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①見王昶《金石萃編》卷一一,北京,中國書店影印,1985年,葉4B上—5A上。
②《金石萃編》卷六,葉2A下。
③《金石萃編》卷一○,葉5B上—6A上。
④洪适《隸釋》卷二,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6年,頁30上—下。
⑤《金石萃編》卷六,葉1A上—下,陸增祥《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三,北京,文物出版社影印,1985年,頁9中—下。
⑥《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四,頁14下—15上。
⑦《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五,頁24中—25上。
①《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四,頁16下—17上。
②《隸釋》卷三,頁44下—46上。
③《金石萃編》卷一七,葉6A下—B下。
④《金石萃編》卷六,葉3B上。
⑤《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五,頁22中。
⑥《隸釋》卷二,頁32上—35下。
⑦劉承榦《希古樓金石萃編》卷七,《石刻史料新編》一(5),臺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影印,1977年,頁3885下。
⑧汪鋆《十二硯齋金石過眼録》卷二,《石刻史料新編》一(10),頁7809下—7810上。
①《漢書》卷二五下《郊祀志下》,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頁1257。
②《漢書·郊祀志下》:“……及孝文渭陽、孝武薄忌泰一、三一、黄帝、冥羊、馬行、泰一、皋山山君、武夷、夏后啓母石、萬里沙、八神、延年之屬,及孝宣參山、蓬山、之罘、成山、萊山、四時、蚩尤、勞谷、五牀、僊人、玉女、徑路、黄帝、天神、原水之屬,皆罷。”頁1257—1258。
③同上書,頁1259。
④同上書,頁1266。
①《續漢書·祭祀志上》,《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頁3170。
②同上書,頁3159—3160。
③《續漢書·禮儀志下》,頁3141。
④《續漢書·祭祀志中》:“三十三年正月辛未,郊。别祀地祇……如元始中故事。中嶽在未,四嶽各在其方,孟辰之地,中營内。海在東。四瀆河西、濟北、淮東、江南。他山川各如其方,皆在外營内。四陛醊及中外營門封神如南郊。地祇、高后用犢各一頭,五嶽共牛一頭,海、四瀆共牛一頭,羣神共二頭。”頁3181。
①《西嶽華山廟碑》自歐陽修《集古録跋尾》便見於著録,參四部叢刊縮印本,197册,頁1048下。又見於《隸釋》、《金石文字記》、《關中金石記》等。碑舊在華陰縣西嶽廟中,嘉靖三十四年地震石毁。詳參高文《漢碑集釋》,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頁268。本文據《隸釋》卷二(頁25下—26下)及《金石萃編》卷一一(葉4B上—5A上),並參酌《西嶽華山廟碑華陰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録文。
①《隋書·禮儀志一》云:“星辰、五祀、四望等爲中祀。”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頁117。
②《後漢書》卷二《明帝紀》,頁123。
③《後漢書》卷三《章帝紀》,頁139。
①《嵩嶽太室石闕銘》始著録於顧炎武《金石文字記》,又見《金石萃編》卷六,葉2A下。本文所引碑文以《金石萃編》爲基礎,並參高文《漢碑集釋》(頁39—40)釋文增補。嵩嶽太室石闕今在“太室山南麓中嶽廟門前513米的中軸線上”,參吕品编著《中嶽漢三闕》,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頁4—22。《嵩嶽太室石闕銘》的詳細形制可參《嵩山歷史建築羣》,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年,頁25—31。
①《桐柏淮源廟碑》,自《集古録跋尾》即見著録,漢刻久亡,元至正四年(1344)由吴炳重書。參《金石萃編》卷一○,葉5B上—6A上。
②嚴耕望指出,“公府郡府之主簿皆爲屬吏中之最親近者”。“功曹雖秩僅百石,然於守相自辟之屬吏中地位最高,且職統諸曹,故特爲守相所任委,其權逾於丞與長史遠甚”。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07年,頁125,119。
①《漢書》卷二五下,頁1249。
②同上書,頁1247。
③《史記》卷二八《封禪書》載秦始皇“至如他名山川諸神及八神之屬,上過則祠,去則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1377;又載漢武帝“至如八神諸神,明年、凡山他名祠,行過則祠,行去則已”,頁1403。秦及西漢祭祀常法爲雍四畤外的名祠畤,君主親至則祠祭,平時由太祝總領。
④《續漢書·祭祀志中》,頁3183。
⑤同上書,頁3187。
⑥《後漢書》卷二,頁110。
⑦《後漢書》卷三《章帝紀》,頁147。
①《後漢書》卷三《章帝紀》,頁154,155。
②《漢書》卷二五下《郊祀志下》,頁1254。
③甘懷真即認爲:“秦至西漢,國家皆努力將地方神祠納入國家的祭祀制度中,希望通過地方神祠與人民(主要是農民)的生活密切關聯,得以借由神祠的媒介而將支配力延及底層農民。故國家祭祀作爲一種支配體制,秦漢國家努力借由與地方神祠間聯繫,得以支配基層人民。”這種説法雖不能全面地解釋秦及西漢的祠畤祭祀,但部分地揭示了其功能。參甘懷真《西漢郊祀禮的成立》,見其著《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39。
①參拙文《漢代五嶽的成立》,待刊。
②事實上我們可以認爲,在國家祭祀之中,皇帝的“身體”退出了地方性的國家祭祀,轉而由皇帝或皇權的“身體體現”來取代。關於身體與社會空間之理論,參〔英〕凱·安德森等主編《文化地理學手册》第二章《社會地理學的身體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頁36—55。
③《後漢書》卷二,頁123。又,熹平四年(175)《堂谿典嵩高請雨銘》所載也爲向嵩高請雨事,見《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五,頁22中。又《後漢書》卷六《順帝紀》:“甲戌,詔曰:‘政失厥和,陰陽隔并,冬鮮宿雪,春無澍雨。分禱祈請,靡神不禜。……今遣侍中王輔等,持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洛,盡心祈焉。’”頁259。
④《後漢書》卷六,頁261。
⑤《金石萃編》卷一○,葉5B下。
①參唐曉峰《五嶽地理説》,《九州》第一輯,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7年,頁60—70;唐曉峰《王都與嶽域:一個中國古代王朝邊疆都城的正統性問題》,《九州》第四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頁203—213。
②非統一時代或少數民族王朝則對五嶽祭祀有格外的强調,除上注引唐曉峰文外,還可參多田狷介《魏晉政權と山川の祭祀》對魏晉時代山川祭祀的介紹,見其著《漢魏晉史の研究》第五章,頁112—143。另關於漢武帝時代的五嶽,可參拙文《西漢山川祭祀格局考——五嶽四瀆的成立》,《文史》2010年第1期。
③《春秋左傳正義》卷四四,四六,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0年,頁2049中,2070中。
①《春秋左傳正義》卷五八,頁2162上。
②《周禮注疏》卷一八,十三經注疏本,頁764上;孫詒讓《周禮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頁1417。
③《春秋左傳正義》卷一七,頁1831中。
④《漢書》卷六三,頁2757。
⑤爲了主題的統一,我們的討論將集中於常山國山川,難以對引言所列出的山川祭祀進行逐一探討。除了以上所討論的山川祭祀外,還有少量散落的山川祭祀材料,如劉承榦《希古樓金石萃編》卷七《漢秥蟬縣平山神祠碑》曰:“□武□年四月戊午,秥蟬長氵□卌丞屬國會□册宗□立□山神祠,刻石,辭曰:□惟平山君,德配代嵩,承天幽□□佑秥蟬,興甘風雨惠民,立工□□氏壽孝五穀豐□,盜賊不起,□刼□臧,出入吉利,咸受神光。”《石刻史料新編》一(5),頁3885下。此碑宣統二年(1910)出土於高麗,《續漢書·郡國志五》樂浪郡下有占(秥)蟬縣(頁3530),即今朝鮮南浦西北。與前文常山國的幾塊碑相比,此碑碑文比較簡潔,但内容構成與常山國諸碑基本一致,都是郡國長吏爲本地山川設祠立廟,祈求佑護。可見這一類山川祭祀在當時分佈範圍之廣。
①《續漢書·郡國志二》,頁3433。
②關於常山國在東漢之沿革,參李曉傑《東漢政區地理》第五章第三節《常山郡(國)沿革(含真定國)》,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頁88—91。
③《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四,頁16下。又云此碑道光末年出土:“封龍山頌碑,在元氏。沈匏廬輯《常山貞石志》未載此碑,則出土在道光末矣。”頁17上。
①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480。
②《尚書正義》卷六,十三經注疏本,頁151上,中。
③《隸釋》卷三,頁47下—48上。
④《尚書正義》卷六,頁151上,中。
⑤關於碑文中的“三條”,高文認爲漢碑中保存了東漢今文家説:“漢儒説《禹貢》分導山爲三條……所以碑有‘三條别神,逈在領西’之語。鄭玄不用三條,而稱四列。四列,是古文家説,三條是今文家説。”參高文《漢碑集釋·前言》,頁7。
①光和四年《三公之碑》自歐陽修《集古録跋尾》便見於著録,又見於《常山貞石志》卷一,《石刻史料新編》一(8),頁13177下—13178下;《八瓊室金石補正》,頁24中—25上。此碑至清猶存,《常山貞石志》云其:“在元氏縣城角兒村八都神壇。《河朔訪古記》云:‘元氏縣西故城西門外八都神壇亦有三公山碑一通。’……此碑是也。陳思《寶刻叢編》有漢八都神壇廟碑,引《訪碑録》云,‘在元氏縣西北二十里廟壇上,光和四年立’,今八都神壇碑不可見,而此碑巍然獨存。”是三公山碑立於元氏縣西北。
②《隸釋》卷三,頁44上—下。《常山貞石志》卷一亦云:“右碑有碑額及側額,一行四字,陽文,右旁有封龍君三字,左旁有靈山君三字,並陰文。”
③參好並隆司《中國古代におけろ山川神祭祀の變貌》,《秦漢帝國史研究》,東京,未來社,1978年,頁344。但要指出的是好並氏所謂西漢“山川神信仰的人格化”仍限於河伯、江神等有古老傳統的山川神,與東漢時代山川神加封號不完全相同。緯書中也有將自然神人格化的習慣,如《太平御覽》卷八八一引《龍魚河圖》:“東方太山君神,姓圓,名常龍;南方衡山君神,姓丹,名靈峙;西方華山君神,姓浩,名鬱守;北方恒山君神,姓登,名僧;中央嵩山君神,姓壽,名逸羣。呼之令人不病。”《太平御覽》,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0年,頁3914下。這與後來道教人格化的五嶽神有極爲密切的關係。
④參雷聞《郊廟之外》第一章第一節《自然神的人格化》,北京,三聯書店,2009年,頁38—60。唐以後嶽瀆神的人格化又與道教聯繫在一起,愈加複雜。
①《續漢書·郡國志二》,頁3434。
②乾隆《正定府志》卷三《地理中》“山川”,《新修方志叢刊》影印乾隆二十七年(1762)刊本,臺北,學生書局,1968年,頁318。
③此字俞樾謂是“深”字。俞樾《漢碑四十一條》:“惟上一字,諸家皆闕,今諦觀之,則是深字也。”轉引自高文《漢碑集釋》,頁33。
④“乃求道要”四字舊有異説,今從高文説,參《漢碑集釋》,頁35—36。
⑤《金石萃編》卷六,葉1A上—下;《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二,頁9中—下。此碑“宋以來金石家皆未之見,至乾隆甲午元氏縣令關西王君得此石於縣城外野坡,於是海内金石家爭爲考釋,此碑遂傳於世。”沈濤《常山貞石志》,《石刻史料新編》一(18),頁13173下。碑今不存,參高文《漢碑集釋》,頁32。本文釋文據《金石萃編》與《八瓊室金石補正》有所校正。
①《封龍山頌》,《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四,頁16下。
②《後漢書》,頁3183。
①本初元年《三公山神碑》未見宋人著録,沈濤《常山貞石志》卷一首次收録,《石刻史料新編》一(18),頁13174上—13176上。碑文殘泐殊甚,幾不可讀。《八瓊室金石補正》卷四曰此碑:“在元氏縣封龍山南蘇村出土不久。歐、趙、洪以來未見著録,沈匏廬輯《常山貞石志》始録其文而考之。”頁14下—15上。
②《常山貞石志》卷一,頁13176下。
③《後漢書》卷六《質帝紀》,頁278。
④《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五,頁24下。
①此碑及拓本後代皆佚失,僅餘碑文,見《隸釋》卷三,頁44下—45下。同書又云“無極山碑,篆額,在真定”。頁46上。又見葉奕苞《金石録補續跋》卷四,叢書集成新編本,49册,臺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頁189。
①嚴耕望對郡縣少府皆有考證,認爲郡國少府“蓋守相之内府,總典守相私家生活之一切事宜,而以財政爲主,且與外曹籌用。此亦古代長官家政與公務不分之必然情勢也”。《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頁127。我們認爲,地方祭祀由郡國與名山所在縣共同承擔,在東漢頗爲常見,將此“少府”看作爲元氏縣少府,似更爲合理。
②《竹邑侯相張壽碑》有“小府御吏”云云,見《隸釋》卷七,頁88下。
③蕭吉《五行大義》,錢杭點校本,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頁134。
④嚴耕望又引《五行大義》卷五《論諸官》所引劉向《洪範五行傳》“辰爲少府”爲證,此條材料是否能用以證明郡縣少府職能,還需再行甄别,姑存之。參《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頁226。
①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七《漢白石神君碑跋》:“法施於民,則祀之,宜也。然所云蓋高者,合之無極廟碑,特常山一妄男子爾。……蓋斯時巫風方熾,爲民牧者宜潛禁於將萌,乃巡、翊輕信巫言,輒代爲之請,何與?”四部叢刊縮印本,358册,頁382上。
②自宋以來,諸書皆著録此碑。見《隸釋》卷三,頁47上—下;《金石萃編》卷一七,葉6B上。《隸釋》稱白石神君碑“在真定”。陳思《寶刻叢編》卷六稱之爲《漢八都神壇廟碑》。陳奕禧《金石遺文録》曰:“康熙廿九年,予……求此碑。……三十年,真定十州邑災,余……抵元氏縣開化寺,見後殿左側有一碑,其形如圭,心異之,急趨視,乃《白石神君碑》也。”高文引《續漢書·郡國志》元氏縣下注引《晉地道記》之“有石塞、三公塞”(頁3434),認爲石塞即白石山。參其《漢碑集釋》,頁457。
②好並隆司《中國古代におけろ山川神祭祀の變貌》,《秦漢帝國史研究》,頁346—347。好並氏關於這一部分的研究較爲簡略,仍遵循日本學者的一貫思路,從山川的經濟利益及“民用”利益出發。
①東漢末年鬼神崇拜到了相當興盛的地步,山川崇拜只是其中一部分。林富士曾指出:“從先秦到兩漢,巫者的活動一直和‘山神’崇拜有密切的關係,許多地方的巫者便是以山嶽爲中心,集結羣聚。”參林富士《漢代的巫者》,臺北,稻鄉出版社,1999年,頁146,注48。這一點林巳奈夫《中國古代の神巫》(《東方學報(京都)》,1970年,第46册,頁204—206)有更爲詳細的論述,此不贅述。另參好並隆司《中國古代におけろ山川神祭祀の變貌》第Ⅶ部分“山川神信仰と農民叛亂”,《秦漢帝國史研究》,頁356—360。我們認爲,雖不能説山川祭祀與農民戰爭之間有直接關係,但東漢末的農民戰爭所依托的神靈與東漢末年祭祀混亂的狀態直接相關,因本文主題所限,不能詳論。參石泰安(RolfA.Stein)《二至七世紀的道教和民間宗教》,《法國漢學》第七輯,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
②《晉書》卷一○五,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2749—2750。
①我們認爲這是東漢山川祭祀官員的基本構成,延光二年(123)《嵩嶽少室石闕銘》可爲一證,此碑殘泐殊甚,惟餘部分與事官員姓名:“興治神道□……□君、丞零陵泉陵薛政、五官掾陰林、户曹史夏效、監廟掾辛述,長西河圜陽馮寶、丞漢陽冀秘俊、廷掾趙穆、户曹史張詩、將作掾嚴壽,廟佐向猛、趙始。”官員名單按品秩排列,我們以爲“君”字前缺脱的應即潁川太守及其姓名,下有丞、五官掾、廷掾等,以及負責祭祀的户曹史。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這段銘文中還出現了監廟掾和廟佐兩官,應即負責少室祭祀的專門官員。見《金石萃編》卷六,葉3B上。參《嵩山歷史建築羣》,頁93—97。
①雍正《畿輔通志》卷一九引,文淵閣四庫全書本,504册,頁379下。
①關於秦漢的宗教大一統,可參李零《兩次大一統》(七),《東方早報》2010年6月6日。
①參多田狷介《魏晉政權と山川の祭祀》,《漢魏晉史の研究》第五章,頁140。多田氏在論述中還詳述了山川祭祀對中央政府及帝室的經濟意義,並從這條線索梳理了山川祭祀的變遷,其觀點對我們有很大啓發。但鑑於文章的討論重心,本文没有在這方面作過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