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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实施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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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改革开放至今三十年的行政法发展历史基本上是以行政法制度建构为核心内容的历史。在制度建构内容上,制定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这些法律对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推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在实施中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同时,这些法律的实施效果仍然不是十分理想,相当一部分行政法律出现了“法的赤字”现象,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目标不能完全实现,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适用与纸面法律存在一定甚至是较大差距。造成行政法赤字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纸面的法律为何不能被完全适用到现实中,是行政法理论与实践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也是本文选题的原因。本文旨在通过行政法实施效果的解析,分析行政法实施效果存在赤字的原因,以期为行政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提供新的视角。
     对行政法实施效果的解析可以有多个角度,本文选取的角度是行为主体的利益选择角度。因为法律实施中不同主体的实际行为构成“行动中的法”,而“行动中的法”与纸面法律的吻合程度越高,纸面法律实施的效果就越好;反之效果就越差。因此,探讨法律实施中不同行为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更倾向于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和选择,对解析法律实施效果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本文对行政法实施效果的解析,围绕行政法实施涉及的几类行为主体的行为选择为主线展开,包括立法者、政府、行政相对人、法院、民众和特殊群体。其中行政法实施效果涉及的最主要的行为主体是政府、相对人和法院,因此,本文对这三者进行最详细的解析。
     文章包括导论和八章正文。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并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基本假设和研究方法,交待论文的布局和结构。
     正文部分总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成效与困境并存”,从实体法、程序法、诉讼法三个层面来介绍近三十年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实施困难或实施赤字的现象。
     第二章是“立法者的利益追求与行动逻辑”,分析了立法者在出台制度时必须兼顾民意及政府利益,且政府在行政法制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公民维护自身权益及政府发展经济的目标都要求建立规范政府权力的法律制度,在这样的需求之下,立法者近三十年来逐步建立了规范政府权力的法律框架。
     第三章是“政府的利益诉求与行动逻辑”,分析了中央政府在追求社会总产出最大化的利益需求下必须依赖下级政府发展经济、并且通过量化指标考核的方式对下级政府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励;而下级政府为了当地的发展以及自身的政治前途等利益,也只能追求量化指标上的优势,具体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追求行政诉讼败诉率低、国家赔偿案件数少,这是造成《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实施困难的重要原因。同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追求也会部分牺牲掉法治的价值,使适度违法发展经济几乎成为下级政府的潜规则。
     第四章是“相对人的利益选择与行动逻辑”。首先区分了相对人的不同类型,即根据政府的不同行为模式相对人可分为与政府属于合作博弈类型的相对人、与政府属于非合作博弈类型的相对人。与政府属于合作博弈类型的相对人存在违法的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现象,他们可以通过利益共享的方式进一步降低违法成本,从而获取更高利益。而与政府属于非合作博弈类型的相对人,守法成本比较高,而程序维权、诉讼维权成本又比较高,这是近年来居高不下的信访高潮出现的主要原因。由于相对人的利益选择对《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效果影响非常明显,在第四章最后一节专门就相对人面临的几种救济方式,即行政诉讼、调解和解、信访方式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得出了行政诉讼方式在几种权利救济方式中存在成本高、收益小的缺点,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效果不理想、调解和解和信访方式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
     第五章是“法院的利益诉求与行动逻辑”,分析了法院在中国政治结构中的边缘化地位及法院对同级政府的人、财、物依赖,法院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之下面临着公正司法与维护政府利益的两难境地。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情境中,作为被告的政府的层级及地位、政府行为的违法程度、原告的博弈能力、案件涉及的社会影响等因素,都会成为法院考量是公正司法或是维护政府利益的变量。第五章最后一节对作者参与的实证调研——北京市高校行政诉讼进行详细分析,最后得出法院在行政法实施中的行动逻辑。
     第六章是“公民的博弈能力、行为倾向与行政法的实施”,从博弈能力与行为倾向两个方面对法律实施中公民进行了分析。从博弈能力上看,公民无论在财富的占有、分配方式及组织、自治能力上都与政府相比处于劣势;从行为倾向上看,传统文化中的“差序”、权力善属性、青天情结与无讼思想,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现代行政法制度的实施,造成了公民在法律实施中与法的实现轨迹相背的行为选择。
     第七章是“法律实施中的特殊群体”,主要分析了知识分子群体、律师及媒体这三类在法律实施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群体。知识分子群体是中国现代化的启蒙者、教育者,先进法律知识和文化的传播者、倡导者,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民意的概括者、提练者,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律师群体是通过法律服务获得报酬并实现自身价值的群体,他们能够为政府、相对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专业服务,有利于推进政府的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公民的博弈能力;但同时,律师群体以经济利益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特点也存在助长司法腐败的负面效应。媒体作为消息通道,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信息传播和观点表达的重要职能,在制约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益方面具有特殊作用。
     第八章是本文的结论。通过法律实施中各个主体利益选择的分析,文章得出行为主体利益选择构成“行动中的法”对纸面法律进行的虚置或改变是法律实施赤字存在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在于约束行政权力,而法律对权力的制约非常有限,权力受到约束从本质上看是由事实力量对比关系决定的,法律无法成为制约权力的最终载体,这也是行政法实施赤字存在的重要原因。
The history of administrative law from 1978 till now focused on construsting legal system.On the past 30 years,we've set up and enacted several codes or regulations,such as , ,,<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Law>.Those administrative laws are of great positive meaning both to give impetus to Chinese democratic and legal process,and to protect citizens' legitimate rights.However,the implement effect of those laws is not good enough.The phnomony of "deficit of law" occurs in some of those administrative laws.Through analyzing the implement effect of administrative law,this thesis tries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why such "deficit of law" occurs,in order to give a new perspective to the therotical reaserch and system construct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is thesis develops analyse around such clue:legislators, governments,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s,courts,citizens,and special people in the imple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 whole thesis includes an introduction and text.The introduction part mainly introduces the reaserch value and actual meaning of this thesis, and provides the train of reaserch,the basic hypothesis and reaserch meanses on the summary of exsting relevant reaserches.
     The text of this thesis includes eight chapters.Chapter One is "Achievements and Difficulty ".It introduces the great achievements and difficulty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of 30years.
     Chapter Two is"The Interests Pursuit and Behavior Choice of Legislators".Through introducing the main interests legislators focus on and analyzing the leading role of government in system construction,it finds out the reasons of why legistalors enacted those systems.
     Chapter Three is "The Interests Pursuit and Behavior Choice of government".It analyzes the quantification index examination which higher-level governments use to value the work of lower-level governments is the main reasons why the implement of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 law and State Compensation Law meets difficulty.Meanwhile,the economy pursuit of government wound probably lead to the develop economy at the cost of the value of rule of law.
     Chapter Four is "The Interests Pursuit and Behavior Choice of Counterparts".It devides Counterparts into two kinds:Counterparts of cooperative relation with governments,Counterparts of incooperative relation with governments.The former faces the circumstance of high benefits and low costs of offending law,while the latter faces the circumstance of high costs of obeying law.
     Chapter Five is "The Interests Pursuit and Behavior Choice of Courts".It analyzes the marginalizing station of courts and courts' dependent on government.Under such circumstance,courts face the delemer between faie justice and protecting governments interests.
     Chapter Six is "the position and charictors of citizens and the imple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Citizens are in an inferior position on both the possession and distribution means of wealth comparing with governments.Meanwhile,the charictors of citizens and traditional culture hinder the imple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to some extent.
     Chapter Seven is "special people in the imple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It mainly discusses three kinds of special people:intellectuals, lawyers and medias.
     Chapter Eight is "conclusion".From above analyses,the thesis draw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interests and choices of behavioral agents become the law in action,which is the main reason why "deficit of law" exists. Another conclusion is that the effect of controlling powers only through law is very limited.Law itself can't be the final carriers of controlling powers.
引文
* 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1 所谓现代化,一般是指以西方现代社会为蓝本的现代化,史学界认为西方的现代化经由三个革命实现,分别是科学革命、经济革命和政治革命社会,即现代化社会包含三个基本要素:自然科学、资本主义和法治。参见[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全球通史》(第7版),董书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476页。
    2 1990-1995年《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头五年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总数为141949件,其后的几年虽有增长,但与同期的民事、刑事案件相比,所占比重仍然非常小。如1998-2002年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总数为464689件,仅占所:有案件总数的1.7%。2003、2004、2005、200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总数分别为114896件、92192件、95707件、95052件,分别占该年所有案件总数的2%、1.8%、18.6%、18.3%。数据来源:曹康泰“贯彻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载《行政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第7页;2003、2004、2005、2006、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及审理结果的分析,详见本文第四章。
    3 1998-2002年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总数仅为11321,其中决定赔偿4013件。如果说全国所有法院五年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仍不足以直观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看看某一个省某一个地区的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北京2000年全年仅受理15起国家赔偿案件,2001年全年仅受理14起国家赔偿案件。甘肃省全省1995年至2004年十年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553起,平均每年受理50起左右;共决定赔偿213起;赔偿总金额仅850余万元,平均每年的赔偿金额仅85万余元。数据来源: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2、200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甘肃省国家赔偿工作十周年回顾与展望》(载《甘肃法制 报》2005年6月27日)。
    4 2003年《行政许可法》制定后,部门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各个行政机关(主要是国务院各个部门)开始清理行政许可。从清理的结果来看,许可事项确实大大减少了,国务院各部门先后取消和调整了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仅保留行政许可500项。但有211项被认为是属于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作为内部审批存在。参见:国办发[2004]6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但实际上,这211项内部审批中的很多项都是涉及相对人基本权利的外部许可事项。如“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省州民族贸易公司审批”、“暂住证核发”等。
    5 Timothy A.O.Endicott,"The Impossibility of the Rule of Law",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Spring,1999,P1.
    6[美]罗纳德·德沃金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1版,中文版序言第2页。
    7[美]罗斯科·庞德著:《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版,第356页。
    8 郑永流著:《法治四章:英德渊源、国际标准和中国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7-228页。
    9 转引自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71页。
    10 波斯纳著:《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作者序,第1页。
    11[美]波斯纳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上册,蒋兆康译、林毅夫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作者序言。
    12[美]波斯纳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上册,蒋兆康译、林毅夫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译者序言。
    13[美]波斯纳著:《法理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97页。
    14 周林彬著:《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
    15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2、53页。
    16 参见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7 贺欣:“在法律的边缘--部分外地来京工商户经营执照中的‘法律合谋'”,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第91-103页。
    18 贺欣:“在法律的边缘--部分外地来京工商户经营执照中的“法律合谋”,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第101-102页。
    19 如姜明安:“行政诉讼与法治环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应松年、薛刚凌:“行政诉讼十年回顾--行政诉讼的成就、价值、问题与完善”,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刘莘:“论摆脱行政诉讼的困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马怀德:“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8期等。
    20 可参见“法学专家谈《国家赔偿地》四个缺陷”,载《瞭望新闻周刊》2001年9月17日。
    21 参见:应松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所暴露的问题”,载《政府法制》2005年第5期,第22-23页;杨寅、韩磊:“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困境”,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2期,第17页。
    22 如姜明安:“行政诉讼与法治环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应松年、薛刚凌:“行政诉讼十年回顾--行政诉讼的成就、价值、问题与完善”,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刘莘:“论摆脱行政诉讼的困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马怀德:“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8期等。
    23 参见:周业安、赵晓男:“地方政府竞争模式研究”,载《管理世界》2002年第12期;刘瑞明;“晋升激励'产业同构与地方保护)一个基于政治控制权收益的解释”,载《南方经济》2007年第6期;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载《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等。
    24 张维迎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
    26 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30页。
    27 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8-223.
    28[美]曼昆:《经济学原理(上册)》,梁小民译,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29 著名科技史学家李约瑟认为:“近代科学的基本特点是自然假说的数学化,也可以认为是通过实验对其验证的科学就是近代科学。”换言之,所谓“科学性”是指能够像数学一样得出可供检验的唯一结论。参见李约瑟:“超越近代西欧科学”,载刘钝、王扬宗编:《中国科学与科学革命--李约瑟难题及其相关问题研究论著选》,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123页。
    30 陈嘉映:“论近代科学的数学化”,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第27-29页。
    31 范伟达:《现代社会研究方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32 参见王夏昊、杨贝总结的:“实践理性与法学方法--全国法学方法论论坛第一次学术会议综述”,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4期,第189-191页。
    33 参见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1、2、3、4期。
    34 蔡枢衡:《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35 引自陈新民著:《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36 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7年春夏季号。
    *[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著:《论确实性》,张金言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71页。
    37 参见曹康泰:“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载《求是》2004年第4期,第35页;余期江、张霁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迎接“行政许可法实施与政府职能转变”信息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综述”,载《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7期,第67页。
    38 《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至十六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在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内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部门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39 后来该办法因遭到上级政府和法律专家的坚决否定而未能出台。见《重庆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用“办法”规避行政许可法》,载新华网2004年7月6日。
    40 杨寅、韩磊:“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困境”,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2期,第17页。
    41 王万华:“论我国尽早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第59页。
    42 宋炉安、张越:“试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5期,第33页。
    43 章剑生:“公正、公开的行政处罚及其保障--行政处罚听证研讨会综述”,载《行政法学研究》1997年第4期,第97页。
    44 王惠玲:“我国立法型听证的现状及对策”,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5期,第144页。
    45 赵燕华等:“听而不证 流于形式--广州市民直言听证会贬值”,载《报刊文摘》2002年10月27日。
    46 彭宗超等著:《听证制度:透明决策与公共治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7页。
    47 章志远:“价格听证困境的解决之道”,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第3页。
    48 陈映芳、朱芒:“市民的法意识--关于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第56-57页。
    49 何海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页司法权的实践史(1990-2000)”,载《北大法律评论》第4卷第2辑。
    50 褚松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分析与思考”,载中国电子政务信息网,2005年8月17。
    51 “北京16名被强制拆迁户到国土局复印档案遭拒”,载《华夏时报》2006年9月26日。
    52 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学的当代使命--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上的讲话”,载《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第14页。
    53 龚祥瑞主编:《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页。
    54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
    55 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学的当代使命--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上的讲话”,载《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第14页。
    56 数据来源:2003、2004、2005、2006、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7 数据来源:2006、2007《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8 数据来源:曹康泰“贯彻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载《行政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第7页;2003、2004、2005、2006、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9 王学政:“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制度之创新”,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第70页。
    60 《法制日报》2000年3月11日第七版。
    61 “民告官'案件逐年下降”,载《福建日报》2004年12月14日。
    62 “兖州行政案件维持率达九成以上”,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2月12日。
    63 罗应鹏:“对行政诉讼中法官动员息讼行为的重新认识及评判”,载《审判业务》,2000年第11期,第15-16页。
    64 “民告官'案件七年来一审受理63余万件”,载《光明日报》2007年4月9日第9版。
    65 “46万行政案件标示文明程度提高--访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3月19日。
    66 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67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8 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 引自[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9页。
    69 蔡定剑:“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第9页。
    70 蔡定剑:“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第9页。
    71 Goodnow,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P15.引自,Ronald J.Pestritto:"The Progressive Origins of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Wilson,Goodnow,and Landis",2007 Social Philosophy &Policy Foundation,P48.
    72 蔡定剑:“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第14页。
    73 蔡定剑:“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第14页。
    74 这一点已经为许多学者所指出,如黄继忠在对中国地方初级政治市场的研究中论证证明了地方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的弱监督。参见黄继忠:“省级财政支出制度: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分析”,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6期。
    75 李步云:“正确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地位”,载《法律科学》2004年第5期,第4页。
    76 曹康泰:“在纪念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大会上的书面致辞”,载《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第1-2页。
    77[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92页。
    78 孙立平:“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分化”,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2年创刊号,第66页至67页。
    79 时宪民:“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结构分化与双二元社会结构”,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5期,第58-62页。
    80 Barrett L.McCormick:,the thesis of the doctor degree of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1985,P10.
    81 Barrett L.McCormick:,the thesis of the doctor degree of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1985,P31.
    82 Jieli Li,The Structural Strains of China's Socio-legal System:ATransition to Formal Legalism?,,1996,24,P49.
    83 Jieli Li,The Structural Strains of China's Socio-legal System:A Transition to Formal Legalism?,,1996,24,P51.
    84 有学者对改革中国的社会主体结构一元向多:元变迁过程进行了解释,分析了主体多元化是行政诉讼制度等行政法制度存在的社会基础。参见张树义著:《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5 Jieli Li,The Structural Strains of China's Socio-legal System:A Transition to Formal Legalism?,,1996,24,P53
    86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合营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规定纳税,然后再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如果不服复议后的决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7 我们可以从历次宪法修改看出政府对私营经济态度和法律保护力度的变化: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经济:引导、监督和管理;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
    88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89 蒋立山:“中国法制改革和法治化过程研究”,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6期,第45页。
    90 张尚鹜:“试论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法”,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1期,第5页。
    91 如1982年《商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987年《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九条、1986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条、1987年的《价格管理条例》第32条等等,都做了相似的规定。本部分统计数据和资料参考张尚鹜:“试论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法”,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1期,第5-7页。
    92 张尚鹜:“试论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法”,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1期,第5页。
    93 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年第2期。
    94 罗豪才:“社会转型中的我国行政法制”,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第74页。
    * 米尔顿·弗里德曼、罗斯·弗里德曼著:《自由选择》,胡骑、席学媛、安强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01页。
    95 周业安:“政治过程中的路径依赖”,载《学术月刊》2007年第8期,第71页。
    96 政府(国家)被界定为拥有暴力潜能的组织,来自于制度经济学家诺斯。参见:诺斯著、历以平译:《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5页。
    97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1页。
    98[法]思古德:“什么是政治的合法性?”,载《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2期。
    99 参见朱光磊主编:《现代政府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第51-53页。
    100 诺斯著、历以平译:《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9-52页。
    101 即韦伯对政治合法性分类中的传统型统治。参见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上),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1-242页。
    102 朱光磊主编:《现代政府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第53页。
    103 周业安、赵晓男:“地方政府竞争模式研究”,载《管理世界》2002年第12期,第56页。
    104 杨瑞龙、杨其静:“阶梯式的渐进制度变迁模型”,载《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第25页。
    105 曹新、刘能杰:《管理是金》,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第211页。
    106 刘瑞明:“‘晋升激励'产业同构与地方保护--一个基于政治控制权收益的解释”,载《南方经济》2007年第6期,第64页。
    107 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载《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38页。
    108 中央政府通过晋升锦标赛激励下级政府官员,而下级政府官员也可以依照同样的方法对再下级政府官员进行激励。
    109 根据杨瑞龙的分析,我国制度变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目前处于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阶段,地方政府成为这一阶段的“第一行动集团”,是制度创新的主要主体。参见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这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载《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第6页。
    110 Qian,Y.andRoland,G.1998,“FederalismandtheSoftBudgetConstrain”,AmericanEconomicReview88(5),1143-1162,引自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载《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37页。
    111 Allen,Frank,JunQian,andMeijunQian,2005,“Law,Finance,andEconomicGrowthinChina”,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77:57-116,引自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载《经济研 究》2007年第7期,第36页。
    112 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载《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43页。
    113 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载《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第40页。
    114 托尼.赛奇,邵明阳译:“盲人摸象:中国地方政府分析”,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4期,第96-104。
    115 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86页。
    116 从周黎安文转引:Li,H.,andL.Zhou,2004,"PlliticalTurnoverandEconomicPerformance:TheIncentiveRoleofChina'sPersonnelControl",memo.
    117 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83页。
    118 数据来源于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表格参考: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88页。
    119 这里的下级政府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国务院部委以及工商、海关、国税等垂直领导的职能部门其工资、福利与地方经济无关,不受地方财政的影响。
    120 Break,GeorgeF.IntergovernmentalFiscalRelationsintheU.S.[J].WashingtonD.C.:BrookingsInstitution,1967.引自庞明礼:“地方政府竞争的约束与激励:一个拓展研究”,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第40页。
    121 Tiebout.C.M.A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J].Journal of Polidcal Economy,Vol.65(1956),pp.116-124.引自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6页。
    122 何梦笔:“政府竞争:大国体制转型理论的分析范式”,维滕大学讨论文稿第42期中译文,陈凌译,转引自刘大志等:“地方政府竞争行为与资本形成机制分析”,载《学术研究》2005年第3期,第19-20页。
    123 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这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载《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第6页。
    124 冯兴元:“论辖区政府间的制度竞争”,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第27-32页。
    125 周黎安:“晋升博弈中政府官员的激励与合作”,载《经济研究》2004年第6期,第34页。
    126 参考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85页。
    127 公共选择理论将西方政治中的“铁三角”概括为利益集团、立法者联盟和行政机构。
    128 如2002年7月出台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29 这一点已经为许多学者所指出,如黄继忠在对中国地方初级政治市场的研究中论证证明了地方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的弱监督。参见黄继忠:“省级财政支出制度: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分析”,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6期。
    130 朱红军:“安监局长为何被停职--贫困县逼官招商层层摊派的背后”,载《南方周末》2006年12月21日。
    131 高聚辉、伍春来:“分税制、土地财政与土地新政”,载《中国发展观察》2006年第11期,第27页。
    132 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发布《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号),开始清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
    133 新华网北京2004年5月12日电(记者陈二厚),“全国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初步成效”。
    134 正是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不顾及环境污染,造成我国目前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报告指出,我国“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2.1%。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Ⅴ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Ⅲ类标准;流经城市90%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30%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46%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全国水力侵蚀面积16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许多河流的水生态功能严重失调;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一些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危险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持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135 资料来源:“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打响第一枪 43名官员落马”,载《法制日报》2007年9月28日。
    136 资源来源:蒋省三、刘守英:“‘土地财政'的缘由与风险”,载《新青年·权衡》2006年第3期,“土地融资与财政和金融风险--来自东部一个发达地区的个案”,载《中国土地科学》2005年第5期,第3-9页。
    137 赵祥:“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地方政府代理行为偏差的分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06年第5期,第102页。
    138 资料来源:“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打响第一枪43 名官员落马”,载《法制日报》2007年9月28日。
    139 王军:“土地财政的动力结构”,载《瞭望新闻周刊》2005年9月12日,第27页。
    140 “土地违法成本低收益高、追究处罚制威慑不足”,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2月,第64页。
    141 徐德富、涂云龙:“我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分析”,载《理论研究》2007年1月,第7页。
    142 单士兵:“凭什么指望地方政府会吐出‘卖地钱'?”,《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4月11日。
    143 杨钟红、李松:“警惕执法产业”,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23期,第30页。
    144 高聚辉、伍春来:“分税制、土地财政与土地新政”,载《中国发展观察》2006年第11期,第27页。
    145 夏勇:“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146 “土地违法成本低收益高、追究处罚制威慑不足”,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2月,第64页。
    147 蒋省三、刘守英:“土地财政'的缘由与风险”,载《新青年·权衡》2006年第3期,“土地融资与财政和金融风险--来自东部一个发达地区的个案”,载《中国土地科学》2005年第5期,第3-9页。
    148 资料来源:徐德富、涂云龙:“我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分析”,载《理论研究》2007年1月,第7页。
    149 资料来源:徐德富、涂云龙:“我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分析”,载《理论研究》2007年1月,第7页。
    150 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载《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第7页。
    151 参见:林毅夫、刘志强:“中国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第5-17页;张维迎、粟树和:“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载《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第13-22页;刘汉屏、刘锡田:“地方政府竞争:分权、公共物品与制度创新”,载《改革》2003年第6期,第23-28页;沈坤荣:“中国经济转型期的政府行为与经济增长”,载《管理世界》1998年第2期,第22-30页。
    152 杨瑞龙、杨其静:“阶梯式的渐进制度变迁模型”,载《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第29页。
    153 从“九五”到“十五”前半期,中国开始出现了电力供给过剩,中央政府有意识地安排电力建设的速度放慢,并开始对高耗能与高污染的小电厂进行淘汰,但是山东省却顶风而上,不仅没有关停小电厂,反而建设了大批装机在5-13.5万千瓦的小电厂,2000-2003年共建设了515万千瓦,小电厂的发电能力已经占到山东全部供电能力的1/4。“九五”期间山东还闹缺电,但是当2003年中国新的经济增长高峰来临时,山东却成了全国罕见的不缺电的省份,甚至还有能力向河北供电。“十五”期间,山东的经济总量直逼中国第一大省广东,工业规模于2005年已经超过了广东,2006年上半年,山东的企业利润规模已接近中国的两个大省广东和江苏之和,这样的经济增长成绩,很难说与山东敢于顶风上小电厂,拓宽了山东的经济增长瓶颈无关。但是这种无视中央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做法,并没有得到制裁,反而以目前骄人的经济增长成绩赢得了普遍赞扬,自然就成了其他地方政府学习的榜样,很多省市近年来派员到山东“取经”,学的就是山东如何避开中央调控政策的手段。参见:“不听话才能获利?剖析地方政府违抗中央政策现象”,载新华网,2006年9月13日。
    154 “私了'普遍 国家赔偿金存在用不出去的怪现象”,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9月。
    155 地方法院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政府具有利益一致性,可参见相关研究,如季卫东:“法官人事管理方式中的宪政问题”,载《中国法律人》2004年第6期。
    156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第132页。
    157 数据来源:1999、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58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第132页。
    159 罗应鹏:“对行政诉讼中法官动员息讼行为的重新认识及评判”,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11期,第15-16页。
    160 数据来源: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61 “依法审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3月14日。
    162 “‘民告官'案件七年来一审受理63余万件”,载《光明日报》2007年4月9日第9版。
    163 数据来源:2002、200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甘肃省国家赔偿工作十周年回顾与展望》(载《甘肃法制报》2005年6月27日)。
    164 “1/4案件行政机关败诉”,载《江苏法制报》2007年8月2日第A1版。
    165 1997年9月20日祝铭山在全国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会议上的讲话,载《国家赔偿指导》,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8页。
    166 “‘私了'普遍 国家赔偿金存在用不出去的怪现象”,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9月。
    167 “‘私了'普遍 国家赔偿金存在用不出去的怪现象”,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9月。
    *[美]波斯纳著:《法理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97页。
    168 周业安、赵晓男:“地方政府竞争模式研究”,载《管理世界》2002年第12期,第55页。
    169 如据报载湖北赤壁市各项行政收费达到两千多项,当地企业在各种苛捐杂税重压之下很难生存,这些费用基本上都用于超编人员的工资,因为赤壁市很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超编十倍以上。“赤壁市乱收费现象严重,各项行政收费标准达2500多项”,载《南方周末》2002年4月25日A3版。
    170 杨瑞龙、杨其静:“阶梯式的渐进制度变迁模型”,载《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第29页。
    171 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载《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第4页。
    172 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载《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第6页。
    173 Hans DieterEversandHeikoSchrader.Ed.TheMoralEconomyofTrade,Routledge,1994,P17,引自王询:“中国经济学家应关注人际关系问题”,载《财经问题研究》2000年第6期,第4页。
    174 近年来媒体报导了多起罚款返还现象。在经济不够发达、财政较为紧张的地区,地方政府往往把罚款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甚至给执法部门下达罚款任务。有的地方是部分返还,有的地方则是全额返还。2004年的杜宝良案件再一次突显了交通执法的手段与目的问题。行政机关正出现执法“产业化”的现象。“执法变成部门利益的取款机”。根据《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的调查,以执法名义进行罚款、收费过多过滥的现象,近年来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有些群众将其形象地称为“执法产业”。如2006年2月,吉林省公主岭公安局施行绩效考评制,该局规定,把罚款的10%作为奖金返还给个人,20%返还给执行罚款的基层单位;将罚款数额与绩效考评挂钩,实行末位淘汰。这种以高额奖励加末位淘汰的制度在民警中引发了一场执法罚款比赛。2006年,公主岭市公安局罚款收入高达1600多万元,仅交警罚款就有1100多万元。财政部门将罚没收入全额返还后,局里在其中拿出110多万元作为罚款奖金下发,50多名一线交警人均2万元,罚款最多者拿到了5万多元。杨钟红、李松:“警惕执法产业”,载《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23期,第30页。
    175 李路路:“私营企业主的个人背景与企业成功”,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136页。
    176 李路路:“私营企业主的个人背景与企业成功”,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142-145页。
    177 沈晓杰:“开发商一年暴利4000亿利润占房价一半”,新浪财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178 李路路:“制度转型与分层结构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第117页。
    179 “环保制度体系亟待创新”,载《瞭望》2007年11月。
    180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10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处罚的上限。
    181 “环保制度体系亟待创新”,载《瞭望》2007年11月。
    182 “违法成本<守法成本”,载《财经》杂志,2007年2月,总第178期。
    183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处处长王以淼对《瞭望》新闻周刊的记者说:“企业违法排放一次污水,环保局顶多罚10万元,但执行周期需要四五个月。因为‘一事不能再罚',期间企业依旧可以超标排放。因此,很多企业就是跟我们拖,跟我们耗,违法成本实在太低。“根据《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的调查,在环保部门检查时,竟有企业主当场拿出120万元现金,对执法人员说,“我把一年的罚款都给你,今年就不要来查了!”“环保制度体系亟待创新”,载《瞭望》2007年11月。
    184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 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185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钢构及单银木等人)》(证监罚字[2007]16号)
    186 孙季萍、雷振斌:“法律失效的博弈论解读”,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第22页。
    187 汪伟全:“企业寻租与政府竞争行为变异”,载《经济论坛》2007年第10期,第4页。
    188 刘金石:《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第55页。
    189 引自托尼.赛奇,邵明阳译:“盲人摸象:中国地方政府分析”,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4期,第101页。
    190 黄庆畅:“红头文件开方便之门 行政收费法缘何10年难问世”,载《人民日报》2007年11月14日。
    191 “告别‘收费政府'还有多远”,载《南风窗》2007年6月12日。
    192 “告别‘收费政府'还有多远”,载《南风窗》2007年6月12日。
    193 陈恩才:“降低我国中小企业守法成本的必要性及路径分析--基于美国的数据和经验”,载《当代经济》2007年第9期,第38页。
    194 陈映芳、朱芒:“市民的法意识--关于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第56-57页。
    195[美]曼瑟尔·奥尔森著:《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40-60页。
    196 王惠玲:“我国立法型听证的现状及对策”,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5期,第144页。
    197 行政诉讼方式的成本与效益将在本章第四节展开详细分析。
    198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
    199[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派译文集》,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43页。
    200 方耀楣、王兵团:“城市拆迁上访的社会学思考”,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6年9月,第55页。
    201 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1995年版,第62页。
    202 “无锡150名农民告赢国土资源部”,载《江苏工人报》2005年3月26日第1版。
    203 罗豪才:“行政诉讼的一个新视角--如何将博弈论引进行政诉讼过程”,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第53页。
    204 当地法院受政府影响和主导,很难与政府利益背道而驰去反对政府行为支持弱势群体。
    205 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206 胡荣:“农民上访与政治信任的流失”,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3月,第43-44页。
    207 于建嵘:“中国信访制度批判”,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2期,第27页。
    208 郑卫东:“农民集体上访的发生机理:实证研究”,载《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2期,第75页。
    209 顾培东著:《社会冲突与诉讼机构》,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3-88页。
    210 “河南省行政诉讼法实施现状和发展调查报告”,载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55页。
    211 孙季萍、雷振斌:“法律失效的博弈论解读”,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第23页。
    212 于建嵘:“中国信访制度批判”,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2期,第27页。
    213 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214 于建嵘:“中国信访制度批判”,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2期,第27页。
    215 河南唐河上屯镇张清寨村农民谢连生、谢志法、张胜等人因到北京、郑州等地上访,被唐河县人民法院认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岳春栓有期徒刑5年,判决张明才、谢志法、王海洲有期徒刑各4年,判处谢长明有期徒刑2年。参见李钧德:“上访该不该被判刑”,载《瞭望新闻周刊》2003年第14期,第44-46页。
    216 现实资料显示,通过上访真正解决的问题只有千分之二,而实际上百分之八十的上访群众是有理的。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载《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217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6年3月11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显示的数据。
    218 王怡:“法治如何中国?--在下乡与上访之间”,载北大法律信息网:htr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5113。
    219 于建嵘:“中国信访制度批判”,载《中国改革》2005年第2期,第27页。
    220 数据来源:1999、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21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第132页。
    222 罗应鹏:“对行政诉讼中法官动员息讼行为的重新认识及评判”,载《审判业务》,2000年第11期,第15-16页。
    223 “权威人士回应行政诉讼协调和解三大疑点”,载《法制日报》2007年3月29日第8版。
    224 如2000年全国行政复议维持率在52%,撤诉率在17%,参见谢莉:“2000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分析”,载《行政与法制》2001年第6期。
    *[美]《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6页。
    225 英国加入欧盟及欧洲人权公约后,英国公民在国内的人权侵害案件可上诉到欧盟法院。英国法院也藉此机会对英国立法进行审查,推翻违法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法律的英国立法的效力。参见:John Alder,General 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Forth edition,Palgrave Macmillan,2002,p137:Hilaire Barnett,BA,LLM,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Gavendish Publishing Limied,2000,p253.;R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es paste Brind,,Hilaire Barnett,BA,LLM,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Gavendish Publishing Limied,2000,p881.M.J.Perry,"What is 'the Constitution'? in L.Alexander,Constitutionalism,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120;LUC B.Tremblay,'General Legitimacy of Judicial Review and the Fundamental Basis of Constitutional Law',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d,Vol.23,No.4(2003)。
    226[美]《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5页。
    227 王利明著:《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167页。
    228 季卫东:“法官人事管理方式中的宪政问题”,载《中国法律人》2004年第6期。
    2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法发[2000年]6号)。
    230 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8-223.
    231 应星:“迎法入乡”与“接近正义”--一对中国乡村“赤脚律师”的个案研究,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1期,第89页。
    232 在本节下一部分会详细分析和解、调解方式对法院而言的成本与效益。
    233 外嫁妇女分土地案件又称为MOW案件(married out women)。MOW现象在中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妇女嫁到了村外,村里分配土地及土地补偿时便不分给这些嫁出去的妇女,这些妇女认为村里的做法不公平,于是四处进行维权。贺欣的文章专门分析了MOW案件中法院的成本与效益。参见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234 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8-223.
    235 HE,Xin(2007) 'Recent Decline of China's Economic Caseloads:Exploration of a Surprising Phenomenon'China Quarterly 190:352-74.
    236 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8-223.
    237 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4.
    238 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8-223.
    239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第132页。
    240 崔勇:“困境与出路:构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77页:刘东亮:“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载《行政法学研究》2006年第2期第79页。
    241 “肖扬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 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载《人民法院报》2007年3月29日第1版。
    242 “权威人士回应行政诉讼协调和解三大疑点”,载《法制日报》2007年3月29日第8版。
    243 何海波:“行政诉讼撤诉考”,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2期,第132页。
    244 该课题的报告详见拙文:“北京教育法律救济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研究”,载劳凯声主编:《教育法制评论》第4期,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45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受理和应诉案件档案整理得到。详见拙文:“北京教育法律救济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研究”,载劳凯声主编:《教育法制评论》第4期,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1-272页。
    246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4期。
    247 如湛中乐:“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论我国高等教育学位制度之完善”,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4期。
    248 法院的理由来源于作者参加的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高校行政诉讼”专题研讨会上北京市法院代表的发言,以及作者对海淀法院行政庭部分法官的访谈。
    249 如王利明认为:“海淀区法院不该受理此案。学术的评价属于高等院校的自主权,据我所知国外还没有法院受理的先例。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妨碍了高校的自主权。”见2000年1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中国首例学位诉讼案相关问题研讨会”发言内容。参见徐建波、胡世涛:“学位之争能否启动司法程序”,载《检察日报》2000年1月10日第3版。
    250 参见:He Xin:”Law,Power and Politics in the Decision-making of Chinese Courts”(贺欣:“中国法院决策中的法律、权力与政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2007)3,3 p 208-223.此外,关于威胁法官生存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河南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叫李惠娟的法官在判决中宣布一部地方性规定无效而被撤职。
    *[法]菲斯泰尔·德·古朗士著,吴晓群译《古代城市:希腊罗马宗教、法律及制度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8月,第160页。
    251 樊纲:“私有财产已成中国财富主要组成部分”,载《中国青年报》,2003年1月13日。
    252 孙立平:“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分化“,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2年创刊号,第66页至67页。
    253 时宪民指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成为社会中的唯一主体,部门(机关、工厂、生产队)不过是在国家机器上的部件,而个人则是部件上的螺丝钉”;刚性身份制指“在彻底的计划体制下,所有社会成员被划分为彼此难以相互跨越的几大社会身份类别”。见时宪民:“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结构分化与双二元社会结构”,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5期,第58页至62页。
    254 此处的资源获取方式大致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正式地位和正式结构获取资源,如以专业能力、学历、经验努力为特征获取资源;另一种是通过各种人际关系等社会支持手段,如与单位领导或单位的上级领导搞好关系、在单位拥有有影响、有权势的朋友等获取资源。参见李路路、李汉林:“单位组织中的资源获得”,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第92页。
    255 李路路、李汉林:“单位组织中的资源获得”,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第92页。
    256 李路路:“私营企业主的个人背景与企业成功”,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142-145页。
    257[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34页。
    258 于建嵘:“集体行动的原动力机制研究”,载《学海》2006年第2期,第26-32页。
    259 周安平:“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载《法学》,2002年第10期,第19页。
    260 赵明:“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与经济法的保障”,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6期,第89页。
    261 胡鞍钢主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1页。
    262[美]安东尼.M.奥勒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社会剖析》,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1页。
    263 顾善杰等著:《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分析》,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页。
    264 樊纲:“私有财产已成中国财富主要组成部分”,载《中国青年报》,2003年1月13日。
    265 参见李强:“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变化的新趋势”,载《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李强:“丁字型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
    266 所谓“三元分析模式”是指在黑格尔确立的“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模式的基础上确立的国家-私域-公域的三元分析模式。如哈贝马斯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分离的趋势已经消失,国家干预社会领域,与此相应,公共权限也向私人组织转移。公共权威覆盖到私人领域之上,与此同时,国家权力亦为社会权力所取代。社会的国家化与国家的社会化是同步进行的。在这一互动过程中,产生出一个重新政治化的社会领域,这一领域摆脱了传统的“公”和“私”的区别,是具有公私混和性质的公共领域。至此,政治国家-公共领域-市民社会三元社会结构分析模式形成。参见[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2页。
    267 权力结构矩阵分析工具及图表参考了康晓光:“权力的转移:1978-1998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总第30期)中的分析结论,以及王文利:《当代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西北大学2004年政治经济学博士论文,第30-33页。
    268 康晓光:“权力的转移:1978-1998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总第30期。
    269 柯亨、阿拉托,社会理论与市民社会,载[英]J·C·亚力山大编、邓正来译,《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第190页,转引自康晓光:“权力的转移:1978-1998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总第30期。
    270 康晓光:“权力的转移:1978-1998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号总第30期。
    271[美]亚伯拉罕·艾德尔等、梁治平译:“关于法文化概念的思考”,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3、4期,第422-430页。
    272 梁治平:“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个文化的检讨”,载梁治平:《法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9页。
    273 梁治平:“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个文化的检讨”,载梁治平:《法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6页。
    274 梁漱溟著:《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第74页。
    275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276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277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
    278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
    279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页。
    280 《论语·子路》
    281 《清律例》二八。
    282 《马太福音》10:37。
    283 韩少功:“人情超级大国”,载《读书》2001年第12期。
    284 亚里氏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到,“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起来的”。参见:[古希腊]亚里氏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页。
    285[古希腊]亚里氏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86页。
    286[英]罗素著:《西方哲学史》(上册),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9月第1版,2003年7月北京第16次印刷,第380页。
    287 丛日云著:《在上帝和恺撒之间--基督教二元政治观与近代自由主义》,三联书店2003年5月,第14页。
    288 夏勇:“人权与中国传统”,选自夏勇编《公法》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页。
    289 《大学》
    290[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11月第1版,1995年4月北京第7次印刷,第129页。
    291 杨阳著:《王权的图腾化--政教合-与中国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页。
    292 刘泽华、葛荃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293 刘泽华、葛荃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294 邹泉:“包青天情结与中国法治”,载《四川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9月,第109-116页。
    295 《论语·颜渊》
    296 参见张晋潘:《中国法律的传统与现代转型》,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267-270页。
    297 《论语·为政》
    298 凌蕊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载《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11月,第68页。
    * 刘易斯·科塞著:《理念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299 刘易斯·科塞著:《理念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300 杜维明著:《道·学·政--论儒家知识分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9页。
    301[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全球通史》(第7版),董书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476页。
    302 刘易斯·科塞著:《理念人--项社会学的考察》,郭方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303 余英时著:《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作者序言。
    304 许章润著:《法学家的智慧》,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305 余洋:“从后现代社会理论看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载《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3期,第102页。
    306 余洋:“从后现代社会理论看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载《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3期,第101-102页。
    307 齐格蒙·鲍曼著:《立法者与阐释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洪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308 谢佑平著:《社会秩序与律师职业--律师角色的社会定位》,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0页。
    309 张耕主编:《中国律师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310 林乾、赵晓华著:《百年法律省思》,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213页。
    311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讼师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邓析子。子产指责其为“不法先王、不事礼义,而好冶怪说”,后来子产因此杀死邓析子。邓析子也被春秋诸子指责为“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吕氏春秋》记载邓析子“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参见张晋藩著:《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82页。
    312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313 《律师法》第二条。
    314 章武生:《中国律师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
    315 Wayne D Brazil:The Adversary Character of Civil Discovery:A critique and proposal for change.Vanderbilt Law Review,Vol.31,1978 P1311.引自王利明著:《司法改革研究》(修改版),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345页。
    316 “律师参政的突破”,载《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5月8日,第8页。
    317 “斩断律师与法官的不正当关系”,载《瞭望新闻周刊》2004年5月8日,第32页。
    318 江平著:《江平讲演文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84页。
    319 可参见耿利航著:《法律移植与管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论文,2004年,第38页。
    320[美]柏尔文·德弗勒等:《大众传播学绪论》,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321 详情可参见王瑜:“国外媒体在抑制腐败中的作用”,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10期,第52-53页。
    322 “第四种权力”的提法最早于1787年出自英国人比尔克;1974年11月2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P·斯特瓦特正式提出具有法律意义的“第四种权力理论”。参见徐显明、齐延平提交“司法与传媒讨论会”的论文《“权利”进入,抑或“权力”进入》。转引自顾培东:“论对司法的传媒监督”,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6期,第22页。
    323 “媒体在预防腐败中作用非常大”,载《中国青年报》2007年3月15日。
    324 红枫:“张金柱的哀叹”,载《南方周末》1998年2月13日。
    325 “四年告倒两级法院--普通职工邓成和依法维权实录”,载《工人日报》1998年1月24日。
    326 顾培东:“论对司法的传媒监督”,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6期,第21页。
    327 如顾培东:“论对司法的传媒监督”,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6期;朱玲:“传媒与司法关系之探究”,载《法学》2002年第12期;贺卫方:“传媒与司法三题”,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夏勇:“舍法求法与媒体正义”,载《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328 夏勇:“舍法求法与媒体正义”,载《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第117-120页。
    329 顾培东:“论对司法的传媒监督”,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6期,第21页。
    330 美国大法官胡果(Hugo)在Bridge案中的法庭意见,转引自朱玲:“传媒与司法关系之探究”,载《法学》2002年第12期,第40页。
    331 约翰·密尔著:《论出版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8页。
    332 约翰·密尔著:《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6页。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91页。
    333 黄建武著:《法的实现--法的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8-154页。
    334 顾培东著:《社会冲突与诉讼机构》,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2页。
    335[美]波斯纳著:《法理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97页。
    336 周林彬著:《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
    337[英]霍布斯著:《论公民》,应星、冯克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页。
    338[美]罗斯科·庞德著:《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版,第356页。
    339 胡亮、罗昌翰:“潜规则演进的博弈论解释”,载《当代财经》2005年第6期,第12页。
    340 胡亮、罗昌翰:“潜规则演进的博弈论解释”,载《当代财经》2005年第6期,第11页。
    341 吴思著:《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342 胡亮、罗昌翰:“潜规则演进的博弈论解释”,载《当代财经》2005年第6期,第12页。
    343 由日耳曼民族的一支--法兰克人建立,公元843年《凡尔登》条约后分裂为法国、意大利、德国。
    344 公元六世纪,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入侵不列颠后建立了埃塞克斯、威塞克斯、肯特等七个王国;公元829年威塞克斯王国吞并了其他六个王国,建立了英吉利王国,相当于如今的英格兰。
    345 采邑制和骑士制在欧洲产生的背景是这样的:法兰克君主已夺取罗马帝国的权力,但缺乏资金支付官僚机构、法院和军队的给养。这时唯一可选择的办法就是将地产作为封臣们从事公共服务的报酬,但接受地产的封臣们却倾向于将地产当作私人领地来管理。此后,封臣们再度将他们的土地分成更小的封地,分给那些依靠他们而不是依靠国王的追随者。封建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封建契约规定了彼此间的某些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封建领主应既提供封地,又提供保护;而封臣则根据当地习惯每年服若干天的兵役。参见[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全球通史》(第7版),董书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276页。
    346 1075年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宣布,僧侣不受世俗控制,教皇在世俗事务中有终极的至上地位,包括有权罢黜皇帝和国王。1076年,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将德皇亨利四世开除出教,废除其统治德意志王国和意大利的权力。德皇亨利不得不向教皇低头,于1077年1月到意大利教皇居住的卡诺落城堡前赤足冒雪跪求三天才得以晋见。教皇表示愿意恢复亨利四世的教籍和统治权力。教皇英诺森三世更是将教会的权力推向顶峰:1199年,教皇向各地教会征税,教皇在全西欧范围内的征税权自此开始,教会的财政入收大为增加;教皇还迫使英王约翰 纳贡称臣、干预德国的皇位继承。
    347[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34页。
    348 如公元法兰西国王腓力四世(1285-1314年)开始向教会征税,并派人到意大利囚禁教皇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年)。1305年当选的新教皇移居靠近法国边界的阿维农,此后连续六任教皇都是在法兰西国王控制之下,都驻在阿维农,史称“阿维农之囚”。
    349 自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曼被教皇加冕后,教皇为国王加冕成为惯例,这一仪式模仿《圣经·旧约》之《撒母耳记上》中撒母耳确立扫罗为以色列王的涂油礼,是为了确认国王就是上帝选派在人间的统治者。
    350 "Form and Substance in Anglo-American Law ",Oxford 1987,p238-239,引自 Cherstopher Forsygh:"Showing The Fly The Way out of The Flybottle:The Value of Formalism and Conceptual Reasoning in Administrative Law",,66(2),July 2007,p332.
    351 历史学家汤普逊在《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后期的西欧一些没落封建贵族的悲惨生活:贵族们由于没有财力给女儿安排体面的嫁妆,不得不把女儿出嫁的日期推迟;为了还债,把马匹、宝剑和庄园的土地拿去变卖和抵押;甚至意大利的托斯加纳大封建主廷廷那诺家族的后裔,卖光家产后在城市里讨饭为生。参见[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51-452页。
    352 所谓新兴贵族,是指直接参与或从事资本主义生产、经营方式的封建贵族。
    353 在宗教改革后,基督教势力明显削弱,教会许多土地和财产被没收,教会失去了欧洲世界的主导地位。
    354 在欧洲封建社会的早期和中期,国王、贵族和教会掌握了社会中的绝大多数资源和财富,决定社会财富分配的主导力量是权力。
    355 即使是国王、贵族,需要奢侈品也只能通过市场交易购买。
    356 关于权力分配所得的财产与市场交易所得的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的论述和例证,可参见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第8期,第61页-84页。
    357 Stuart Shapiro,"Speed Bumps and Roadblocks:Procedural Controls and Regulatory Change",,12(2002),P30.
    358 Thomas McCrarity:"Some Thoughts on Deossifying the Rulemaking Process",41(1992),P1385-1462.
    359 美国学者 Williamson,Stigler,Peltzman,McGarity,Noll,Weingast,Hammond,Knott 等都持该观点,参见Stuart Shapiro," Speed Bumps and Roadblocks:Procedural Controls and Regulatory Change",,12(2002),P30.
    360 Richard Jr.Pierce:"Seven Ways to De-Ossity Agency Rulemaking",47(1995),P59-96.
    361 Mashaw,Jerry,and Harfst,David:,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转引自 Stuart Shapiro,"Speed Bumps and Roadblocks:Procedural Controls and Regulatory Change",,12(2002),P36.
    362 Gary Bryner:"Bureaucratic Discretion:Law and Policy in Fedeeral Regulatory Agencies",New York:Pergamon,转引自 Stuart Shapiro,"Speed Bumps and Roadblocks:Procedural Controls and Regulatory Change",,12(2002),P36.
    363 F.Andres Hannssen,"Independent Courts and Administrative Agencies: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States",,V16,N2,2000,P534-568.
    364 当然,行政机关避免使用制定规章的方式进行管理,司法审查的严格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原因,程序法的严格要求和控制也是行政机关不愿意制定规章的主要原因。关于程序法的严格控制对行政机关规章制定的影响,可参见:Stuart Shapiro,“Speed Bumps and Roadblocks:Procedural Controls and Regulatory Change”,,12(2002).
    365 F.Andres Hannssen,"Independent Courts and Administrative Agencies: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States",,V16,N2,2000,P540-568.
    366 Spence,David B." Agency discretion and the dynamics of procedural reform",<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99,59:425 - 40.引自 Susan Webb Yackee,"Sweet-talking the Fourth Branch:The Influence of Interest Group Comments on Federal Agency Rulemaking",,2005,16,P107.
    367 Hamilton,James T.,and Christopher Schroeder.1994.Strategic regulators and the choice of rulemaking procedures:The selection of formal vs.informal rules in regulating hazardous waste.Law and Contemporary Problems 57:111 - 60.引自 Susan Webb Yackee,"Sweet-talking the Fourth Branch:The Influence of Interest Group Comments on Federal Agency Rulemaking",,2005,16,P107.
    368 引自[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的政治》,杨歧鸣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24页。
    369 Ctr.for Responsive Politics,Election Overview:Winning vs.Spending,at http://www.opensecrets.org/overview/bigspenders.asp?Display=A&Memb=H&Sort=D.
    370 "The Ass Atop the Castle:Competing Strategies For Using Campaign Conations to Influence Lawmaking",June,2003.
    371 "The Ass Atop the Castle:Competing Strategies For Using Campaign Conations to Influence Lawmaking",June,2003.
    372 Robert K.Goidel et al.,(1999).P71-74,引自"The Ass Atop the Castle:Competing Strategies For Using Campaign Conafions to Influence Lawmaking",June,2003.
    373 "The Ass Atop the Castle:Competing Strategies For Using Campaign Conations to Influence Lawmaking",June,2003.
    374 "The Ass Atop the Castle:Competing Strategies For Using Campaign Conations to Influence Lawmaking",June,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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