第10版。
    69梅守德:嘉靖《徐州志》卷五《地理志》,据《中国史学丛书三编》,台北:学生书局,1987年,第368页。
    70吴世熊:同治《徐州府志》卷一《宸翰》,据《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1册,第12页。
    71《国内农业消息》,《农业周报》第5卷第5期,1936年2月,第116页。
    72胡焕庸:《江苏省之农业区域》,《地理学报》创刊号,1934年9月,第4页。该文划分的另外三个区域分别是沿海一带的棉花产区、淮扬及宁镇各属的秈稻产区及太湖附近稻丝产区。
    73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南京: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2页。
    74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11编,1933年,第34-36页。
    75华北与华南的分界线是“从秦岭山脉的东端起,次为汉江的东北分水界,再次为淮山脉的背脊,我们在扬州府之南看见此界线为一种狭小的黄土背脊……足在扬子江的冲积层中树立一条很近北方的界线”。见瓦格勒(Wilhelm Wagner):《中国农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45-46页。
    76八个农业区包括:春麦区,冬麦小米区,冬麦高梁区,扬子水稻小麦区,水稻茶区,四川水稻区,水稻两获区,西南水稻区。冬麦高粱区与扬子水稻区的分界线“西起汉水流域,入河南,经淮河之南,洪泽湖之北,至新洋港口,而抵于海”,“(苏皖)两省北部在小麦地带”。见卜凯:《中国土地利用(中国二二省一六八地区一六七八六田场及三八二五六农家之研究)》,成都: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41年,第72页、第27页。
    77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2页。
    78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67页。
    80此时的江苏省由原苏北行政区、苏南行政区及南京市合并而成。
    81徐州地区的辖区范围曾多次调整,到1950年代后期基本固定下来,与清代徐州府与海州直隶州的辖区基本一致,本章第一节已有所涉及。
    82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东海县地方史·第一卷(1919—1949)》,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第67页。
    83东海县地方编纂委员会:《东海县志》,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1页。
    84立法院统计处:《全国农业查记计划书》,《统计月报》第1卷第9期,1929年11月,第95-101页。
    85 1930年代还有一项大规模的农业调查——卜凯主持的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调查,其结果见于《中国土地利用》、《中国农家经济》等书。这一调查对经济史研究也很有价值,但它很少涉及徐海地区的情况,故对本研究的意义不是很大。
    86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5编,1933年,第16页。
    87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书首,1933年,第3页。
    
    89邳州市(县级市)系原邳县于1992年7月改建而成。
    90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11号档案。
    92这一公式引自臧日宏:《经济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1-202页。
    93典型的如秦晖对关中土改前地权的分析,见该氏:《田园诗与狂想曲》,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75-81页。
    107江苏省农民银行:《铜山农村经济调查》,冯和法主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海:黎明书局,1933年,第363页。
    108杨汝熊:《王花园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36期,1933年10月,第1页。
    109《长安村农村经济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8页。
    110《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2页。
    111《长安村农村经济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7页。
    112杨汝熊:《王花园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36期,1933年10月,第1页。
    
    113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1929年9月,第79页。
    114王兰卿:《赣榆县县政概况》,《江苏旬刊》,第21期,1929年4月,第23页、第25页。
    115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期第6号,1930年3月,第70-71页。
    116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3页。
    117骆美奂:《江苏江北各县的没落——其原因及其救济办法》,《江苏月报》第1卷第2期,1933年12月,第69页。
    118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期第6号,1930年3月,第72-73页。
    119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续)》,《农村经济》第1卷第10期,1931年8月,第19-20页。
    120李克访:《苏北灾区之危机及应采之救济方策》,《苏衡》第11、12期合刊,1936年5月,第38页。
    121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67-68页。
    122胡希平:《徐海农村病态的经济观》,《农业周报》第3卷第47期,1934年11月,第994页。
    123熊梦非:《江苏农民经济破产的分析》,《农村经济》第2卷第1期,1934年1月,第77页。
    
    124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续)》,《农村经济》第1卷第10期,1934年8月,第20页。
    125《沭阳农业农村农民之概况》,《农村经济》第2卷第6期,1935年4月,第77页。
    126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3页。
    127江苏省农民银行:《铜山农村经济调查》,冯和法主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海:黎明书局,1933年,第366-367页。
    128具体计算过程为1.470×0.017635+1.400×0.00691172=0.02952+0.009676408=0.039196408≈0.04元。
    129孙晓村:《废除苛捐杂税报告》,《农村复兴委员会会报》第12号,1934年5月,第32页、第43-44页。
    130李惠风:《江苏铜山县的农民生活》,《中国农村》创刊号,1934年10月,第76-77页。该文部分文字有错误,《中国农村》第1卷第2期的勘误表中有说明(见该刊第107页背面,1934年11月),兹按勘误表的情况作调整。
    131胡希平:《徐海农村病态的经济观》,《农业周报》第3卷第47期,1934年11月,第994页。
    132《各省棉田面积统计表·江苏省最近三年棉田面积与棉产额统计表》,《统计月报》第2卷第10期,1934年10月,第57页。原文称该表内容来源于华商纱厂联合会棉产统计部的调查。
    133这里的数值仅是各县百分比的简单平均,而非整个徐海地区外销量与总产量的比例。详情见本文附表3.14、3.15。
    134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5编,1933年2月,第109页。
    135《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2页。
    136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4页。
    
    137李惠风:《江苏铜山县的农民生活》,《中国农村》创刊号,1934年10月,第78页。
    138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4页。
    139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期第6号,1930年3月,第79页。
    140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3页。
    141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3页。
    142丰县办事处:《丰县农村社会概述》,《农行月刊》第2卷第6期,1935年6月,第28页。
    144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7月,第72页。
    145从上面的研究也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中普遍存在少地农户,他们从地主手中租入土地,但其耕作规模仍较少(尤其是相对于其维持生活必需量来说,下文将谈及此问题)。观察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作出了不同的描述,以至在田权分配的表述上有“尚无极大的悬殊”和“不均最相悬殊”之异。
    146详情见本文附表3.17。
    147丰县办事处:《丰县农村社会概述》,《农行月刊》第2卷第6期,1935年6月,第28-29页。
    148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1929年9月,第80页。
    149卢株守:《江苏萧县东南九个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8页、第67页。
    150谢敏道:《江苏省邳县启东常熟盐城四县农民耕种成本计算》,《中国经济》第1卷第8期,1933年,第3页。
    
    154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1929年9月,第87-88页。
    155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5页。
    156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续)》,《农村经济》第1卷第10期,1934年8月,第13页。
    157《沭阳农业农村农民之概况》,《农村经济》第2卷第6期,1935年4月,第76页。
    158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农村经济》第1卷第9期,1934年7月,第15页。
    159杨汝熊:《王花园农村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36期,1933年10月,第7页。
    160有的文献中记载了这种合作的方式:“江苏萧县旱田,耕种拖车,须用二只或三只牲畜,且其中必须有牛,次则为驴。合作的两三家小农,大家互称为“具伙计”,所合作利用的畜具则称为“搁具”。开始时由大家口头约定,一到用牲畜的时候,就各把各的牲口拉在一起使用,工作回来,仍归各自饲养。”见汪疑今:《江苏的小农及其副业》,《中国经济》第4卷第6期,1936年6月,第74页。
    161《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5-6页;《长安村农村经济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9-10页;《王花园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36期,1933年10月,第4-5页。
    162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5页。
    163王璐:《江苏省土地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农业周报》第3卷第50期,1934年12月,第1077-1078页。
    164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3页。
    165赵光涛:《我们的路线》,江苏省立徐州民众教育馆研究委员会编:《江苏省立徐州民众教育馆周年纪念特刊》,1933年10月,第3页。
    166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1929年9月,第83页。
    167卢株守:《江苏萧县东南九个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9页。
    168《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4页。
    169《长安村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10页。
    170江苏省农民银行:《铜山农村经济调查》,冯和法主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海:黎明书局,1933年,第373-374页。详见本文附表3.18。
    171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国经济年鉴》,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G)12页。
    172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国经济年鉴续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G)61、(G)66页。
    173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第83页,1929年9月1日。
    174卢株守:《江苏萧县东南个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8页。
    175卢株守:《江苏萧县东南个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8页、第69页。
    
    176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70-71页。
    177卢株守:《江苏萧县东南九个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7页。
    178卢株守:《江苏萧县东南九个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6页。
    179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2编,1933年,第46-51页。详见本文附表3.19。
    180江苏省农民银行:《铜山农村经济调查》,见冯和法主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海:黎明书局,1933年,第379-380页。该表同时记载了各种工资的最高值与最低值,原书中解释最低值可能是童工的工资,这里尊重原书的意思,但如此估计的工资额可能偏高。详情见本文附表3.20。
    181卢株守:《萧县东南九村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8页。
    182《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6页。
    183《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6页。
    184卢株守:《萧县东南乡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第1卷第5期,1935年2月,第65-66页。
    
    185《长安村农村经济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10页。
    186《沭阳农业农村农民之概况》,《农村经济》第2卷第6期,1935年4月,第76页。
    187详情见本文附表3.21。
    188丰县办事处:《丰县农村社会概述》,《农行月刊》第2卷第6期,1935年6月,第28页。
    189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1929年9月,第84页。
    190杨汝熊:《王花园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36期,1933年10月,第9页。
    191《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3年12月,第4页。
    192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国经济年鉴》,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E)172-(E)
    177页。详情见本文附表3.22。
    193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4页。
    
    194陆国香:《苏北五县之高利贷》,《农行月刊》第1卷第1期,1934年6月,第28页。
    195陈颜湘:《沛县农村见闻记》,《农行月刊》第1卷第2期,1934年6月,第32-33页。
    196当时有人提到“徐海各县之农作物,大抵相同,以种植小麦、黄豆、玉蜀黍、高粱、落花生、山芋为普遍。”见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农村经济》第1卷第9期,1934年7月,第10页。
    197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第86页,1929年9月。
    198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75页。
    199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75页。
    200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70页。
    201尹吉三:《改进徐海十二县农业推广议》,《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393页、第395页。
    202胡希平:《徐海农村病态的经济观》,《农业周报》第3卷第47期,1934年11月,第995页。
    203苏冷:《雎宁的农民生活》,《农村经济》第2卷第8期,1935年6月,第91页。
    204《沭阳农业农村农民之概况》,《农村经济》第2卷第6期,1935年4月,第76-77页。
    
    205蒋德麒:《赴砀山调查荒地的感想》,《农林新报》第8年第20期,1931年7月,第299页。
    206《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6页。
    207《长安村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11页。
    208陈颜湘:《沛县农村见闻记》,《农行月刊》第1卷第2期,1934年6月,第31页。
    209蓝渭滨:《江苏徐海之农业与农民生活(续)》,《农村经济》第1卷第10期,1934年8月。
    210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第85页,1929年9月。
    211详情见本文附表3.24。
    212丰县办事处:《丰县农村社会概述》,《农行月刊》第2卷第6期,1935年6月,第29页。
    213《沭阳农村经济概况》,《农业周报》第2卷第24期,1933年6月。
    214谢敏道:《江苏省邳县启东常熟盐城四县农民耕种成本计算》,《中国经济》第1卷第8期,1933年,第1页。
    215谢敏道:《江苏省邳县启东常熟盐城四县农民耕种成本计算》,《中国经济》第1卷第8期,1933年,第2-3页。
    216《八里屯农村经济调查报告》,《教育新路》第12期,1932年12月,第4页。
    217谢氏估计值略高的原因可能在于采用一年两熟制的推算法。
    218引文中“高粱与大豆:二种合并,约等于麦”的含义应为籽种、雇工人及伙食费用均等于小麦,如此才有总支出(40千文+50千文+10千文)×2+98.55千文+30千文+5千文+3.2元+0.96千文+2元+10.08千文=344.59千文+5.2元=76.98元。
    219在生活已很贫困的情况下,再花费大量开支去雇工而闲置自家的劳动力,在情理上反而讲不通。恰亚诺夫在研究相关问题把农民家庭的劳动辛苦程度随着家庭消费者——劳动者比例的增加和生活压力的加大而增加称为农民“家庭劳动力自我开发”——见该氏:《农民经济组织》,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谢氏作为一个外来的观察者,可能是出于观察工商业的习惯,对雇工支出作了过高的估计。
    220本文第六章将观察1950年代初的小农经济,直到那时农户所用的饲料仍以自家收获的秸秆为主。
    222谢敏道:《江苏省邳县启东常熟盐城四县农民耕种成本计算》,《中国经济》第1卷第8期,1933年,第3-4页。
    
    223姜新:《苏北近代工业史》,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0-193页。
    224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期第6号,1930年3月,第76页。
    
    225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4编,1933年2月,第70页。
    226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期第6号,1930年3月,第75页。
    227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期第6号,1930年3月,第75页。
    228《江苏省各县农村副业汇志·沛县》,《农业周报》第5卷第1期,1936年1月,第27页。
    229孔繁玠:《沛县之农村副业》,《农业周报》第2卷第35期,1933年8月,第526页。
    230蒋显德:《丰县之农村副业》,《农业周报》第2卷第35期,1933年8月,第529页。
    231苏冷:《雎宁的农民生活》,《农村经济》第2卷第8期,1935年6月,第91页。
    232孙树芳:《砀山县之农村副业》,《农业周报》第3卷第19期,1934年5月,第400页。
    233详见本文附表3.25。
    234见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1984年;曹幸穗等:《民国时期的农业》,《江苏文史资料》第51辑,1993年;南京图书馆特藏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史课题组:《江苏省工业调查统计资料(1927—1937)》,南京:南京工学院出版社,1987年。
    235姜新:《苏北近代工业史》,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88页。
    236马俊亚:《工业化与土布业:江苏近代农家经济结构的地区性演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第98-117页。作者所称的“徐、淮、海地区”类似于姜新所说的“苏北地区”,包含了本文所称的“徐海地区”。
    237骆美奂:《江苏江北各县的没落——其原因及其救济办法》,《江苏月报》第1卷第2期,1933年12月,第69-70页。
    238李夏林:《肃清徐海土匪的根本办法》,《江苏旬刊》第6期,1928年12月,第7页、第8-9页。
    239曾济宽:《苏省农业推广办理经过及今后计划》,《农村经济》第3卷第6期,1936年4月,第125-126页。
    
    
    240《沭阳农业农村农民之概况》,《农村经济》第2卷第6期,1935年4月,第77页。
    241江苏省立麦作场:《徐州棉产概况》,《农报》第1卷第22期,1934年10月,第561-562页。
    242江苏省立麦作场:《徐州棉产概况》,《农报》第1卷第22期,1934年10月,第561页。
    243陈颜湘:《沛县农村见闻记》,《农行月刊》第1卷第2期,1934年6月,第33页。
    244江苏省农民银行:《铜山农村经济调查》,冯和法主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海:黎明书局,1933年,第387-388页。
    245吴笠夫:《农村调查实录——徐州段庄》,《明日之江苏》第9期,1929年9月,第81页。
    246详情见本文附表3.26。
    247详情见本文附表3.27。
    248中共连云港市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连云港地方史(第一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9页。
    249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东海县地方史(第一卷)》,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第62页。
    250滨海地委:《滨海区五年组织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103-1-8号档案,1943年。
    251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东海县地方史》中对此的记述是,“1941年冬,董建华(国民党东海县政府县长——笔者注)率常备队进驻大桑庄,东海县抗日民主政府得到情报后,集中县大队和区中队秘密包围大桑庄,然后发起攻击,消灭了县常备队,董建华负伤后逃跑,从此国民党东海县政府彻底垮台。”见该书第72页,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任弼时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17-418页。这个阶级划分的具体办法为以后全国范围内的土改所沿用,东海县档案馆中仍保存着当年下发的文件。
    253《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顶大”是当地话“最大”的意思。
    254表中以写手体红字注出,可能是为了表示例外。
    255部分乡有一些庙产和资本家的地产,但都很有限,暂不列入本计算。
    
    256《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
    257 James Scott: Weapons of the Weak: Everyday Forms of Peasant Resistanc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258东海县政府:《东海县36年度工作报告》,东海县档案馆102-1-86号档案,1947年。
    259东海县政府:《东海县36年度工作报告》,东海县档案馆102-1-86号档案,1947年。
    260《后贺庄村情况调查材料》,东海县档案馆201-3-4号档案,1947年。详见本文附表4.1。
    262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见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63东海县档案馆所藏201-3-31号档案,1951年。
    268以上引文见东海县档案馆201-3-31号档案,1951年。
    270该次访谈进行于2004年3月26日,地点在化玉山家中,有关内容后经2007年1月的通信加以证实。
    271见化玉山2007年1月6日给笔者的来信。
    
    272见东海县档案馆201-3-31号档案,1951年。
    273见东海县档案馆201-3-31号档案,1951年。
    275笔者所见该馆最早关于土改的文件是1946年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出的《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该馆所藏201-3-1号档案。
    276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东海县地方史·第一卷(1919-1949)》,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第146页。
    277《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
    278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79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80《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
    281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东海县地方史》,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第155页。
    282东海县政府:《江苏省东海县政府书面报告(民国三十六年)》,东海县档案馆102-1-64号档案,1947年。“匪”是对中国共产党政权及军队的蔑称。
    283东海县政府:《东海县36年度工作报告》,东海县档案馆102-1-86号档案,1947年。
    
    284《各区土改的会报》,东海县档案馆201-3-3号档案,1947年。
    285《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
    286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的基本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8号档案,1951年。
    287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88《一月半对敌斗争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3-4号档案,1947年。
    289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90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91《东海德恂乡吕庄村划阶级材料》,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292《各区的土改会报》,东海县档案馆201-3-3号档案,1947年。
    293《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派”在当地话中有“就应当”、“活该”的意思。“流亡”当时指先外逃后还乡的地主。“张××”为原件中的写法。
    294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95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296《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297《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
    298《一月来对敌斗争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3-3号档案,1947年。
    299《对敌斗争会》,东海县档案馆201-3-4号档案,1947年。
    300《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301《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302《各区土改的会报》,东海县档案馆201-3-3号档案,1947年。
    303《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304《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305《各区的土改会报》,东海县档案馆201-3-3号档案,1947年。
    306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307《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308《东海县吴集区航河乡三个村的土复调查》,东海县档案馆103-1-2号档案,1948年。
    309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310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侍庄村、董庄村)》,东海县档案馆103-1-1号档案,1947年。
    311《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东海县档案馆103-1-3号档案,1949年。
    312《一月半对敌斗争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3-4号档案,1947年。
    313滨海地委:《地委关于东海县委的工作情况与今后工作的指示》,东海县档案馆201-1-4号档案,1949年。
    
    314东海县委:《羽东区南柳镇如何端正政策的情况介绍》,东海县档案馆201-1-4号档案,1949年。
    315东海县委:《羽东区南柳镇如何端正政策的情况介绍》,东海县档案馆201-1-4号档案,1949年。
    
    316东海县委:《羽东区南柳镇如何端正政策的情况介绍》,东海县档案馆201-1-4号档案,1949年。
    317《通报本县新民区如何开展生救工作》,东海档案馆201-1-7号档案,1950年。
    318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19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的基本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8号档案,1951年。
    320中共东海县委:《关于自然情况、组织状况、工作情况报告》,东海县档案馆201-1-15号档案,1952年。
    321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2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3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4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5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6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7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28以上几段引自东海县档案馆201-3-31号档案,1951年。字下的横线为原文所加,其内容系县委的批复。
    329沛县五段镇化玉山先生给笔者的信中谈到:“其它地主,稍有几亩地,牛驴等生产资料较全,由于劳动缺乏,曾雇过长工,都按土改法的有百分之五的地主套上的。”土改中曾为这类农户专划一类,叫“小土地出租者”,但在计算家庭主要劳动力时可能出现偏差,所以不能排除一些失误的发生。
    330东海县委:《关于结束土改工作综合报告》,东海县档案馆201-1-9号档案,1951年。
    331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32东海县委:《关于结束土改工作综合报告》,东海县档案馆201-1-9号档案,1951年。
    
    333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的基本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8号档案,1951年。
    334东海县委:《镇压反革命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8号档案,1951年。
    335东海县委:《关于结束土改工作综合报告》,东海县档案馆201-1-9号档案,1951年。
    337东海县委:《今后工作布置》,东海县档案馆201-3-4号档案码,1947年。
    338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的基本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8号档案,1951年。
    339中共东海县委:《关于自然情况、组织状况、工作情况报告》,东海县档案馆201-1-12号档案,1952年。
    340东海县委:《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41鲁中南滨海地委东海县委:《关于五零年二月份生救工作简要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7号档案,1950年。
    342鲁中南滨海地委东海县委:《关于五零年二月份生救工作简要总结》,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7号档案, 1950年。
    343《通报本县新民区如何开展生救工作》,东海档案馆201-1-7号档案,1950年。
    344东海县委:《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45东海县委:《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46《新海县生救会灾情分析与今后计划》,东海档案馆201-1-7号档案,1950年。
    
    347中共东海县委:《对今后工作建设决议》,东海县档案馆201-1-9号档案,1951年。
    348中共东海县委:《对今后工作建设决议》,东海县档案馆201-1-9号档案,1951年。
    
    349东海县委:《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50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12号档案,1951年。
    351东海县委:《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52中共东海县委:《对今后工作建设决议》,东海县档案馆201-1-9号档案, 1951年。
    353中共东海县委:《关于自然情况、组织状况、工作情况报告》,东海县档案馆201-1-12号档案,1952年。
    354东海县委:《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55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名称,1948年7月27日中共中央以“新华社信箱”的形式发表的《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一文曾专门作过解释:“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平均主义思想。抱有这种思想的人们,企图用小农经济的标准,来认识和改造全世界,以为把整个社会经济都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就是实行社会主义,而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该还指出:“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平均主义的反动方面,错误方面,就他在主观上梦想超越这个反封建的界限,不愿限制在平分封建与半封建的土地财产的范围以内,并且还要平分社会上其他一切阶级、农民一切阶层(例如中农和新式富农)和其他一切人等的土地财产,还要平分工商业,并把这种一切平分称为‘共产’,或称为‘社会主义’。这就是一种绝对平均主义,这就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见《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题(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日新华社信箱)》,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659-660页。
    356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12号档案,1951年。
    357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东海县档案馆201-1-12号档案,1951年。
    358新海县委:《八个月的财政经济工作总结及今后意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6号档案,1950年。
    368这里所说的短期投入与长期投入类似于魁奈《经济表》中的“年预付”与“原预付”。见魁奈(Quesnay,Francois):《魁奈〈经济表〉及著作选》,晏智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231-241页。
    
    369档案原件中直接将“购买畜禽”归入生活消费类,本文将之划入长期投入。
    370如果把单个农户的畜禽投入与耕畜投入值进行比较的话,可以发现它们相差甚远。
    376前文谈到,这种不平衡恰恰意味着各项数据是比较真实的。那种表面上平衡的帐目恰恰可能是人工“修饰”的后果。
    378恰亚诺夫(A.B.чaянов):《农民经济组织》,萧正洪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有的著作把“家庭劳动力自我开发”理论称为“家庭劳动力自我剥削”理论。
    381哈耶克(F. A. Hayek):《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17页。
    382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第114页。
    383按黄氏的意思,这只是小农行为方式中的一种,另外还有劳动消极,或者干脆放弃农场经营,以佣工收入度日等方式。
    384张五常(Steven N. S. Cheung):《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385该书研究的仅是“三七五减租”,并非国民党当局此后实行的“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更非大陆进行的全面土改。
    387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65页。据该书所言,这段话是薄一波在政治局会议上对毛泽东发言的记录。
    388《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2页、第4页。原书标题下有如下的注文:“根据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通过的决议,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
    389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31页。原书的出版说明中说:“毛
    392以后中国共产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党的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说“到一九五六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中也有偏差和缺点。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遗留了一些问题。……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党的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8页。
    393 1958年全国范围内的人民公社运动意味着集体化运动达到高峰,此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仍是集体化的一种形式。
    394罗平汉:《农业合作化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7页。
    395与中国合作化较平衡开展不同的是,在有着深远“米尔”公社传统的俄国,农村走向集体化却遭遇到严重的困难,尤其是富农的反抗。许多版本的苏联史都谈到这一问题,如陈之骅、吴恩远、马龙闪:《苏联兴亡史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00-215页。
    396早在1951年,山西省长治地区进行合作化试点时,就引发了党内一场不小的争论,争论的主要问题是是否采取积累公积金且农户出组不带、在分配中逐步加大按劳的比重(相对于按土地)等措施。见罗平汉:《农业合作化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0页。
    397林毅夫:《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页。
    398《大社的优越性》,中共中央办公厅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613-618页。
    399罗仑、景苏在《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中》谈到当时地主如果要维持过大规模的耕作规模必需雇人参与管理,这需要支出成本,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已不划算,所以不被采取。由此可以联想到“集体化”体制下的经营管理也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也存在着成本与收益的问题。
    400引自化玉山先生2007年1月6日给笔者的信。
    401这方面典型的文章如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本》,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论文,1999年。
    402这方面典型的有论著有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1-149页;陆学艺:《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403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水利建设以毛泽东“一定要把淮河治好”为旗帜,有的研究者把苏北、鲁南对沂沭河的治导看作是“治淮的先行工程”,见高峻:《新中国治水事业的起步(1949—1957)》,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5页。
    404 1980年代以后编修的徐海各县(市)地方志对此都有详细的记载,兹不多述。
    405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1页。
    406如果历史能够假设,可以发出一个问题:如果不是发生了土改及后来的集体化,日益加剧的人地压力和未加改变的阶级关系造成的社会问题将如何解决呢?今日的中国会不会类似非洲或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从而造成全世界最大贫民群体呢?
    407 1948年联合国全体会议通过的《普遍人权宣言》已包含了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丰富内容。如第二十二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有权依照每个国家的组织和资源实现对其尊严和个性的自由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个人都有实现与其个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相适应的生活水准的权利,这些包括食品、衣饰、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第二十六条规定: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至少在初级和基本的阶段应当是免费的。见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第114页。
    薄一波:《加强党在农村中的政治工作——纪念中国共产党三十周年》,《人民日报》,195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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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档案馆所藏档案102-1-64号
    东海县政府:《江苏省东海县政府书面报告(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2-1-86号
    东海县政府:《东海县36年度工作报告》,1947年103-1-1号
    东海县委:《新区工作参考资料:东海山湖两个村的调查》,1947年103-1-2号
    《周庄乡土复工作情况的初步了解》,1948年
    徐润斋:《东海德恂乡吕庄村划阶级材料》,1948年
    《东海县吴集区航河乡三个村的土复调查》, 1948年103-1-3号
    《新收复区实验乡调查材料(东海三荡乡)》, 1949年2月103-1-8号
    滨海地委:《滨海区五年组织工作总结》, 1943年201-1-4号
    滨海地委:《地委关于东海县委的工作情况与今后工作的指示》,1949年
    东海县委:《羽东区南柳镇如何端正政策的情况介绍》,1949年201-1-6号
    新海县委:《今冬土改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1950年
    新海县委:《八个月的财政经济工作总结及今后意见》,1950年201-1-6号
    东海县委:《工作总结》,1950年
    中共东海县委:《关于自然情况、组织状况、工作情况报告》,见东海县档案馆201-1-15号档案,1952年。201-1-7号
    《通报本县新民区如何开展生救工作》,1950年
    鲁中南滨海地委东海县委:《关于五零年二月份生救工作简要总结》,1950年201-1-8号
    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的基本总结》,1951年
    东海县委:《镇压反革命工作总结》,1951年201-1-9号
    东海县委:《关于结束土改工作综合报告》,1951年
    中共东海县委:《对今后工作建设决议》,1951年201-1-10号
    《土地改革成果统计表》,1951年210-1-11号
    《土地改革典型乡调查表》,1951年201-1-12号
    东海县委:《关于一九五一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1951年
    中共东海县委:《关于自然情况、组织状况、工作情况报告》, 1952年201-3-1号
    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1946年201-3-3号
    《各区土改的会报》,1947年
    《一月来对敌斗争总结》,1947年201-3-4号
    《后贺庄村情况调查材料》,1947年
    《一月半对敌斗争总结》,1947年
    《对敌斗争会》,1947年
    东海县委:《今后工作布置》,东海县档案馆201-3-4号档案码,1947年201-3-31号
    《曲阳乡:牛山区曲阳乡划分阶级呈报》,1951年
    《埠后乡:划漏地富批准材料》,1951年
    《羽东区委:关于本区麦坡村的检查与结束土改问题》,1951年
    《曲阳乡:牛山区曲阳乡定阶级成份请示分区批准》,1951年
    《牛山区:牛山区王烟乡划分阶级报告》,1951年
    《牛山区:牛山区石湖乡划出漏网地主和富农情况》,1951年
    《牛山区:牛山区寥塘乡划分阶级呈报批准》,1951年
    《牛山区:牛山区曹庄乡划分阶级呈报批准》,1951年
    《临洪区:临洪区黄墩乡降低成份情况》,1951年
    《临洪区:临洪区夹河乡划分漏网地主成份》,1951年
    《临洪区:临洪区张桥乡划分情况请批》,1951年
    《临洪区:临洪区草社乡漏网地主成分总情况》,1951年
    《临洪区:临洪区七里乡漏划地主成份情况》,1951年
    《第七区委:关于最后属实情况几户的报告》,1951年
    《牛山区:廖唐村阶级成分呈报》、《新民区委:新民区请示成分报告》,1951年
    《张井乡:后张井村检查出几户成份问题》,1951年407-7卷
    《一九五二年度各阶层典型户调查表(全年收支)》,1952年
    邳州市档案馆所藏档案105-1-1号
    《铁佛乡麻墩村典型户全年收支调查表》,19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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