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自生秩序、国家权力与村落转型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本文以不同类型的村民群体性活动为观察对象,试图通过对该现象内部发生机制及外部制约结构的比较研究,回答当前我国村落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之间复杂而多元的关系性质,并试图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与村落相衔接的理论和现实依据,最终得出国家应该帮助村落重建政治共同体的结论。
     相对于纯私人性的个体和家庭生活而言,于普通村民来说,他们生活中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即是超越于纯私人性范围的有较大多数(乃至全体)村民共同聚集、参与的群体活动,这些活动在本研究中被统称为村民群体性活动。对于各类村民群体性活动,从核心力量上来抽象,在政治学的分析视角下,可以以自生秩序主导性强为左端,以国家制度安排色彩强为右端,对各类村民群体性活动进行实质意义上的排序和归类。处于任何位置的村民群体性活动都是在自生秩序和国家权力的框架下发生的,区别只在于主导力量是哪一方,以及离这两大力量的距离远近。这是出于政治学研究的需要:一方面,村民群体性活动是透视村落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间关系的窗口;另一方面,对村民群体性活动的政治学考察必须被放置到秩序自生和现代国家治理的视野中进行。
     从纵向上讲,本文将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村民群体性活动放到历史变迁特别是中国独特的政治变迁逻辑中考察;从横向上讲,本文将村民群体性活动放到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的二维框架下探讨。
     从历史和理论的逻辑上看,本文首先阐明了我国村落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间关系的演变逻辑:传统村落因为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村落在与国家相衔接的同时保持了一定的自主性,村落自生秩序同时发挥着治理村落公共事务的功能;自近代开始的国家政权建设,现代国家的建构性秩序开始嵌入村落,并试图开发村落的现代治理功能,但因为全国性的权力体系未能成功建立,这一进程以国家权力的“内卷化”为主要弊端而告终;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逐步在农村全面打碎并替代传统的文化组织网络,在此情况下,国家权力以前所未有的深广度进入村落,自生秩序处于被压抑的状态而难以发挥公共作用;20世纪80年代全面的农村经济社会政治改革以来,国家权力从村落形式上撤离,但安排了政治上的村民自治和经济上集体所有/个体经营,村落自生秩序一方面在新的条件下依托传统的根脉得以复兴,另一方面产生于新的利益和制度基础上,体现就是各类村民群体性活动的展开上,但此时的村落自生秩序呈现出多元分化的特征和趋向,自生秩序内部并不是系统而有机的。这一点可以通过对当前我国部分地区村民群体性活动的问卷调查和活动白描来验证。
     本文通过对二十余个村落三百余位村民的问卷调查以及对村民群体性活动的白描,分析出当前我国村落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间关系的基本状况和内在机制。在统计分析和活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而结合现有的理论,主要证明了如下几个相互联系的命题:
     当前我国村落中总体上存在各种形式的自生秩序,在非村落公共事务的范围内,自生秩序居于主导地位,这是我国乡村社会常态化和社会回归的结果。这体现在婚丧嫁娶、宗族活动、民间信仰等方面。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这一类村民群体性活动在社会转型中所拥有的一定的村落秩序维系功能。国家对这一领域的村民群体性活动基本上是不介入的。
     村落中存在的自生秩序不仅仅停留于非村落公共事务中,它们还延续到(发生于)村落公共事务中,体现为涉及大部分村民利益的各种自发性的组织活动。在村落公共事务中,村落自身资源贫乏且呈现外流趋势,单纯依靠自生秩序往往不能实现有效的治理后果,这往往需要国家在资金、技术和组织方法上的介入。两者不能有效配合时,基于自生秩序的村民群体性活动最终很难走向成功。这主要体现在公共工程等经济性主导的群体性活动上。
     而在偏靠国家已有制度安排的村落公共事务领域,以村组会议(及相关活动)和上访为主要形式的村民群体性活动中,自生秩序是在既有的制度安排基础上发挥作用并嵌入到村落公共事务中的,客观上更需要乡村政权直至国家的对接和引导,但实践中这一对接和引导并不充分。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涉及村落公共事务的群体性活动,不论是经济性为主导还是以政治性为主导,都体现出以下的结构性特征:围绕分配型利益和发展型利益尤其是分配型利益可以迅速聚集的村民群体性活动,往往因为国家(主要是基层政权)的不能回应和活动本身精英/信任的缺乏(实质上是权威的缺乏)导致不能产生预期的结果。这充分表明,国家仅仅在村落安排一定的现代制度并不能自然带来有效的治理,更为需要的可能是:将这一制度嵌入村落并成为村民生活方式的力量和机制。而在这一方面,乡村精英依然是最为主要的依靠力量。反过来讲,村民依托既有国家制度安排自发结成群体性活动,如果缺乏国家的积极回应,或者无法克服其活动过程中的机制问题,它们很难单靠自身的力量解决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村落缺乏有机的政治共同体。
     将村落公共事务统称为村落范围内的政治,本文采用“没有产出的政治”描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村民群体性活动的结构性困境。具体地讲,涉及公共事务的村民群体性活动客观上需要与国家的有效衔接,同时也需要处理自身的精英/信任问题。但从国家的角度看,村民群体性活动之所以难以达成除了市场化和家庭经营带来的个体利益上升所带来的村民纠纷居主导的原因之外,国家已有的基层政治精英对村落的介入方式往往是一个深远的原因。
     因此,本研究也就意味着,未来我国村落的治理结构必将是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因为自生秩序的存在并发挥其治理功能,国家秩序不能无视这方面的力量。一方面让自生秩序在其应当发挥积极作用的空间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应调整其介入范围和介入方式,帮助村落重建政治共同体,从而在新的基础上与自生秩序相衔接,共同生成村落中的治理结构。
     而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村落的自生力量和国家政权建设情况的不同,同时,各地村落所拥有的资源状况和发展前景不同,对全国性村落治理的思考应该保持思维的开放性。本研究通过对二十余个村落的调查研究就已经发现了村落自生秩序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可以推论的是,全国性的村落治理中最应该警惕的就是一元化的思维。但不管具体的路径会有多大区别,在现代国家建设的背景下看待村民群体性活动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村落治理,总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国家帮助村落重建政治共同体,将村落整合到现代国家中,实现村落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的多元一体。
This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different kinds of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tries to clarify the characters of intricate relationship between village' s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state power in China through the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spontaneous mechanisms and the external restrictive condition, then tries to ground the argument that the state should joint with villages not only in theory but also in practice, and then educe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state should help villages to rebuild the political communities.
     To a general villager, comparing to the purely private life of individual and family part, there is the other important part of his life—group activities that mean the activities which exceed the private circle, assemble most or even all of the villagers and attach themselves to struggle for a common aim. That is termed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in this research. We can range and classify different kinds of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from the spontaneous orders dominating level to the state power dominating level under the political view, because the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state power are two most important forces abstractly, and all of activities are happened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state power, the differences are the dominant forces and the distance to the power. It is according to the needs of political research which includes two aspects, first,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are windows for us to look in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state power; secondly, the political research should be put into a view of the spontaneous order and the modern country' s governance.
     On the one hand, this research studies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which happen in some areas of our country nowadays in the view of the logic of history change, especially the special logic of Chinese political change. On the other hand, we study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spontaneous order and the state power.
     From historical and academic logic, this research clarifies an evolutive logic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pontaneous order and the state power: the traditional villager had some self-determination while jointing the state, because the logic of their spontaneous orders were the same to the state power intrinsically, so their spontaneous orders also had the functions of governance of public affaires. Constructive orders of modern state had been embed into the villages and tried to develop their functions of modern governance, since modern state structure in late Qing dynasty. But this process was ended by malpractice called the "involution" of state power, because the national power system hadn' t been built successfully at that time. After the foundation of new China, the state power tried to destroy and substitute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rganizations drastically. In this condition, the state power went deep into villages with depth and width that hadn' t existed before, the spontaneous orders were oppressed and their functions of governing public affairs were hardly to come true. Since 1978, the state power has retreated from villages formally, but it still has arranged the self-government of villagers in political area and collective ownership / individual prosecution in economical area. In this new condition, the spontaneous orders of village have been rebounded for two reasons, one is supported by traditional roots, the other is based on new interests and institutions, the embodiments are that different kinds of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have been evolved, but the spontaneous orders of villages show themselves as characters and tendencies of differentiation but not a organic system. It can be proved by the questionnaires and records of the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in some parts of China nowadays.
     This research analyses the essence mechanism and conditions of village' s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state power in China 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s filled by more than three hundred villagers in more than twenty villages and the records of their group activities. Basing on the stat. of questionnaire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records, and concerning existent theories, this research proves the following relative propositions.
     There are diversiform spontaneous orders in modern Chinese villages generally, and these orders dominate the affaires which do not involve public space. This is the result of social normalization and social regress. It shows in some aspect like activities of ceremonies about birth, death and marriage, clan affaires and folk religion and so on. However, we can not deny that this kind of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have some functions of keeping orders. The state does not intervene into activities in this area usually.
     The spontaneous orders of villages not only exist in the aforementioned area, but also go down to (or happen in) village' s public affairs, it shows in kinds of spontaneous group activities which involved to most villagers' interests. But the fact is that villages show themselves as resource lacked and out- flowed, so we can not only relay on the spontaneous orders to govern the villages, but also need the state power to support them with funds, techniques and approach of organization, and when these two forces can not been joint availably, the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which based on the spontaneous orders are hardly access to success, especially the group activities of public project dominated by economic aim.
     Then in village' s public affairs near to state' s institution, which are formed as the villager' group activities of villager' s conference (and some relative activities) and appeal to higher authorities, the spontaneous orders influence on above area basing on the state' s power, so they need more cooperation and direction from village power and even from the state power, but actually to say, they haven' t been content yet.
     We can conclude the following structural characters of activities which involve the affairs of public areas and include that dominated by economic aim or political aim through the research: group activities concerning distributive interests and developable interests especially distributive interests can bring villager together rapidly, but can not bring them an anticipative output, that is usually because of no response from the state power (mostly the local power) and absence of elites/confidence (the fact is the absence of authority). It fully proved that available governance of villages cannot naturally bring from some modern institutions which arranged by the state, so embedding these institutions into the villages and making them be the powers and institutions of villagers' life would be more important. And in this way, elites of villages are the most important support, Contrarily, if there is no active response from the state or they can not conquer mechanism problems in their activities progresses, even if they can organize themselves basing on the state' s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these villagers can not solve the problem only by themselves. In a word, villages are devoid of organic political organization.
     In this research, villages' public affairs are totally called politics in village, and the institutional problem of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are described as "the politics without output" , concretely speaking,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which involved with public affairs need to joint availably with the state, at the same time, they need to solve the elites/ confidence problem of themselves. But in the point view of the state, the reasons for hard accessing to success of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are not only the market-progress and the dissensions which are caused by individual interests, but also the ways of local states' elites' interposition, which are likely the deeper reason.
     So this research means that it can be plural forces participate in the governance' s structure of Chinese villages in the future. The state order can not ignore the forces of villages' spontaneous orders for they exist and act on the villages' governance. On the one hand, spontaneous orders should be exist and act on the area where they show themselves as a positive power, on the other hand, the state power should adjust its ways and areas of interpositions, and help villages to rebuild their political communities, and joint with the spontaneous orders on a new base, and then create a new governance' s structure in Chinese villages.
     Considering of the diversities of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differences of the state building' s condition in different villages all over the country, the same as the dissimilarities of the resource content and unlikeness of the developmental ways, we should keep our thoughts opening about national villages' governance. This research has found the complexity and diversity of villages' spontaneous orders just through only more than twenty villages, so it can be concluded that what needs to be argus-eyed treated mostly is centralize thinking. But no matter how much different it will be in concrete ways, if only we consider of the villager' s group activities and their nearly correlative villages' governance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modern state building, the total direction is the same: the country should help villages rebuild political communities, conforms villages to the modern state, and implements the plural uniting of the villages spontaneous orders and the state power.
引文
6 即“在同一政权结构中,既有权力的扩张,也有权力的瓦解和削弱”,[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第248页;另见该书第68页杜赞奇的详细说明。内卷化(involution)一词,又译“过密化”,源于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Chifford Geertz)《农业内卷化》(Agricultural Involution)。格尔茨用这个概念描述印度尼西亚爪哇地区一种生态稳定性、内向性、人口快速增长、高密度的耕作过程,这一过程兼有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的二重经济的复杂性和整合性,但又是缺少有效技术因子和工业因子引入的传统农业经济的再置。这使得当地农民难以通过现代化来达到经济的持久变革,而是内卷于原来的农业生产方式。
    7 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牛津大学出版社 1986年版。
    8 也即“乡村秩序在新的说辞下仍按照基层社会旧有的惯例进行着。”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第45页。
    9 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载于《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10 此概念系秦晖总结而提出,指黄对传统赋税制度“三害”的解释:“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苦,积重难返之害。”即土地不分好坏统一征税;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盘剥;税赋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载于《凤凰周刊》2005年第29期,总第198期。
    11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第6-7页,第33页。张静对此问题就认为村级政权实际上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隔离层(gap),“他们已经营造了相当的(非法律权利意义上的)‘自主'活动空间,他们的社会位置及其利益构成,无论相对于国家权力还是社会权力的发展,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它多利用上下两边的名义给对方增加压力,而并非是站在二者利益的某一边”。
    12[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中文版序言”,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第3页。
    13 孙立平:“基础秩序瓦解与不可治理状态”,网址: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3781
    14 主要代表作为: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5 肖唐镖 等:《村治中的宗族--对九个村的调查与研究》,上海书店 2001年版;
    唐军:《蛰伏与绵延:当代华北村落家族的生长历程》,中国社会科学院 2001年版。
    16 吴毅 等:“村治研究的路径与主体--兼答应星先生的批评”,载于《乡村中国评论》(第一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第261页。
    17 吴毅李德瑞:“二十年农村政治研究的演进与转向--兼论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兴起与终结”,载于《开放时代》 2007年第2期。
    18 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年版。
    19 贺雪峰:《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第321页。
    20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21 需要说明的是,已有学者从历时性的角度,结合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分析阐述了“社会政治”的内涵。(刘德厚:《广义政治论:政治关系社会化分析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225页)但本文所论的“社会政治”可能与此界定存在一定的区别,即我把对政治的考察放到国家权力与社会自生秩序的共时性框架中,“社会政治”便是与国家政治存在复杂互动关系而又与后者存在实质意义上的界分的概念;同时,“社会政治”是与国家政治并存的,“社会政治”也不是国家政治的未来发展形态。
    22 政治社会学的核心,是强调政治领域及其行为者并非是脱离社会事物的孤立的因素,而视这个领域是与所有的社会机构(如家庭)以及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奥罗姆:《政治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第1页)因此运用社会学的相关调查和研究方法来考察所关怀的政治学问题。
    23 贺雪峰在“农村研究方法高级研讨班”的发言,华中师范大学 2004年9月19日。
    24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调查笔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75页。
    25 徐平:《文化的适应和变迁--四川羌村调查》,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26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27 当然,即使是在发展型政府下重新规划而形成的新村落,也因为与土地的密切关系,及原有的社会网络基础,其治理逻辑与自然产生的村落也具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因而具有共同的分析价值。只是本次系列调查所选择的村落中,尚少有这种新规划的类型。对这种新规划的村落,其引发的治理的特殊性和新问题,将有待于以后更为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28 徐杰舜:“《黄河边的中国》前后的故事--华东理工大学曹锦清教授访谈录(一)”,载于《三农中国》2007年第1期。
    29 贺雪峰也认为“由生产队演变而来的村民小组,虽然不再是一个共同生产和分配的单位,但仍然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村民小组内具有共同的灌溉体系,村民小组往往还是一个人情圈,是农民进行生产合作和人情娱乐的主要场所。在有些农村,村民小组仍然是农民的认同单位,在村民小组一级,农民的合作较为容易和频繁,村民小组内部的人际关系和谐。”参见: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30 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中,邓小平说:“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有些地方把原来规模比较合适的生产队,硬分成几个规模很小的生产队。而另一些地方搞并队,又把生产队的规模搞得过大。实践证明这样并不好。”(《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第276页)据现在的学者研究:在农业方面,毛泽东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规模太大,仍然存在着队与队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问题,影响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于是主持制定了《农业六十条》,将以公社为核算单位,改为以大队(当时称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并将公社和大队的规模调小,变成公社以乡为单位,大队以自然村为单位。不久,又发现群众对公共食堂和供给制意见很大,因此在1961年5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宣布解散公共食堂,基本废除供给制,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倾向。1961年9月,毛泽东通过反复调查了解,认为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却在大队,还是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将分配权下放到小队,解决了以 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渐渐地,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村形势开始好转。(张素华著:《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6年版,第13页)这也就是中央提出的“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从1961年算起,至少七年不变”。“生产队是基本的核算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应主要贵生产队.公社对作为公社派出机关的管理区(生产大队)不要统得过死,不要乱加干涉。”(《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96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工作条例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中的基本核算单位。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分配。”“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31 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120-130页。
    32 “我国农村将推行大村庄制”,载于东方网 2008年1月22日。
    33 “大村庄制广东样本分析:专家建议不搞一刀切”,党国英:“中央政府应避免提‘大村庄制'”,项继权:“是县减负 还是村减负?”,载于《南方日报》2008年02月28日。
    34 针对简欧易提出的“地方国家”概念,潘维认为:如果我们把县政府视为这样的(即导致中国乡镇企业繁荣)“地方国家”,中国将有大约两千个地方国家。如果把乡看作是“地方国家”,中国则有近五万个地方国家.如果再退一步,把村社看作是地方国家,地方国家的数目将达到八十万个。他说:“我并不否认农村基层行政机构是国家的一部分,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这些所谓的‘地方国家'其实与国家或者中央政府有本质区别。农村基层政权不仅是政府,更是‘社会'的一部分。”潘维:《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 乡镇企业》,商务印书馆 2003年版,第16-17页。
    35 正如有学者对费老所作人类学调查的反思一样(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一书就曾遭到人类学家Edmund Leach)的质疑,利奇指出:“在中国这样广大的国家,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在回答利奇时,提出了“类型比较研究法”这样带有方法论意义的概念。参见:张佩国:《财产关系与乡村法秩序》,学林出版社 2007年版,“出版说明”),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如何能够对本地进行人类学调查?因为,人类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异质文化展开的。本人的看法是,本地人展开针对本地的调查并非全是劣势,相反,更具有节约研究成本、容易进入现场、获取调查对象信任等研究便利;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必要的培训,使调查者拥有挖掘问题的框架和意识,同样也是可以作到对调查对象的“陌生化处理”的。正因为如此,我才对调查员进行了分批培训:共两批调查员,每批十余人。针对每批调查员的理论培训和调查方法训练都有将近一年的周期:在每一批调查员第一次调查之后进行后续培训,从而展开第二次调查。
    36 当然,通过努力也是可以对村委会这个层次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的。但除了那些家中有村委会成员的调查员来说,一般的调查员要想探访到核心问题需要更大的成本,在短期内也不具备普遍的可行性。
    37 前些年也有学者对“集体行动”这一概念进行了适用性的反思,“第一,集体行动蕴涵着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个体的自利性和个体是社会行动的基本单位,而用此假定分析农村社会和农民,将遮蔽很多重要的共同 行动;第二,集体行动旨在解释合作行为如何达成,而对农村社会和农民来说,合作行为的达成固然重要,而同样重要的还有合作文化的培养,社区秩序的维持和生活方式的更新,而这些,在集体行动理论的框架内不好讨论。”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版,第296页。
    38[法]米歇尔 克罗齐耶 埃哈尔 费埃德伯格:《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政治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年版,第4页。
    39 什么是中层理论(middle range theory)?默顿指出:“中层理论正如字面上所表明的,只涉及有限的社会现象。”(罗伯特 金 默顿:《论理论社会学》,华夏出版社 1990年版,第54页,第55页。)“既非日常研究中大批涌现的微观而且必要的操作性假设,也不是一个包罗一切、用以解释所有我们可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自成体系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同前)“社会学中的中层理论主要用于指导经验探索。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远离特定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已不能解释我们观察到的现象;而对于特定事件的详尽而系统的描述又缺乏整体的概括性,中层理论则介于两者之间。当然,中层理论也具有抽象性,但它非常接近各种命题中的观察材料,而这些命题是可以进行经验检验的。”(同前)我国社会学者雷洪在《社会问题:社会学的一个中层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中层理论具有的四大特征:“第一,对象上只涉及和解释有限的或部分的社会现象,而非涉及和解释整体或全部社会现象;第二,性质上对特定现象具有理论的概括性、抽象性,而非微观的操作性假设;第三,功能上可直接用于指导经验探讨或对经验事实的认识,而非不能解释或远离可观察到的现象;第四,本质上不是操作性的,但是可以(通过操作化)予以经验检验的。”(雷洪:《社会问题:社会学的一个中层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9年版,“自序”,第3页。)
    40[美]贝蒂 H 齐斯克:《政治学研究方法举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年版,第62页。
    41 贺雪峰 董磊明通过对构成乡村治理基本结构三方面的要素,村庄基本秩序状况及其维系机制、村干部的角色与动力机制以及乡村关系状况的考察,区分出四种可能的乡村治理类型:原生秩序型、次生秩序型、乡村合谋型和无序型,然后讨论了乡村治理类型的区域分布并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实证研究的方向。贺雪峰董磊明:“中国乡村治理:结构与类型”,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5年第3期。
    42 邓正来之“代译序”;“哈耶克的社会理论”,载于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北京三联书店 1997年版,第16-17页。
    43 邓正来之“代译序”:“研究哈耶克法律理论的一个前提性评注”,载于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1年版,第7页,第21-42页。
    45 肖红叶:“作为政治学方法论的统计学--统计在政治中应用的研究”,载于《统计研究》2004年第4期。
    46 实际上,“过程-事件”分析就属于微观机制分析,它倾向于运用“深描”的方式进行叙述,避免以简单的线性因果关系来裁剪丰富多样的社会事实,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研究对象的理解。当然,在“过程-事件”分析之后,我们需要对产生事件及支配其运行过程的宏观结构作尝试性的分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一个既具体又深刻的看法。
    47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第1页。
    48 林尚立:“有机的公共生活:从责任建构民主”,载于《社会》2006年第3期。
    49[法]莫 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第15页。
    50 哈耶克认为:“理解社会现象不可能有别的方式,只能通过理解个人的行为,这种个人的行为是指向别人的,同时又可能受到别人预期行为的诱导。”波普尔也坚持类似的观点:“所有社会现象,特别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功能,应该理解为人类个体的决定、行为、态度等等的结果,而且……我们决不应该满足于从所谓‘集体'的角度所作的解释……”。(转引自:[英]史蒂文 卢克斯:《个人主义》,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第105页。)而在沃特金斯看来,整体论或有机论强调“社会系统至少在这种意义上构成为一个‘整体',即它们的一些大规模行为是由宏观规律所支配的,这些宏观规律本质上是社会学的,这意味着它们自成一类,不能解释成是由相互作用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规则或倾向。相反,个人的行为倒是至少应该部分地根据这种宏观规律来解释。”(转引自前书106页。)
    51 “‘常人方法学'在字面上暗指,普通社会成员用以理解并作用于其日常生活的方法与程序。”转引自:[英]帕特里克 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2年版,第105页。在某种意义上,国内学术界运用的过程-事件分析法也接近于常人方法学。
    52 卢晖临 李雪:“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载于《中国社会科学》 2007年第1期。
    53 叶娟丽:《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论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103-109页。
    54 陆学艺:《内发的村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版;
    于建嵘:《岳村政治》,商务印书馆 2001年版;
    吴毅:《村治变迁中的秩序与权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年版;
    徐勇:《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百年回顾》,载于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年版。
    55 吴毅:《记述村庄的政治》,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7年版,第25页。
    56 政治理论家斯科特通过他对其他国家的农村的研究发现,农民小传统的主要活动场所是村落,“第一,村
    落在某种程度上从外部独立开来,构成了行为的以及地位、影响力、权威的地方性系统。于是,第二,村
    落作为一种共同享有认知和信息的--即规定了一定政治上解释的范围并与外部明显分离开来。最后,村
    落具有捧斥陌生人的倾向,是道德性义务的单位。”转引自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第289页。
    
    57 邓正来对此就有反思:“国家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实体,社会亦非简单相对于国家的一个同质性实体,因此,无论是‘国家'抑或‘社会',都是需要在具体分析场景中加以具体辩析的问题。”参见邓正来:“‘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建构与限度--对中国的乡土社会研究的评论”,载于王铭铭 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
    58 早期比较集中地探讨和反思体现在 《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一书中,其中的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围绕不同的论题在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下进行了比较热烈而深入的争论。
    59 高其才认为:“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高其才:《中国习惯法论》,湖南出版社 1995年版,第4页)。他在该书中列举了中国宗族习惯法、村落习惯法、行会习惯法、行业习惯法、宗教寺院习惯法、秘密社会习惯法、少数民族习惯法等各类“习惯法”。而田成有则断言:“习惯和习惯法只是一种不同的称谓而已,在我眼里,两者是没有多少实质区别的。”(《北大法律周刊》 2001年第11卷第3期总59期,www.chinalawinfo.com)
    60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赵旭东:《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3年版;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张佩国:《财产关系与乡村法秩序》,学林出版社 2007年版。
    61 赵旭东:《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3年版。
    62 张静:“乡规民约体现的村庄治权”,载于《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法律出版社 1999年。
    63 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载于郭于华:《仪式与社会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版,第341页、377页。
    64 同上,第381页。
    65 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北京三联书店 2002年版,第22页。
    66 当然,个别学者的部分论文也值得一提,如吴飞在“一个寺庙的制度变迁”一文中,运用场域互动的理论对中国某一国家级寺庙的制度变迁史做出了细致的分析,揭示了国家-地方政府-寺庙之间互相利用的关系。(吴飞,2003)近期,以王笛为代表的历史学者对“公共空间”的挖掘(王笛,2006)已影响了部分学者对乡村相关设施和活动的分析理路,将庙宇及相关的集体活动作为“农村公共空间的复兴与基层社会整合”(戴利朝,2006)的一环,李斌(2005)在“寺'‘庙'之争:民俗精神符号再造”一文中认为:庙宇重建是农村社会组织的关键性领地,其中乡土民俗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民们为了维持并张扬当地的民俗理念会积极地与相关各方“抗争”,“抗争”的过程就是乡土民俗精神符号意义变迁、农民自身容纳力增长、政府治理方式变革的过程。这也充分解释了村落自生秩序与国家权力之间复杂的互动过程。
    67 孙铭:《古庙活菩萨》,1934;参见:沈洁:“灵王庙里的新安小学”,载于《读书》2006年第10期。
    68 黄宗智:《中国乡村研究》(第五辑),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7年版,第207页。
    69 肖唐镖 等:《村治中的宗族--对九个村的调查与研究》,上海书店 2001年版;
    朱炳祥:《村民自治与宗族关系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70 贺雪峰:“转型时期国家在保持乡土秩序中的作用”,载于《中州学刊》 1999年第5期。
    71 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31页。
    72 贺雪峰 董磊明:“中国乡村治理:结构与类型”,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5年第3期。
    73 载于黄宗智:《中国乡村研究》(第五辑),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7年版。
    74 邓宏琴:“中国乡村与乡村中国”,载于《读书》,2008年第2期。
    75 参见应星、景军:“集体上访中的‘问题化'过程--西南一个水电站的移民的故事”,载《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1),鹭江出版社 2000年版;
    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 北京三联书店 2001年版。
    76 郭于华首先将这一理论引入农民研究,她认为,出于“危险”反应的对于农民的关注尚未离开统治的立场、精英的立场或城市既得利益阶层的立场,农民在这样的关注眼光中是作为治理对象和防范对象而存在的。参见James Scott,1985,Weapons of the Weak:Everyday Forms of Peasant Resistanc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郭于华:“弱者的武器'与‘隐藏的文本'--研究农民反抗的底层视角”,载于《读书》 2002年第7期。
    77 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译林出版社 2001年版,第9页。
    78[美]J.K.加尔布雷斯:《权力的分析》,河北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第99-107页。
    79[美]罗伯特 丹哈特:《公共组织理论》,华夏出版社 2002年版,第17页。
    81 肖唐镖:“近二十余年来中国大陆农村政治稳定状况的变化”,载于(香港)《二十一世纪》 2003年第2期。
    82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载于《战略与管理》 2003年第3期。
    83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调研室课题组:“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载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1年第2期。
    84 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载于《社会学研究》 2007年第2期。
    85 见于建嵘:《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未刊稿),北京,2006,“附录”。
    86 本研究基于对二十余个村落部分村民所作的抽样调查中,在群体性活动的总量中,村民认为是上访最为 重要的只占到3.8%。
    87 吴毅:“民主化还是要从上而下”,载于《南都周刊》2008年1月15日。
    88 艾尔东 莫里斯、卡洛尔 麦克拉吉 缪勒:《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89 李连江、欧博文:“当代中国农民的依法抗争”,载于吴国光:《九七效应》,(香港) 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版。
    90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载于《战略与管理》 2003年第3期。
    91 关于对压迫性反应的解释框架,于建嵘的理论表述是:当“集团”并没有明确的边界即还没有形成较明确的组织形态时,社会群体中的部分成员为了改变某一社会政策或社会现实所进行的集体行动,其真正原 动力不是来自“集团”内部的“奖罚分明”,而更主要的来自“集团”外部的压力。于建嵘:“集体行动的原动力机制研究--基于H县农民维权抗争的考察”,载于《学海》2006年2期.
    92 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
    93 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94 李连江、欧博文:“当代中国农民的依法抗争”,载于吴国光:《九七效应》,(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版.
    95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载于《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96 于建嵘:“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载于《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
    97 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载于《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
    98 肖唐镖:“二十余年来大陆农村的政治稳定状况--以农民行动方式的变化为视角”,载于《二十一世纪》2003年4月号。
    99 于建嵘:“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载于《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
    100 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页。
    101 刘能:“怨恨解释、动员结构和理性选择:有关中国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发生可能性的分析”,载于《开放 时代》2004年第4期。
    102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自序”。
    103 曾峻:《公共秩序的制度安排--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框架及其运用》,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
    104 梁治平认为:“尽管习惯法与国家法有相互配合的一面,尽管习惯法秩序即使就国家实现其职能而言也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以及尽管国家官吏动辄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对民间的自生秩序作出应对,至少从某种意义上说,习惯法与国家法这两种不同的知识传统之间缺少一种内在的和有机的联结。其表现于知识传统,是缺乏一种关于习惯法的说明性学理;表现于社会方面是缺少一个从事于这种探究和说明工作的群体.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分工',实具有‘断裂'性质.”(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140页。)但这种“断裂”不应过于放大到村落与国家整体意义上的结构性关系,详细分析参见本文第一章的相关分析。
    105 刘娅:《解体与重构: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6 这一研究范式实际上是由国家与社会关系派生而来的.整体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实际上是被建构起来的.因此,国家与农民关系还需要进一步操作化和具体化。
    107 张静:“国家政权建设问题与回顾”,载于《开放时代》2001年第5期.
    108 吴毅:《村治变迁中的秩序与权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109 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110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2006年版,第5页。
    111 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112 刘涛 王震:“中国乡村治理中‘国家-社会'的研究路径--新时期国家介入乡村治理的必要性分析”,载于《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5期。
    113 彭勃:“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发展沿革--‘资源-体制'框架的可行性分析”,载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1999年第12期。
    114 齐美尔在《空间社会学》中说道,空间是一个强烈的意识存在,它有一个明显的界限,任何的“变动、扩展、入侵、融合更加易于理解……不仅消极的抵抗,而且十分积极的拒斥都会来自这些边界线”。齐美尔的社会性“空间”有五个内涵:排他性的空间、可分割的空间、秩序空间、人际关系空间和边界范围.在具体的村落研究中,学者运用的政治空间概念可能与齐美尔有关。[德]齐美尔:《社会是如何可能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0-316页。
    115 See Jean C.Oi,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
    116 See R.K.Schoppa,Chinese elite and political change:zhejiang province in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Cambrige,Mass and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2
    117 黄宗智:《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60-285页。
    118[印度]帕萨 查特杰:《被治理者的政治:思索大部分世界的大众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杜2007年版。
    119 樊红敏:“农村政治学研究范式的检视和拓展”,载于《学术月刊》2007年第6期。
    120[英]丹尼斯 史密斯:《历史社会学的兴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1 本节相关内容曾作为拙文“对政府边界问题的纯逻辑演绎”的一部分发表于《晋阳学刊》2008年第2期。
    2 曾峻:《公共秩序的安排--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框架及其运用》,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36-37页。
    3 “每个人对大多数决定着各个社会成员的行动的特定事实,都处于一种必然的且无从救济的无知(the necessary and irremediable ignorance)状态之中。”而建构论的唯理主义,“要求行动者对所有相关的事实拥有完全的知识”。也就是说,由于“必然的无知”和“理性不及的”(non-rational)状态的存在,“建构论唯理主义的极端形式总是导致对理性的反叛”。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第6页,第31页。
    4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9-123页。
    5 当然,正如某位学者所说的,“一个不同于正式制度所构想和构建的乡村社会的秩序是存在的。我把这种秩序称之为‘民间的',并不是因为相信这种秩序是在国家正式制度之外而且是不受其影响而独立存在的,而是因为这种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先于正式制度,并且多少是在其有效控制之外生成和发展的。”作为总体意义上的自生秩序同样也要受到国家权力的影响,但毕竟在逻辑上它先于国家权力且具有一定独立性。参见梁治平:“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载于王铭铭 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
    6 许倬云:《从历史看管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7 参见梁治平:“乡土社会的法律与秩序”,载于王铭铭、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3页;林耀华:《金翼》,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版。
    8[美]罗伯特C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9 普理查德充分考虑尼罗河畔的生态环境对努尔人社会的影响,阐释了非洲部落社会的政治制度构成和运作机理,描述了在没有国家和政府统治的部落中,社会是如何组织起来的?([英]埃文思 普理查德:《努尔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努尔人受到以干旱与洪涝为主要气候特征的环境制约,倾向于形 成经济性共同体和地域性政治单位。([英]埃文思普理查德:《努尔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70、86、99、112、123页)普理查德认为裂变原则包含着分裂与融合两个方面,裂变单位越小,其内聚力越强,成员间各种各样的接触也就越多,因而其团体情感就越强烈。([英]埃文思普理查德:《努尔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64-174页)其融合的方式是,用神话把其祖先组织到社会关系中去,并将不同氏族在族源上赋予一种亲属关系的意涵。([英]埃文思普理查德:《努尔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70、276页.)
    10 袁瑜铮通过调查发现,徽州存在选(墓)地与买地的行为,即相中一块坟地,它在别人家的地界里,就花钱把它买下来.而当被问到这种做法是不是被政府部门认可时,当地的民俗专家却很肯定地说:“政府是不能插手这事的,这是传统,法不责重。”袁瑜铮:“精神的家园--从徽州的清明节说起”,载于《读书》2007年第9期。
    11 部分组织社会学的经典著作也采用了类似的分类方法:“在所有人类社会中都能观察到的两大类型的机制和限制。一方面,随时间产生的一些习惯制约着系统内的行动者。他们的背离行为将会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受到惩罚。人们将建立一些专门的机关,来宣布或者说推行这些使行为保持在可接受限度内的制裁措施。另一方面,像市场机制这样的自动机制倾向于自我制约,它引导着每个人的行为的结果。不论其个人的目的是什么;与此同时,行为的共同结果可能正在被逐步接纳,并且成为一直追求的目标.”参见:[法]米歇尔 克罗齐耶 埃哈尔 费埃德伯格:《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政治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5页.
    12 转引自[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13 持此论者当推萧公权,但他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清朝政府对乡村的控制实践,而且我认为他对“自治政府”的定义标准也有比照西方政治实践的严苛性。参见汪荣祖:“萧公权先生学术次第”,载于萧公权:《宪政与民主》,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4 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年2004版,第250-252页。
    15[德]斐迪南 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16 马克思认为,在法兰西,“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交通的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7页.
    17 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18 如有外国学者就认为:在非组织的、个体分散的中国农村,国家能够影响社会的原因,实际上在于二者结构上的同一性,而非社会独立的组织化。转引自张静:《法团主义--及其与多元主义的主要分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第389页。
    19 秦晖:《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页。
    20 郑浩谰:“‘村落共同体'与乡村变革--日本学界中国农村研究述评”,载于吴毅:《乡村中国评论》(第一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1 黄树民通过对一个村落的历史考察,发现:“在中国农民的生活普遍得到改善的情形下,一种全国性文化抬头,传统上小型、半自治而独立的农村社区,逐渐被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大众文化所取代,然而,某些传统的信仰与习俗仍得以延续。”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封面2”。
    22 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23 许倬云:《从历史看管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24 许倬云:《从历史看管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25 袁瑜铮:“精神的家园--从徽州的清明节说起”,载于《读书》2007年第9期。
    26[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7 袁瑜铮:“精神的家园--从徽州的清明节说起”,载于《读书》2007年第9期。
    28 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29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27页。
    30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31 滋贺秀三:“中国法文化的考察”,载于王亚新、梁治平:《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节》,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32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二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页。
    33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3页。
    34[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5[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36 寺田浩明:“权利与冤抑--清代听讼和民众的民事法秩序”,载于《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页。
    37 丁荷生、郑振满:《福建宗教碑铭汇编:兴化府分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8 李强:“国家能力与国家权力的悖论”,载于《中国书评》1998年第2期。
    39 日本学者奥衬郁三认为:中国古代的官僚制与国内的村落等社会组织形成了一种什么样的权力关系呢?如果把作为权力象征之一的审判权放在核心地位加以考虑,那么,首先,国家把所有审判案件分为要事和琐事,将琐细案件委托给了这些社会组织.然而,国家并未将审判权完全让渡给这些团体。例如,毕竟县一级政府仍然是第一审,国家从来没有放弃过其审判权。他认为,一旦民间团体不能自行处理纠纷时,国家会启动其司法权,出面解决;而民间组织团体的自治是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基本方针而存在并运作的。奥村郁三:“中国的官僚制与自治的接点”,载于《法制史研究》第19卷(1969年),第47页。
    40 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155页。
    41 毛丹:《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42 费孝通:“乡土重建”,载于《费孝通文集》(第四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305页。
    43[德]罗曼 赫尔佐克:《古代的国家--起源与统治形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另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75页。
    44 许倬云:《从历史看管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45[英]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
    46[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页。
    47[美]费正清、麦克法夸尔:《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48 Whyte:Remaking the Socialist Economic,1989:转引自应星:“略论叙事在中国社会研究中的运用及其限制”,载于吴毅:《乡村中国评论》(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03页。
    49[德]斐迪南 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53页。
    50[英]鲍曼:《共同体》,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1 Jean-Luc Nancy;“共同体概念及其问题”,载于(台湾)《新闻学研究》第78期,2004年1月。
    52 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0-62页。
    53 保罗 斯特林描写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两个土耳其农村的一些变化,颇具普遍性:“总的来说,主要的变化是迅速生成的大多数成年农民与雇主、工友、官员、商人之间的新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以往的个人间的关系,或多或少地带有非个人的性质,它使人们走出村庄,进入一个全国性的社会,在上一代人中,与外界的交往还只是农村中领导人物的特权,而且,对他们来说,这种交往也具有较强的个人性质。”(《土耳其的农村》,伦敦:维顿菲尔德和尼克尔逊出版公司1965年版,第82页。转引自J.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54 赫顿 威尔、吉登斯:《在边缘--全球资本主义生活》,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25页。
    55 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56 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57 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薛谰、张杨:“构建和谐社会机制治理群体性事件”,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58 余成普:“私人利益取向的群体行动何以可能”,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5期。
    59 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载于《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
    60 正如费孝通所言:“在农村社会中,小型的基本群体是常见的事实。”参见费孝通:《中国绅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3页。
    61 邹谠先生早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一书中就积极倡导宏观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又比如赵鼎新就认为影响和决定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宏观结构条件可以简约为“变迁、结构、话语”这三个因素,参见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序”,第2页。
    62 虽然有社会学者认为“当一个人开始从集体-行动的视角进行观看,人类的行为便既不表现为社会互动的逻辑产物或必然产物,也不表现为有待解决的问题结构的产物”。参见米歇尔 克罗齐耶 埃哈尔 费埃德伯格:《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政治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但这并不排除我们可以从结构性的原因上寻求一定的解释可能性。
    63 对于这一演变轨迹,也有学者曾经作过较精练的总结,参见梁治平:“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载于王铭铭 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
    64 安东尼 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3页。
    65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7页。
    66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67[德]马克斯 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页。
    68[美]古德:《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166页.
    69 莫里斯 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5-155页.
    70 莫里斯 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1页,第61-64页。
    71 高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教训》,载于《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4期。
    72 G.威廉 斯金纳:《中国农民与封闭社会》,转引自[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73[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74 阎锡山大受吹捧的‘村制',只不过相当于实质上的旧时帝国税收体制,加上自愿主义的自治外表,附以十进制户口单位的旧保甲监视系统的翻版而已。[美]费正清 费维恺:《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第389页。
    75 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29页。
    76 费孝通对“双轨政治”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如“基层行政的僵化”中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论绅士》中的“政权”与“威权”、“素王统治”与“皇权统治”,以及《乡土中国》中的“无为政治”与“长老政治”等。参见《费孝通文集》,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4卷第334-352页;第5卷第368-372页,第479页。费孝通在讨论“绅权”时,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对其时国民政府强化中央集权体制的批评。他指出,现代社会中央集权的扩张,不仅破坏了“无为主义”这一防止权力滥用的“第一道防线”,还通过保甲制和警管制“把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筑到每家的门前”,甚至“延长到了门内”,从而把地方自治这“第二道防线”也冲破了,使其支离破碎。结果,这样一种“政治单轨制”一方面固然加强了中央的职能,另一方面“又堵住了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导致基层行政的僵化和效率的丧失。参见费孝通:“基层行政的僵化”,载《费孝通文集》,第4卷第340-341页。费老的这一论述,类似于杜赞奇提出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概念。
    77 Elizabeth J.Perry.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1845-1945.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
    78[美]裴宜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9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页。
    80 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载于《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期。
    81 “所谓行政下乡是指国家通过行政体系将国家意志传递到乡村,从而将分散的乡村社会整合到国家体系.”徐勇:“‘行政下乡':动员、任务与命令--现代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行政机制”,载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第2页。
    82 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3页.
    83 参见王铭铭:《溪村家族--社区史、仪式与地方政治》,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第219-220页。
    84 张鸣:“热闹中的冷想”,载于《读书》2001年第3期。
    85 张鸣:“爬上妙峰山看村民自治”,载于《读书》2001年第11期。
    86 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3页.
    87 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9页。
    88 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载于《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89 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90 苏力:《为什么送法上门》,载于《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
    91 洪朝辉:“‘中国特殊论'与中国乡村的政治文明”,载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92 姚洋:“政府转型与农村社区重建”,载于《二十一世纪》2007年第2期(总第99期)。
    93 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1页。
    94 李向平:“大寨造大庙,信仰大转型”,载于学术中国网,网址:http://xschina.org/show.php?id=10672
    95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2006年版,第253页。
    96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2006年版,第260页.
    97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2006年版,第260页。
    98 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农田水利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页.
    99 参见[美]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6 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9[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0 之所以说是“半成功”,是因为如果没有后来政府的慷慨拨款,仅凭村民成功集资而来的款项并不能保证该村桥和路的完全畅通。当然,从村落自生秩序的角度看,其一致行动能力在此次调查中是比较突出的,因而本节将其作为成功的典型案例对此活动的全过程作了比较详尽的剖析,试图凸现自生秩序若要在村落公共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所需要的系统条件。感谢苏红竞在相关调查中所作的努力。
    11 税费取消以后,各地地方政府从制度设计上取消了义务工、积累工和农业共同生产费、教育附加费等费用,所以强制性的集资并不多见。
    12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10页。
    13 丹尼斯·缪勒(Mueller,D.C.):《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4页。
    14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23 不包括徐龙生自愿捐的那份资金,因其尚未捐款,上级已拨款,见下文。
    24 对集团中成员成本与收益分析的理论研究,参见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页.
    29 丹尼斯·缪勒(Mueller,D.C.):《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6页。
    30 丹尼斯·缪勒(Mueller,D.C.):《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31 徐龙生,乡镇民营企业家,非该村村民,但其化工厂建在徐桥组的村路与乡镇马路的交接处,对他来说,有必要协调好与该组之间的关系。
    32 布劳认为,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交换过程,称之为社会交换。“‘社会交换'……指的是这样一些人的自愿行动,这些人的动力是由于他们期望从别人那儿得到的并且一般也确实从别人那儿得到了回报。”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108页。
    33 关于“少数人决定”的研究,参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调查笔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5页。
    36 对于这一点,帕特南也作了相关的研究,他认为,在小规模的紧密相连的共同体中,当事人之间会产生所谓的“厚信任”,而由于这种信任,他们能对对方的行为作出可靠的预测。参见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0页。
    37 罗家德在分析中国的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理论时,以晋商为例,得出相似的结论,即中国人重视建构长期关系。另,西塞罗以一种令人赞叹的清晰,这样描述过普遍的互惠:“没有什么义务像报答那样责无旁贷。没有人会信任一个忘记他人恩惠的人。”参见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
    38 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
    39 弗兰西斯·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创造》,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357-360页。
    40 帕特南在描述轮流信用组织的特征时,表明普遍的互惠与互信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详见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7页。
    41 关于这个问题的界定,罗家德将之分为:生人连带、熟人连带、家人连带,对于这一问题的区分,有助于人们进行交往,而且他还认为中国人特别容易产生派系,比较善于中间的一块,即熟人连带。
    42 参见拙文:“农民自组织程度低的成因分析”,载于《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5期。
    43 关于合村并组政策的破坏性和弊端,贺雪峰也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分析,详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调查笔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页.
    46 由于还有约20%的存款没拿到,2007年农历腊月二十六,在家家户户忙着过年,单位忙着年终工作准备放假的时候,这些存款者又来到了镇上那家银行,要求给予其余的部分款子。由于人数众多。影响了银行的正常营业,银行找来了镇政府的领导、派出所的人。直到晚上七点多,这些存款者还在,银行无法关门停业,镇政府的人就打电话通知村里的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让他们过来做劝说工作,将他们先带回去。“我也无法保证肯定能把他们带回来,但是我肯定到镇上去做这些存款者的工作,让他们先回来过年”,这是村支书说的话。最终这些存款者也回来了,其中有一个人闹得比较凶,还被派出所抓起来了,好像也没得到什么答复.此案例的后续调查仍由刘红祥完成.
    47[美]J.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 李连江、欧博文:“当代中国农民的依法抗争”,载于吴国光:《九七效应》,(香港)太平洋世纪研究所1997年版。
    5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载于《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6 于建嵘:“利益、权威和秩序--对村民对抗基层党政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载于《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4期。
    3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8页。
    4 参见附录中“关于村民信任结构的访谈记录”。
    5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6 参见附录中“白描材料”之“对比中唤起权利意识”的案例。
    7 曼瑟尔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页.
    8[美]安东尼 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56页。
    9[美]安东尼 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57页。
    10 金登:《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 参见贺雪峰、吴理财、董磊明、罗兴佐等人的相关文章,载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12 余成普:“私人利益取向的群体行动何以可能”,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5期。
    13 陈柏峰:“‘气'与村庄生活的互动”,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14[美]拉斯韦尔:《政治学:谁得到什么?何时和如何得到》,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15 熊易寒:“社区选举:在政治冷漠与高投票率之间”,载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第18届校庆研讨会论文集《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国家、政府、人民》,2007年5月。
    16 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利益划分标准与本文第二章中的利益类型划分标准有一定的调整,因此有所不同。但不管哪一种分类标准都是为了说明利益性质对群体性活动的影响,而第二章的分类是比较总体性的分析,更多地考虑了对活动类型进行分类进而进行分析的便利。
    17 当然,有了利益基础也并不必然带来相应的群体性活动,特别是一致性的合作行为,因为还有“搭便车”问题。Daniel Little就曾指出,分析集体行动。尤其是农民的集体行动,一个关键是分析集体行动是如何克服“搭便车”行为而最终形成的,这是理解集体行动的一把钥匙。(Daniel Little,1989,Understanding Peasant China:Case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p.179)另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民在进行“成本-收益”计算时遵循的首要原则往往不是利益最大化(interests-maximizing),而是风险最小化原则(risk-minimizing),这也进一步激发了村民的“打便车”心理。祁冬涛:“政治参与视角下的集体上访和村民自治--对当代中国农村政治参与和制度性变迁的个案研究”,载于吴毅:《乡村中国评论》第二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2页。
    18 张静:“公共空间的社会基础--一个社区纠纷案例的分析”,载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非营利组织研究委员会:《扩展中的公共空间》,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4页。
    19 张静:“公共空间的社会基础--一个社区纠纷案例的分析”,载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非营利组织研究委员会:《扩展中的公共空间》,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20 前述湖南某村寺庙的结局就说明这一点.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该庙自建成之后,香火旺盛,所以收了很多钱却没有上交当地乡镇政府,同时,该庙还承包了不少水田和山林,有不少收入。但镇政府准备在此庙坐落地建立养老院,而将现在养老院的所在地段以高价卖给开发商。虽然有市宗教局的批文,但因为前述种种的利益冲突,镇政府还是以此庙中有几位成员参加过非法佛教的名义,推动县里在没有出示逮捕证的情况下将该庙的核心人物抓扣,并要求砸碎寺里的观音像。
    21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载于《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22 贺雪峰:“村庄精英与社区记忆:理解村庄性质的二维框架”,载于《社会科学辑刊》2002年第4期。
    23 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兼论选举后村级权力的合法性”,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24 刘春荣:“另类的邻里动员:关键群众和社区选举的实践”,载于赵汀阳:《论证》(2),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5 帕特南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组织的那些可促进协调行动而提高社会效能的特征,比如信任、规范及网络等”.[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作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
    26[美]古德诺:《解析中国》,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28页。
    27 同上,第214页。
    28 彭正德:“世界范围内农民政治认同的类型与我国农民政治认同的基础”,载于《政治学研究》2006年第3期。
    29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30[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页。
    31[美]埃弗里特M罗吉斯、拉伯尔J伯德格:《乡村社会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24页.
    32 刘小京:“略析浙南的宗族械斗”,载于《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5期;“现代宗族械斗问题研究”,载于《农村经济与社会》1993年第5期。
    33 甚至到20世纪“30年代及更早期村公会成员占有的土地零星资料表明,拥有财富是进入乡村领导层的关键。”[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页.
    34 陈明明:“乡村政治发展:自治与政治调空”,载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增刊。
    35 人类学家巴特于1954年对阿富汗与巴基斯坦交界地区的斯瓦特社会进行了富有成果的观察。通过当地社会普遍存在的群体形式“男子之家”,首领就像核子一样在他的周围聚集了大量的村民,形成了政治上没有定型的大海中的小岛。([挪威]弗雷德里克巴特:《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4、128、131页)相比之下,努尔人的社会组织方式很少具有依附性色彩,而是相对自足的宗族和亲属关系的联盟。努尔人社会缺少分化,“貂皮酋长”是仪式代理人和解决世仇的调停人,酋长在普通努尔人看来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英]埃文思普理查德:《努尔人》,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98-219页)人们遵守某些习俗惯例去行动;而斯瓦特社会的首领拥有克里斯玛权威,他们占有土地、房屋及其衍生的金钱,因而拥有特殊的个人权力和男子之家特有的依附关系。([挪威]弗雷德里克 巴特:《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1页。)
    36 袁瑜铮:“精神的家园--从徽州的清明节说起”,载于《读书》2007年第9期。
    37 彭晓伟:“川西平原的乡村--农民行动单位分析概念”,载于三农中国网。
    38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2页。
    39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2页。
    40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节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34页。
    41 袁小平:“从重合到交叠:差序格局的裂变”,载于林聚任 何中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第229页。
    42 Coleman James:"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l ",America Journal of Sociology 1988,vol 94,P98
    43[美]弗郎西斯 福山:《社会资本》,载于[美]亨廷顿、哈里森主编:《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页。
    44 李惠春、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45 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农田水利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谭同学:《楚镇的站所:乡镇机构的政治生态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46 谷文峰:《非常自述:一个乡镇书记的梦与痛》,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页。
    47 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载于《中国学术》2002年第4辑。
    48 参见:[美]安东尼 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第四版),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54页。
    49 陈柏峰:“‘气'与村庄生活的互动”,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50 应星:“‘气'与中国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51 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18页。
    52[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页。
    53 杨敏:“公民参与、群众参与与社区参与”,载于《社会》2005年第5期;参考了熊易寒的总结,2007。
    54 Lane.Robert E.Political Life.Glencoe:Free Press.1969,164
    55 戴玉琴:《村民自治的政治文化基础--苏北农村个案分析》,社会科学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38-142页.
    56 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63页。
    57 吴毅、吴淼:《村民自治在乡土社会的遭遇--以白村为个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9页。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9[美]埃莉诺 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61 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页。
    62 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农田水利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5页。
    63 迄今为止,人们对政治概念的界定和相关研究大致可以归为四大路径:就国家解释国家,从国家解释社会,从社会解释国家,就社会解释社会。这最后一个路径,即把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作为政治生活的一种表现形态,并强调其中的政治运行与国家领域的政治运行之间的区别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因此也没有必要在国家政治和社会政治之间作出楚河汉界的划分,两者之间是互相联系贯通的。这也就意味着对社会领域政治尤其是其权力关系的解释将有助于理解整个国家的权力逻辑。从这个意义上讲,本研究将村民的群体性活动所营造起来的公共空间看作是村落政治的场域,试图通过对村落内部权力关系和行动过程的分析,展示村落政治的独特逻辑,进而透视我国基层政治的逻辑。其实,已有学者直接以“村落中的政治”为题进行相关的调查和研究了。参见:萧棱等:《村落中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64 参见“政治系统的简化系统”,戴维 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65 吴毅:“‘无政治'的村庄”,载于吴毅:《记述村庄的政治》,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66 戴维 伊斯顿就专门论述了“输出失败”、“输出延缓”与“输出拖延”,涉及的问题与此接近。参见《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76-280页,第524-525页,第525-526页。
    67 一项关于村落的调查所显示的景象正是对残缺的群体性活动的生动写照:“村民每天都站在通过村庄的乡村公路上聊天,常常聊到激动处,大家对村干部的做法群情激愤,于是就相约去上访,立即就有人开来拖拉机,大家一同去找政府,但往往是大家到镇上,大家‘镇定'下来后,就各人找理由离开了,于是,群体性上访最终难以动员起来。”陈柏峰:“‘气'与村庄生活的互动”,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70 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的表达困境--对一起石场纠纷案例的分析”,载于《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71 于建嵘 李连江:“县政改革与中国政治发展”,武汉大学:“中部崛起与县市政府创新”研讨会,2007年11月.
    1 本节内容部分来自于本人已经公开发表的相关主题论文中,此处结合此次调查的新材料作了适当修改。
    2 至于本文选择使用“自组织”的概念而不用“社区自治”或“自治”的概念,这其中有深刻的学理考虑。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中国农村问题,尤其是对农村政治社会问题的研究,中国大陆的学术界一般选择了“村民自治”或“村级政权建设”的概念和相关框架,这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政权建设的研究范式。这一研究范式强调国家权力的渗透和对乡村社会的规范化,但却忽略了农民参与和支持村落组织的持续性动力。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目前出现的新情况,本人认为,农村问题的研究范式应当转型,也就是转型到“自组织”的研究范式。对这样做的必要性,目前已有少数学者提出,参见:陈伟东,李雪萍:“社区自治'概念的缺陷与修正”,载于《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3 袁亚愚:《乡村社会学》,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1页。
    7 刘智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页.
    8 但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任何一个利益群体都需要在宪政的框架下,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结成集体行动,凝聚并表达他们的合法权利;而中国农民的情况更为特殊,在中国所有的利益群体中,只有农民没有一个常规的合法组织表达他们的利益。村委会也并不能很好地履行利益表达的职能。因而,允许并逐步放宽村民的自组织空间,对于呈现并解决乡村利益矛盾有很大的必要性。
    9 参见拙文:“浅析经济因素对村级民主建设的影响”,载于《中国农村观察》1999年第4期。
    10 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载于《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11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65页。
    12 李昌平:“取消农业税将引发一系列深刻变革”,载于《读书》2004年第6期。
    13 黄钟:“市场统一中国”,载于《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2期。
    14 这以罗兴佐的著作《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为代表,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5 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 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国家政权建设问题与回顾”,上海书店2006年版。
    17 张英洪:《农民权利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18 雷滇、洪尘:《孙大午:为农民而生--一个农民企业家的努力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页.
    19 同春芬:《转型期中国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透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20 戴玉琴:《村民自治的政治文化基础--苏北农村个案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21 朱道亚:“从中国大陆农民专业协会看中共组合主义的发展倾向--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的分析”,载于(台湾)《东亚研究》2007年7月第三十八卷第二期。
    22 秦晖:“怎么看待人心散了”,载于《乡村中国评论》(第二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3 巴林顿 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83页。
    24 陶传进:“草根志愿组织与村民自治困境的破解:从村庄社会的双层结构中看问题”,载于《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25 秋风:“没有私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空中楼阁”,载于《南方周末》2007年12月6日,E31版。
    26[英]安东尼 吉登斯:《第三条道路》,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92页。
    27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2006年版。
    28 肖唐镖:“二十年来大陆农村的政治稳定状况--以农民行动的变化为视角”,载于《二十一世纪》2003年4月号。
    29 谭同学:“乡村灰化的路径与社会基础--以湖南某县金、银镇为例”,载于《三农中国》2006年第2期:根据阙迪伟的小说《乡村行动》改变的电影《光荣的愤怒》表现的也正是这种情况。
    30 Oi,JeanC.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
    31 Ma,Shu-Yun.Clientelism:Foreign Attention and Chinese Intellectual Autonomy.Modern China,1998.Vol.24,Issue4.445-471
    32 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1页。
    33 谢岳:“中国乡村的‘保护主义政治'及其后果”,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34 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03页。
    35 杨雪冬:《市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国家建构-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
    36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37 丁德昌:“村民自治异化的法理探讨”,载于《法学论坛》2006第6期。
    38 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载于《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
    39 赵一红:“我国村民自治制度中的自制规章与国家法律关系现状的分析”,载于《政治学研究》2007年2期.
    40 程为敏:“关于村民自治主体性的若干思考”,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41[美]塞缪尔 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7页。
    42 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727页.
    43 当然,在这里,也可能会有人反驳:我国现有乡村党政体系不能有效嵌入社会的公共需要良性运转,根本原因还是自上而下的国家体制.从逻辑上讲这种看法可以成立,但从目前的现实上看,尤其是从功能意义上看,最终的体制变革也不意味着在此之前乡村党政体系功能再发挥的必要性.
    44 《信访条例》第一章“第一条”,载于人民网2005年01月18日。
    45 “经营性政府”是笔者所作的一个概念界定,主要是考虑到部分地方政府与相关经济利益和市场的深度结盟甚至是直接主导相关经济过程,政府背离了公共权力机构的基本角色要求而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虽然在当前的政绩考核体制下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往往意味着政治利益的最大化,致使政府的行为更接近于一个善于经营的商家,而且是最为特殊的商家,因为它拥有政治权力。这一界定与部分学者的“厂商理论”有接近之处,但更为明确。
    46 费孝通:“乡土重建”,载于《费孝通文集》(第四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
    47 温铁军 等:“中国大陆的乡村建设”,载于《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
    48 贺雪峰:《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9 贺雪峰:“新农村建设要强调村社本位”,载于《调研世界》2007年第1期。
    50 应星:“‘气'与中国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51 石破:“前元庄实验”,载于《南风窗》2004年4月16日刊,总第250期,第42-45页。
    52 刘铁芳:“乡村的终结与乡村教育的文化缺失”,载于《书屋》2006年第10期;钱理群:“乡村文化、教育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载于《天涯》2007年第5期。
    53 2007年4月12日,由温铁军创办的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被关闭成为一个焦点事件,在一定意义上证明着这种努力在当下复杂的社会情势中所面临的艰难处境.《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1月21日,专题:“温铁军的挫折与争议”。
    54 黄钟:“市场统一中国”,载于《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2期。
    55 何广文:“‘建市场'重于‘建村庄'”,载于三农中国网。
    56 党国英:“农村发展的公正与效率可以兼得”,《南方都市报》2004年6月22日。
    57 姚洋:“以市场替代农民的公共合作”,载于《三农中国》2004年第3期。
    58 张健:“农村合作组织与乡村公民社会转型”,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59 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页。
    60 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23页。
    61 贺东航,“农村政治学研究方法诸问题--对《岳村政治》的学术反思”,载于《中国书评》(第三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62 贺雪峰:“国家与农村社会互动的路径选择--兼论国家与农村社会双强关系的构建”,载于贺雪峰:《乡村治理与秩序--村治研究论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页.
    63 吴新叶:《农村基层非政府公共组织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4 刘德厚:《广义政治论:政治关系社会化分析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26页。
    65 孔善广:“乡土社会的转变与新农村社区重建”,载于学术中国网2008年1月4日。
    66 萧楼:“不情愿的反对者:在冲突与秩序之间--东南沿海栖村上访案例研究”,载于吴毅:《乡村中国评论》(第2辑),第57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 费孝通:《中国绅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2页。
    2 “城市政治是否具有良好的功能往往反映出国家政治是否具有良好功能的问题。”([美]安东尼 奥罗姆:《政治社会学--主体政治的社会剖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6页。)这一判断对目前的中国可能依然只具有部分的正确性。
    3 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数据显示,至2006年末,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53100万人,其中外出从业劳动力13181万人。(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从中可以看出,依然有大部分劳动力生活在农村,而且这一数字也是相当庞大的,不会因为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而在短期内改变。
    4 石磊:《“三农”问题的终结--韩国经验与中国“三农”问题探讨》,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5 米格代尔就认为“农民在什么条件下由以村庄为基础的谋生型生活转变到持续参与村外制度的生活,这是现代化研究中的关键问题.”J.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6 申端锋:“应慎重考虑新农村建设的方向”,载于三农中国网。
    7 陈柏峰:“消费经济时代的乌托邦--评贺雪峰新著《乡村的前途》”,载于乡村中国观察网,网地:http://www.ruralchinawatch.org/content.asp?id=1206
    8 林聚任、何中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前言”.
    9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36页。
    10 同上,第239页.
    11 费孝通:“乡土重建”,载于《费孝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68页。
    12 Jonathan Unger认为地方政府体系在农村经济改革以后并没有改变,而在村庄一级,村干部的权力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The Transformation o f Rural China.New York:M.E.Shape。2002
    1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99-720页。
    14 钱理群:“乡村文化、教育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载于《天涯》2007年第5期。
    15 刘军宁:《共和 民主 宪政》,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第286页。
    16 这其中可能有对照美国乡镇自治模式的考虑。但是“在美国,乡镇不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励这种制度的乡镇精神”([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74页);相比之下,中国的乡镇并不具备这种特征。而托克维尔的描述“新英格兰的居民依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心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参加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运。”([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76页)则离我国的乡镇实际甚远。
    17 李昌平 董磊明:《税费改革背景下的乡镇体制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金太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对策研究”,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10期;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李凡等:《创新与发展--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常红晓:“乡权之变:结语--乡镇往何处去”,http://www.agri.gov.cn/jjps/t20041019_255798.htm;贺雪峰 董磊明:“乡镇一级何去何从”,载于中国农村研究网,网址:http://www.ccrs.org.cn
    18 但中国当前的问题可能不在于是否撤消乡镇机构,有位在乡镇工作的书记就认为:各级行政改革的关键是“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直接为基层服务。”谷文峰:《非常自述:一个乡镇书记的梦与痛》,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序言”。
    19 虽然这一状况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既有制度安排的因变量,但作为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倾向,其作为自变量的因素也是不可否认的。
    20 亨廷顿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农村在现代化的政治生活中起着‘左右大局'的关键作用,‘农村兴起'的性质,亦即吸收农民参加政治体系的方式,能够决定今后的政治发展方向。如果农民支持该政治体系和政府,那么这个政治体系本身也就有了可靠的保障……”[美]S.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317页。
    21 孙立平:“基础秩序瓦解与不可治理状态”,载于天益网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3781
    22 曹沛霖:《政府与市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
    23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2006年版。
    24 参见:[美]詹姆斯N罗西淄:《没有政府的治理》,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5 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页。
    26 林尚立:《社区民主与治理:案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315页。
    27 林尚立:《社区民主与治理:案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316页.
    28 对于广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何艳玲通过对城市某街区的深度调查,提出了“权变合作主义”的概念,用以形容当下我国城市社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何艳玲:《都市街区中的国家与社会:乐街调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15页。)孙立平(2002)也提出了“合作主义宪政体制”的框架,康晓光(1999,2002)提出了“合作主义国家”的设想,徐勇(2001)提出了“竞争-合作主义”模式,杨光飞(2004)更为直接地提出了“地方合作主义”的概念,他们都试图强调基于资源交换的共识和行动。这或许能解释我国部分城市地区或央地关系的某些面向,但对于我所调查的这些村落来说,更多的依然是村落对国家供给的急切需要和对基层政权的不信任的悖论性共存。如何破解这一困局才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治理的紧迫性问题。
    29 李昌平:“九十年代的三农政策基本错误”,载于三农中国网.
    30 如前文所提到的打击自发建立的寺庙的案例。
    31 Daivis,Deborah and Stevan Herrel(eds.).1993.Chinese Families in the Post-Mao Era.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2 如贺雪峰就认为:取消农业税以后,地方政府越来越与农村社会成了互不相关的两张皮,“而一旦离开地方政府的强制力,农户自发合作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这不仅表现在水利灌溉这类生产所需要基本公共品的供给上,也表现在其他各种维持农民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共品供给上。这样一来,除自上而下由国家出资,并作具体项目安排的公共品建设可以有些增长以外,农村内生供给公共品的能力将会越来越弱,状况越来越差.而离开农户对自己生产生活所需要公共品偏好的表达能力,自上而下安排的公共品建设资金将大量被无效地用在地方政府所在乎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上。”贺雪峰:“农村暴露出更多深层次问题”,载于《社会科学报》2007年8月2日,第2版。
    33 本文第三章村民集资修路的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虽然在该案例中,政府最终出了资,但在我国其他地区农村,并不能保证由政府全部支付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本。
    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美]巴林顿 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 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美]埃弗里特 M 罗吉斯、拉伯尔 J 伯德格.乡村社会变迁[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美]加布里埃尔 A 阿尔蒙德 西德尼 维伯.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美]安东尼 奥罗姆.政治社会学--主体政治的社会剖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张厚安.中国农村基层政权[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2
    李守经 丘馨.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组织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4
    高其才.中国习惯法论[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5
    [美]曼瑟尔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
    陈佩华 赵文词 安戈.当代中国农村历沧桑--毛邓体制下的陈村[M].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
    费孝通.江村农民生活及其变迁[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1997
    王铭铭 王斯福.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张鸣.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美]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M].北京:中国时事出版社,1998
    [美]古德诺.解析中国[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公司,1998
    [英]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M].北京:三联书店,1998
    [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美]王光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
    周晓虹.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张静.国家与社会[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德]斐迪南 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美]戴维 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美]克利福德 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
    徐勇.徐勇自选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
    袁亚愚.乡村社会学[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
    刘智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
    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农村组织与制度变迁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张厚安、徐勇、项继权等.中国农村村级治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M].北京:三联书店,2000
    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M].北京:三联书店,2000
    毛丹.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关于尖山下村的单位化的观察与阐释[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方江山.非制度政治参与--以转型期中国农民为对象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北京:中华书局,2000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叶启政.进出“结构-行动”的困境[M].台湾:三民书局,2000
    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
    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陆学艺.内发的村庄(中国百村 行仁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埃莉诺 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迈克尔 迈金尼斯.多中心治道与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美]罗伯特 D 帕特南.使民主运作起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英]佩里 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唐军.蛰伏与绵延:当代华北村落家族的生长历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M].北京:三联书店,2001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M].桂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
    肖唐镖等.村治中的宗族--对九个村的调查与研究[M].上海:上海书店,2001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美]J.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美]弗里曼 毕克伟 塞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美]马克 塞尔登.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林尚立.社区民主与治理:案例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韦森.文化与制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赵旭东.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美]罗伯特 C 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M].北京: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2003
    [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刘晓春.仪式与象征的秩序--一个客家村落的历史、权力与记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吕卓红.川西茶馆:作为公共空间的生成和变迁[D].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
    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调查笔记[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贺雪峰.乡村治理与秩序--村治研究论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潘维.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曹荣湘.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
    [美]乔治 瑞泽尔.后现代社会理论[M].谢立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贺雪峰.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李昌平 董磊明.税费改革背景下的乡镇体制改革[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
    翟学伟.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村庄社会关联中的村民选举参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陈伟东.社区自治:自组织网络与制度设置[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刘娅.解体与重构: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乡村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美]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美]D 盖尔 约翰逊.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美]詹姆斯 C 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唐力行.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李熠煜.关系与信任:中国乡村民间组织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
    朱新山.乡村社会结构变动与组织重构[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
    王铭铭.溪村家族--社区史、仪式与地方政治[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
    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孙兆霞等.屯堡乡民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石磊.“三农”问题的终结--韩国经验与中国“三农”问题探讨[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
    曾峻.公共秩序的制度安排--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框架及其运用[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
    刘德厚.广义政治论:政治关系社会化分析原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叶娟丽.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论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陶传进.环境治理:以社区为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黄光国.儒家关系主义:文化反思与典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杨方泉.塘村纠纷:一个南方村落的土地、宗族与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谷文峰.非常自述:一个乡镇书记的梦与痛[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
    费孝通.中国绅士[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M].北京:三联书店,2006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2006
    王笛.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M].上海:上海书店,2006
    于建嵘.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M].未刊稿,北京,2006
    周大鸣.凤凰村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6
    徐平.文化的适应和变迁--四川羌村调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吴毅主编.乡村中国评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谭同学.楚镇的站所:乡镇机构的政治生态考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罗兴佐.治水:国家介入与农民合作--荆门五村农田水利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
    李向平.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周怡.中国第一村:华西村转型经济中的后集体主义[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美]乔纳森H.特纳.社会宏观动力学:探求人类组织的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美]J.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M].南京:凤凰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陆益龙.嵌入性政治与村落经济的变迁--安徽小岗村调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朱炳祥.村民自治与宗族关系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甘满堂.村庙与社区公共生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戴玉琴.村民自治的政治文化基础--苏北农村个案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张英洪.农民权利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韩敏.回应革命与改革:皖北李村的社会变迁与延续[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M].北京:三联书店,2007
    吴毅.记述村庄的政治[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
    吴毅.乡村中国评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
    张佩国:财产关系与乡村法秩序[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
    [美]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英]卡尔 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印度]帕萨 查特杰.被治理者的政治:思索大部分世界的大众政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法]米歇尔 克罗齐耶 埃哈尔 费埃德伯格.行动者与系统--集体行动的政治学[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美]麦克 布洛维.公共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吕新雨.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M].北京:三联书店,2007
    黄宗智.中国乡村研究(第五辑)[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Communism and reform in East Asia / edited by David S.G.Goodman.London,England;Totowa,NJ:Frank Cass,c1988.
    Chen Village:the recent history of a peasant community in Mao's China / Anita Chan,Richard Madsen,and Jonathan Unger.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c1984.
    Chinese modernity and the peasant path:semicolonialism in the Northern Yangzi Delta /Kathy Le Mons Walker.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c1999.
    Growth,distribution and political change:Asia and the wider world / edited by Ry?oshin Minami,Kwan S.Kim and Malcolm Falkus.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9.
    Calamity and reform in China:state,rural society,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since the great leap famine / Dali L.Yang.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Broken earth:the rural Chinese / Steven W.Mosher.New York:Free Press;London:Collier Macmillan,c1983.
    Contesting citizenship in urban China:peasant migrants,the state,and the logic of the market / Dorothy J.Solinger.Dorothy J.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9.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rural China:farmer innovation and self-organisation in marginal areas / Bin Wu.1957 Nov.6-London;New York:RoutledgeCurzon,2003.
    陈忠实.白鹿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李佩甫.羊的门[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阎连科.受活[M].北京:春风文艺出版社,2004
    贾平凹.秦腔[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6
    莫言.生死疲劳[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6
    阎连科.丁庄梦[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
    曹乃谦.最后的村庄[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傅依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Michal Taylor.1989."Nationality and Revolutionary Collective Action," in Michal Taylor,ed.Times Italic Rationality and Revolu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utnam,Robert:"turning In,Turning Out:The Strange Disappearance of Social Capital in America" PS: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 Vol28,1995,664-683
    林尚立:“农村自治与农村政治发展”,ed.By Chong-Pin Lin,“PRC Tomorrow",(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ROC,1996)
    张乐天:“公社制度终结后的农村政治与经济”,《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
    郑杭生、洪大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国家与社会--从文化的角度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协调”,《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费孝通:“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卷四,群言出版社,1999
    郭建如:“百年乡村发展道路的理论解释”,《科学时报》1999年4月20日
    辛西亚 阿尔坎塔拉:“‘治理'概念的运用与滥用”,《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9年第1期
    林尚立:“基层群众自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政治学研究》1999年4期
    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9年冬季号
    李康:“革命常规化过程前后的精英转换与组织机制变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国际讨论会论文,1999
    于建嵘:“利益、权威和秩序--对村民对抗基层政府的群体性事件的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4期
    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陕北骥村的仪式与社会变迁研究”,郭于华:《仪式与社会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俞可平:“中国农村的民间组织与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秋季号
    黄祖辉:“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与启示”,《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第8期
    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治理与善治》,俞可平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孙立平(2000)“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
    孙立平、郭于华(2000)“‘软硬兼施':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过程分析”,《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
    刘铁梁:“作为公共生活的乡村庙会”,《民间文化》2001年第1期
    徐勇:“治理转型与竞争--合作主义”,《开放时代》2001年第7期
    萧楼:“互构村庄”,《开放时代》2001年第4期
    林海:“合作:渴望中的困境--对农民合作意识的调查”,《调研世界》2002年第7期
    孙立平:“我们在面对一个断裂的社会”,《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2期
    刘晔:“乡村治理的结构变迁”,载于陈明明主编:《革命后社会的政治与现代化》(复旦政治学评论第一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
    萧楼:“柔性政权:政治动员下的乡镇和村”,《浙江学刊》2002年第4期
    康晓光:“90年代中国大陆政治稳定性研究”,《二十一世纪》2002年第8期
    肖唐镖:“二十年来大陆农村的政治稳定状况--以农民行动的变化为视角”,《二十一世纪》2003年4月号
    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
    孙亚范:“现阶段我国农民合作需求与意愿的实证研究与启示”,《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程同顺、黄晓燕:“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共识与分歧”,《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1期
    吴飞:“一个寺庙的制度变迁”,载于李永新:《北大寻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胡位钧:“中国基层社会的形成与政治整合的现代性变迁--中国社会整合模式的政治沟通”,载于刘建军主编:《制度建设与国家成长》(复旦政治学评论第二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萧楼:“村庄精英行动的场域、组织、话语与记忆”,《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3年第20期
    龙劲松:“中国地方组织化与乡村治理--中国政治发展的微观分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6期
    吴理财:“对农民合作“理性”的一种解释”,《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董磊明:“农民为什么难以合作”,《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罗兴佐:“农民合作的类型与基础”,《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陈伟东 李雪萍:“‘社区自治'概念的缺陷与修正”,《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姚洋:“以市场替代农民的公共合作”,《三农中国》2004年3期
    李成贵:“国家、利益集团与‘三农'困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5期
    罗兴佐:“论村庄治理资源--江西龙村村治过程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2期
    杨光飞:“地方合作主义中的权力越位”,《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4年第6期
    吴理财:“对农民合作‘理性'的一种解释”,《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罗兴佐:“农民合作的类型与基础”,《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吴毅:“道中‘道':一个村庄公共品供给案例的启示”,《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郭宇宽:“悲愤的朝圣路--上访者群体调查及造成上访的制度文化土壤的思考”,2005年网络版http://www.yannan.cn/data/detail.php?id-5504
    程为敏:“关于村民自治主体性的若干思考”,《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3期
    杨敏:“公民参与、群众参与与社区参与”,《社会》2005年5期
    李斌:“‘寺'‘庙'之争:民俗精神符号再造”,载于周晓虹 谢曙光:《中国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林尚立:“有机的公共生活:从责任建构民主”,《社会》2006年第3期
    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刘春荣:“另类的邻里动员:关键群众和社区选举的实践”,赵汀阳 主编《论证》第2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刘军:“法村社会支持网络的整体结构研究,”《社会》2006年第3期
    徐勇:“‘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徐勇、项继权:“回到原点,关注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成功等:“让农民拥有自己的组织”,《南方周末》2006年9月28日,时政A3
    范丽珠:“公益活动与中国乡村社会资源”,《社会》2006年5期
    刘玉照:“遭遇修路事件的村庄选举:双重选择的集体行动”,《社会》2006年5期
    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刘铁芳:“乡村的终结与乡村教育的文化缺失”,《书屋》2006年第10期
    彭正德:“世界范围内农民政治认同的类型与我国农民政治认同的基础”,《政治学研究》2006年第3期
    于建嵘:“集体行动的原动力机制研究--基于H县农民维权抗争的考察”,《学海》2006年2期
    张健:“农村合作组织与乡村公民社会转型”,《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卢晖临 李雪:“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胡玉坤:“政治:身份认同与知识生存--嵌入权力之中的乡村田野研究”,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告(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于建嵘 李连江:“县政改革与中国政治发展”,武汉大学:“中部崛起与县市政府创新”研讨会,2007年11月
    党国英,2007:“祭50年前的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网2007-10-11
    姚洋,2007:“政府转型与农村社区重建”,《二十一世纪》2007年第2期(总第99期)
    熊易寒:“社区选举:在政治冷漠与高投票率之间”,载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第18届校庆研讨会论文集《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国家、政府、人民》,2007年5月;后载于《社会》2008年第3期
    朱道亚:“从中国大陆农民专业协会看中共组合主义的发展倾向--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的分析”,《东亚研究》2007年7月第三十八卷第二期
    蒋耀 唐晓腾:“基层治理机制不改 乡村社会矛盾难破”,《改革内参》2007年17期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贺雪峰:“农村暴露出更多深层次问题”,《社会科学报》2007年8月2日,第2版
    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
    吴毅 李德瑞:“二十年农村政治研究的演进与转向--兼论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兴起与终结”,《开放时代》2007年第2期
    赵一红:“我国村民自制制度中的自制规章与国家法律关系现状的分析”,《政治学研究》2007年第2期
    申端锋:“农民合作的想象与现实”,《读书》2007年第9期
    樊红敏 贺东航:“农村政治学研究范式的检视与拓展”,《学术月刊》2007年第6期
    刘涛 王震:“中国乡村治理中‘国家-社会'的研究路径--新时期国家介入乡村治理的必要性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5期
    陶传进:“草根志愿组织与村民自治困境的破解:从村庄社会的双层结构中看问题”,《社会学研究》2007年5期
    余成普:“私人利益取向的群体行动何以可能”,《开放时代》2007年第5期
    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的表达困境”,《社会学研究》2007年5期
    秋风:“没有私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空中楼阁”,《南方周末》2007-12-6
    赵俊臣:“社区村民管理自然资源的自治组织--联合国援助云南YUEP项目试验农村社区村民共管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学术中国网“人文平台”08年1月A
    邓宏琴:“中国乡村与乡村中国”,《读书》,2008年第2期
    邓正来:“社会秩序的建构及其正当性”,《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自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三农中国》、《中国农村观察》、《乡镇论坛》、《中国乡村发现》、《乡村中国评论》、《中国农村研究》、《调研世界》、《中国研究》
    http://www.mca.gov.cn/民政部
    http://www.zgxcfx.com/中国乡村发现
    http://www.snzg.com.cn/index.asp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
    http://www.ncdcw.com/中国农村调查网
    http://rcc.zjnu.net.cn/乡村建设网
    http://www.xbnc.cn/西部农村研究网
    http://www.xibuxiangcun.org/Default.asp西部乡村网
    http://www.snzg.cn/三农中国
    http://www.ncwt.net/农村问题研究网
    http://www.ruralchinawatch.org/乡村中国观察网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