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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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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第一条 中国地质图书馆借书证是读者进入本馆及在馆内借阅和复制文献资料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二条 国土资源部在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本人工作证来馆办理个人借书证,需交押金100元,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凭此证可在中心书库累计借阅书刊6册。

第三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工、研究生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办理个人借书证,需交押金100元,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凭此证可在中心书库累计借阅书刊6册,可在开架书库累计借阅图书4册。

第四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年度统招的本、专科学生凭学生证,以班为单位,集体统一办理个人借书证,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押金50元,可在开架书库累计借阅图书5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专科学生本年度内凡在以班为单位集体统一办证后,再要求独自办证者,其押金费加倍收取。

第五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凭本人学生证个人来馆办理借书证,每人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押金200元,可在开架书库累计借阅图书5册。

第六条 外系统读者办理个人借书证,凭本人工作证、研究生证领取办证登记卡,按卡片上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办理借书证,办证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押金200元。凭此证可在中心书库累计借阅书刊6册。

第七条 无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凭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当日阅览卡后,方可进入本馆进行阅览和复印文献资料。当日阅览证在本馆大厅门口由门卫办理。

第八条 来京学习、进修的外地流动人员,可凭有效证件和在京协作单位介绍信(办证担保人)可办理借书证。押金500元。

第九条 个人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或私自更换照片,不准作抵押品。违反此项规定,一经发现即扣押该证一个月,并处以5至50元违约金(对不履行合约者,图书馆有权将其图书证扣押、撤销并以押金冲抵违约金)。

第十条 读者应妥善保管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来馆声明,办理挂失手续,否则遗失证所造成的图书损失,由本人负责。证件挂失30天后按规定可补办。补发新证后,如旧证找回,读者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如发现新、旧书证交替使用,即处以20至100元罚款,并停止借书30天。

第十一条 验证工作免收验证费;

第十二条 无论因何种原因(如工作调动、出国、毕业、休学等)离开原办借书证的担保单位,必须还清全部借用书刊,并将整套借书证归还本馆,完成清退手续,凭押金条(票)和借书证办理押金退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专科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办证的应集体办理退证、退押金手续,不单独为个人办理。如只有押金条而无借书证,在退押金时,将从押金费中扣除10元丢证费(地大本、专科生丢证扣5元)。若因未办清手续而引起本馆图书资料流失,由读者原担保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办证时间和地点:

办证时间: 每周四上午8:30—11:30

办证地点: 典藏流通部出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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