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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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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功能主要在于维护社会正义,促进诉讼经济、避免裁判矛盾。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脱胎于苏俄的《苏俄民事诉讼法典》,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有了自己的发展。但我国现行立法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粗略,因此理论研究多从注释法学的角度对该制度进行讨论,各家之言,众说纷纭,造成司法实务上的各行其是。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包含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第三人,用同一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理论来解释两类不同性质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是徒费精力,于事无济。借鉴外国诉讼第三人分类的长处,以诉审分立原则为基础,以是否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为标准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分为“被引入的第三方被告”和“辅助参加的第三人”,是解决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痼疾的根本出路。本文以前述分类为前提,讨论了两种不同性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诉方式、参诉立场、诉讼地位、判决效力等问题,以期推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重构。
The function of the system of accessory intervener mainly lies in maintaining social justice, promoting economical litigation and avoiding contradictive judgment. The system of accessory intervener in our country is born out of Civil Procedure Law Code of Soviet. And it develops on its own way on the basis of digesting and absorbing. But the present legislation in our country is too simple and shallow, so the most of theoretic researches discuss this system in terms of the glossator. The opinions of all law schools are variant. The confusion in the theory causes consequences that each judicial branch operates in his own way. The reason is that Civil Procedure law of China involves the two different third party. It flogs a dead horse and also no good for us to explain two different accessory interveners with the only theory of the accessory interveners.
    We use for reference from the advantage of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third party in a lawsuit in foreign countries. Accessory interveners divided between the third defense absorbed and the third party who are auxiliary interveners, which bases on the split. principle of trials and litigation, and regards whether the third party burdens civil liability or not as a criteri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accessory interveners mentioned is the fundamental outlet to cure the chronic disease of the system of accessory interveners in our country. This thesis premises the mentioned classification and discusses the form and position of intervention in suit, the status in litigation and the validity in judgment. The aim is to push forward to the reconstruction of our system of accessory interveners.
引文
[1] 杨建华,《民事诉讼法新论》,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30页。
    [2] [日]细野长良:《民事诉讼要义》第2卷,第269页。转引自王锡三:《资本主义民事诉讼法要论》,西南政法学院印刷,第183页。
    [3] 杨荣馨主编,《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
    [4] 徐国栋著,《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增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5] 江伟、单国军,《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载于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1996年卷。
    [6] 杨荣馨主编,《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
    [7] 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0页。
    [8] 何文燕,《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湘潭大学学报,诉讼法学论文专辑,1995(12)第33页。
    [9] 【日】中村英郎著,陈刚、林剑峰、郭美松/译,常怡审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2001年版,第85页。
    [10] 白绿铉著,《美国民事诉讼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77页。
    [11] [日]兼子一,竹下守夫:《民事诉讼法.》,白绿铉译,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01页。
    [12] [日]兼子一,竹下守夫:《民事诉讼法》, 白绿铉译,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页。
    [13] 张卫平、陈刚/编著,《法国民事诉讼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3页。
    [14] 柴发邦编,《民事诉讼法学(修订本)》,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
    [15] 王宇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若干基本问题之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第14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
    [16]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8页、第288页。
    
    
    [17] 肖建华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5页。
    [18] 蔡彦敏著,《民事诉讼主体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9页。
    [19] 蔡彦敏、洪浩/著,《正当程序法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0页。
    [20] 【日】中村英郎著,陈刚、林剑峰、郭美松/译,常怡审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2001年版,第97页。
    [21] 肖建华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7页。
    [22] 肖建华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8页。
    [23] 李春霖,《试述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载《政法学刊》,2000年第3期。
    [24] 让·文森、塞尔日·金沙尔/著,罗结珍译,《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5页。
    [25] 陈荣宗、林庆苗/著,《民事诉讼法》,三民书局发行,1997年7月版,第224页。
    [26] 【日】中村英郎著,陈刚、林剑峰、郭美松/译,常怡审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2001年版,第85页。
    [27] 中国政法大学澳门研究中心、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编,《澳门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1页。
    [28] 陈桂明著,《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第132页。
    [29] 王宇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若干基本问题之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第14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
    [30]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5页,第313-315页。
    [31] 肖建华,《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重构》,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
    [32]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2页。
    [33] 肖建华,《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重构》,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
    
    
    [34] 王宇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若干基本问题之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第14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
    [35] 杨荣新著,《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8页。
    [36] 【日】中村英郎著,陈刚、林剑峰、郭美松/译,常怡审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2001年版,第99页。
    [37] 王青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方式之我见》,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
    [38] 王宇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若干基本问题之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第14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
    [39]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文件选编》,1995年12月和1996年4月。
    [40] 【日】中村英郎著,陈刚、林剑峰、郭美松/译,常怡审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2001年版,第34页。
    [41]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页。
    [42] 何文燕、廖永安/著,《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版,第237页。
    [43] 李剑非,《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载《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2期。
    [44]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载《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45] 黄川著,《民事诉讼管辖研究——制度、案例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50-351页。
    [46]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4、295页。
    [47] 张卫平、陈刚/著,《法国民事诉讼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5页。
    [48] 肖建华著,《当事人问题研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10页。
    [49]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7-298页。
    [50] 谭兵著,《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75页。
    [51] 余宇、李夙,《完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探析》,载《政
    
    治与法律》,2001年第1期。
    [52]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1页。
    [53] 肖建华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54] 蔡彦敏著,《民事诉讼主体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3页。
    [55] 肖建华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56] 陈荣宗、林庆苗/著,《民事诉讼法》,三民书局发行,1997年7月版,第233页。
    [57]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载《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58] 廖永安、李武松,《论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1995年第1期。
    
    
    [1] 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柴发邦编,《民事诉讼法学(修订本)》,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3] 谭兵著,《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4] 何文燕、廖永安著,《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5] 何文燕著,《民事诉讼理论问题研究》,中南王业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6] 杨荣馨主编,《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 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 陈桂明著,《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9] 陈桂明著,《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10] 徐国栋著《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增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1] 黄川著,《民事诉讼管辖研究——制度、案例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12] 张晋红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3] 肖建华著,《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4] 蔡彦敏著,《民事诉讼主体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5] 肖建华著,《当事人问题研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版。
    [16] 沈达明编著,《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7] 杨建华,《民事诉讼法新论》,三民书局,1985年版。
    [18] 陈荣宗、林庆苗/著《民事诉讼法》,三民书局发行,1997年7月版。
    [19] [英]丹宁勋爵著,《法律的正当程序》,李克强、杨百揆、刘庸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0] [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1] [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2] [日]中村英郎著,陈刚、林剑锋、郭美松译,常怡审核,《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 何文燕,《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湘潭大学学报,诉讼法学论文专辑,1995(12)第33页。
    [2] 江伟、单国军,《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载于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1996卷。
    [3] 王宇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若干基本问题之研讨》,最高人民法院第14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
    [4] 肖建华,《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重构》,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
    [5] 王青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方式之我见》,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
    [6] 李剑非,《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载《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2期。
    [7]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载《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8] 廖永安、李武松,《论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1995年第1期。
    [9] 余宇、李夙,《完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探析》,载《政治与法律》,2001年第1期
    [10] 廖永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载《经济与法》,1995年第4期。
    [11] 靳建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若干问题探讨》,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3期。
    [12] 靳建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新探》,载《河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13] 储育明、王昌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分解与重构》,载《河北法学》,2002年第4期。
    [14] 陈彬,《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若干问题的探讨》,载《法律科学》,1989年第4期。
    [15] 王新虹,《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几个问题》,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
    [16] 杨媛,《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方式探讨》,载《法学杂志》,1999年第2期。
    [17] 王国征,《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法学家》,1998年第4期。
    [18] 胡文利、陈维红,《关于确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探讨》,载《律师世界》,1997年第8期。
    [19] 赵钢,《从司法解释与现行立法之抵触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之窘困及其合理解脱》,载《法学》,1997年第11期。
    [20] 杨雅妮、杨芳,《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及其诉讼地位》,载《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2期。
    [21] 蒋为群,《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22] 付琴,《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现状和完善》,载《当代法学》,200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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