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电站开发一直被认为是无污染的清洁再生能源,这是认识上的片面性,其实水电站建设投产后,虽然缓和了部分用电紧张的局面,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破坏珍稀动物(哺乳类、鸟类、蛇类、两栖类)资源的栖息地,影响敏感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导致下游河段水量减少、甚至断流,断流造成鱼类的栖息地、产卵场及洄游通道、越冬场、索饵场完全丧失,严重影响水生生态环境健康;河段流量减少对沿河两岸农业用水产生不利的影响等。因此更确切地说水电站开发应定位为生态影响型的能源开发。对因水电站开发已产生病态的河流应采取修复措施,对未开发河段应合理规划、适度开发,并采取科学的保护对策。
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