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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春秋繁露》承继孟学与荀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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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刘振维
  • 关键词:董仲舒 ; 《春秋繁露》 ; 孟学 ; 荀学 ; 外王
  • 中文刊名:DZHX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Dezhou University
  • 机构:朝阳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
  • 出版日期:2018-06-15
  • 出版单位:德州学院学报
  • 年:2018
  • 期:v.34;No.159
  • 语种:中文;
  • 页:DZHX201803007
  • 页数:11
  • CN:03
  • ISSN:37-1372/Z
  • 分类号:27-37
摘要
通过董仲舒《春秋繁露》援引《五经》与《论语》及其蕴义,可以证明董仲舒是"宗师仲尼"的醇儒。又通过《春秋繁露》援引《孟子》与《荀子》文本及其蕴义之探讨,可初步看到董仲舒受孟学影响实远大于荀学。本研究即是要再次通过《春秋繁露》文本,证明董仲舒承继孟、荀的理论发展,恐怕不是因为刘向《荀卿书录》"著书美荀卿"一语使人们以为荀学影响董仲舒哲学的一般认知。又孟子与荀子皆对"外王"之思有所阐述,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外王"事业,是否是延续孟、荀传统而予以发挥?抑或是如"通《五经》"之后豁然贯通的创见?董仲舒的"外王"之思当能给予现代儒学不同的启示,即新时代儒学势必需要重新认识人的事实(如人欲、人心、人性),以"新外王’面对全球资本主义放失于人欲之现象的巨大挑战,董仲的思维当可作为一个良好的参照。
        
引文
[1][东汉]班固,等,撰.汉书(卷三十·艺文志)[M]//二十四史(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7:1728.
    [2][清]苏舆,撰.董子年表[M]//春秋繁露义证(附录一).钟哲,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490-491.
    [3][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M]//二十四史(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97:3298.
    [4][东汉]班固,等,撰.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M]//二十四史(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7.
    (1)《史记·儒林列传》言:“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故汉兴至于五世之闲,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见卷一百二十一,第3127、3128页;收于《二十四史》第1册。
    (2)《汉书·五行志》记载:“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见卷二十七上,第1317页。
    (3)冯友兰(1895-1990)即言:“盖阴阳五行家言之与儒家合,至董仲舒而得一有系统的表现。”见《中国哲学史》第一篇第二章;收于蔡仲德(1937-2004)编纂,《三松堂全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第2卷,第269页。
    (4)董仲舒于《春秋繁露》中不时阐述如是之道。如于《楚庄王》中指出其为学的标宗:“《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王道通三》言“王者唯天之施”,“天,仁也”,任德不任刑。是以王者当顺天地阴阳,“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于天”(《基义》)。《五行相生》言:“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皆言儒家是“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故《重政》言:“圣人所欲说,在于说仁义而理之,知其分科条别,贯所附,明其义之所审,勿使嫌疑,是乃圣人所贵而已矣;不然,传于众辞,观于众物,说不急之言,而以惑后进者,君子之所甚恶也,奚以为哉!圣人思虑,不厌昼日,继之以夜,然后万物察者,仁义矣!”关于《春秋繁露》文句,依苏舆(1874-1914)撰、钟哲点校之《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本;另参考最新校本,钟肇鹏(1925-2014)主编,《春秋繁露校释(校补本)》(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下引原文,直注篇名,不另列注。
    (1)参笔者《董仲舒〈春秋繁露〉引〈五经〉、〈论语〉考及其哲学蕴义》(嘉义:财团法人松山教育事务基金会,2014)一书的论述。
    (2)《汉书·儒林传》言:“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见八十八卷,第3617页。西汉儒者于史书中被称“《五经》”者仅五人,分别是董仲舒、褚大(董仲舒弟子)、王吉、龚舍、夏侯始昌,董仲舒为第一人。东汉被称“通《五经》”者仅得九人。
    (3)董仲舒于《玉杯》中说:“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贵志以反和,见其好诚以灭伪;其有继周之弊,故若此也。”又《三代改制质文》言:“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非常异义可怪之论”一辞为东汉何休(129-182)语,见于《公羊注疏序》,《春秋公羊传注疏》,收于复印重刊宋版《十三经注疏》(台北:蓝灯文化公司,1993)第7册。“为汉立法”,乃以孔子为“素王”,此见深深影响两汉的儒者。案“素王”一辞,指具有帝王之德而未居帝王之位者,最早出于《庄子·天道》:“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明此以南乡,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见郭庆藩(1844-1896),《庄子集释》,第205页;收于影印三○年代上海世界书局编,《诸子集成》(上海:上海书店,1986)第3册。后专指孔子,如董仲舒、刘安(179-122B.C.)。董仲舒尊崇孔子,称其为“素王”,《天人三策》言:“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见《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509页。视孔子为“素王”,不独董仲舒。同时代的刘安所编之《淮南子》,文中亦称孔子为“素王”,《主术训》言:“孔子之通,智过于苌弘,勇服于孟贲,足蹑郊菟,力招城关,能亦多矣。然而勇力不闻,伎巧不知,专行孝道,以成素王,事亦鲜矣。”见刘安编纂、高诱注,《淮南子注》,卷九,第149-150页;《诸子集成》第7册。两汉儒者皆以孔子为“素王”,恐是受董仲舒之影响。如王充(27-约97)于《论衡·超奇》言:“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然则孔子之《春秋》,素王之业也。”又于《定贤》言:“孔子不王,素王之业在《春秋》。”见《论衡》,第136、269页;收于《诸子集成》第7册。另如贾逵(30-101)于《春秋序》中说:“孔子览史、记,就是非之说,立素王之法。”见王应麟(1223-1296),《玉海》(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1987),卷四十六,第10页右。郑玄(127-200)《六艺论》言:“孔子记西狩获麟,自号素王,为后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见严可均(1762-1843)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全后汉文》卷八十四,第7页左。此后,“素王”则专称孔子。如南朝梁刘勰(约465-520)《文心雕龙·原道》:“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见罗立干注译,《新译文心雕龙》,台北:三民书局,1994,卷一,第13页。唐刘沧《经曲阜城》诗有“三千弟子标青史,万代先生号素王。萧索风高洙泗上,秋山明月夜苍苍”句。见清彭定球(1645-1719),《全唐诗》,北京:北京东方圣碟科贸公司,2005年,卷586,第10107页。
    (4)该文发表于中正大学历史学系、朝阳科技大学通识学院与财团法人松山教育事务基金会联合主办的“2014碑志、文献与考古·国际学术研讨会”,2014.12.27-28.,嘉义。后出版于韩国交通大学东ASIA研究所与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广播学院共同刊行之《东亚文献研究》第16期,2015.12.,第15-42页。
    (5)收于《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汉文》,卷三十七,第5页左。按刘向为楚元王交(?-179B.C.)四世孙,楚元王交与申公曾师事浮丘伯受《诗》,浮丘伯师承荀子,故刘向所述当有根据。《汉书·楚元王传》:“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又《儒林传》言:“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分见《汉书》,卷三十六、八十八,页1921、3608。浮丘伯师承荀子,见于西汉桓宽《盐铁论》,书中《毁学》言:“昔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既而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之权以制海内,功侔伊、望,名巨泰山;而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如潦岁之’,口非不众也,然卒死于沟壑而已。”见王利器(1912-1998)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29页。《孙卿书录》“孙卿……又浮丘伯,接受业为名儒”,《全汉文》卷三十七,页五右。可知包丘子即浮丘伯。清人陈寿祺(1771-1834)言:“包邱子,即浮邱伯也。包浮音近,古相通假。左氏隐八年《春秋》‘公及莒人盟于浮来,《谷梁》作‘包来,《礼记·投壶》‘若是者浮,注云‘浮或作匏,是其证也。”见陈乔枞(1809-1869),《鲁诗遗说考》,叙录,页三右;收于《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经部诗类第76册。
    (1)汪中(1745-1794)《荀卿子通论》:“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盖自七十子之徒既殁,汉诸儒未兴,中更战国、暴秦之乱,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周公作之,孔子述之,荀卿传之,其揆一也。”见田汉云点校,《新编汪中集》,扬州:广陵书社,2005年,第412页。
    (2)荀子于《儒效》中言:“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是大儒者也。”董仲舒于《楚庄王》言:“《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下引《荀子》原文,直注篇名,不另列注。
    (3)《公羊传·隐公二年》:“讥始不亲迎也。”《荀子·大略》说:“亲迎之礼,父南向而立,子北面而跪,醮而命之:‘往迎尔相,成我宗事,隆率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曰:‘诺!唯恐不能,敢忘命矣。’”又庄公十三年:“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已盟,曹子詄剑而去之。”《荀子·王制》“桓公劫于鲁庄”。杨絫注:“《公羊传》柯之盟,齐桓公为鲁庄公之臣曹沫所劫也。”此事《左传》、《谷梁传》皆无记载,唯《公羊传》有之。是以《荀子》一书与《公羊传》之义多有相干,可作为进一步研析论题。
    (4)《国语·楚语上》记载“庄王使士?傅太子箴”,教授的课程为:“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春秋》列为首位。《新书·傅职》:“或称《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以革劝其心。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或为之称《诗》,而广道显德,以驯明其志;教之《乐》,以疏其秽而填其浮气;……此所谓学太子以圣人之德者也。”语与《国语》雷同,亦以《春秋》为教育内容的首位。董仲舒虽未特别指出《春秋》作为教育的首要内容,但于教学中具十分重要的地位,他说:“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具其志,《礼》、《乐》纯其养,《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着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能兼得其所长,而不能遍举其详也。”(《玉杯》)
    (5)引述《孟子》原文,亦直注篇名,不另列注。
    (1)“余闻董生曰”的司马迁(约145-90B.C.),对《春秋》的立场亦如董仲舒。《史记·太史公自序》言:“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见一百三十卷,第3297-3298页。
    (2)参笔者《论先秦儒家思想中礼的人文精神》,台北:花木兰文化公司,2012年,第251-257页。
    (3)陆德明(约550-630)《经典释文,序录》称,《春秋左氏传》由左丘明作,传曾申,五传至荀子。见吴承仕(1884-1939),《经典释文序录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21页。瑕丘江公受《谷梁传》于申公,而申公为荀子再传弟子,《汉书·儒林传》:「“公卒《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徒众最盛。”“瑕丘江公受《?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见卷八十八,第3608、3617页。申公与楚元王交师事浮丘伯受《诗》,浮丘伯师承荀子,见注11。司马迁言:“及如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不可胜纪。”见《史记》,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第510页。但荀子论《春秋》并不突出。
    (4)荀子(卯)及(辰)讨论是否与董仲舒相关,详参《董仲舒〈春秋繁露〉引〈孟〉、〈荀〉考及其哲学蕴义》一文。
    (1)苏舆言:“《春秋》之微有二旨。其一微言,如逐季氏言又雩,逢丑父宜诛、纪季可贤,即诡词移词之类是也。此不见于经者,所谓七十子口授传指也。其一则事别美恶之细,行防纤芥之萌,寓意微眇,使人湛思反道,比贯连累,以得其意,所以治人也。如劝忠则罪盾,劝孝则罪止是也。”见《春秋繁露义证》,第38页。董仲舒《春秋繁露》自《楚庄王》开始,即不断强调如“于所见微其辞”之微言,又如“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恶恶”,“于外道而不显,于内讳而不隐……此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之微旨。
    (2)“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孟子说:“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滕文公下》)
    (3)司马迁说:“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着明也。’”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297页。可见董仲舒视《春秋》乃就整体面阐述治国之道,是以其言“《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玉杯》)。
    (4)董仲舒于《竹林》中说:“凡《春秋》之记灾异也,虽有数茎,犹谓之无麦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战攻侵攻不可胜数,而复雠者有二焉。是何以异于无麦苗之有数茎哉?不足以难之,故谓之无义战也。以无义战为不可,则无麦苗亦不可也;以无麦苗为可,则无义战亦可矣。若《春秋》之于偏战也,善其偏,不善其战,有以效其然也。《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善杀其所爱哉?故《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比之诈战,则谓之义;比之不战,则谓之不义。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谓善盟。战不如不战,然而有所谓善战。”指偏战胜于诈击,但不如不战,以之阐明“《春秋》无义战”,说明“《春秋》爱人”的宗旨。
    (5)如董仲舒于《精华》中说:“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故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
    (6)董仲舒说:“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天数毕于十,王者受十端于天。”(《官制象天》)“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圣人何其贵者?起于天,至于人而毕。毕之外谓之物,物者投所贵之端,而不在其中,以此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天地阴阳》)
    (1)如《公孙丑下》:“孟子去齐,言: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又如《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离娄章句上》“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章,第340页;收于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册。
    (3)荀子说:“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饥而饮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非相》)“辨”指的是人文世界的价值,不是人与生俱来、不需任何条件即能展现的欲望追求。人道就是建立在这“辨”上。“辨”的最重要意含即在于职分的确立,职分的确立乃是依据“礼”的原则而来,“礼”则是由圣王制作。如此则可明白断言,荀子认为人最有价值的生活是实践“礼”的生活。
    (1)《礼论》:“圣人者,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
    (2)参笔者《论董仲舒“三纲”、“五常”之宗教蕴义》;收于《董仲舒〈春秋繁露〉引〈五经〉、〈论语〉考及其哲学蕴义》,第275-307页。
    (3)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
    (4)如《庄子·天地》引孔子言“要在仁义”,《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引子路(542-480B.C.)言“所学于夫子者,仁义也”,然皆是后人所述之语。
    (5)清人庐文?(1717-1793)于《四库馆奏进书后》案语言,《春秋繁露》一书“大?在乎仁义”。见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11页。
    (6)孟子言:“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尽心下》)强调由己而出、推己及人的推恩方式。论者阐释甚多,有雷同亦有歧义。可参阮元(1764-1849)《孟子论仁论》一文,见《蝟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一集卷九,第195-210页。笔者《论先秦儒家思想中礼的人文精神》第三章孟子亦可参。
    (7)孟子说“义,人路也”(《告子》)、“义,人之正路也”(《离娄上》)。
    (8)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公孙丑》)、“以仁存心”(《离娄下》)。
    (1)荀子说:“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如是则天下之害除,仁人之事毕,圣王之迹着矣。”(《非十二子》)“贵贤,仁也;贱不肖,亦仁也。”(《非十二子》)
    (2)如言“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仲尼》)、“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强国》)等。
    (3)《仁义法》:“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
    (4)周桂钿言:“董仲舒所说的‘自’‘我’,应该指统治者,至少也应当是居于人民之上的官僚阶层。”见《董学探微》,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9页。
    (5)对之,董仲舒举例说:“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仁义法》)事见《公羊传》宣公六年,此指不爱人不足以称“仁”。又说:“仁者,爱人之名也,辒传无大之之辞。自为追,则善其所恤远也。……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是以知明先,以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同上)事见《公羊传》僖公二十六年,庄公十八年传言“大其为中国追也”、“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此指爱人至深,故而思绪远虑,于灾害未至前预防之。对之,董仲舒视为是《春秋》之志。由之具体例证,可见其与孟子对“仁”的说法是甚有差距的。
    (6)《荀子·大略》:“义与利也,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另可参笔者《论先秦儒家思想中礼的人文精神》,第四章荀子部分。
    (1)董仲舒说:“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丛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显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度制》)
    (2)《汉书·食货志上》记载董仲舒的主张:“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畜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至秦则不然……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见卷二十四上,第1137页。
    (3)“内圣外王”一辞,最早出于《庄子·天下》:“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
    (4)“仁者无敌”《梁惠王上》。“天下无敌”,乃孟子引孔子说:“仁不可为众也。夫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离娄上》)孟子认为施行仁政能无敌于天下,他说:“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于天下。无敌于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公孙丑上》)
    (5)孟子说:“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离娄上》)
    (6)孟子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离娄上》)
    (7)孟子说:“天下莫不与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縨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梁惠王上》)
    (8)“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南面而征北狄怨,东面而征西夷怨。曰:‘奚为后我?’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尽心下》)
    (9)《梁惠王下》:“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君也。’”
    (1)荀子说:“……《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是人君之大节也。”(《王制》)
    (2)荀子于《王霸》中亦言:“《传》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詌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依具的原则就是“礼义”,故《王制》言:“分何以能行?曰‘义’。”《非相》言:“分莫大于礼。”
    (3)《基义》:“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深察名号》:“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
    (4)董仲舒于《天人三策》中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见《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502页。
    (5)参《天人三策》;见《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496-2505页。
    (6)“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语,最早出于民国五年(1916)湖南长沙人易白沙(1886-1921)于《青年杂志》上发表《孔子评议》一文,其言:“(汉武)于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利用孔子为傀儡,垄断天下之思想,使失其自由。”“闭户时代之董仲舒,则强权手段,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关时代之董仲舒,用牢*手段,附会百家,归宗孔氏。”指于国家政权上完全使用儒家思想。见陈先初编,《易白沙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第86、91页。按“罢黜百家”一说,实出于《汉书·武帝纪》班固(32-92)赞而加以评论:“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卷六,第212页。《董仲舒传》言:“及仲舒对策,推名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卷五十六,第2525页。“独尊儒术”一辞,最早恐出于南宋史浩(1106-1194)著作《?峰真隐漫录》,卷三十《谢得旨就禁中排当札子》言:“既而从游,幸至损斋,获亲陛下止息之所,圣语谈道,下陋释老,独尊儒术,臣与?臣+闻开悟。”页三上-下;收于《景印文渊阁四全书》(台北:台湾商印书馆,1986年),第1141册。王葆糱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语始于司马光(1019-1086)《资治通鉴》,当误。然其论述该语于武帝时有病,值得参究。见王葆糱,《西汉经学源流》(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第137-142页;《今古经学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97-201页。按董仲舒建议“抑黜百家”,旨在设学校以儒学为教育内容,培养国家治理的人才。汉武帝接受如是建议并施行之,当无“垄断天下之思想,使失其自由”的专制。
    (1)孟子说:“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又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荀子》出现后世儒家所称之“道统”圣王、圣人次数皆达二十次以上,称数孔子达百次,差异在于荀子强调礼义而非仁政,尽管内容有相通之处。而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出现尧18次、舜19次(尧舜并称10次)、禹10次、汤22次、文王18次、武王5五次(汤武并称10次、文武2次)、周公16次、孔子46次、孟子5次(除对孟子人性有些疵议外),对之皆有所称述,并强调后世君王当依先圣先贤实践仁政,俨然就是后世儒家所称的“道统”。
    (2)荀子强调“天人相分”,天、人各有其职责,人与天地并参;与孟子、董仲舒强调“天”的最高位阶不同。
    (3)参笔者《试论儒家面对现代性生活世界之挑战》(The Challenge of Modern Life to Confucian Thought),发表于东海大学哲学系主办“当代中国哲学中的论争:回顾与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Debates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Philosophy:Review and Prospect),2016.04.22-23.,台中。论文集411-432。刊《止善》第21期,2016.12.,第3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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