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和国家一直关注残疾儿童的受教育问题。2017年2月,我国修订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残疾儿童教育保障机制。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典型国家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制度,以期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法律制度的建议。
引文
(1)吴鹏飞.论残疾儿童特别照顾权的实现.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1).112-121.
(2)刘敏.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现状与分析.绥化学院学报.2013(1).75-80.
(3)周海旺、高慧.上海市残疾儿童医教康复结合研究.当代青年研究.2011(8).67-72,37.
(4)刘文静.《残疾人权利公约》视角下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研究.理论界.2015(4).82-87.
(5)吴沙沙.农村残疾儿童的学前康复教育.人才资源开发.2015(14).218-219.
(6)王大泉.新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理念与制度创新.中国特殊教育.2017(6).3-6,12.
(7)李宗露.美国联邦政府早期干预体系的特点与启示.山西青年.2017(17).53-54.
(8)张晓琳.英国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发展历程简述.绥化学院学报.2013(1).155-160.
(9)钱志亮.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特点.现代特殊教育.2017(1).10-11.
(10)刘文静.刍议残障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以《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为视角.河北法学.2016(2).10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