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书法教育与现代书法教育从本质来说最大的区别在于古代书法教育可以被称作"书学教育",而当代书法教育大多以书法专业称之。"学"表示一种综合的概念,而"专业"则以技法为主。书法专业的定义其实从一开始就因为学科建设的混乱、课程设置局限等诸多因素影响,忽略了古代书法教育极具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覆盖这两种基本属性。因此,从根本的解决途径来看,将书法专业的学科界定重新定义,类比文学、艺术学等相关一级学科的建设纲领,突出书法这一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传统艺术门类的特殊属性,使得书法可以不再依附于其他学科之下而独立,成为一个集文学、文化等诸多学科相互关照的一级学科。
引文
[1][清]毛奇龄.《大学证文》.中华书局,1991,1:6-8.
[2][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十六《邓寇列传第六》.中华书局,2012,4:176.
[3][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六十《蔡邕列传》.中华书局,2012,4:522.
[4]关园园,吴原,《鸿都门学特质考论》,《长春师范学院院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29(第1版).
[5][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十八,中华书局,1975(2月版):1267-1268.
[6][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十五,中华书局,1975(2月版):1178.
[7]朱关田.《又读<与刘江书>》,《中国钢笔书法》,2012(1).
[8][南朝·齐]王僧虔.《笔意赞》,《历代书法论文选》,2014,6(第一版):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