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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法律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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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宋代法律教育发展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宋代皇帝重视法律教育,士大夫学法意识得到提高,是宋代法律教育昌盛的时代背景。宋代法律教育的显著特点:一是官方的法律教育活跃和途径的多样性,二是宋代民间自发兴起的学讼之风,是宋代独有的现象。笔者将宋代法律教育分为官方、民间两方面进行论述。
     宋代官方培养官员法律素质方面的措施主要是:官府发展律学教育和通过法律考试促进官员的法律学习。在律学教育上,主要是国子监设律学馆,置律学博士,使律学教育蓬勃发展,培养出大批专业法律人才;在科举中设立明法科,推动举子学习法律;在士人出官,官员升迁,选拔专职司法官员中,都要考律义,试刑法;即使法吏亦要参加法律考试。宋代官府采取官职选任与考试法律知识相挂钩,以求达到推动官员学习法律提高官吏法律水平的目的。而宋代有些官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将积累的执法经验编纂成书,广为传播,对官员执法水平和道德素质的提高亦起到了教育作用。
     而宋代民间自发兴起的学讼之风是宋代独有的一种法律现象,出此促进了民间法律知识教育的发展,民间好讼之风的兴起,讼师及写状书铺的出现,又推动民间法律的普及,虽然宋代政府对民间百姓私学法律之风采取了限制和压制措施,但这一现象是宋代法律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宋代政府对官方法律教育非常重视而对民间百姓学法、学讼则采取限制、惩治态度,其目的是拟将民诉限制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因此,无论是宋代官府、民间不同的法律教育内容,还是宋代政府对法律教育采取的不同态度,都显现出宋代法律教育在中国古代法律教育史上的独特地位。
The development of legal education in the Song Dynasty has their specific historical background in the whol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legal education of ancient China. In Song Dynasty, The scholar-bureaucrat'consciousness of learning legal is improved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publicizing by the emperor. Legal education in Song has an important position for its unique and distinct era characteristics, and compared to other dynasty it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Firstly, in Song Dynasty the official legal education was more prosperous than any other Dynasty. Secondly, in the Song Dynasty the folk learn law spontaneously. In this paper, the legal education of the Song Dynasty is discussed in official and folk.
     In the Song Dynasty the measures of training and educating officials were legal education and legal examination. In the officials evaluation, government pay more attention to law test, so law flourish and a large number of professional legal personnel are trained. In the official examination,the Song government take legal examination means to improving the level of legal services officials, which includes the Mingfa(明法科)or the New Mingfa(新科明法)of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was to test legal knowledge of third-class and Shi Xingfa(试刑法)was to test trial law knowledge of service officials. Law officials take part in the legal test. The Song government officials'electing linked to the legal knowledge in order to studying the legal by officials. In the actual process of law enforcement by officials in Song Dynasty, some officials would make the accumulated experience into Guan Zhen(官箴),in the process,law enforcement level and moral quality of officials have improved.
     In the folk of Song Dynasty the study litigation and law was popular. It was promoted the popularization of learning law knowledge of folk. The emergence of lawyer and ShuPui(书铺)have played a role in promoting law. The Song government took means of punishment and limited when faced the learning law knowledge in folk. Generally speaking, the Song Dynasty legal education included official and folk. The Song government's attitude toward legal education were two measures. On the one hand government emphasis on official legal education on the other hand government restrict the lawful punishment and admit ShuPu(书 铺),limit the litigation of folk in a acceptability bound. So, whether the Song dynasty officials and civil two different legal education content or Government' different attitudes for legal education, which shows legal education in Song Dynasty has the special status and the contradictory of time i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law education.
引文
[1]、《周易全译》,徐子宏点校,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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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转引自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9页。
    ②刘伯骥:《宋代政教史》,台北中华书局出版,1971年12月。
    ③毛礼锐:《中国古代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年7月。
    ④苗春德:《宋代教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①《中国唐宋时代的法律教育》,载(台)《东方杂志》,1972(04)。
    ②《宋朝的法律考试》载(台)《东方杂志》,1973(08)。
    ③卓帆:《宋朝法官的选拔和任用》,载《江西大学学报》,1982(04)。
    ④莫家齐:《宋朝“明法”“新科明法”及“试刑法”考》,载《中州学刊》1984(06)。
    ⑤季怀银:《宋代文职官吏的注官法律试》载《河南大学学报》,1992(04)。
    ⑥陈景良:《试论两宋士大夫的法学素养》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6秋季号。
    ⑦郭东旭:《宋代律学简论》,载《韩国中国学会》,2004(12)。
    ⑧吴秋红:《论宋代的法律教育》,载《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2(04)。
    ①(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三之一一,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以下简称《宋会要》)。
    ②徐道临:《中国法制史论集》,台湾志文出版社1976年8月出版,第89~90页。
    ③《宋大诏令集》卷二○○,《刑法上之改窃盗赃计钱诏》,中华书局1962年版。
    ④《宋大诏令集》卷二○○,《刑法上之改窃盗赃计钱诏》。
    ⑤(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二,《太宗皇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3页。
    ⑥《宋大诏令集》卷二○○,《刑法上之令幕职州县官习读法书知通幕职州县官轶满试法书诏》。
    ⑦ 《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三三四,元丰六年五月辛未,中华书局点校本,2005年版,第8055页。
    ①《宋会要》帝系一一之四。
    ②陈景良:《文学法理,咸精其能一试论两宋士大夫的法理素养》,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6年.
    ③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宋代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④(宋)王禹偁:《小畜集》卷一五,《用刑论》,四部丛刊本。
    ⑤《长编》卷一四三,庆历兴国四年十一月丙戌,第3455页。
    ⑥(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八,《选举考》一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风俗》,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40页。
    ②(宋)王安石著:《王安石文集》,唐武标点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4页。
    ③《司马光奏议》卷三三,《乞不贷故门杀札子》,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63页。
    ④《司马光奏议》卷一六,《除盗札子》,第172页。
    ⑤(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八八,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413页。
    ⑥(宋)陈亮:《陈亮集》卷一,《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0页。
    ⑦叶适:《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一四.《新书》,刘公纯、王孝鱼、李哲夫点校,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806页。
    ⑧《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一,《君德一》,第633页。
    ⑨(宋)杨万里:《诚斋集》卷六二《上寿皇乞留张栻黜韩于玉书》,四部丛刊本。
    ⑩朱熹:《朱熹集》卷一四,《戊申延和奏札子》尹波、郭齐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33页。
    (11)《朱子语类》卷一○八,《朱子五·论治道》,第2678页。
    ①(明)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②(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八,《朱子五·论治道》,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678页。
    ③(宋)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三二,唐武标点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4页
    ①(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卷八○八,《综录部》,中华书局,1960年版
    ①(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92页。
    ②盛奇秀:《唐代明法科考述》,载《东岳论从》,1985(02):或《文献通考》卷三七。
    ③《资治通鉴后编》卷九一,绍圣元年四月丁亥。
    ④(元)脱脱:《宋史》卷一八,《本纪一八》,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53页。
    ⑤(宋)王应麟辑《玉海》(影印本)卷一一二,《熙宁律学》,广陵书社,2003年版。
    ⑥《宋史》卷一六五,《职官五》,第3910页。
    ⑦《宋会要》崇儒三之八-九《律学》。
    ⑧《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三》,第1784页。
    ⑨《册府元龟》卷五九七,《学校部》。
    ①《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第3674页。
    ②《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第3674页。
    ③《宋会要》崇儒三之八-九《律学》。
    ④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二《学校考三》,中华书局影印武英殿本,1986年版。
    ⑤ 《宋会要》崇儒三之八~九《律学》。
    ⑥ 《文献通考》卷四二《学校考三》。
    ⑦《长编》卷三三四,元丰六年六月壬戊,第8050页。
    ⑧ (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一二《学校》,广陵书局影印本,2003年版。
    ⑨《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第3657页。
    ①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集》,载《中国唐宋时代时的法律教育》,台湾志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185页
    ②《宋会要·崇儒》三之九《律学》。
    ③《宋会要·崇儒》三之一○~一一《律学》。
    ④《宋会要·崇儒》三之一○~一一《律学》。
    ⑤《长编记事本末》卷七五《试刑法·律学附》。
    ⑥郭东旭:《宋朝律学简论》,载《韩国中国学会》,2004(12)。
    ①(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六二八,中华书局,1998年版
    ②(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09页。
    ③《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第1345页。
    ④ 《长编》卷二○,太平兴国四年十一月丙戍,第464页。
    ⑤《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第3609页。
    ①《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第3604页。
    ②《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第3605页。
    ③《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十二月乙卯,第1376页。
    ④《长编》卷一○九,天圣八年六月乙巳,第2540页。
    ⑤《宋会要》选举三之二三、二八、二九。
    ⑥《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一。
    ⑦《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四》,第3694-3695页。
    ⑧ 《长编》卷四七,真宗咸平三年五月丙寅,第1021页。
    ⑨《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六月壬申,第1774-1775页。
    ①《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四》。
    ②《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一。
    ③《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第3618页。
    ④《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四》。
    ⑤《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一。
    ⑥《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一。
    ⑦《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第3620页。
    ⑧《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三。
    ⑨《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一。
    ①(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八一《上哲宗乞置经明行修科》,北大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877页。
    ②《宋史》卷一五五,《选举一》,第3620页。
    ③《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二
    ④ 《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二。
    ⑤《宋会要》选举一四之四。
    ⑥《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第3674页。
    ⑦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上集卷一三,《新科明法》,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69页。
    ⑧《宋会要》选举一四之四。
    ⑨《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
    ⑩《宋史全文》卷二六下。
    ①《文献通考》选举三一《选举四》。
    ②《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八。
    ③《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四》。
    ④《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九。
    ⑤《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九。
    ⑥《宋会要》选举三之四七。
    ⑦《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二五。
    ⑧《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第3780页。
    ①王云海:《宋代司法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8页。
    ②《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一。
    ③(宋)欧阳修:《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71页。
    ④《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一。
    ⑤《长编》卷二二七,熙宁四年十月壬子,第5520页。
    ①《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二至三.
    ②《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五至六。
    ③《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五至六。
    ④《文献通考》卷三四《选举七》。
    ⑤《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四》,第3704页。
    ⑥ 《长编》卷一四五,庆历三年十一月丁亥,第3504页。
    ①《长编》卷一五五,庆历五年五月癸未,第3774页。
    ②《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四
    ③《文献通考》卷三八《选举十一》。
    ④《文献通考》卷三四《选举七》。
    ⑤《长编》卷四七一,元祐七年三月戊申,第11255页。
    ⑥《宋史》卷二○,《徽宗本纪二》,第373页。
    ⑦(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绍兴元年十二月壬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92页。
    ①《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四》,第3713页。
    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上集卷一三,《初出官人铨试》,第2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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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九.
    ⑤《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一九。
    ⑥《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二五。
    ⑦《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九。
    ⑧《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一二。
    ⑨《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一五。
    ①《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九。
    ②《宋会要》选举二六之六。
    ③《长编)卷四四六,元祐五年八月丁未,第10743页。
    ④《宋会要》选举二六之一一。
    ⑤《宋会要》选举一四之四。
    ⑥(宋)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卷一五《试换官资》引《选试令》,戴建国点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⑦《朝野杂记·乙卷》卷一五,《淳熙武举授官新格》,第780页。
    ①(宋)赵汝愚:《宋代诸臣奏议》卷一四五,《上真宗答诏五事》,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4页。
    ②《文献通考》卷一六六《刑五》。
    ③《长编》卷六八,大中祥符元年春正月庚午,第1520页。
    ④《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二。
    ⑤《长编》卷一一一,明道元年二月丁卯,第2578页。
    ⑥《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一。
    ⑦(宋)杨仲良:《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十五,《试刑法》,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第2403页。
    ⑧《长编》卷二四四,熙宁六年四月丙申,第5942页,
    ⑨《长编》卷二五三,熙宁七年五月癸亥,第6199页。
    ⑩《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七。
    ①《长编》卷三三一,元丰五年十二月丙子,第7991页。
    ②《长编》卷二五五,熙宁七年八月癸未,第6238页。
    ③ 《长编》卷二八七,元丰元年闰正月癸巳,第7031页。
    ④《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二○。
    ⑤《长编》卷三三一,元丰五年十二月丙子,第7991页。
    ⑥《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二五。
    ⑦《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七至一八。
    ⑧《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七至一八。
    ①《长编》卷四九五,元符元年三月壬子,第11766页。
    ②《宋会要》职官一五之三二。
    ③《宋会要》职官一五之三三。
    ④《宋会要》职官一五之三三。
    ⑤《文献通考》卷三八《选举一一》。
    ⑦《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二。
    ①《资治通鉴纪事本末》卷七十五,《试刑法》,第2404页。
    ②《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六。
    ③《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六。
    ④《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二一至二三。
    ⑤《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二六。
    ⑥《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二六。
    ⑦《宋史》卷一五七,《选举三》.第3674页
    ⑧《宋会要》选举一四之七
    ①参考王云海著《宋代司法制度》与苗书梅著《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书中试刑法、铨试与明法科(新科明法)内容。
    ② 《宋会林》选举一三之二四。
    ③《长编》卷六五,景德四年三月乙丑.第1450页。
    ④《长编》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乙亥,第6661页。
    ⑤《长编》卷二六四, 熙宁八年五月乙亥,第6466页。
    ① 《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七至一八
    ②《长编》卷二六四, 熙宁八年五月乙亥,第6466页。
    ③《宋史》卷一七,《哲宗一》,第327页。
    ④《长编》卷四六八,元祐六年十二月丁巳,第11181页。
    ⑤《宋会要》职官二四之二四至二五。
    ⑥《宋会要》职官二四之二四至二五。
    ⑦《宋会要》职官一五之三五。
    ⑧《宋会要》职官二四之三五。
    ⑨《宋会要》职官二四之三五。
    ①《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三九卷,人民出版社,第25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第236页。
    ③《官箴书集成》第一册,官箴书集成编纂委员会编,黄山书社,1997年版,前言第1页。(《作邑自箴》、《州县提纲》、《昼帘绪论》均摘自《官箴书集成》)
    ④古代官箴:西周《虞箴》,秦代《云梦秦简·为吏之道》,汉代《十二州箴》、《后汉书·忠经》、《百官箴》,唐代《贞观政要》、《臣轨》,宋代《州县提纲》、《百官箴》、《官箴》、《作邑自箴》、《朱文正公政训》、《昼帘绪论》、《西山政训》、《治县捷径》,元代《为政忠告》、《牧民忠告》、《风宪忠告》、《庙堂忠告》、《为政善报事类》,明代《臣戒录》、《官箴》、《薛文清公从政录》、《牧鉴》、《抚黔纪略》、《治谱》、《新吾吕先生实政录》、《宦游日记》、《当官功过格》、《责成州县约》,清代《人臣儆心录》、《司牧宝鉴》、《出洋须知》、《牧令要诀》、《牧令书钞》、《从政遗规》、《学仕遗规》、《在官法戒录》、《出使须知》、《宦游纪略》、《莅政摘要》、《得一录》、《宦乡要则》、《学治臆说》、《学治续说》、《学治说赘》、《佐治药言》、《续佐治药言》、《出使须知》、《宦游纪略》、《莅政摘要》、《得一录》、《宦乡要则》、《学治臆说》、《学治续说》、《学治说赘》、《佐治药言》、《续佐治药言》、《总制浙闽文檄》、《位蒙平政录》、《天台治略》、《公门不费钱功德录》、《图民录》、《平平言》、《宋州从政录》、《晋政辑要》、《州县须知》、《庸吏庸言》、《海陵从政录》、《共城从政录》、《宰惠纪略》、《吏皖存牍》、《传家宝·嘉官捷径》、《居官事宜》、《为官须知》、《仕的》、《亲民官自省六戒》、《居官致用篇》、《宝善堂居官格言》、《福惠全书》。
    ①(德)马克斯·韦伯着:《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74页。
    ②真德秀:《西山文集》卷四十,《谕州县官僚文》,四库全书本。
    ③《宋史》卷四○九,《张忠恕传一六八》。第12331页。
    ①《州县提纲·提要》。
    ②《作邑自箴·序》。
    ③《昼帘绪论·跋》册。
    ④《昼帘绪论·跋》册。
    ⑤《名公书判清明集》,(以下简称《清明集》)卷一二,《豪民越经台部控扼监司》,第459页,中华书局,1987年版。
    ①《官箴·西山政训》徐梓编注,中央民族大学,1996年版。
    ②《朱子语类》.卷一一二,《朱子九·论官》,第2735页。
    ③《政经·断狱不公》,四库全书本。
    ④《州县提纲·平心》。
    ⑤《州县提纲·疑似必察》。
    ⑥《州县提纲·疑事贵思》。
    ⑦《州县提纲·疑似必察》。
    ⑧《州县提纲·证会不足凭》。
    ⑨《州县提纲·案牍用印》。
    ①(宋)庄绰:《鸡肋编》卷四一,《春秋左氏传杂论》中华书局,1987年版。
    ②(元)陶宗仪:《说郛》卷十六上,《杂说》,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③《十三经注疏·尚书注疏》卷一,《周易正义·讼》第24-25页。
    ④同上.
    ①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从》,三联书店,1980年版, 第414页
    ②(宋)陈傅良:《止斋文集》卷三六,《答陈同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宋会要》食货六三之一四七
    ④(宋)袁采:《袁氏世范》,《治家卷下·富家置产当存仁心》,夏家善点校,天津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62页。
    ⑤(宋)刘克庄:《后村集·故宅》第一卷,四库全书本
    ⑥《宋史》卷三○七,《魏廷式传》,第12125页
    ⑦《江西通志》卷二六,《风俗·袁州府》,四库全书本
    ⑧(宋)范仲淹:《范仲淹全集》卷一四《太常少卿直昭文馆知广州军州事贾公墓志铭》,李勇先 王蓉贵点校,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
    ⑨(宋)文同:《丹渊集》卷三九,《太子中舍王君墓志铭》.四库全书本
    ⑩(宋)秦观撰,徐培均笺注《淮海集笺注》卷三三,《葛宣德墓铭》上海古籍.2000年版,第1087页。
    ①郭东旭:《论宋代的讼学》,载《河北学刊》1988,(02)。
    ②(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五,《杂志二》,金良年点校,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③(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讼学业嘴社》, 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59页
    ④(明)严嵩纂修:《袁州府志》卷一三《新建郡小厅记》,上海古籍出版社。
    ⑤《宋会要》刑法二之一五○。
    ⑥(宋)薛季宣:《浪语集》卷三三,《先大夫行状》,四库全书本。
    ①《清明集》卷一三, 《哗鬼讼师》,第481页。
    ②《清明集》卷一三,《哗徒反复变诈纵横捭阖》,第482页、第483页.
    ③《清明集》卷一三,《母了不法同恶相济》,第474页。
    ④《清明集》卷一二,《士人教唆词讼把持县官》,第478页。
    ⑤[日]滋贺秀三,宫崎市定等: 《宋元时代的法制与审判机构》、《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法律出版,1998年版,第.389-430页。
    ⑥戴建国:《宋代的公证机构——书铺》《宋代法制初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82页
    ①《清明集》附录五,《黄氏日抄·词诉条画》,第637页。
    ②《朱熹集》卷一○○《约束榜》。
    ③ 《清明集》附录六, 《朱熹集·约束榜》,第640页。
    ④(宋)黄斡:《勉斋集》卷三三《陈安节论陈安国盗卖田地》,四库全书本。
    ①《清明集》卷一二,《教唆与吏为市》,第476-477页
    ②《清明集》卷一二,《检法书拟》,第464页。
    ③《清明集》卷一二,《先治教唆之人》,第478页。
    ④《清明集》卷一二,《先治教唆之人》,第479页。
    ⑤《作邑自箴·劝谕民众榜》。
    ⑥《昼帘绪论·听讼篇第六》。
    ①何勤华:《中国法学史》,第二卷,第22页,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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