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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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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具有资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的特征。2013年下半年以来,由于互联网平台的介入与推广,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得以快速增长,由2013年6月底的3042亿元迅速增长到2叭5年4月底的24989亿元,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新型投资理财渠道。~([1])但货币市场基金在投资运作和其他运作中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其中,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价格受到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经济运行周期性变
引文
[1]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起草说明》,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505/t20150515_277109.htm.
    [2]刘燕:“监管余额宝:真问题与假问题”,载《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年第4期,第1~9页。
    [3]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巨额赎回是指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
    [1]依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市场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利率调整频率小于一年的债券的剩余期限等于计算日距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剩余时间;回购协议的剩余期限等于计算日距回购协议规定的交易基础债券的日期的剩余时间。依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按照2015年7月更新的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方法是:①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②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③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④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⑤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⑥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⑦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起草说明》,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pub/zjhipublic/G00306201/201505/t20150515_277109.htm.
    [3]曹淑彦、王登峰:“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载《中国证券报》2014年3月24日。
    [1]陈静:“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问题研究”,载《上海金融》2013年第10期,第82页。
    [2]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的投资组合报告并未披露余额宝货币基金投资于协议存款的具体比例。依据《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货币市场基金定期报告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需披露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并计算的投资金额与该投资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要求披露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协议存款的具体比例。
    [3]譬如,2013年末我国银行间7天同业拆借利率高达8.84%,2014年银行间市场利率大多在3%至4%之间。
    [1]贾华斐:“货币基金遭遇协议存款迟到,流动性风险引发关注”,载《第一财经日报》2012年6月11日。
    [2]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起草说明》,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505/t20150515_277109.htm.
    [1]证监会2005年3月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9月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年11月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2006年5月和7月分别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2]依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11月发布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商业银行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发行的一种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对城乡居民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面额为l万元、2万元、5万元;对企业、事业单位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面额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期限为3个月、6个月、1年,不得提前支取,在存期内按照存单开户日银行挂牌公布的利率水平和浮动幅度计付利息,存单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逾期部分不计付利息。为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6月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依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于一般性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自投资人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大额存单发行人应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明确是否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等。
    [3]剩余期限是指从计算日到兑付日之间的期间。即使是1年期的债券兑付日也不一定是从发行日起刚好1年的日期,遇到节假日顺延,就会超过365天或366天(闰年)。397天对应13个月,因此将留出1个月的宽限用于兑付时延。参见刘燕:“监管余额宝:真问题与假问题”,载《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年第4期,第1~9页。
    [4]《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所称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证监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依据《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货币市场基金应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且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为AAA级或相当于AAA级以上的资产支持证券。
    [5]《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所称流通受限证券,是指证监会2006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所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1]依据《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货币市场基金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资同业存单等金融工具。
    [2]可交换债券包括可交换公募债券和可交换私募债券。其中,可交换公募债券分为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募债券和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募债券。依据证监会2008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和2015年1月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可以发行可交换成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上市公司股东可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5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2013年5月发布的《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可交换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上市公司股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3]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起草说明》,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505/t20150515_277109.htm.
    [1]2004年6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7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包括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等。
    [2]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和2015年7月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余额宝货币基金的久期策略是: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要求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上升时,将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短的债券、减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下降时,则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1]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和2015年7月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回购策略是:在回购利率较低时利用正回购操作循环融入资金进行债券投资,并捕捉收益率峰值的短线机会,如新股发行期间、年末资金回笼时期的季节效应等短期资金供求失衡导致回购利率突增,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拆借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2]丁默、孙璐璐:“余额宝操盘手王登峰2014:舍协议存款,增债券配比”,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3月31日;曹淑彦、王登峰:“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载《中国证券报》2014年3月24日。
    [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2日起施行,2004年11月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基金投资。
    [3]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中期票据等进行监督。具体而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面临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和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应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如果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基金托管人有权向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未按照事先约定的有利于信用风险控制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应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基金托管人有权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中期票据时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完善情况、投资中期票据的额度和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中期票据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如果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基金托管人应向证监会报告。
    [1]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案,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由证监会会同银监会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由证监会核准。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2]依据《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3]不包括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
    [1]城投债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由地方政府对债券兑付提供隐性担保,募集资金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自2014年11月22日起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2倍,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3倍,自2015年5月11日起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5倍。
    [1]“银行业协会为啥要针对余额宝”,载新浪网,http://finAnce.sinA.com.cn/zl/bAnk/20140227/095318350926.shtml.
    [1]当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面临大规模集中赎回时,由于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将很高比例资产配置在银行协议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可变现存放在银行的资金以获得流动性来满足投资者赎回申请,这会将货币市场基金体系的资金压力传导到银行。如果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规模较大、赎回资金量较高,可能引起银行的资金紧张。参见徐骁睿:“聚焦余额宝准备金监管”,载《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年第2期,第14页。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2月5日起大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为19.5%,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为16%。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次全面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1]盛松成、张璇:“余额宝资金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载《第一财经日报》2014年3月19日。
    [2]根据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期末投资组合中平均剩余期限30天以内的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63.69%。根据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期末投资组合中平均剩余期限30天以内的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23.89%,平均剩余期限30天(含30天)至60天的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37.95%。但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期末投资组合中平均剩余期限30天以内和30天至60天的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均有所下降,分别占基金资产净值的13.89%和13.29%。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第二季度报告,期末投资组合中平均剩余期限30天以内的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9.51%,平均剩余期限30天(含30天)至60天的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90.15%。
    [3]丁默、孙璐璐:“余额宝操盘手王登峰2014:舍协议存款,增债券配比”,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3月31日。
    [4]陈龙:“好创新与好监管”,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5月8日。
    [1]依据证监会2006年8月发布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应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基金管理公司应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基金管理公司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不再提取。基金管理公司应从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金托管银行中选定风险准备金专户托管行开立风险准备金专户,用于风险准备金的存放与支付。风险准备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可投资于国债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资产。风险准备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损益应纳入风险准备金管理。风险准备金专户托管行应对基金管理公司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进行监督。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专户托管行应每年向证监会提交上一年度的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和使用专项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证监会于2008年修订《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基金管理公司应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从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修改为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2013年9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从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若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基金财产相关损失等法定用途,应在基金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案,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因其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可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进行赔偿。关于风险准备金的投资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对已提取的风险准备金进行自主投资管理或者开展委托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准备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选定一家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用于风险准备金归集、存放与支付的风险准备金账户,风险准备金账户应保持不低于风险准备金总额10%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产生的各类投资损益应纳入风险准备金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其开立风险准备金账户的商业银行应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投资运作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年向证监会报告上年度所存管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投资管理、支付使用、年末结余等情况。
    [1]未支付利息的计算方式与付息周期有关,协议存款合同中可约定存款付息周期。目前大多数货币市场基金只能在协议存款到期时收到利息。而余额宝货币基金资产规模较大,要求部分银行每周结算一次协议存款利息,可减轻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压力。
    [2]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人应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基金托管人应每月从基金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基金管理人可申请转出部分资金,但转出后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基金托管人的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可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托管人可申请转出部分资金,但转出后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证监会可要求风险突出的基金管理人提高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或者一次性补足一定金额的风险准备金。
    [3]“推动创新,规范服务——央行有关负责人回应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热点话题”,载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1003440/index.html。
    [4]刘燕:“监管余额宝:真问题与假问题”,载《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年第4期,第1~9页。
    [1]银行存款的利息损失是指因提前支取各类银行存款导致的实际结算利息与按照协议利率已计提的利息不一致而给基金资产带来的损失。
    [2]摊余成本法是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1]刘燕:“监管余额宝:真问题与假问题”,载《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年第4期,第1~9页。
    [2]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通常为T+1交易日。
    [4]通常为2小时内,最迟不超过24小时。
    [1]支持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邮储快捷。参见“通过手机支付宝操作余额宝转出到银行卡的流程”,载支付宝,https://cshAll.AlipAy.com/lAb/help_detAil.htm?help_id=487095,2015-08-03.
    [2]参见“余额宝转出的相关说明”,载https://cshAll.AlipAy.com/lAb/help_detAil.htm?help_id=257918.
    [3]王诚诚:“支付宝转入金额告别无上限,规模过大触及垫资隐痛”,载《上海证券报》2014年1月15日。
    [4]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发起T+0赎回业务申请时,如果出现风险事件,将由垫付资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承担风险。参见“证监会2013年8月9日新闻发布会”,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fbh/201308/t20130809_232401.html.
    [1]参见“余额宝转出至银行卡有次数和额度限制吗”,载https://cshAll.AlipAy.com/lAb/help_detAil.htm?help_id=261938.
    [1]200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2年和2015年两次修订。
    [2]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案,开放式基金即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在基金台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赎回的基金。
    [3]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来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4]《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将征收的强制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起草说明”,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505/t20150515_277109.htm.
    [2]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台同,巨额赎回是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是指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3]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台同,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1]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短期固定收益类债券收益率可以事先确定,通常体现为票面利率或者投资人与发行人协商议定的收益率,且因收益期间相对短暂而市值波动通常不大,通常可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估值而忽略其市价波动。
    [2]按照《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货币市场基金各投资品种的影子定价应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建议的估值处理标准确定。
    [1]当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台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净值上显现出来,即跌破面值,采用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将会发生偏离。
    [2]依据《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至少应披露发生日期、偏离度、原因及处理方法。
    [3]譬如,货币市场基金所持债券资产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而出现账面价格与市场价值发生偏离。当出现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等情况时,如果基金所持债券价格大幅下跌,将会导致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进一步加大。参见陈静:“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问题研究”,载《上海金融》2013年第10期,第80~84页。
    [4]譬如,天治基金管理公司2013年6月22日发布临时公告称旗下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2013年6月20日负偏离度为-0.5243%,引发了机构投资者对多家货币市场基金高比例赎回。
    [1]参见《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起草说明》。
    [2]根据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15年7月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余额宝货币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元。投资组台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台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根据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台同,余额宝货币基金的收益分配应遵循“每日分配、按日支付”原则,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1]刘燕:“监管余额宝:真问题与假问题”,载《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年第4期,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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