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生长在美国的沉默权经过时间的沉淀,渐渐展露出了头角。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和认可。沉默权作为人类通往文明道路上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并不单纯的指代一种权利,更多的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诉讼理念。在一个法制落后的国家,沉默无异于一种令人发指的恶行;而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沉默权则象征着尊重人权、保障人格尊严的表现。尽管如此,沉默权本身仍然具有着相当大的争论性。这种属性更多的体现在对沉默权的把握度以及本土移植上。这篇文章通过对沉默权的语义分析以及沉默权的起源与历史演进进行阐述。最终,探讨了作为人权的沉默权在我国进行本土化改造的问题。并且得出了沉默权虽然与生俱来的带有争论性,但是并不是不可利用的。同时,正因为这种闪着人性光辉的权利才能使我国的诉讼过程有一个转变,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得到更好的建设。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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