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职务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实务探讨
详细信息    查看官网全文
摘要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和普及,电子数据越来越多的被运用到职务犯罪侦查中,无疑将成为新的"证据之王"。本文从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与电子数据关系入手,在正确区分原始电子数据与原始存储介质、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勘验与电子数据鉴定、检验相关概念基础上,以侦查人员角度探讨职务犯罪侦查中如何识别电子数据、采取何种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模式以及如何有效运用电子数据,积极尝试以虚拟空间和物理空间相结合的信息化侦查模式。笔者对电子数据取证实践中存在的法律法规缺失、是否属于技术侦查措施、社会机构技术专家能否参与取证等具体实务问题进行分析,并从法律法规、协作机制、机构设立、人权保障四个角度对职务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的规范化进行思考。
引文
本文获得全国检察官“阅百种名刊读百家文献”主题阅读和征文活动一等奖。
    (1)参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702页。
    (2)《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鉴定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电子证据是指由电子信息技术应用而出现的各种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及其派生物。2013年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京检技发[2013]1号文件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指电子数据是指由电子信息技术应用而出现的各种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及其派生物。
    (3)参见冯承远著:《新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解读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4月版,第50页。
    (4)参见冯承远著:《新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解读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4月版,第52页。
    (5)参见《刑事审判参考》2012年第5集·总第88集,法律出版社2013年3月版,第105页。
    (6)参见魏韧思,顾星:《论我国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规则》,载《犯罪研究》2007年第1期。
    (1)参见童建明主编:《新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4月版,第72页。
    (2)参见《刑事审判参考》,2012年第5集·总第88集,法律出版社2013年3月版,第106页。
    (3)参见魏韧思,顾星:《论我国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规则》,载《犯罪研究》2007年第1期。
    (4)参见周洪波:《诉讼证据种类的区分逻辑》,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6期。
    (5)参见冯承远著:《新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解读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4月版,第208页。
    (6)源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教授的课件,课件来源于检察内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网络培训”-“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培训材料(第一、二、三讲)”-“第三讲电子证据现场勘察”-“法律法规文件夹”。
    (1)数据源自检察专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上海检察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在办案中运用情况反映》通知。
    (2)参见刘品新:《论网络时代侦查制度的创新》,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1期。
    (1)参见程雷:《论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权》,载《政法论丛》,2011年第5期。
    (1)参见郎胜、王尚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72页。
    (1)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先后成立了电子数据取证专门机构,如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苏州检察电子取证实验室、南京市检察院电子物证检验室等。
    (2)参见何邦武、戴平:《论电子数据取证程序的法律规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年第3期。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