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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观下的互联网管理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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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何勇
  • 关键词:主体责任 ; 互联网 ; 监管模式
  • 中文刊名:XDCB
  • 英文刊名: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 机构: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
  • 出版日期:2019-04-15
  • 出版单位: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 年:2019
  • 期:v.41;No.273
  •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我国媒体政策与法律研究”(项目编号:13AXW005);; 中国传媒大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多主体协同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CUC18JL044)的研究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XDCB201904022
  • 页数:4
  • CN:04
  • ISSN:11-5363/G2
  • 分类号:136-139
摘要
"主体责任观"是我国针对网络媒体管理现状提出的新型网络规制思路。其基本内容是网站在内容管理中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职责从"管内容"转变为"管主体",并以此构建主管部门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新型的网络监管模式。网络平台从被赋予"管理责任",到承担"主体责任",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此次变革是我国在强化网络安全、整合传播秩序的宏观要求下,从管理思路到管理模式的基础性转型。管理层希望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内容管理的"类监管"机制,创新"党管媒体"的基本模式,实现国家在新时代对于网络传播组织权的集约和重构。
        
引文
(1)刘金星:《论网络媒体主体责任》,《新闻前哨》,2016年第4期。
    (2)[英]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崔保国、李琨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0-173页。
    (3)[英]Jo Bardoel and d’Haenens.Media 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New conceptualizations and practices,Communications,vol.29,iss.1,2004,pp.5-25。
    (4)应该说明的是,这里的“严格责任”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而是一种广义运用,更大程度上是对政策倾向的概括。
    (5)贾茵:《网络执行法》,《中国信息安全》,2018年第2期。
    (6)(7)周学峰、查云飞:《德国<网络执行法>全面解读》,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IGHhN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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