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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创制——孙科与中国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早期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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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FORMULATING A SYSTEM IN LINE WITH THE TIMES: SUN KE AND THE EARLY ESTABLISHMENT OF CHINESE MODERN URBAN PLANNING
  • 作者:杨宇
  • 英文作者:YANG Yuzhen;
  • 关键词:孙科 ; 市制 ; 土地法 ; 都市计划法 ; 中国城市规划史
  • 英文关键词:SUN Ke;;city system;;Land Law;;City Plan Law;;Chinese urban planning history
  • 中文刊名:CSGH
  • 英文刊名:City Planning Review
  • 机构: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4-09
  • 出版单位:城市规划
  • 年:2019
  • 期:v.43;No.388
  • 语种:中文;
  • 页:CSGH201904016
  • 页数:10
  • CN:04
  • ISSN:11-2378/TU
  • 分类号:112-121
摘要
对孙科主持拟定的《广州市暂行条例》、《广东都市土地登记及征税条例草案》、《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等展开阐述;孙科主持拟定的这三个重要的城市条例和草案,分别成为民国政府颁布的《市组织法》、《土地法》和《都市计划法》的主要来源,进而成为现代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基础。相关城市实践的广泛社会影响、与国家发展紧密关联的人生经历以及对城市规划法律体系建构所起的作用,使得孙科成为中国早期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主要创建者。
        This paper discusses three vital laws: Interim Regulation of Guangzhou City, Draft Regulation for Urban Land Registration and Taxation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City Design and Zoning Enabling Act Protocol proposed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SUN Ke in different periods. They were the main legal resources respectively for Organization Act of Municipality, Land Law, and City Plan Law released by the State of the Republic China, and further became the fundamental legal bases of the early Chinese modern urban planning. The broad social influence of his urban practices, significant position at the core of state policy making, and his outstanding roles in developing urban planning law system made SUN Ke a dominating founder of the early Chinese modern urban planning.
引文
1孙科.八十述略[J].传记文学,1973,23(4-6).SUN Ke.A Sketch of My 80-Year Life[J].Biographical Literature,1973,23(4-6).
    2孙文.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J].建设,1920,2(2):203-208.SUN Yat-sen.How to Implement the Law of Local SelfGovernment[J].Construction,1920,2(2):203-208.
    3 LOEHR D,傅十和,周丽,等.青岛土地法之鉴[J].经济资料译丛,2014(1):80-93.LOEHR D,FU Shihe,ZHOU Li,et al.The Qingdao Land Regime-Lessons Learned[J].Journal of Translation from Foreign Literature of Economics,2014(1):80-93.
    4单维廉.中国之土地制度[J].萧铮,译.地政月刊,1933,1(9):1171-1194.SCHRAMEIER L W.China’s Land System[J].XIAOZheng,trans.Land Administration Monthly,1933,1(9):1171-1194.
    5王俊雄.国民政府时期南京首都计划之研究[D].台北:成功大学,2002.WANG Chun-Hsiung.On the Capital Plan of Nanking in the Nationalist Era of China,1928-1937[D].Taibei:Cheng Kung University,2002.
    6杨宇振.朱启钤(桂辛)先生初步研究及其他--一份近代城市史视野中的历史人物研究简报[J].建筑师,2007(6):87-92.YANG Yuzhen.Preliminary Study on Zhu Qiqian:ABrief Report on Historical People in Early Modern Urban History[J].The Architect,2007(6):87-92.
    7吴良镛.张謇与南通“中国近代第一城”[J].城市规划,2003(7):6-11.WU Liangyong.ZHANG Jian and Nantong:“The First City in Modern China”[J].City Planning Review,2003(7):6-11.
    8杨宇振.近代城市规划史视野中的沈怡研究--一份关于市政管理者与城市的史学研究简报[M]//张复合.中国近代建筑研究与保护(四).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615-622.YANG Yuzhen.Study of Shen Yi in the Urban Planning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Time of China[M]//ZHANG Fuhe.Study and Preservation of Chinese Modern Architecture(Four).Beijing: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2004:615-622.
    9杨宇振.权力、资本与空间:中国城市化1908-2008--写在《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颁布百年[J].城市规划学刊,2009(1):62-73.YANG Yuzhen.Power,Capital and Space:China Urbanization 1908-2008[J].Urban Planning Forum,2009(1):62-73.
    (1)此类突出的论述可见高华的著作。
    (2)关于孙科在广州的实践,可见:杨宇振.中国近代市政的发生和发展概述//赖德霖,伍江,徐苏斌.中国近代建筑史(第四卷).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481-499。
    (3)吴铁城在回忆录中说,“我清楚的知道,在中国各大都市之中,不凭藉外力经营,而由自己胼手胝足建设起新型都市来的,就仅有广州这个都市了”。见:吴铁城.吴铁城回忆录.台北:三民书局,1968:51。
    (4)安克强.1927-1937年的上海--市政权、地方性和现代化.张培德,辛文锋,肖庆璋,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5。
    (5)广东都市土地登记及征税条例草案.广州市市政公报,1926(214):64。
    (6)土地厅长呈拟都市土地移转登记费改征百分之一案.广东省政府周报,1928(14):37。
    (7)商会请求改善土地税条例委员会呈请撤销都市土地增价税案.广东省政府周报,1928(30):218。
    (8)一篇有讨论深度的文章,见:张景森.虚构的革命:国民党土地改革政策的形成与转化(1905-1989).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92(13):161-194。
    (9)其中的变化过程需要更严谨的考证,但非常明显的是,《土地法原则》主要内容与要点和《广东都市土地登记及征税条例草案》并无区别。在1928年《国闻周报》一篇关于《土地法原则》的评论文章中谈到,“立法院声明此原则定后,先拟都市土地法,只规定大纲,其余细则悉由各都市自行斟酌地方情形办理。……故此‘土地法原则’案似应认为‘都市土地法原则’”。其中还谈到,“在二十世纪中将旧国家改创为新国家,经济上最重要而最复杂之问题,自莫过于土地法……颇少注意及之者,更少言论及之者,转不如杨小楼之到津梅兰芳之莅沪能引动社会之上下多数人之注意与批评,足见一般人士对于自身生计与夫国家社会之经济问题观感之薄弱,常识之欠缺”。见:土地法原则与评论.国闻周报,1928,6(3):1-6。
    (10)孙科.广东省政府建设厅筹议建设计划书.广东省建设厅公报,1927(特刊):21-29。
    (11)这一点也是从孙文到孙科共同的观点,主张左右国计民生的产业由国家主导,但并不排除私有企业的发展,用以辅佐民生发展。孙科曾经谈到他到苏联访问的感受,所有由国家计划的产品都很好,但如果国家没有计划的内容就不生产,人们很不便利。
    (12)刘纪文.积极建设首都之要旨.首都市政公报,1930(57):1-4。
    (13)中外大事记:首都近事:孙科设计国都建设:国议通过请孙组设计委会,聘美人茂菲古力治任顾问.兴华,1928,25(48):37。
    (14)其中最详尽的论述可见:参考文献5。
    (15)令建厅拟具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意见书案.广东省政府公报,1930(97):22。
    (16)令建厅拟具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意见书案.广东省政府公报,1930(97):21。
    (17)厅复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意见.江苏省政府公报,1930(476):38。
    (18)另一种阻力很可能是对机构重复设置的反对。孙科在1928年提出设立全国建设委员会,其时,各省市已有建设厅等机构的设置,孙科又提出设立市设计委员会,有机构重复设置之嫌。
    (19)王俊雄在《国民政府时期南京首都计划之研究》中有结论性的讨论:“《都市计划法》的颁行,正是把国都处的这项提议(指‘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给具体实践了,且让其影响延伸持续至今日。……《都市计划法》条文内容,似乎也反映了《首都计划》的影响”。见:参考文献5第283页。
    (20)见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讨论;具体案例分析见大卫·哈维的《巴黎:现代性之都》的相关论述。
    (21)按照孙科在《八十述略》中的记述,他以铁道部部长身份,在1929年成立中国航空公司,和飞行员两人进行了中国民航史上的第一次飞行--从上海到南京的惊险航行;他还是第一任,也是未就任的民国政府的建设部部长;他还和其他人一起提议成立了“民国建设委员会”,并作为“民国建设委员会常委”积极介入南京等的建设策划。
    (22)王俊雄在《国民政府时期南京首都计划之研究》中提出孙科任广州市长时主持拟定的《广州市工务局取缔建筑章程》是民国政府《建筑法》(1938年)的蓝本。另外,应指出的是,孙科提出的中山陵《陵墓悬奖征求图案条例》中“祭堂建筑风格必须为‘中国古式’,或者‘根据中国建筑精神特创新格’以及‘为了建筑的永久保存,要求使用石料和钢筋三合土,不用砖木材料’的要求”,不仅影响了中山陵建筑的设计,也持续影响了中国的建筑设计,直至今天。见: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5%B1%B1%E9%99%B5。
    (23)但它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现代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建构是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24)现代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在立法,不在知识与技术传播,也不在空间实践。在社会转型初期,法律的颁布往往是开创性的、变革性的(社会发展进入相对稳定时期,法律则可能成为对既成现实的追认),立法的内容是新观念、新知识或新技术转变为普遍认知(至少在精英阶层层面)的结果。
    (25)生存状态是一个整体性的词语,它涵盖了意识形态、社会构成和物质实践等多个方面。“全球关联”同样是历史和地理的表述。全球各个地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主动或者被动地进入“全球关联”。从西欧的历史过程看,13-16世纪的“重商主义”(包括航海探险和殖民地开拓等)可以看成是“全球关联”初始阶段的主要内容。中国则以“第一次鸦片战争”为标志,进入了“全球关联”的历史进程。非洲国家等一些后发国家,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进入“全球关联”。同时,“全球关联”的技术方式也在变革和更新,改变着“全球关联”的状态。
    (26)在城市史中,卡尔·修斯的《世纪末的维也纳》、大卫·哈维的《巴黎:现代性之都》都是洞察(城市)社会整体变化并将之与局部变化关联在一起进行讨论的经典文本。其他如刘易斯·芒福德的《城市发展史》、彼得·霍尔的《明日之城》和《文明中的城市》、尼格尔·泰勒的《1945年后西方城市规划理论的流变》等,也都是有一定的整体与局部关联思辨的文献。
    (27)孙中山提出的纲领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
    (28)不意味着“等级-秩序”社会逻辑的消失。
    (29)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提出了“灵韵”(aura)的概念。这是一个晦暗不明的概念,但是基本指向事物初创时本体生成的各种内在关联及其表现出来的状态。近现代城市是否有“灵韵”?如果有,那么在从前现代向近现代城市转型的初发阶段,就是城市“灵韵”显现的时候:一方面,它还深陷在旧时社会的各种纠缠和阻滞中,另一方面却面对着日趋“全球关联”带来的高度压力和内在焦虑;它必须寻找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它必须重构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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