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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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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保障我国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有效机制。法律监督权是保障这一核心机制得到切实发挥功能的核心术语。理论上对法律监督及法律监督权的探讨有益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权制度。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能够推进维护法律统一实施目标的实现,是构建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力量。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法律监督机制,我国检察机关及其法律监督权是符合法治建设需要的制度构建。
     当然,本文还缺乏进一步的实证调查研究以全面展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现状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有关法律监督理论的探讨终究还是具体制度实践的先导,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认识与重构法律监督权制度上作出努力。
Power and power restriction mechanism are the two together and going on handin hand. If we want the power to get effective operation,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power is the effective mechanism.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 poweris found among the power pattern through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setting up itsown independence, ensuring that the real power is operating lawfully, fairly andeffectivly to achieve the maximization of public interest and to protect the most widelycivil right, then to promote our country’s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rule of law.
     Power is an important category under the context of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ruleof law. Procuratorial organs’ legal supervision is the effective mechanism of the powerrestriction and supervision that can ensure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law into theimplementation. Legal supervision and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is the core of thissystem to support it can function earnestly terminology. Therefore, to research on the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 law, whose premise is through grasping theconcept and features of legal supervision and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with its relatedsystem, discussing Chinese and western power supervision and checks and balancesthought origin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Chinese and foreign ancient and modern mainsystem of supervising and restricting power, then, fully grasp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the formation, tortuous development and recovery and the latest development ofChinese procuratorial system. On that basis, we should deeply research the theory ofthree competing theories on legal supervision and practical difficulties that existing in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Finally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prosecution of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procuratorial organs is the independent legal supervision powerunder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And then, the core of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is to intensify the prosecutorial power that procuratorialorgans possess. Namely to reform and perfect the judicial system, including theprocuratorial system, is just to strengthen the legal supervision of procuratorial organspossessing and to fully implement the legal supervision duties.
     The prosecutorial power that contemporary Chinese procuratorial organs possessis a kind of independent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which performances to have aposition of power to supervise and restraint other power to ensure right, legal and fairoperation orbit in the concrete operation, and adopts the final purpose of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rule of law of comprehensively supervising public power andguarantee for the civil right. The theory of legal supervision and legal supervisionpower is beneficial to further improve the system of legal supervision. Procuratorialorgans performing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can advance to safeguard the goals of theunity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modern rule of law country.
     Legal supervision is the technical terms of the China's procuratorial theoryresearch and in the rule of law practice. In the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rule of lawcontext condition of our country, legal supervision refers to specialized state organsaccording to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using the means andprocedures as provided by law, about the law enforcement with protecting the legal,checking and balancing the national power and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citizens andother details, do the specialized work that monitor, supervise and produce the legaleffect. Research on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which can furthergrasp the function, the significance of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nd the rule of law of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This article mainly includes five parts:
     The first part, with the concept of legal supervision a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the connotation and denotation of legal supervision in thecontext of China's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rule of law, to define the concept of legal supervision. To deeply analyze the legal supervision, we see that it has three majorcharacteristics of specialized, procedural, legal, and that all respective uniqueconnotation. And then to deduce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legal supervision powersystem should be with the core of public prosecution supervision, and the full supportof duty crime detection power and lawsuit supervision power, and its main purpose isthrough the sue criminals and correct illegal actions in law enforcement to protect legalnationwide unified and correct implementation.
     The second part, To recognize the legal supervision with profound ideologicalorigin, among them, the western thought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balances, the Soviet socialist country supervision thought and the legal supervisionthought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ose all provide beneficial ideas support to buildour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Research on the origin of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system,considering that the sugges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in ancient China, theprocuratorial system of France and the Soviet union's procuratorial system,etc, theirformation, development and change course, the specific powers and the systemfunction,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those all are for the thecorresponding system roots to form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system in a certain extent. A reading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system of its production and evolution, the preliminary establishment formation,tortuous development, recovery and return etc to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process,thinking that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is a necessary choice of constitutionalismand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 should be unswervinglydeveloping.
     The third part, a reading on the theoretical arguments about the contemporary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namely about the nature of administrative powerm,the nature of the judicial power, and the administrative judicial dual power said withthe core of the theory viewpoint and the reason, and to make the correspondingtheoretical analyses. We realize that the theoretical arguments about the contemporary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is caused by the lack of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n the basis of the platter about the practice of Chines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systemfrom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between scholars, is the lack of a basic consensus on thepremise of each said, those three fail to clarify the fundamental attributes of legalsupervision power in our country. And we think that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supervision power is the independent supervision power of the National People'sCongress system. The legal supervision of procuratorial authority should be asindependent supervision power in our country. There is quite system superiorrationality.
     The fourth part, A reading on th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of contemporary China'slegal supervision power system, Including its own system difficulties and actualoperation difficulties. The former mainly refers to the constitutional position which isdifficult to implement and external mechanisms difficulties and the relationshipbetween procuratorial organ and the party's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 makingprocuratorial work to be a mere formality, etc. The latter refers to a case supervision,duty crime investigation and supervision, litigation supervision, the conclusionpractical operation supervision and execution supervision, etc.
     The fifth part, to point out that strengthens procuratorial organs legal supervisionresponsibility, it is necessary to reconstruct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supervision power system. We mainly adopts promoting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legal supervision’s power level, optimizing the practice mechanism of contemporaryChinese legal supervision power system and formulating unified legal surveillance, etcinstitutionalized way to complete the reconstruction.
引文
[1]李乐平:《对检察权不必陷入定位窠臼》,载于《检察日报》2012年5月22日第3版。
    [1]张智辉:《“法律监督”辨析》,载于《人民检察》2000年第5期;张智辉:《法律监督三辨析》,载于《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
    [2]甄贞等著:《法律监督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3]汤唯、孙季萍著:《法律监督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甄贞等著:《法律监督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另外对法律监督流变最为详细的分析参见:曹呈宏:《“监督”考》,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作者在该文中还对中国传统监督权的分合动态趋势及当前大陆地区的监督权效力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4]参见汤唯、孙季萍著:《法律监督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7页。作者认为法律监督即指法律监督制度,应从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角度认识法律监督,明确法律监督的依据、范围、目的和效力,构建法律监督体系,及体系内部依据不同标准的分类,但在总体上,法律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另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4页。
    [5]张文显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10页。
    [6]杨立凡:《法律监督的内涵》,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7]张智辉:《“法律监督”辨析》,载于《人民检察》2000年第5期;张智辉:《法律监督三辨析》,载于《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孙谦:《中国的检察改革》,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1]汤志勇:《论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相洽互适性》,载于孙谦、张智辉主编的《检察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0页。
    [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36—244页,特别是该书第237页明确指出:“在我国,按照现行法律体制和司法体制,司法权一般包括审判权与检察权,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因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便是我国的司法机关。”
    [3]张智辉:《法律监督三辨析》,载于《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
    [1]《宪法》第132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
    [2]《宪法》第3条第1款。
    [1]杨立凡:《法律监督的内涵》,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2]《宪法》第33条第3款(即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和2012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条。
    [1]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
    [1]叶建丰:《“法律监督”重述》,载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2]陈兴良:《从“法官之上的法官”到“法官之前的法官”——刑事法治视野中的检察权》,载于《中外法学》2000年第6期。
    [3]参见陈瑞华:《论法学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1]陈光中、崔洁:《司法、司法机关的中国式解读》,载于《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
    [2]孙谦:《中国检察改革》,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1]参见《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和第5条。
    [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4页。
    [3]郭立新:《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争议评析》,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1]孙谦:《中国检察改革》,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2]孙谦:《中国检察改革》,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3]对于我国法律监督权的内在结构的具体介绍,笔者将在本文第三章进行详细解读。
    [4]甄贞等著:《法律监督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1]参见卞建林、李晶:《关于加强诉讼监督的初步思考》,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5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2012年8月31日修改新增加条款。
    [2]参见张国臣:《新刑诉法法律监督规定呈现四个特色》,载于《检察日报》2012年5月27日第3版。
    [3]参见谢鹏程:《论检察权的结构》,载于《人民检察》1999年第5期。
    [4]参见陈光中:《刑事诉讼中检察权的合理配置》,载于《人民检察》2005年第13期。
    [2]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3]对“监督”、“监察”、“行政监察”的相关辨析,有学者指出:“监督”与“监察”在我国古代是被作为同义词使用的,除了用于官名等专用名词外,,大多数场合均可互换通用。中国历史典籍所记载的“监察”与我们今天用于“行政监察”之“监察”是不同的,历史上的“监察”一词等同于“监督”,其外延要比今天的“行政监察”广泛得多。参见曹呈宏:《“监督”考》,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1]曹呈宏:《“监督”考》,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2]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3]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4]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5]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1]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2]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1]曹呈宏:《“监督”考》,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1]曹呈宏:《“监督”考》,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2]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6页。
    [3]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1]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2]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6页。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4][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94页。
    [5]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具体形式的公权力均具备这两种双重属性,至于造成权力运行后的不同结果形态则在根本上取决于权力运用者及其所处的具体制度环境。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6页。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7页。
    [1]参见【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5—156页。
    [2][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13页。
    [1][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页。
    [2]参见张智辉:《检察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32—33页。
    [3]如:加害方势力强大,被害方担心抗争不过反重蒙其害,故而抛弃诉权;被害方接受加害方贿赂而私下了结;侵害王室利益的案件无人过问,等等。参见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4页。
    [4]有关法国十四世纪产生的“国王代理人”的作用的详细介绍,参见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6—8页。
    [1]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61页。
    [3]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62页。
    [4]何家弘主编:《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16页。
    [1]这里的“法院”有特定的内涵,具体介绍参见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特别是该页注释②。
    [1]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43页。
    [2]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18—34页。
    [3]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45页。
    [4]参见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5页。
    [5]谢佑平等著:《中国检察监督的政治性与司法性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第119页。
    [1]《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16页。
    [1]《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8页。
    [2]王桂五:《列宁法律监督理论研究》,载于《检察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总第9期)。《检察理论研究》杂志现刊名为《中国刑事法杂志》,笔者注,下同。韩大元、刘松山:《论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石少侠、郭立新:《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和中国检察制度》,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6期。
    [3]《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6页。
    [4]《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7页。
    [5]参见王桂五:《列宁法律监督理论研究》,载于《检察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总第9期)。
    [6]《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6页。
    [7]《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7页。
    [1]王桂五:《列宁法律监督理论研究》,载于《检察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总第9期)。
    [2]王桂五:《列宁法律监督理论研究》,载于《检察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总第9期)。
    [1]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79页。
    [2]《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01页。
    [3]参见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1—12页。
    [1]参见曾宪义主编:《检察制度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第301—307页。特别是其中提到的有关苏联检察制度建立的相关文件、检察机关职权及专门检察院的设立等内容
    [1]参见谢鹏程选编:《前苏联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页。
    [2]王桂五:《列宁法律监督理论研究》,载《检察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总第9期)。
    [1]樊崇义、吴宏耀、种松志:《域外检察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9页。
    [2]《苏联和苏俄刑事诉讼及法院和检察组织立法史料汇编》,第506页。转引自曾宪义主编:《检察制度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第294—297页。
    [3]《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86页。
    [1]参见谢鹏程选编:《前苏联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编者前言第3页。
    [1]孙谦:《检察:理念、制度与改革》,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1]《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10页。
    [2]参见鲜铁可:《毛泽东法律监督思想的中国特色》,载于《学习时报》2010年12月20日第16版。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1页。
    [2]参见孙莉:《邓小平监督思想述论——及其启发下的思考》,载于《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李宗楼:《邓小平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思想论析》,载于《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3]参见杜萌:《法律监督: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三十年风雨历程》,载于《法制日报》2008年7月13日第7版。
    [4]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32页。
    [1]参见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33页。
    [2]何叔衡:《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训令﹒第二号》,载于闵钐主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204—205页。
    [1]鲁佛民:《对于边区司法的几点意见》,载于闵钐主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24页。
    [1]参见《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载于闵钐主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85页。
    [2]参见《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载于闵钐主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85页。
    [3]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第41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载于闵钐主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87页。
    [1]张鼎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955年检察工作总结和1956年工作任务的报告》,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诉讼程序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2页。
    [2]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5—76页。
    [3]王松苗主编:《共和国检察任务》,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60页。
    [4]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第50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1月17日),载于闵钐主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88页。
    [2]参见谢鹏程选编:《前苏联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编者前言第3页。
    [3]凌斌:《法律与情理:法治进程的情法矛盾与伦理选择》,载于《中外法学》2012年第1期。
    [2]朱孝清:《检察理论研究30年的回顾和展望》,载于《人民检察》2008年第16期。特别是第9页注释③。
    [3]参见谢鹏程选编:《前苏联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编者前言第2页。
    [1]参见孙谦:《中国的检察改革》,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1]代表性论著有:郝银钟:《检察权质疑》,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载于《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1]参见《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98年会综述》,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1]何家弘等主编:《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1]林钰雄:《谈检察官之双重定位——行政官?(司)法官?》,载于《检察官论》,台湾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83页。
    [2]代表性论著有: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载于《法学》1999年第10期;徐益初:《析检察权性质及其运用》,载于《人民检察》1999年第4期;彭勃:《检察权的性质与“检警一体化”理论试析》,载于《当代法学》2002年第8期。
    [3]转引自林钰雄:《谈检察官之双重定位》,载台湾《刑事法杂志》第42卷第6期。
    [1]陈卫东、郝银钟:《应然与实然:关于侦检权是否属于司法权的随想》,载于《法学》1999年第6期。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6页。
    [1]郝银钟:《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与诉讼职能的重构》,载于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94—307页。
    [1]代表性论著有: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载于《法学》1999年第10期;陈兴良:《从“法官之上的法官”到“法官之前的法官”》,载于《中外法学》2000年第2期。
    [1]陈兴良:《从“法官之上的法官”到“法官之前的法官”》,载于《中外法学》2000年第2期。
    [2]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422页。
    [1]陈瑞华:《论法学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2]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第3页。
    [1]转引自李士英主编:《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55—556页。
    [2]《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6页
    [3]参见甄贞等著:《法律监督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1]石少侠:《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一元论——对检察权权能的法律监督权解析》,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
    [1]石少侠:《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一元论——对检察权权能的法律监督权解析》,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
    [1]孙中山:《五权宪法讲词》。转引自彭勃、龚飞:《中国监察制度史》,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252页。
    [1]柯汉民、强昌文、郝龙贵:《论法律监督的特征》,载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2]刘树选、王雄飞:《法律监督理论与检察监督权》,载于《人民检察》1999年第9期。
    [1]参见《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3款;《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第55条,《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2款。
    [1][英]戴维·米勒、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修订版),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1]上海市检察权配置管理研究课题组:《我国检察权配置和管理体制的理性审视与完善构想》,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1]参见吴丹红:《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中具有调查权》,载于《检察日报》2003年12月8日。
    [2]俞静尧:《刑事立案检察监督的现状分析与制度完善》,载于《人民检察》2005年第7期。
    [1]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
    [2]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
    [1]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版,第223—257页。
    [2]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55条、第256条、第264条、第265条。
    [3]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2款。
    [1]参见张雪樵:《法律监督法的基本架构设想》,载于《人民检察》2009年第9期。汤维建:《检察监督立法的外部关系与外部关系》,载于《人民检察》2009年第9期。黄旭东:《关于<检察监督法>之立法构想》,载于《求索》2011年第2期。庄永廉:《推动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2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决议》,载于《检察日报》2011年7月1日第1版。崔永东:《法律监督问题初探》,载于《法治研究》2012年第2期。
    [1]参见韩大元、于文豪:《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载于《法学研究》2011年第3期。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第114页。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列宁全集》(第26、27、33卷),人民出版社1986、1987年版。
    [3]《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4]《邓小平文选》(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3、1994年版。
    [5]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载于《人民日报》,1997年9月22日第1版。
    [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新华社北京2007年10月24日电。
    [1]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2]王桂五:《王桂五论检察》,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3]曾宪义主编:《检察制度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
    [4]何家弘主编:《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5]谢鹏程选编:《前苏联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
    [6][前苏联]В.Г.列别金斯基、 Д.И.奥尔洛夫编:《苏维埃检察制度(重要文件)》,党凤德、傅昌文、邹信然、邱则午、方蔼如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2版。
    [7]魏武:《法德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8]闵钐编:《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1]孙谦、张智辉主编:《检察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孙谦、张智辉主编:《检察论丛》(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
    [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编著:《检察改革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第1版。
    [4]何勤华主编:《检察制度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第1版。
    [5]孙谦主编:《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变迁》,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第1版。
    [6]孙谦主编:《检察理论研究综述(1999-2009)》,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
    [7]孙谦主编:《中国检察制度论纲》,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版。
    [8]庄建南主编:《强化法律监督与检察权配置》,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9]张智辉、谢鹏程主编:《中国检察——司法体制中的检察改革》(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1版。
    [10]张智辉主编:《中国检察——检察理念与法律监督》(第7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1版。
    [11]张智辉主编:《中国检察——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第1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第1版。
    [12]胡夏冰等编著:《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研究综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版。
    [13]王少峰主编:《检察制度理论思索与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第1版。
    [14]王学成主编:《法律监督权研究新视野》,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第1版。
    [15]樊崇义主编:《检察制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版。
    [16]孙谦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第1版。
    [17]朱孝清、张智辉主编:《检察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第1版。
    [18]蒋伟亮、张先昌主编:《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检察监督-多维视野下的法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第1版。
    [19]戴玉忠、万春主编:《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完善》,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20]张穹主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21]李士英主编:《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
    [22]柯汉民主编:《民事行政检察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3]李忠芳主编:《民事检察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第1版。
    [24]叶青等主编:《中国检察制度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1版。
    [25]陈光中主编:《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6]韩大元主编:《中国检察制度宪法基础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27]孙谦、樊崇义、杨金华主编:《司法改革报告:检察改革、检察理论与实践对话录》,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8]沈德咏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论纲》,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29]金明焕主编:《比较检察制度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
    [30]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31]肖扬主编:《各国宪法关于司法体制的规定》,人民法院出版2003年第1版。
    [32]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5版。
    [33]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版。
    [34]张文显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
    [35]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版。
    [36]李龙主编:《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37]乔克裕主编:《法学基本理论教程》,法律书版社1997年第1版。
    [38]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9]韩大元主编:《新中国宪法发展60年》,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版。
    [40]郑成良主编:《现代法理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41]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1版。
    [42]李步云主编:《中国法理学:过去、现在与未来》,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3]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4]谭世贵主编:《中外司法改革理论与制度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5]孙谦、郑成良主编:《司法改革报告:中国的检察院、法院改革》,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46]信春鹰、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47]程荣斌主编:《外国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48]程荣斌主编:《检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49]潘剑锋主编:《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
    [50]李龙主编:《依法治国——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51]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上、下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52]蔡墩铭主编:《两岸比较刑事诉讼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
    [53]最高人民法院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首次会议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第1版。
    [1]甄贞等著:《检察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1版。
    [2]甄贞等著:《法律监督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版。
    [3]谢佑平等著:《中国检察监督的政治性和司法性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第1版。
    [4]向泽选:《法律监督:理念、机制与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第1版。
    [5]盛美军等著:《法律监督运行机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第1版。
    [6]张智辉:《检察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第1版。
    [7]石少侠:《检察权要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1版。
    [8]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
    [9]李勇:《传承与创新:新中国检察监督制度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
    [10]王俊:《当代中国检察权性质与职能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第1版。
    [11]尹吉、倪培兴:《当代中国检察监督体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12]汤唯、孙季萍:《法律监督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3]洪浩:《检察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4]钟海让:《法律监督论》,法律出版社1993年第1版。
    [15]高一飞:《检察改革措施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16]孙谦、张智辉、童建明:《中国检察制度论纲》,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版。
    [17]朱孝清:《职务犯罪侦查教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8]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9]刘立宪:《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20]谭世贵:《中国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21]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
    [22]陈卫东、张弢:《检察监督职能论》,群众出版社1988年第1版。
    [23]蔡定剑:《国家监督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年第1版。
    [24]孙谦:《检察:理念、制度与改革》,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25]孙谦:《检察理论研究综述(1999-2009)》,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第1版。
    [26]邓思清:《检察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27]李征:《中国检察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第1版。
    [28]晏向华:《检察职能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29]万毅:《一个尚未完成的机关——底限正义视野下的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第1版。
    [30]樊崇义等著:《域外检察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1]左卫民、周长军:《刑事诉讼的理念》,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
    [32]周道鸾、张思汉:《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
    [33]张文显:《法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版。
    [3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5]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1版。
    [36]姚建宗:《法治的生态环境》,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
    [37]姚建宗:《法理学:一般法律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38]孙育玮、齐延平、姚建宗:《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版。
    [39]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40]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增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2]苏力:《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43]何勤华、贺卫方、田涛:《法律文化三人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4]何勤华、贺卫方:《西方法律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1版。
    [45]宋英辉:《刑事诉讼法原理导读》,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
    [46]王新环:《公诉权原理》,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47]郝银钟:《刑事公诉权原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第1版。
    [48]孙谦:《平和:司法理念与境界——关于法治、检察相关问题的探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第1版。
    [49]从进:《权利制约权力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版。
    [50]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51]孙国华:《社会主义法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52]林喆:《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53]周永坤:《规范权力——权力的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1版。
    [54]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55]俞荣根:《文化与法文化》,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
    [56]高鸿均等著:《法治: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57]陈瑞华:《程序性制裁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第1版。
    [58]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9]周旺生:《立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60]黄文艺:《立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版。
    [61]孙琬钟:《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8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62]韩大元编著:《1954年宪法与中国宪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3]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64]冯象:《木腿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65]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66]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版。
    [67]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版。
    [68]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版。
    [69]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70]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版。
    [71]林海:《中央苏区检察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
    [72]童之伟:《法权与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3]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4]郭道辉:《法的时代精神》,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
    [75]林山田:《刑事程序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
    [76]黄东雄、吴景芳:《刑事诉讼法轮》,台湾三民书局印行2002年9月第5版。
    [77]黄东雄:《中外检察制度之比较》,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1986年版。
    [78]林钰雄:《检察官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版。
    [79]林钰雄:《谈检察官之双重定位——行政官?(司)法官?》,载于《检察官论》,台湾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9年版。
    [1][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下册),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英]麦考密克、[奥]魏因贝格尔:《制度法论》,周叶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美]琼·雅各比:《美国检察官研究》,周叶谦译,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
    [5][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王志安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版。
    [6][英]李约翰·J.爱德华兹:《英国总检察长——政治与公共权利的代表》,陈中天译,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
    [7][日]伊藤荣树:《日本检察厅法逐条解释》,徐益初译,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
    [8][日]法务省刑事局编:《日本检察讲义》,杨磊译,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第1版。
    [9][法]皮埃尔·尚邦:《法国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陈春龙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年版。
    [10][苏]B·N.巴斯科夫:《苏联检察院组织法诠释》,刘家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
    [11][英]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李双元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英]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13][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14][英]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李冠宜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2版。
    [15][英]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法律的正当程序》,李克强、杨百揆、刘庸安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6][英]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法律的训诫》,杨百揆、刘庸安、丁健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7][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8][法]狄冀:《法律与国家》,冷静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第1版。
    [19][苏]B.H.库德里亚夫采夫等:《苏联宪法讲话》(删节本),刘向文译,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0][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2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22][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23][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24][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
    [25][英]罗素:《权力论:新社会分析》,吴友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2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27][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28][英]洛克:《政府论》(上篇),瞿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29][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30][英]约翰·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31][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吴献书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
    [32][英]培根:《培根论说文集》,水天同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3][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托马斯·索尔森:《政治学说史》(上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版。
    [34][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托马斯·索尔森:《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版。
    [35][法]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眭茂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苏力、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36][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37][德]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8][德]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9][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40][德]齐柏里乌斯:《法学导论》,金振豹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1][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42][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43][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4][美]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邓正来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45][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6][奥]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47][奥]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48][美]霍姆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霍姆斯法学文集》,明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9][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刘树选等:《法律监督论与检察监督权》,载于《人民检察》1999年第9期。
    [2]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改革》,载于《法学》1999年第10期。
    [3]蔡定剑:《司法改革中检察职能的转变》,载于《政治与法律》1999年第1期。
    [4]徐显明:《司法改革二十题》,载于《法学》1999年第9期。
    [5]郝银钟:《检察权质疑》,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6]夏邦:《中国检察院体制应予取消》,载于《法学》1999年第7期。
    [7]冰青:《中国检察院体制不应取消》,载于《法学》1999年第7期。
    [8]谢鹏程:《论检察权的结构》,载于《人民检察》1999年第5期。
    [9]张骐:《论法律监督的法治化》,载于《法学》1998年第12期。
    [10]梁天宁:《论审判权的法律监督》,载于《河北法学》1999年第1期。
    [11]李桂茂、邹建章、张国吉:《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载于《法学》1996年第8期。
    [12]陈卫东、郝银钟:《侦、检一体化模式研究——兼论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载于《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
    [13]陈卫东、郝银钟:《实然与应然:关于侦检权是否属于司法权的随想——兼答王天国先生》,载于《法学》1999年第6期。
    [14]徐益初:《析检察权性质及其运用》,载于《人民检察》1999年第4期。
    [15]宋英辉、陈永生:《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之比较》,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
    [16]陈岚:《论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兼析起诉便宜原则的确立及其适用》,载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1期。
    [17]杨立新:《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载于《法学研究》2000年第4期。
    [18]周其华:《检察法律监督几个问题的研究》,载于《法学杂志》2001年第4期。
    [19]周理松:《论检察监督的程序性与实效性》,载于《人民检察》2001年第6期。
    [20]张智辉:《“法律监督”辨析》,载于《人民检察》2000年第5期。
    [21]张智辉:《法律监督机关设置的价值合理性》,载于《法学家》2002年第5期。
    [22]柴春元:《法律监督是人大制度下的独立权能——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理论研讨会综述》,载于《人民检察》2002年第9期。
    [23]谢佑平、万毅:《检察监督原则另论》,载于《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5期。
    [24]韩大元、刘松山:《论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25]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载于《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26]李德海:《论司法独立》,载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1期。
    [27]汤志勇:《论检察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相洽互适性》,载于孙谦、张智辉主编:《检察论从(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8]郭立新:《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争议评析》,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29]闵钐:《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关系》,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30]张智辉:《法律监督三辨析》,载于《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
    [31]张智辉:《论公诉权的法治意义——兼论检察权的性质》,载于《人民检察》2003年第8期。
    [32]胡卫列:《美国行政诉讼中几类特殊原告及其启示》,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33]罗昌平:《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载于《犯罪研究》2004年第1期。
    [34]陈永生:《论检察机关的性质》,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35]张晋红、郑斌峰:《论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完善及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权之理论基础》,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36]孙谦:《中国的检察改革》,载于《法学研究》2003年第6期。
    [37]龙宗智:《评“检警一体化”兼论我国的检警关系》,载于《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38]贺卫方:《解读检察体制改革之难》,载于《中国司法》2004年1月1日。
    [39]邱学强:《伦检察体制改革》,载于《中国法学》2003年第5期。
    [40]李浩:《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研究》,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
    [41]谢鹏程:《论中国检察权的性质》,载于《法学》2000年第1期。
    [42]龙双喜、冯仁强:《宪政视角下的中国检察权——兼议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关系》,载于《法学》2004年第11期。
    [43]郑高键:《法律监督价值论》,载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44]44.韩大元:《检察机关性质的宪法文本分析》,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45]贾春旺:《加强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载于《求是杂志》2005年第13期。
    [46]童建明、万春、高景峰:《司法体制改革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构想(上、下)》,载于《人民检察》2005年第3、4期。
    [47]陈光中:《刑事诉讼中检察权的合理配置》,载于《人民检察》2005年13期。
    [48]谢佑平、闫自明:《宪政与司法:刑事诉讼中的权力配置与运行研究》,载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49]俞静尧:《刑事立案检察监督的现状分析与制度完善》,载于《人民检察》2005年第7期。
    [50]汤唯:《论权力腐败的法律监督》,载于《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51]张智辉、黄维智:《抗辩平等与法律监督》,载于《人民检察》2006年21期。
    [52]宋军:《法律监督理论的溯源》,载于《人民检察》2006年第19期。
    [53]张智辉:《公诉权论》,载于《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
    [54]陈卫东、李训虎:《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载于《法学研究》2006年1期。
    [55]夏黎阳:《强化法律监督制度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载于《中国检察官》2006年第4期。
    [56]陈正云:《试论我国法律监督架构及其属性》,载于《人民检察》2006年5期。
    [57]邓思清:《再谈公诉与法律监督》,载于《人民检察》2006年第17期。
    [58]柯汉民、强昌文、郝龙:《论法律监督的特征》,载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59]万春、高景峰:《论法律监督与控、辩、审关系》,载于《法学》2007年5期。
    [60]黄爱珍:《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载于《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10月第29卷增刊。
    [61]姚忠仁、唐德才、郭颖:《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法律监督权能之完善》,载于《学术论坛》2007年第10期。
    [62]黄磊:《论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载于《南方论刊》2007年第11期。
    [63]郭兴莲:《略论法律监督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载于《法学杂志》2007年6期。
    [64]韩大元:《宪法文本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载于《法学》2007年第9期。
    [65]朱孝清:《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载于《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
    [66]冯景合:《法律监督权,能否与检察权兼容———从法治的角度对中国检察权的反思(上、中、下)》,载于《中国检察官》2006年第7、8、9期。
    [67]聂晓生、马晓梅、成华:《检察权的配置与司法体制改革》,载于《当代法学》2008年第5期。
    [68]邓树刚:《论检察权的合理配置》,载于《法学论坛》2008年第6期。
    [69]石少侠:《论司法改革中的检察权》,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报》2004年第5期。
    [70]石少侠、郭立新:《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与中国检察制度》,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6期。
    [71]石少侠:《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3期。
    [72]江涌:《迷局与破解:当前检察权研究中的误区剖析》,载于《河北法学》2008年第12期。
    [73]黄彩云、高进:《试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路径》,载于《法治研究》2008年第2期。
    [74]万春:《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载于《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
    [75]余辉胜:《我国检察权属性应然定位之探讨》,载于《河北法学》2008年4期。
    [76]肖金明:《论检察权能及其转型》,载于《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
    [77]蒋德海:《检察体制改革须坚持和完善法律监督》,载于《法学》2007年9期。
    [78]华关根、邹积超、肖亮:《中国检察制度印象评析》,载于《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8期。
    [79]张智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理论探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30年述评》,载于《中国法学》2009年第3期。
    [80]何家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检警关系》,载于《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
    [81]崔敏:《论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兼谈检察制度改革的构想》,载于信春鹰、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
    [82]金波:《法律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载于《河北法学》2008年第10期。
    [83]杨立凡:《法律监督的内涵》,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84]周永年:《关于当前检察改革的若干理性思考》,载于《政治与法律》2003年第5期。
    [85]王戬:《法律监督权:我国检察权的本质属性》,载于张智辉主编:《中国检察》第1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86]詹复亮:《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载于孙谦主编:《检察论丛》,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1版。
    [87]吴峤滨:《论检察权的性质及其优化设置》,载于《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88]赵晓耕、刘涛:《法律监督的渊源》,载于《法学家》2007年第4期。
    [89]谢鹏程:《论检察官独立与检察一体》,载于《法学杂志》2003年第3期。
    [90]徐爽等:《中国检察制度历史变迁之回顾》,载于《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
    [91]徐益初:《司法公正与检察官》,载于《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92]谢鹏程:《论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载于孙谦、张智辉主编:《检察论丛》,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1版。
    [93]谢鹏程:《在反思中推进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载于《人民检察》2008年第5期。
    [94]万毅:《法律监督的内涵》,载于《人民检察》2008年第11期。
    [95]蒋德海:《论我国法律监督的政治和法治价值》,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96]漠川:《从哲学共性与个性的相互关系看法律监督与检察职能的辩证统一》,载于《检察日报》2011年11月25日。
    [97]梁景明:《论法律监督的二重性——基于法治和政治二场域的讨论》,载于《法学杂志》2008年第1期。
    [98]章武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司法体制改革》,载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99]陈光中、崔洁:《司法、司法机关的中国式解读》,载于《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
    [100]冯向辉:《当代中国检察制度改革的历史回顾》,载于《江海学刊》2009年第3期。
    [101]喻中:《如何理解“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第129条对于中国宪政体系的意义》,载于《长白学刊》2009年第3期。
    [102]蒋德海:《“以法律监督为本质”还是“以控权为本质”?——兼论中国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载于《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103]赵云、章筱伊:《“以人为本”视阈下的法律监督权》,载于《实事求是》2010年第6期。
    [104]樊崇义:《法律监督职能哲理论纲》,载于《人民检察》2010年第1期。
    [105]卢乐云:《检察机关初查制度之价值评析及其实现——以法律监督权为视角》,载于《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
    [106]田宏杰、温长军:《守望法治:法律监督的价值分析与机制变革》,载于《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
    [107]樊崇义:《简论法律监督与检察改革》,载于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108]赵春凤:《司法解释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及路径》,载于《中国检察官》2010年第5期。
    [109]王志国:《诉讼监督的理论与实践——“2010诉讼监督论坛”综述》,载于《法学杂志》2010年第11期。
    [110]张娟、张晓媛:《法律监督的名与实》,载于《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1期。
    [111]韩大元、于文豪:《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载于《法学研究》2011年第3期。
    [112]王玄玮:《论检察权的属性与运行特点》,载于《法治论丛》2010年第6期。
    [113]卞建林、李晶:《关于加强诉讼监督的初步思考》,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14]卞建林、李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公诉改革若干问题》,载于《人民检察》2009年第11期。
    [115]曾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和诉讼权优化配置的价值和技术分析》,载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116]蒋清华:《检察权性质的“法律监督权说”驳论——从科学划分国家权力的角度》,载于《人大法律评论》2011年第1辑。
    [117]王俊民:《论检察法律监督权的本质》,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4期。
    [118]李国明、晏向华:《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法理和现实基础》,载于《当代法学》2011年第6期。
    [119]王玄玮:《论检察权对行政权的法律监督》,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120]樊崇义:《一元分立权力结构模式下的中国检察权》,载于《人民检察》2009年第3期。
    [121]张智辉、张雪妲:《探索“检察”真谛促进制度建设——2010年检察理论研究回眸》,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22]张雪樵:《法律监督法的基本架构设想》,载于《人民检察》2009年第9期。
    [123]黄旭东:《关于<检察监督法>之立法构想》,载于《求索》2011年第2期。
    [124]庄永廉:《推动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2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决议》,载于《检察日报》2011年7月1日第1版。
    [125]崔永东:《法律监督问题初探》,载于《法治研究》2012年第2期。
    [1]金文彤:《中国检察官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2]冯景合:《检察权及其独立行使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3]徐静磊:《论检察权——政治与法律的博弈》,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4]谢小剑:《公诉权制约制度研究》,四川大学2007年博士论文。
    [5]连峻峰:《我国检察权的法理学分析——以法律监督权为内核》,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6]任文松:《法律监督权研究——以法律监督权的发展历程为主线》,重庆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7]王守安:《检察裁量权论》,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8]张宁:《当代中国检察理念的创新与发展》,吉林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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