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经多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首次修订,并于2017年7月印发终稿,新收入准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很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电商主体为研究对象,针对发展模式的特殊性,从整体分析了电商企业各类收入核算在新准则模型下应遵循的步骤,同时选取电商企两种常见特定交易事项即收入确认方法选择以及售后退回销售处理进行分析,最后通过举例对电商企业收入核算进行说明,并从企业和监管者两方面对新准则实施提出建议。
引文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S].2017.
[2]黄曲.B2C销售收入确认相关问题研究——基于天猫卖方企业的视角[J].财会通讯,2016(13).
[3]陈琴.对收入准则的三点看法[J].会计研究,2016(10).
[4]余力.新收入准则对收入信息披露监管的挑战及建议[J].证券市场导报,2017(4).
[5]孛亚南.新会计收入准则对电商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7(4).
[6]彭瑶.基于IFRS 15准则的电商收入确认问题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2017(24).
[7]舒译.新准则下电商企业收入确认与计量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8(7).
[8]郭睿,姚美祺.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对电商的影响及建议[J].改革与开放,2017(19).
[9]项晶河,王宜巧,陈愉,等.新收入准则对互联网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