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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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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宋飞王宗强
  • 会议时间:2015-11-04
  • 关键词:润滑油生产企业 ; 安全管理 ; 一岗双责制 ; 绩效考核
  •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华东润滑油厂
  • 母体文献:第二届中国石油石化健康、安全与环保(HSE)技术交流大会论文集
  • 会议名称:第二届中国石油石化健康、安全与环保(HSE)技术交流大会
  • 会议地点:宁波
  •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学会
  • 语种:chi
  • 分类号:F83;TD7
摘要
“一岗双责”是指每个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就是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每个人在完成“本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业务所属的安全管理责任”。岗位人员因失误、读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悟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华东润滑油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根据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华东润滑油厂推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本文论述了一岗双责"制是生产保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直线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表现,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实行"一岗双责",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实行"一岗双责",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实行"一岗双责",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施有效监管.实行"一岗双责",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使责、权、利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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