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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权建设与居委会行政化的历史变迁——基于“国家与社会”视角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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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Construction of State Power and the Historical Changes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Residents' Committee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te and Society”
  • 作者:侯利文
  • 英文作者:HOU Li-wen;School of 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 居委会行政化 ; 国家与社会 ; 历史变迁
  • 英文关键词:state power construction;;administration of residents' committee;;state and society;;historical change
  • 中文刊名:ZJZF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 机构: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15
  • 出版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 年:2019
  • 期:No.154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差异与模式创新研究”(18CSH05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创新究”(16ZDA078);; 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8PJC02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1批特别资助项目(2018T11035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重大项目(2017-01-07-00-02-E00008)
  • 语种:中文;
  • 页:ZJZF201901016
  • 页数:14
  • CN:01
  • ISSN:33-1337/C
  • 分类号:122-135
摘要
国家政权建设,是国家政权的科层化与理性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在迈向多层级、具体化基础上对社会管理与引领不断强化的过程。研究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居委会产生、发展、改革与完善过程的历史检视,发现居委会行政化与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过程是"同频共振"的。在居民委员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通过政权建设的逻辑、革命的逻辑以及改革的逻辑实现了对居委会的不断深入管理,呈现出国家与社会的一体化策略,国家统合社会中革命的传统与基层治理的不断改进运行,以及国家建设与社会成长中国家与社会治理空间的转换与变迁。
        The construction of state power is a process of increasing level of bureaucratization and rationallzation of statepower,and continuously strengthe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ociety on the basis of moving towards a mult-level and concrete state. From the historical review of 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s"knowledge pedigree"in the process of emergence,development,and reform and improvement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process of the neighborhood committee's administr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state power is consistent and homogeneous. At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sidents' committee,the state has adopted the logic of political power building,the logic of the revolution,and the logic of reforms to achieve constant administration of neighborhood committees,to present the political mobilization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and the integration strategy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the country's revolutionary tradition in the dominant society and continuous reform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as well as the transformation and changes of state and social governance space in the process of state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growth. These processes are essentially the performance and mapping of the logic of state power construction in the grassroots community.
引文
[1]侯利文.去行政化的悖论:被围困的居委会及其解困的路径[J].社会主义研究,2018(2):110-116.
    [2]罗远道.试论保甲制的演变及其作用[J].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4(6):62-97.
    [3]朱宇.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历史考察[J].政治学研究,2005(1):68-77.
    [4]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57-58.
    [5]伍乾.南京国民政府的保甲制度与地方自治[J].法商研究,2001(6):118-125.
    [6]李伟中.南京国民政府的保甲制新探---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乡村制度的变迁[J].社会科学研究,2002(4):119-123.
    [7]陈辉,谢世诚.建国初期城市居民委员会研究[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2(4):43-48.
    [8]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的黎明[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183-184.
    [9]王邦佐.居委会与社区治理: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92
    [10]张济顺.上海里弄:基层政治动员与国家社会一体化走向(1950-1955)[J].中国社会科学,2004(2):178-188.
    [11]郭圣莉,高民政.建国初期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创建的历史考察[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4):68-76.
    [12]郭圣莉.阶级净化机制:国家政权的城市基层社会组织构建[J].甘肃社会科学,2007(4):172-176.
    [13]屠基远.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34.
    [14]郭圣莉,高民政.1958-1966:居民委员会功能的变异与恢复[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2(3):183-192.
    [15]国云丹.从威权控制到体制吸纳:国家与上海邻里空间,1949-2008[D].上海: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09.
    [16]刘祖云.中国都市居民委员会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J].社会学研究,1987(6):64-72.
    [17]肖林.国家渗透能力建设:社区治理挑战下的国家应对策略[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11-17.
    [18]郭伟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双重背离现象及对其探源[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8(1):97-106.
    (1)这一“片面观”就构成了学界和实践中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前提依据”,造成了居委会在“去行政化”改革中的低效循环。
    (1)《江苏保甲》全书由十章加附录构成,详细地介绍了保甲作为一种制度的历史由来、发展变迁、组织构成以及业务内容,对了解和研究保甲制具有及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具体章节如下,第一章绪论,由“保甲的意义、保甲制度的沿革以及保甲与新县制”三节构成;第二章本省举办保甲的经过,由“抗战以前、抗战期间以及复原以后”三节构成;第三章保甲与乡镇,由“乡镇的构成和乡镇长的产生及其职权”两节构成;第四章保甲的编组,由“编户成甲编甲成保、户长及保甲长的产生、甲户长姓名表的填造、户长及保甲长的任务、保甲长的任期及办公处”等五节构成;第五章户口的清查,由“清查户口的目的、清查户口的方法、清查后的统计和绘制保略图”四节;第六章联保连坐,由“联保连坐的作用、具切结的手续、连坐的责任”四节构成;第七章保甲规约,由“协定保甲规约的手续、保甲规约的内容、执行保甲规约的方法”三节构成;第八章管制民有枪炮,由“清查、登记、烙印、给照、管理”五节构成;第九章编训壮丁,由“壮丁队的组织和壮丁队的训练”两节构成;第十章保甲会议,由“保民大会、保务会议、户长会议及甲居民会议”三节构成;附录《江苏省各县清查户口整编保甲施行细则》。由此可见,其章节的构成本身就例证了保甲作为基层行政性组织的事实。
    (1)外患方面指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的入侵所造成的忧患;内忧指的则是天灾人祸的不断发生等。
    (1)比如上文中《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居民委员会要“发动居民响应人民政府号召,协助人民政府政策法令之宣教”及“协助政府监督管制分子,协助户籍警调查户口”等。“上海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暂行条例(草案)”,1953年10月,上档资料,A6-2-66。
    (1)而此以历史的制度资源也在第四章分析本文的案例---宜城街道居委会的内部结构时出现了惊人的“历史重演”,居委会建设中的“变”与“不变”或者说历史中的制度资源一再成为当前社区制改革与创新中复制与模仿的“传统”,而这一历史资源在当前的制度设置中就变成了“活着的当下”。
    (2)居办经济,是居委会开办的经济形式的简称。
    (1)朱阿姨简介,1933年生,原来的中学老师。70年代就开始参与与接触社区方面的工作(她的母亲就是社区的核心人物之一,据朱阿姨讲她之所以投身社区也是深受她母亲的影响)。1991年退休之后进入社区居委会开始居委会委员的工作,主要负责宣传、关工委以及老年协会的工作。2012因为年龄的原因,从社区居委会中退出来,但还在从事着社区老年团队的歌唱工作。信息来自访谈资料:20150606ZQZ。
    (1)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是,“第一,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项;第二,向当地人民委员会及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诉求;第三,宣传政府的相关政策及动员居民;第四,领导并开展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五,调解居民之间的纠纷。”
    (2)这四个法律文件分别是,《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条例》(1952)、《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54)、《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54)。
    (1)典型地体现在“上海模式”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
    (1)比如对1990年以来随着“单位制”的解体以及城市社会管理重心的下移,政府在加强街道、居委会的治理势位与能力以弥补由于单位制的解体而导致的国家对城市社区控制和影响能力下降的努力中居委会再次被行政化过程中所体现的国家与社会各自内部构成的变化以及彼此间关系性质的微妙变化等。
    (1)国家社会建设,指的是相对于“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对社会的不断渗透与控制的对立面而言的,更多地指的是国家与社会双向互动中相互形塑与改变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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