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唐建国伊始,为积极处理与周边边疆政权关系,唐朝积极鼓励并接纳周边边疆政权派遣质子入唐,并委任其宿卫之职。通过授予官职、政治文化教育等手段,入唐的宿卫质子成为了唐朝平衡与周边边疆政权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成为了唐朝向外输出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在与新罗交流上,唐朝尤为注重对新罗宿卫质子的教育,以期达到制衡新罗的目的。经过政治文化教育,使新罗宿卫质子在政治上"质其种裔",在文化上"习我华风"。
引文
[1]成琳:《唐代民族关系中的质子制度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2]姜清波:《新罗对唐纳质宿卫述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1期。
[3]金锦子:《五至七世纪中叶朝鲜半岛三国纷争与东北亚政局》,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4]张暾:《唐朝与高句丽、百济关系的恶化及其原因》,《北方文物》,2008年第1期。
[5]肖鹏:《唐朝前期充纳及遣返质子军事原因探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6]周宇浩:《新罗入唐“质子”多重政治角色分析》,《四川文化产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7]古淑惠:《论〈唐律〉中的不作为犯罪》,《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1期。
[8]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9]唐圭樟:《全唐诗》,上海:中华书局,1978年。
[10]王溥:《唐会要》,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
[11]陆宜玲:《唐代质子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12]拜根兴:《七世纪中叶唐与新罗关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13][韩]徐居正:《东文选》,首尔:奎章阁,1998年。
[14]刘昫:《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15]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16]陈仲夫:《唐六典》,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
[17][韩]金富轼撰,[韩]李姜来译:《三国史记》,首尔:韩吉社,2005年。
[18]周勋初校正:《唐语林》,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
(1)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姜清波的《侍唐三韩人事迹考述》(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陈金生与费翔的《试论唐代质子制度的内容》(《社会纵横》,2009年第4期)、徐成的《北朝隋唐内侍制度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姜启明的《渤海与新罗质子侍唐比较研究》(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等。
(2)韩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申滢植的《新罗对唐交涉上体现的宿卫意义考察》(《历史教育》,1966年第9期)、申滢植的《宿卫学生考》(《历史教育》,1969年第11期)、金澔的《唐前期皇帝宿卫的构造》(《中国古中世历史研究》,1992年第5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