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权利主体——"人"的不同理解是导致中美人权观分歧的重要原因。中国人权注重人是社会人的本质属性,主张个人作为社会的"单元"形态存在,个人权利受到具体社会形态的影响和制约。美国人权则注重人是自然人的本质属性,主张个人作为社会的"单独"形态存在,个人权利不受具体社会形态的影响和制约。主体解析差异导致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相关范畴上长达数十年的争论,影响了中美两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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