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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包让他们绊了大跟头--福建省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副主任科员陈继强等6名干部因收受礼金被处分
详细信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5-02-17
案情通报
  2015年1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监督曝光”栏目公布了福建省纪委通报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
  福州市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副主任科员陈继强、县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俊建、县甘蔗街道办事处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詹丹、县文艺演出管理站站长姚万金、县畜牧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干部范朝胜及陈超等6人,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收受业主礼金各300元;除詹丹外其余5人当天又接受业主的宴请。陈继强、姚万金、范朝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俊建、詹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收缴6人的违纪所得。

  事件回顾
  闽侯县地处福建省东部、福州市西南侧,下辖1个街道8镇6乡313个行政村(居),全县财政总收入突破50亿元大关。近年来,闽侯县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科技项目多,项目经费投入也多。因此,闽侯县科技文体局负责科技项目的干部也成为当地一些企业争先拉拢的对象。
  2014年1月24日,县科技文体局与当地符合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某公司签订了《闽侯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给予该公司“闽香醴人工育苗与养殖技术研究”项目经费补助10万元,其中8万元在合同签订后已拨付,余款2万元验收合格后才拨付。
  2014年8月14日下午3点,陈继强随同范朝胜、陈超来到该公司养殖场验收。甘蔗街道南山村村委会主任林升忠(该公司法人代表之子)热情接待了他们。
  “陈主任,你们验收工作很辛苦!这点茶水费是公司的心意,请您务必收下!”林升忠把正在现场查看的陈继强拉到一边,并掏出装有300元现金的信封说道。
  “这不太好吧!”陈继强推辞不要。
  未等陈继强话说完,林升忠就把信封塞进他的口袋。在半推半就中,陈继强、范朝胜和陈超三人相继收下林升忠给的红包。
  现场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会”搬到某茶馆开。吴俊建、詹丹、姚万金三人到齐后,林升忠向大家介绍项目开展情况,验收人员边听边品茶,不时翻看相关材料。
  “姚站长,这点‘专家指导费’是公司感谢大家的,请您收下!”林升忠边说边把装有300元现金的信封塞给姚万金。
  “不行,不行,这可不能收!”姚万金推辞道。
  “大家都有份,你就别客气了,一点小钱算什么!”其间,林升忠还分别塞给吴俊建、詹丹各一个装有300元现金的信封。在“专家指导费”、“茶水费”幌子下,他们相继收下红包。茶馆里,大家谈笑风生,神情怡然自得,“项目验收会”变成“品茶会”。
  “各位领导,天色将晚,我已在附近酒店预定一间包厢,请大家一起过去聚聚!如何?”大家纷纷点头表示同意。晚上6点左右,林升忠在当地一家特色酒店宴请陈继强等人,詹丹因有事先行离开。
  得到好处后,在没有配备财务人员,也未查看投入、支出的原始单据,更没有办理会计决算手续的情况下,验收人员仅根据林升忠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即予以通过验收。2014年10月11日,该公司收到2013年度科技补助经费余款2万元。
  查处经过
  2014年11月,闽侯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科技文体局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闽香醴人工育苗与养殖技术研究”项目验收中接受企业主礼金和宴请的问题。
  “对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县纪委态度鲜明,次日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
  经缜密初核后,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陈继强、范朝胜、姚万金、吴俊建、詹丹、林升忠、陈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案调查。
  消息传开,在当地一下炸开了锅。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只要钱不多,喝点拿点没啥;有的认为区区300元红包,自己没索要,别人给的不要白不要;有的认为这是“惯例”,不必小题大做去深究,等等。
  面对各种杂音,县纪委亮出了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正本清源,澄清善恶是非,决不姑息‘潜规则’,这样才能形成反腐高压态势!”
  2014年12月15日,闽侯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调查事实给予陈继强、范朝胜、姚万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俊建、詹丹、林升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超行政记过处分;对陈继强等6人收取的总计1800元违纪款予以没收。(侯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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