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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蛀虫"保健康 --重庆市涪陵区查办国企腐败案件纪实
详细信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2014-11-18
  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邓某受贿18.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区商务集团民爆公司原董事长霍某某和原总经理智某某分别受贿30.95万元、20.72万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十年二个月;涪陵新城区开发集团公司原财务总监游某某受贿5.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涪陵区近日召开区属国有企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区纪委查处的18起典型案例,在区属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去年以来,涪陵区纪委牢牢抓住落实监督责任这个重要职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执纪,从严问责,坚决向区属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开刀,清除国企“蛀虫”,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创新监督方式,抽丝剥茧找问题
  提到重庆涪陵,很多人都会想到榨菜。其实,远比榨菜出名的,还有涪陵国有企业“九朵金花”。近年来,涪陵区属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13年资产规模突破1000亿元,拥有6家上市公司,在重庆市的区县中独树一帜。
  然而,区属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有暗流涌动,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国企领导人员薪酬过高、职务消费太乱、腐败现象严重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为此,涪陵区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乱等问题,区委书记亲自抓,区国资委牵头实施,区纪委负责监督查处。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由清查职务消费问题牵出了众多问题:部分国企领导人员在领取政府核定的年薪外,还在领取各种违规发放的补贴;有的国有企业超标准购置小汽车,部分国企领导人员把公车当成专车、私车;有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国有企业随意招聘员工;有的国企领导人员插手和干预招投标……
  “不怕问题多,也不怕问题大,就怕问题藏在隐蔽处。”涪陵区纪委副书记江世兰说,为了彻底整治区属国有企业的沉疴痼疾,区纪委以专项整治为载体,通过监督检查,抽丝剥茧查找问题线索。
  首先是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起底隐藏的问题;其次是明晰监督责任,各企业党委(党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带头督查,各企业纪委协助党委开展摸底排查,国资委纪委进驻蹲守各企业逐一检查;然后是创新监督方式,重点强化“再监督”,区纪委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交叉互查、定点巡查、明察暗访、集中督查,确保监督无死角,让问题无处藏身。
  在企业纪委、国资委纪委、区纪委三股力量监督检查之下,区属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内部管理、招投标管理等5个方面普遍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30多个廉洁从业风险点被起底。
  “很多问题以前只是听说过一些现象,而这一次我们却把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和程度搞得一清二楚,看来监督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觑。”区国资委监察室负责人说,通过监督和再监督,不仅找到了问题所在,还为下一步执纪问责奠定了基础、找准了方向、厘清了责任。
  强化执纪,高悬利剑斩“蛀虫”
  “通报已经查办的典型案件,不是说这项工作就画上句号了,而是表明区委、区政府有信心和决心,区纪委也有措施和能力,不管你是‘苍蝇’还是‘老虎’,不管你贪的是小钱还是巨款,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在涪陵区属国有企业警示教育大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的话掷地有声。
  今年以来,涪陵能源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彭某某、坤源水务公司副总经理石某某、涪陵新城区开发集团副总经理徐某等一批区属国有企业里的“老虎”被打落马,9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查处。一时间,涪陵刮起一股查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的强劲风暴,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顶风作案者及时收手,群众拍手称快。
  据悉,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涪陵区纪委抓好监督和再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倒查核查机制,区属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数量大幅上升。在此基础上,加大对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力度,注重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对于重大和关键问题线索,及时向区委和市纪委报告,主动争取支持,积极担当作为,坚决予以查办。
  同时,涪陵区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收缩战线、全力回归主业,强化执纪惩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利剑作用。对属实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审快结,不让违纪违法分子有任何喘息的机会。此外,区纪委与区公检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手段互补、人员互借制度,强化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
  “纪委不查处、不办案、不执纪,就等于高压线不带电。”区纪委副书记周晓明说,今年上半年查处的区属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数是前三年的总和。十八大以来,涪陵区先后查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8件18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旦撕开‘缺口’,就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扩大战果”,据区纪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下一步该区还将继续盯住区属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腐败案件线索不放松,严查案中案,攥紧拳头、高悬利剑、猛烈出击,以快刀斩乱麻的决心、疾风骤雨般的力度清除国企“蛀虫”。
  从严问责,源头治理促规范
  用典不重治不了乱,歪风不纠刹不住车,问责不严管不住人。
  针对查找出的区属国有企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查办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区委书记亲自约谈国资委党委书记,国资委党委成员分别约谈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级党委和纪委主动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严格问责才能形成强大的监督氛围。”刘艳红介绍说,涪陵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查清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坚决严格问责。今年以来,区委和区纪委先后对12名区属国企领导人员进行问责,有5人被给予组织处理。
  一手抓问责,一手抓治本。涪陵区出台国企改革方案,系统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首先是降薪,坚决将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降下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普遍降薪30%以上;其次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取消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再次是“瘦体”,对56户区属国有企业实施清算,注销24户、国有股权转让退出4户、整合重组17户、保留11户,分层分类进行规范管理,提升整体发展实力;此外,还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明确规定。
  经过初步改革,目前五类不规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国企领导人员自动清退款项达108万元;区国资委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企业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等20余项制度规范,织密了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制度笼子。据初步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区属国有企业“三公”经费支出就同比下降59.29%。
  下一步,涪陵区纪委将重点加强对五类不规范行为整改和改革方案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
  在重查处、强监督、严问责、深化改革等一系列大动作后,涪陵区属国有企业发展不但没有受到冲击,反而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据统计,今年1至8月,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231.76亿元,同比增长23.48%;工业生产总值达52.54亿元,同比增长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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