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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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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Deconstruction on Eco-Environmental Damage Compensation Consultation System
  • 作者:潘佳
  • 英文作者:Pan Jia;
  •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磋商 ; 制度 ; 适用
  • 中文刊名:法律适用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机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3-15
  • 出版单位:法律适用
  • 年:2019
  • 期:06
  •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生态补偿中财产权限制的补偿机制研究”(2018M6302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116-122
  • 页数:7
  • CN:11-3126/D
  • ISSN:1004-7883
  • 分类号:D922.68
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确立,提供了以柔性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效率性路径。我国立法上未对损害赔偿磋商制度进行具体设定,却激励了各地对磋商案件的大胆探索,加快了完善磋商机制与程序的现实诉求。鉴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从政策主导的原则性要求到规范化转变是系统工程,为此,有待于在生态环境赔偿磋商地方政策实践与制度解构上双重努力,透过磋商规范适用的诸多争议,理性回应磋商制度的基本定位、磋商主体与内容、磋商程序以及后程序等议题。
        
引文
[1]罗丽、王浴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诉讼衔接关键问题研究”,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2]张林鸿、葛曹宏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法律困境与制度跟进”,载《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3]王金南:“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解读”,载《中国环境报》2015年12月4日02版。
    [4]郭蓝海、陈德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法律性质思辨及展开”,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5]黄锡生、韩英夫:“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解释论分析”,载《政法论丛》2017年第1期。
    [6]刘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法律属性探析”,载《环境保护》2018年第17期。
    [7]周枏:《罗马法原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4页。
    [8]武建华:“从五个方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9月12日008版。
    [9]汪劲:“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关联诉讼衔接规则的建立-以德司达公司案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判例为鉴”,载《环境保护》2018年第5期。
    [10]程雨燕:“美国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和解是核心”,载《环境经济》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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