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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与“五代”华北政权间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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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俞垣浚
  • 年:2012
  • 作者机构:韩国庆熙大学校;
  • 论文关键词:契丹 ; 五代 ; 华北政权 ; 关系
  • 会议召开时间:2012-12-01
  • 会议录名称:宋史研究论丛 第13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K246.1;K243.1
  • 学会代码:SSYO
  • 学会名称:中国宋史研究会
  • 页数:9
  • 文件大小:335k
  • 原文格式:O
摘要
分析契丹与华北五代政权的关系,则应克服史料的片面记载、正统论与册封体制下所形成的传统观念,应热衷于当时这个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流动性的调查,须更为缜密地分析与研究。首先,要充分考虑到活跃于北亚草原地带的契丹并非是随风而降又随风而去的民族。自从他们登上历史舞台以来,始终夹在游牧国家和中原王朝这两大势力之间长期谋求生存。其次,要分析以沙陀族为中心的山西地区的势力。再者,对于契丹和华北五代政权之间有着密切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即"燕云十六州"居民来说,分析研究他们的正统性和对契丹、中原王朝的认识与态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引文
(1)唐朝灭亡后兴起的十五个王朝中,华北的五个朝代被史学上称之为正规的王朝,而南方的十国则是“分割政权”。这可能是因为宋朝继承于五代并吸收统一了其他国家的缘故。宋朝能够长久持续下去就是因为避免了重蹈五代的覆辙加强了中央集权和其他各种政策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结果和历史定性却从另一侧面上过于贬低了时间与空间上都比五代政权更悠久更广阔的南方十国历史意义。宋朝也不是一开始就与短命的五代政权以完全不同的性质登上了历史舞台。宋朝延续五代短命政权的属性又肯定促进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的诸多要素就把它视为理所当然,或南方十国不过于本应归属“宋”的割据政权,对这种逻辑有必要重新探讨它的必要性。再加上那个时期是东亚国际秩序走向多极化的时期,就从这个角度上我们也可以重新分析一下南方十国所具的历史意义。
    (1)一直关注这个时期国际关系的金成奎《10~12世纪东亚国际环境》(《中国学报》2009年总59期)把谋求多方关系的一揽子构思作为焦点,分析了当时的主要外交事例及各国学者对此的解释。
    (2)韩国学者中深入全面研究宋、契丹、金、高丽史的金渭显先生通过《辽代渤海游民研究》,《金的建国与渤海游民》(以上《东北工程与韩国学界的应对逻辑》,2008年)《金代渤海人的方向》(韩《民族研究》2009年总第7期)等研究资料寻究渤海游民的实体,深入研究渤海游民对金国建立起到的作用来反驳了中国学界的一些观点。尹银淑的《北元和明的对立》(《东洋史研究》2008年总第105期)中以分析主题为“王朝交替期与边防”来提醒大家10世纪以后对中原局势产生影响的辽东地区均衡感的重要性。
    (1)这种努力可以从“宋辽金元史研究会”最近举办的几个国际学会主题中可以看得出来,如“十二世纪东北亚国际秩序与各国间的相互认识”(2008年9月),“十至十三世纪关于中国社会变化的进一步认识”(2009年2月),“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汉族与北方民族之间关系史上的研究动向”(2009年11月)。庆北大学韩中交流研究院的国际学会也把“十三世纪至十四世纪东亚与高丽”作为主题内容。
    (2)关于史料记载方面除了当时的中原王朝以外其他国家的记载非常稀少,加上记载史料的人大部分是汉人,所以很多内容必然会有偏颇现象。契丹、金之类的国家虽然认定为中国正统王朝,但其史料记载状况却并没有任何的改变。这是因为他们的正统王朝地位只是元朝所赐予的,至于史料的收集与整理方面却与过去别无二致。
    (3)关于宋代华夷论方面,有过多次论文发表的朴志烈在最近所发表的论文《北宋代御戎论和华夷论》(《历史文化研究》2008年总第30辑)中指出:北宋的御边政策是在当时的军事情况下朝廷谋求行之有效的对应对策,同时也是坚持中华主义的自尊心。又《北宋代王安石的对外观与华夷论》(《东洋史学研究》2009年总第106期)中指出:王安石在后期更加强调华夷论的优越性,又转变成强硬政策是为了摆脱其变法(新法)一蹶不振的局面,确保其变法的正当性而采用的一种外交手段,存在着突出外交问题的意图。朴志焄的华夷论研究对象扩大到了吐蕃和交趾,密切分析了王安石的新法推进与对外政策,他的这些研究也充分地反应了最近韩国学界的研究倾向。
    (1)“辽”与“契丹”名称并用的原因,一是契丹的统治者始终混用辽与契丹两个国名,二是史学界认为从王朝的角度来看是辽、金,但是从民族史的角度来看却是契丹、女真之分,关于这种意识从学会的名称上也已经反应出来了。笔者认为辽——契丹,金—女真并称其本身就反映出把契丹、女真视为别者的汉族中心史观。
    (2)概括契丹和五代、华北政权之间关系的论文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邢义田《契丹与五代政权更迭之关系》,《食货杂志》1971年,第1~6期,第10~21页;蒋武雄《辽太祖与五代前期政权转移的关系》,《东吴历史学报》1995年,第109~126页;王明荪《契丹与中原本土之历史关系》,《辽金元史论文稿》,台北:槐下书肆,2005年,第438页;顾宏义《试析五代宋初中原诸政权角立中的契丹因素》,《辽金史论集》(第10辑)2007年,第7~19页。
    (3)都兴智主张契丹人一直认为自己的祖先是皇帝,认为他们是炎黄的子孙。(《契丹族与黄帝》,《辽金史论集》(第10辑),2007年,第1~5页。)
    (1)《魏书》上记录的契丹国在“库莫奚东,异种同类,俱窜于松漠之间”是关于契丹的最早记录。之后的《隋书》、《北史》、《旧唐书》、《唐书》、《五代史》、《五代史记》也点点滴滴地记录了契丹。根据各史料记载的内容可判断出契丹也是相对于农耕民的北亚游牧民族之一,其势力强大之前主要活动在现中国的东北地区。
    (1)陈寅恪把关陇集团、武韦杨婚姻集团、安史之乱后的长安集团、河北藩镇集团等四大集团的发展与变化作为焦点,分析了唐朝三百年的历史。
    (2)樊文礼:《试论唐末五代代北集团的形成》,《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第54~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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