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统筹推进国际社会的新型主体关系,关涉到国际社会主体地位、主体利益和主体价值等维度。马克思的"实践主体"内蕴着实现人类社会共生发展的理论旨趣,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科学的主体关系思维。"劳动的实践化"推动实践主体地位的平等化,提倡以"相互尊重、平等相处"的理念构建国际社会主体地位;主体的生产关系理论指明主体利益的生成动力,要求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逻辑构建国际社会主体利益关系;实践的人类解放性凝聚主体价值的共通性,为国际社会多元化发展确定实现和谐世界之共同价值基础。
引文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M].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12.
[3]习近平.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N].人民日报,2019-05-16.
[4]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新外交理念与实践述评[N].人民日报,2016-01-27.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习近平.携手追寻中澳发展梦想并肩实现地区繁荣稳定[N].人民日报,2014-11-18.
[8]陈宪民.论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对国际多边贸易制度的发展和影响[J].政治与法律,2004(1).
[9]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10]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1]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12]王泽应.命运共同体的伦理精义和价值特质论[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