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性合作共建,有助于在制度层面"多规统一",实现联防联控共治,在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区域生态补偿、区域产业转移方面合作交流,有效解决京津冀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更好实现协同发展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中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目前,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共建总体来看仍处初级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做到统一环保目标、环保标准、一体化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统一划定生态红线,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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